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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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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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前 言本文件由公司工程建設部起草并歸口解釋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審核人:本文件批準人:本文件發布時間: 年 月 日1目的1.1為規范海南電網公司(以下簡稱省公司)輸變電工程建設的造價管理,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和有效控制投資,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自身特點,特制定本辦法。1.2工程造價管理的任務是以科學、先進的管理方法,對工程造價全過程實行靜態控制和動態管理。2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省公司投資或業主委托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項目。3相關文件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2006年版)海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瓊建定200032、03號)南方電網公司關于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 200446號)海南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海南電網建2007 號)(瓊電網結算2005792號)4定義4.1工程造價文件:指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估算、初步設計批復及審批概算書、施工圖審批預算書、設計變更及增減費用批復文件、設備材料清冊及經招標簽訂的設備材料合同及中標通知書、經招標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報價書、中介審價機構審定的預、結算書,其它合同及附件。4.2工程造價中介服務機構:指依法成立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和招標代理機構。4.3設計變更:指設計單位對施工圖進行修改、補充,每一項設計變更針對一冊施工圖紙中的內容進行變更3、,并且滿足工地專業及工段分工施工要求。4.4工程簽證:指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監理單位根據施工圖設計客觀的確定施工過程中的實物工程量,對設計變更及工程費用變更按照設計變更管理權限進行簽證。4.5工程造價執業資格證:指持有國家頒發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4.6電力工程造價從業資格證:指持有電力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概預算人員資格證。4.7輸變電工程劃分為以下單項工程:變電站工程、送電線路工程、通信工程。各單項工程按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2006年版)劃分為三級:第一級為擴大單位工程,第二級為單位工程,第三級為分部工程。4.8各建設單位:指各供電公司。5職責和權限5.1省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省4、公司35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估算審批或報批的管理工作。5.2省公司結算中心(定額站)劃歸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管理,負責制定和規范有關工程定額標準的管理制度,定期發布設備、材料、施工機械、人工費等價格信息,負責全省概預算調整系數的測算和發布;行使指導、監督、檢查概預算執行的職能。上報南方電網公司對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初設概算審查和報批;組織對35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初設概算審查和報批;上報南方電網公司對500千伏輸變電工程施工圖預算審查和報批;負責 220千伏輸變電工程的施工圖預算審批;負責 110千伏輸變電工程(海口、三亞地區除外)的施工圖預算審批;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35千伏及以上5、輸變電工程的招標標底或施工招標最高限價的審查和報批;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或報批工程重大設計變更及動用預備費事項。負責35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的結算審批。5.3省公司財務部負責省公司投資的輸變電工程項目竣工決算的審批和報批管理工作。5.4各建設單位負責工程造價的執行及其權限范圍內的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負責組織35千伏輸變電工程的施工圖預算審查、審批(個別超過審批概算的項目需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審批),并將審批意見上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備案;海口、三亞地區110千伏輸變電工程項目的施工圖預算分別由???、三亞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審查、審批(個別超過審批概算的項目需報省公司6、工程建設部審批),并將審批意見上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備案。6管理內容及方法6.1工程造價文件的基本要求編審單位:凡編制輸變電工程造價文件的單位(含工程項目的設計、造價咨詢、招標代理),必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其它有關部門頒發的資質等級證書,必須滿足省公司相關的技術標準和要求,省公司對電網工程造價編審的中介咨詢單位實行誠信備案管理制度。