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渡水電站格賓護坡工程監理實施細則(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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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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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賓護坡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一、總 則1.1、本細則依據業主與工程承建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設計技術要求、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范GBJ86-2003、水利水電工程錨噴支護施工規范DL/T5181-2003和有關格賓材料規范編制。1.2、本細則適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格賓護坡施工項目。二、開工許可證的申請程序2.1、工程承建單位應在現場施工放樣施測21天前,完成放樣施測報告編制并報送監理部批準。內容應包括:(1)、施工簡況及施測范圍;(2)、施工放樣技術說明(應包括施測方案、施測要求、計算方法和操作規程);(3)、觀測儀器、設備的配置;(4)、測量專業人員的配置。2.2、在每分部、分項工程開工22、8天前,承建單位應按設計要求,完成格賓護坡的所有基礎資料,環保人才網向監理部提供一式三份,報經監理部審核。所有格賓護坡的基礎資料來源應符合合同要求且應與實際施工中所完成的一致。2.3、承建單位應對所有進場格賓材料進行檢驗,同時將格賓材料的相關質量證明書報送監理部,以使得監理工程師能對原材料進行檢查和認證。2.4、工程開工28天前,承建單位必須根據合同技術規范、設計文件(包括施工圖紙、設計通知、技術要求)報送施工措施計劃。主要內容包括:(1)、工程概況(包括申請開工部位,設計工程量,施工平面、剖面圖,以及必要施工布置與工序流程圖)。(2)、施工程序。(3)、施工進度(包括工程量、進度安排、循環作3、業時間及分月施工強度)。(4)、原材料品質(包括格賓網、格賓護墊、軋線)。(5)、錨桿制作(包括鋼筋出廠合格證、材質檢驗報告、取樣試驗報告、鋼筋下料單)。(6)、施工作業方法。(7)、施工設備配置與技術工種組織。(8)、質量控制和安全措施。(9)、合同支付計劃。2.5、錨桿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鋼筋、水泥、砂、外加劑或摻和料)均應有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或使用說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規范技術規定進行抽樣檢驗。所有這些資料必須于施工作業開始14天前報送監理部檢查認可。2.6、上述報送文件連同審查意見單一式四份,經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受權代表)簽署意見后報送,監理部審查后限時返回審查意見單4、一份,原件不退回。審查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已審閱”、及“修改后重新報送”四種。2.7、除非承建單位接到的批復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承建單位可即時向監理部申請開工許可證,監理部將于接收承建單位申請后24小時內開出相應工程項目的開工許可證或開工批復文件。2.8、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的任何對照、檢查、檢驗和批準,并不意味著可以減輕承建單位所應承擔的合同責任。2.9、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部報送申請所必須的材料樣品、文件和資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承建單位承擔全部合同責任。若承建單位在限期內未收到監理部返回的審查意見單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經審閱。三、5、施工過程監理3.1、承建單位應按照報經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按章作業、文明施工。同時加強質量和技術管理,做好作業過程中資料的記錄、收集與整理,并定期向監理部報送。