溪北安置點工程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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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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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貴州分公司溪北安置點工程消防監理細則編制:_審核:_項目監理機構(章)年 月 日目 錄一、專業工程特征.二、安全監理工作的依據三、安全監理工作的特點四、安全監理工作方法五、安全監理工作措施六、安全監理工作控制要點七、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八、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九、安全監理資料一、專業工程特征.1、 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由貴州亨特翰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開發,總建筑面積為A區約7.5萬平米,共計3棟17層高層住宅建筑,B區約22萬平米,共計12棟33層高層住宅建筑。其中A區為拆遷安置房,B區為商品房。工程結構體系為框架剪力墻,基礎形式為獨立基礎和樁基基礎;建筑抗震設防2、烈度為6度,建筑工程等級為二級高層,耐火等級為地下一級地上二級,地下室防水等級為二級,建筑結構安全耐久年限為50年;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其中2#、7#、8#、9#樓為設計為人工挖孔樁基礎,XXXXXXXX。參建單位:建設單位:花溪區城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貴州亨特翰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地勘單位:貴州地質工程勘察院設計單位:中國華西工程設計有限公司(A區)、貴陽市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B區)施工單位:貴州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貴州分公司質監單位:貴陽市花溪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2、施工工期60天 二、安全監理工作的依據1、監理規劃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3、建筑3、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4、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6、人工挖孔樁設計施工圖7、人工挖孔樁專項施工方案8、其他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與標準及強制性條文等三、安全監理工作的特點根據地勘資料顯示,基礎采用人工挖孔樁具有明顯的經濟效益,因而經常被采用。然而,由于地質條件復雜,伴之而來常發生孔內大量涌水、孔壁坍塌等工程事故。特別是孔內存在溶洞,一旦疏忽,麻痹大意,就會造成傷亡事故。為此,監理對安全監管工作重在預控,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監理監督實施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施4、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專職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加強巡視、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四、安全監理工作方法堅持“預防為主,重點進行事前控制”的原則,同時注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檢查與安全控制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安全隱患,把安全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1、監理準備工作(1)審查人工挖孔樁設計圖紙,審查基坑支護、降水與排水設計圖紙,熟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資料,對其中的安全方面的問題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2)審查核驗承包單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證體系,人工挖孔樁、降水與降水工程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文件及材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技術文件上簽署意見;審查5、未通過的,返回整改,否則不得實施。(3)核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有關人工挖孔樁、降水與降水工程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項目總監在驗收記錄上簽署意見。2、現場檢查(1)認真監督承包單位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發現偏離,應及時糾正。(2)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后進行施工嚴格按“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為上道工序,“進行施工”為后道工序。(3)加強巡視,檢查尤其是重要部位,核對地層資料與實際有無出入,對軟弱土層、粉細砂、卵石層的坑壁安全及涌水情況進行觀測,并監督實施安全技術措施。(4)旁站監理,對井圈施工、鋼筋籠下孔、樁孔砼澆搗進行旁站監理,并做好記錄。(5)下達監理通知單,除口頭督促整改外,還須簽發監理通6、知單明令整改,承包單位應按規定以監理通知單回復的形式回復,監理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6)開好工地例會,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會議題,對存在的問題責成整改,并在下次例會上反饋整改結果。(7)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文明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對檢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監理跟綜結果。五、安全監理工作措施1. 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3.督促施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4.審核施工方案及安全7、技術措施;5.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護措施;6.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各項工作;7.進行質量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違章冒險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責令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8.