編審人員:凡從事輸變電工程項目概預算編制、審查的人員,必須持有國家頒發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證或電力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概預算人員資格證,并定期接受省公司組織的造價培訓班的學習、考核。編審工具:所有輸變電工程建設概預算必須使用“電算7、化軟件”編制,使用的“電算化軟件”必須通過省級及省級以上的造價管理部門評審。報送審查的工程建設概預算書實體的同時,必須報送對應的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格式電子文件。所有工程造價文件應有編制、復核(或校核)、批準人(或審核)的親筆簽名(三者不得為同一人),編制、復核人員必須同時在其簽名處加蓋本人的工程造價執(從)業資格專用章。審核工程造價文件實行分級負責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同時具有編制、審核資格;否則只具編制資格,不具備審核資格:(1)具有工程造價師執業資格;(2)具有電力工程造價從業資格,從業滿5年且具有高級職稱;(3)具有電力工程造價從業資格,從業滿108、年且具有中級職稱。6.2投資估算輸變電工程要求編制投資估算及項目經濟評價,站址及線路路徑原則上要有兩個以上的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并對推薦方案編制投資估算。投資估算的審查:為了保證項目投資估算的準確性和估算質量,以便確保其應有的作用,必須加強對項目投資估算的審查工作。在審查項目投資估算時,應注意審查以下幾點。(一)審查投資估算編制依據的可信性(1)審查選用的投資估算方法的科學性、適用性(2)審查投資估算采用數據資料的時效性、準確性(二)審查投資估算的編制內容與規定、規劃要求的一致性(1)審查項目投資估算包括的工程內容與規定要求是否一致,是否漏掉了某些輔助工程、室外工程等的建設費用。(2)審查項9、目投資估算的項目產品生產裝置的先進水平和自動化程度等是否符合規劃要求的先進程度。(3)審查是否對擬建項目與已運行項目在工程成本、工藝水平、規模大小、自然條件、環境因素等方面的差異作了適當的調整。(三)審查投資估算的費用項目、費用數額的符實性(1)審查費用項目與規定要求、實際情況是否相符,有否漏項或多項現象,估算的費用項目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針對具體情況作了適當的增減。(2)審查是否考慮了物價上漲、人工費提高和匯率變動對投資額的影響,考慮的波動變化幅度是否合適。(3)審查是否考慮了采用新技術、新材料以及現行標準和規范比已運行項目的要求提高者所需增加的投資額考慮的額度是否合適。(4)審查與站址有10、關的單項費用估算與站址條件是否一致。(5)老站擴建或改建工程,特別要弄清拆遷改造和可利用項目投資估算。6.3初步設計概算輸變電工程初步設計概算按照推薦的優化方案編制初步設計概算,并對照電力規劃總院編制的電網工程限額設計控制指標進行分析,說明其工程造價高低原因和施工圖設計如何控制工程造價的措施。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應控制在批準的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總投資范圍內,超出建設規模和投資估算的工程項目,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另行審批。初步設計概算的編制原則和依據(1)項目及費用性質劃分: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2006年版)。(2)工程量以初步設計圖紙、說明書、設備材料清冊及專題分析報告為依據。(3)定額11、執行(海南電網定2008198號)。(4)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海南省電網建設工程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瓊電網結算2005797號),未計價材料市場價與預算價中的原價之差按價差處理,只稅金,列入編制年價差。(5)建筑工程材料價格:預算價按海南省定額站頒布的定額材料價,各市縣的市場價與定額材料價之差按價差處理,只計稅金,列入編制年價差。(6)設備價格:按省公司定額站頒布的設備信息價或招標價,無信息價的設備按同類工程合同價或市場詢價。(7)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應當貫徹節約用地和環保原則,征地拆遷賠償標準,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耕地保護處于2003年12月出版的的相應市縣標準執行。初步設12、計概算要求在上報初步設計文件的同時報審,初設調整概算應在初設方案審查并確定方案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因規模調整、專題研究、線路走廊改變、站址改變、設計原則改變、設計方案重大變化等原因造成,確需進行設計收口的,初設調整概算應在初設方案審查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設計概算審查:審查單位應按有關政策及規定,對概算編制原則和依據進行審查;對工程概預算套用指標、定額、估價表及取費標準進行審核;根據設計方案、圖紙及有關資料,對工程量進行核實;對設備材料用量及價格進行審核;對征地拆遷賠償數量及費用進行審核;對特殊施工方案或措施費用和其他費用進行審核;對工程項目經濟評價及工程造價分析進行審查,并按照初步設13、計審查意見確認初步設計審查批準概算書。6.4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的建設規模應與初步設計的批復文件一致,施工圖預算應控制在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內,設計單位負責施工圖設計對應批準的建設規模進行限額設計。施工圖預算原則上由原設計單位編制,并對照初步設計批準概算進行分析和說明。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原則(1)項目及費用性質劃分: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2006年版)。(2)工程量以審查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設備材料清冊和說明、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特殊施工方案或措施以及有關施工驗收技術規程為依據。如有設計變更,應在表三中單獨計列,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取費并確定費用。