需根據試驗或試驗性作業成果制定施工措施,或必須調整,修訂施工作業程序、方法與進度計劃,或必須調整砂漿原材料配合比等,屬于對施工措施計劃的實質性變更均應事先報經監理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3.2、各單元錨桿注漿前,承建單位應對各工序質量進行自檢,并在“三檢”合格基礎上填報工程施工質量終檢合格(開工、倉)證。檢查內容包括:(1)、錨桿孔檢查記錄;(2)、錨桿安裝質量評定;(3)、鋼筋網制作安裝檢驗;(4)、鋼筋網質量檢驗評定;(5)、其他必須檢6、查檢測的項目。承建單位自檢合格后,在錨桿安裝前312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對上述內容進行檢查確認,并在認證合格后辦理造價人才網單元工程開倉簽證手續。3.3、監理工程師檢查標準按照水利水電工程錨噴支護施工規范(DL/T5181-2003)、工程承建合同技術規范和設計技術要求執行。3.4、承建單位應按合同、施工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等級標準規定的數量和方法對灌注砂漿及各種原材料進行取樣檢測。每一規定時段(通常為每月),承建單位或其實驗室應一式兩份向監理部提交書面試驗報告。內容包括:(1)、所用的各種材料及其試驗數據的詳細描述;(2)、試驗方法、程序及試驗儀器設備情況;(3)、試驗過程和結果的詳細陳述;(47、)、結論意見。3.5、錨桿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應做好錨桿支護原始記錄,并按合同文件規定于次月10日前向監理部報送下述內容的當月施工記錄:(1)、施工方法;(2)、循環時間、進尺與效果;(3)、投入勞動力、設備和材料消耗量;(4)、主要機械設備生產效率;(5)、實施的支護詳圖(包括錨桿、預應力錨索及鋼筋網噴混凝土、噴鋼纖維混凝土厚度和范圍等);(6)、地表水、地下水引排措施及效果;(7)、其他重大問題和處理措施;(8)、已完單元工程質量檢驗情況;(9)、合同支付情況;(10)、施工過程中違規、違約情況。3.6、若出現特殊作業期間,承建單位應做好原始記錄、成果資料和質量檢查情況的整理,并及時報送監8、理工程師論壇部。3.7、除非另行報經監理部批準,否則應在上一工序經監理工程師質量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的質量檢查均應在承建單位的三級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且不減輕承建單位應承擔的任何合同責任。3.8、錨桿施工實施錨、噴支護作業14天前,承建單位應根據設計要求,結合圍巖特征和施工方法,編制作業計劃報送監理部批準。作業計劃內容應包括:(1)、錨桿材料、參數及布置;(2)、錨桿注漿材料、性能和配合比;(3)、錨桿施工作業要求;(4)、噴射混凝土材料、性能和配合比;(5)、噴射混凝土施工工藝;(6)、鋼筋網的布設和要求;(7)、錨、噴施工設備及性能;(8)、錨桿施工質量控制方法和措9、施(包括檢測方法和設備);(9)、噴射混凝土質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檢測方法和設備)。、錨桿孔施工的有關規定:(1)、根據設計要求和圍巖情況確定孔位,做出標記,開孔位置允許偏差為10cm。特殊部位的錨桿,其孔位偏差應按設計要求執行。(2)、系統加固錨桿孔軸方向一般應垂直于造孔部位輪廓線;當設計有特殊要求時,按設計要求的方向鉆孔。局部加固錨桿的孔軸方向一般與可能滑動的方向相反并與可能滑動面的傾向成45的交角。各種錨桿的角度偏差應符合設計要求。(3)、鉆孔前須選好鉆頭尺寸。若采用“先注漿后插桿”的程序,鉆頭直徑應比錨桿直徑大15mm以上。若采用“先插桿后注漿”的程序,孔口注漿時,鉆頭直徑應比錨桿直10、徑大25mm以上;孔底注漿時,鉆頭直徑應比錨桿直徑大40mm以上。(4)、鉆孔深度應符合下列規定:a、水泥砂漿錨桿孔深允許偏差為50mm。b、樹脂錨桿和水泥卷錨桿的孔深不應小于桿體有效長度,且不應大于桿體有效長度30mm。c、摩擦型錨桿孔深應比桿體長度至少大50mm。(5)、孔內的巖粉和積水必須清除干凈。(6)、錨桿安裝前,應做好檢查工作,錨桿原材料型號、規格、品種、錨桿各部件質量及技術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本工程錨桿施工性質:本工程錨桿采用全長水泥砂漿黏結型,水泥砂漿標號強度等級不低于25MPa,錨桿直徑和長度按設計要求施工。、錨桿施工的相關要求及檢驗標準:(1)、施工原材料、錨桿:錨桿材料11、應按設計施工圖紙的要求,選用級螺紋鋼筋,用作錨桿體的鋼筋,應有出廠合格證、論證試驗報告等資料,其性能指標必須符合并滿足GB1499的規定;錨桿桿體使用前應調直,不得有銹蝕、油污;、水泥:注漿錨桿的水泥應采用標號不低于P.O42.5的普通硅酸鹽水泥,水泥的性能指標應符合GB175的規定。也可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P.O42.5的新鮮礦渣水泥,水泥的性能指標應符合GB1344的規定;、拌制砂漿用水的質量必須滿足DL/T5144有關條款的規定;、砂:采用最大粒徑小于2.5mm的中細砂;、水泥砂漿:砂漿標號必須滿足設計要求,注漿錨桿水泥砂漿的強度等級不應低于20MPa;、外加劑:除另有規定外,在錨桿注漿漿12、液內,應摻入不超過水泥重量0.005%的膨脹劑,以保證水泥砂漿具有必要的膨脹量。