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人員應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六、安全監理工作控制要點1、準備工作階段(1)審查施工單位人工挖孔樁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環境保護措施、排水和降水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經審批后方可施工。(2)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三類人8、員的安全生產上崗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以及督促承包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3)審查施工機械、降水和排水管道、各類水泵報審表,并簽署意見。(4)對降水排水系統進行檢查和試運轉,一切正常時方可開始施工。(5)對周圍建筑物、市政公用設施等采取的保護措施已經實施。(6)監督施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檢查交底記錄,協助承包單位實行對工人先教育、培訓、交底后上崗的制度,不得違反。2、樁孔施工階段(1)樁孔開挖時,先降水,一般控制地下水位在挖土底面以下1.0m,并加強對降水效果的監測,保持地面排水的暢通。(2)嚴格按先挖“一節”土方、支護“一節”護壁、再向下“一節”挖土的程序施工,不得違背,并9、嚴禁超挖。(3)監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則。 安全技術措施:(i) 孔內必須設置應急軟爬梯;供人員上下井,使用的電葫蘆、吊籠等應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不得使用麻繩和尼龍繩吊掛或腳登井壁凸緣上下。使用前必須檢驗其安全提吊能力;(ii)每日開工前必須檢測井下的有毒有害氣體,并應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樁孔開挖深度超過10m 時,應有專門向井下送風的設備。(iii)孔口四周必須設置護欄。(iv)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運離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 范圍內,機動車輛的通行不得對井壁的安全造成影響。(v)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源、電路的安裝和拆除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電10、器必須嚴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電保護器。各孔用電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用。孔上電纜必須架空2.0m 以上,嚴禁拖地和埋入土中,孔內電纜、電線必須有防磨損、防潮、防斷等保護措施。照明應采用安全礦燈或12v 以下的安全燈。(4)溶洞層、流砂層處理措施一節護壁高度減少為3050cm或者在孔內設高12m厚4mm的鋼套護筒,直徑略小于砼護壁內徑,利用砼上部井圈護壁作支點用小型油壓千斤頂壓入土中或用錘擊入,鋼套筒可一個接一個下沉,壓入一段,開挖一段,直至穿過溶洞層(流砂層)0.51.0m,再轉入正常挖土和砼護壁支護施工。(5)地下涌水處理(i)少量涌水:在樁孔內挖小集水井,隨挖土隨用吊桶將泥水一起吊出;(ii11、)大量涌水:可在樁孔內挖較深的集水井,設潛水泵將地下水排出樁孔外,隨挖土隨加深集水井;(iii)涌水量很大時,必須在附近挖集水井,用潛水泵將地下水抽出,起到深井作用,將附近樁孔的地下水降低。(6)多孔樁承臺同時施工時,應采取間隔挖孔方法,以減少地下水的相互滲透和防止土體滑移。(7)樁孔挖至持力層,應進行巖性鑒定符合設計要求。持力層須風鎬鑿巖或用小劑量炸藥爆炸時,應實施相應的安全措施。炸藥領取與存放應通過當地公安局審批。爆炸后應鼓風,硝煙消失后。才能重新下井。(8)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安全監管工作嚴格監督施工單位執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強制性條文防止機械故障、作業面傷人等事故的措施落實到位12、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用厚鋼板鋪設保護地下市政管線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保持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尤其是裝土車必須實施環保措施,保持城市道路清潔。七、安全監理工作目標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單位改善勞動條件,創造適宜的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衛生、健康,同時督促幫助承包方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與之相適應的安全保證體系。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實現重大傷亡事故為零的目標。八、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1、審查施工單位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審批(1)“方案”應由施工單位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寫;(2)“方案”應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安全等有關部門13、進行聯合會審;(3)“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4)“方案”應由施工單位報監理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認可;(5)“方案”變更或修改時,應按原程序由原編制審批人員批準。2、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須立即修正至符合為止。3、監督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則進行監督開挖。4、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進行跟綜,發現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應及時向當地質安監督總站報告。5、監督施工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并對落實措施所發14、生的費用進行簽證,對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違規行為進行督促糾正。6、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情況記錄在監理日志、旁站監理記錄上。每月匯總到監理月報中,必要時出安全技術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檢查專題報告。九、工程竣工后,監理人員應及時整理安全監理資料,主要應包括:1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審查資料;2 、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及相關指令;3、施工機械、安全設施審查驗收資料;4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驗收資料;5 、安全監理人員應在監理日記中記錄每天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其發現和處理的安全問題,總監應定期檢查并簽署意見;6 、在監理月報表中,應對當月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