變電站輔助生產建筑工程中大型土石14、方、擋土墻、護坡、地基處理以及送電線路工程中的管線遷移、施工基準面的處理應根據施工圖紙中的工程量計算結果列入預算,站外水源、站外電源、消防系統應附施工圖預算。(3)定額執行:執行(海南電網定2008198號)。(4)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海南省電網建設工程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最新版),未計價材料市場價(已招標的未計價材料價格按招標價)與預算價中的原價之差按價差處理,只計稅金,列入編制年價差。已招標的材料費如已含運雜費的不再計列運雜費,只計列1.5%采保費。(5)建筑工程材料價格:預算價按海南省定額站頒布的定額材料價,各市縣的市場價與定額材料價之差按價差處理,只計稅金,列入編制年價差。(6)設備15、價格:施工圖預算已招標的設備按招標價計列,未招標的設備按初設審查批準的價格計列。已招標的設備如已含運雜費、安裝費、調試費的則不再計列其費用,只計列1.5%采保費。(7)建設項目的其他費用對應審批概算的項目按合同(協議)計列,未簽定合同(協議)的按初步設計審查原則計列。建設單位應在簽定設備材料供貨合同一個月內向原設計單位提供設備、主要材料供貨的技術資料及合同價格,提供建設項目其他費用的協議、合同。設計單位應在施工圖文件審查后三個月內完成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并報送省公司工程建設部及建設單位,按本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審查。施工圖預算審查施工圖預算審查的主要內容:對編制原則和依據進行審核;對工程預算套用定額16、及取費標準、工程量進行核實;根據合同對設備材料用量及價格進行審核;根據合同對征地拆遷賠償數量及費用進行審核;根據合同對特殊施工方案或措施費用和其他費用進行審核;對工程項目造價分析進行審查。6.5投資控制管理建設單位投資控制責任和義務(1)建設單位應明確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職責和合理配置造價管理人員,負責工程概預算的執行、合同的預算管理及工程造價統計分析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投資控制。(2)建設單位按照省公司輸變電工程建設管理辦法、經濟合同管理辦法及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程序簽定設計、監理、施工、調試、征地、補償、砍伐、拆遷、物資及中介服務合同。(3)建設單位應認真審查施工招標文件,工程施17、工招標內容應包含施工圖設計完整的建筑、安裝工程量,避免合同外零星工程。工程施工招標應設定最高限價,工程施工合同總費用應控制在最高限價內。(4)建設單位應按省公司設備、材料招標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物資采購。設備技術協議應以標準設計訂貨規范文本為依據,材料合同應以施工圖設計文件為依據,不得提高標準、增加配置、隨意調價。設備訂貨合同如需增加現場安裝、調試工程量,增大安裝費用的項目,必須另外按照規定的程序補充合同。做好對應工程項目的設備、材料采購計劃與合同跟蹤管理,建立出入庫檢驗及電子檔案制度,及時進行庫存分析。(5)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18、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睖y、設計單位投資控制責任和義務(1)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執行國家和電力行業設計標準、規程、規范,并對其勘測、設計的質量負責,可研估算、初設概算、施工圖預算必須真實、準確。建設單位在簽訂勘察設計合同時,明確設計質量獎優罰劣的條款。(2)設計人員應增強控制工程造價意識,概預算編制人員應參與設計圖紙的會審工作,對照電力規劃總院編制的電網工程限額設計控制指標和省公司變電站標準設計控制指標,做好設計階段的技術經濟分析,并深入現場了解設計變更情況,保證估算、概算、預算的合理性和準確性。(3)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總費用應控制在基本預備費的三分之一以內,超過基本預備費三分之一的,必須向建設單19、位報送分析報告,按設計合同中有關條款相應扣減設計費。工程監理單位投資控制的責任和義務(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對工程投資控制實行監理,并對工程項目投資控制承擔監理責任。(2)工程監理單位應合理配置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工作重點應放在施工圖會審階段,通過審查與復核,驗證是否符合設計深度要求,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施工階段的設計變更。監理代表應掌握工程預(概)算執行情況,建立工程量統計資料,及時對工程合同執行的事項如實記錄并履行授權范圍內的簽證手續,作為確定費用變更的依據。分析各單位工程是否超預(概)算,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監理大綱、細則必須明確工程投資控制責任制20、。工程造價中介服務機構投資控制責任和義務(1)工程造價中介服務機構按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負責編制、審核輸變電工程項目的造價文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在從事工程造價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2)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建設單位委托的范圍內編制招標文件,應保證招標文件的完整、嚴謹,必須依據施工圖設計編制建筑、安裝工程預算最高限價。對中標單位報價與標底按分部分項工程作出定量分析表,提交省公司招標管理部門及建設單位備案,作為簽定合同以及投資控制的依據。(3)工程造價中介服務機構在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結算的審核中,要對項目實際結算與審批概(預)算進行對比分析,超支項目應分析原因,提出工程竣工結算21、審核報告。6.6設計變更管理建設單位應認真審查設計變更單,任何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設計工代必須填寫正式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必須說明變更原因。所有影響投資變化的設計變更必須附有詳圖、按合同規定原則計算工程量增減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費用,并由相關單位技經人員簽署意見, 在職權范圍內方可簽字認可。凡超出批準總概算的設計變更,應報原初設審批單位批準。 設計變更文件應準確說明工程名稱、變更的卷冊號及圖號、變更原因、變更內容及工程費用變化額,必要時應提出變更附圖。 6.6.3設計變更通知單應經設計、監理、建設單位簽字后方可生效,承包方負責實施:(1)一項設計變更需增減工程費用在10萬元以下時,應經設計總工程22、師、監理單位總監、建設單位工程部(或規建部)主任審批,作為竣工結算依據。(2)一項設計變更需增減工程費用在10萬元(含)30萬元的,應經設計單位主管院長、監理單位總監、建設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并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審批后方可實施,作為竣工結算依據。(3)一項設計變更需增減工程費用在30萬元及以上的重大設計變更,須經設計單位主管院長、監理單位總監、建設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并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會同計劃發展部審核后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作為竣工結算依據。6.7工程竣工結算結(決)算報送工程竣工結算按合同約定辦理,各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并整改完成后一個月內向建設單位上報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收到施工23、單位報來的結算資料后,應整理、匯總、審查核實,同時應匯總建設單位自行實施的費用部分,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基建工作的經理簽字并加蓋供電公司公章后,于14天內統一報送省公司結算中心審批,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當理由延期的,責任自負。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期限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并提出審查意見。工程竣工投產后三個半月內完成工程竣工決算報告的編制工作,并上報省公司財務部。 結算審核(1)審核內容a) 審核工程合同、招標文件和竣工圖紙;b) 審核和計算工程量、定額單價和主材單價、取費標準;c) 審核工程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d) 審核設備數量和單價、購貨合同、主材單價和數量。e) 根據合同對征地拆遷賠償數量24、及費用進行審核;根據合同對特殊施工方案或措施費用和其他費用進行審核。(2) 重點審核以下方面:a) 工程設計變更洽商增減項是否合規合理,增減工程量是否準確,變更簽證規范性;b) 查驗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所有隱蔽工程均須建設單位兩人以上簽字且主管經理簽字蓋章,實行工程監理的應有監理工程師簽證,所有影響投資變化的工程簽證施工單位必須附上詳圖,按合同規定原則計算工程量增減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費用;c) 材料價差和按實結算的費用計算是否正確;d) 總包單位是否將建設單位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的專業性工程項目造價列入總包工程造價內;e) 建設單位自行供給采購的設備、材料,是否按規定從結算造價中扣除;f) 費用25、利潤、稅金的計算是否符合規定,注意各項費用的計取和計算誤差;g) 設備與主要材料的價格是否符合核定的價格,是否嚴格執行合同單價;h) 竣工工程內容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條件要求,工程量的計算是否正確;i) 分項工程結算單價是否符合合同規定或招標文件的規定,量價分離的工程項目的取費是否合理合規。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期限應在四個半月內完成并發文。六個月內完成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的編制工作。工程竣工結算按計劃所列項目匯總,分為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在無發生費用變更的情況下,結算價應以中標時簽訂的合同價(總價或單價)為最終結算金額依據。工程竣工結算以執行合同為原則,以批準的概26、算作為控制標準,如結算中心審核后的項目結算總價超出概算或預算,將對超支原因進行書面說明,由計劃部或工程建設部進行會簽,最終審核后的結算書提交財務部門作為財務決算的依據。工程需動用預備費的,由建設單位擬文向省公司請示。結算、財務部門應參加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審查會,了解建設工程概預算的項目劃分及組成,做好竣工決算的前期準備,結算部門應參與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費用的審核工作。6.7.6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不得進行工程竣工決算。(1)擅自改變建設規模、改變初步設計審批原則,未經原初設審批單位審批確認的工程;(2)單項和總體工程超概的工程項目,未按規定上報有關資料經27、原審批單位審批確認的工程;(3)未執行設計變更管理規定,資料不完整的工程。6.8基本預備費管理基本預備費的使用范圍是在各設計階段用以解決設計變更(含施工過程中工程量增減、設備改型、材料代用、設備保險費等)而增加的費用,以及一般自然災害和其他不確定因素可能造成的損失及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各供電分公司在施工期間應在不超過基本預備費的三分之一的范圍內,首先解決一般的設計變更的費用,使用原則按6.6款的規定,在工程結算時,經批準增加的費用在工程項目總費用中平衡解決后還需動用預備費的,須報工程建設部會同結算中心審批。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總費用應控制在基本預備費的三分之一以內,超過基本預備費三分之一的,必須分析原因。凡增加費用,經審核批準后控制在批準的靜態投資中解決,其累計增加費用不得超出基本預備費總額。若超出基本預備費總額,由設計單位提出有關資料,按規定程序報原審批單位審批。7附則7.1本辦法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