(2)、砂漿配合比(重量比)水泥砂漿配合比經現場試驗確定并報監理工程師批準執行,各種材料配合比范圍按以下規定控制。水泥:砂=1:11:2.85 水泥:水=1:0.381:0.45、鉆孔:(1)、錨桿孔的開孔位置應按設計施工圖布置的鉆孔位置進行鉆孔,其空位偏差不應大于150mm。(2)、錨桿孔的孔軸方向應滿足施工圖紙的要求,施工圖紙未作規定時,其系統錨桿的孔軸方向應垂直于工作面;局部加固錨桿的孔軸方向應與可能滑動面的傾向成45。(3)、錨桿的鉆孔孔徑應大于錨桿直徑,若采用“先注漿后安裝錨桿”的程序施工,鉆頭直徑應比錨13、桿直徑大15mm以上。若采用“先安裝錨桿后注漿”的程序施工,鉆頭直徑應比錨桿直徑大25mm以上。(4)、錨桿孔深必須達到施工圖紙的規定,孔深偏差不大于50mm。(5)、鉆孔沖洗,孔內積水和巖粉應用高壓風(或高壓水)吹洗干凈。、注漿及錨桿安裝:(1)、檢查注漿器工作性能,注漿前應用水或稀水泥漿潤滑管路。拌勻砂漿并防止石塊或其它雜物混入,隨拌隨用,初凝前必須使用完。(2)、先注漿后插筋的錨桿,應在鉆孔內注入滿漿后立即插桿,插桿時緩緩插入,致使漿液緩緩從孔口溢出。先插桿后注漿的錨桿,應在錨桿安裝后立即進行注漿。(3)、先注漿后插桿的錨桿應在漿液初凝前插入孔內,錨桿安裝后,在漿液凝固前不得敲擊、碰撞或14、拉拔錨桿,以保證錨固效果不受影響。錨桿安裝后,達到四天以上強度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4)、錨桿及其安裝方法,包括鉆孔、錨桿注漿的設備均應符合有關規程規范規定。(5)、固結灌漿孔內的錨桿,應在灌漿前插入至設計位置,固結灌漿結束后用濃漿置換封孔。本工程錨桿項目施工程序為“先注漿后安裝錨桿”,所以注漿沒有嚴格要求。、錨桿施工質量檢驗:(1)、錨桿材質檢驗:每批錨桿材料應附有生產廠家的質量證明書,應按施工圖紙規定的材質標準以及監理工程師指示的抽檢數量檢驗錨桿性能。(2)、注漿密實度試驗,選取與現場錨桿的錨桿直徑和長度、錨孔孔徑和傾斜度相同的錨桿或塑料管或鋼管,采用與現場注漿相同的材料和配合比拌制的15、砂漿,并按現場施工相同的注漿工藝進行注漿,養護7天后剖管檢查其密實度。不同類型和不同長度的錨桿均需進行試驗,試驗計劃應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批。(3)、按監理工程師指示的抽檢范圍和數量,對錨桿孔的鉆孔規格(孔徑、孔深和傾角度)進行抽檢并做好記錄。(4)、拉拔力試驗:按作業分區在每200根(或少于200)錨桿中抽查3根進行拉拔力試驗,設計變更或材料變更的,另做一組。在砂漿錨桿養護28天后,安裝張拉設備逐級加載張拉至拔出錨桿或將錨桿拉斷為止。拉力方向應與錨桿軸線成一致。錨桿支護中抽檢的錨桿,當拉拔力達到設計規定值時,應立即停止加載,結束試驗。、錨桿施工工藝流程如下圖:漿液準備拉拔試驗注漿及插筋清孔鉆孔 16、施工準備 錨桿加工運輸3.9、為了保證施工質量,承建單位必須按照有關施工規范和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對發生的違規作業行為,監理工程師可發違規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頓。3.10、格賓施工格賓施工前承建單位必須完成邊坡開挖、回填、錨桿施工的相關檢查檢驗資料和格賓施工程序的報送,格賓施工程序的申請與錨桿施工程序申請相同,經監理部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原材料:(1)、格賓基材是由熱軋鋼拉伸后形成的鋼線,經鋅處理復合防銹、抗氧化保護層工藝而成的一種線材,根據不同線徑,其含鋅量在每平米220270g。(2)、由格賓基材制成的格賓箱、格賓網以及格賓護墊均應符合GB/T15393-94標準的材料要求。(317、)、本工程所采用的格賓材料、格賓箱以及格賓護墊型號均應符合下表規定:.3 格賓材料、格賓箱以及格賓護墊型號表名稱規格(m)偏差(mm)網孔(mm)外觀網線及框線線材含鋅量(g/m2)延伸率(%)線材抗拉強度(Mpa)耐久性伐線(mm)包塑(mm)格賓護墊3*1*0.3(護墊)5080*120蜂巢式、網孔、三捻結2.63.61401520050年以上6*3(網蓋)格賓箱3*1*180*120蜂巢式、網孔、三捻結2.63.614015200軋線2.23.214012200、格賓施工.1、格賓箱施工(1)、檢查箱體尺寸、網孔直徑、網線線徑,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2)、將格賓箱進行組裝,用軋線連接,內18、設八字線進行箱體定型,將成型箱放入固定位置,與相鄰箱體用軋線連接,鄰箱連接完成后,用木(鐵)桿(長3m以上)順箱體邊緣臨時固定,以保證箱體裝料后線條流暢。(3)、投入石料時,應分層輕放,填料達到約1/2箱體高時,應用20%的次填料進行填密實,并用鋼釬插入填料體多次搖動夯實,并調整箱體線型。(4)、填料與箱體框架線平或高出23cm,完成后,將箱蓋合上并用軋線綁扎。.2、格賓護墊施工(1)、檢查護墊尺寸、網孔直徑、網線線徑、線框線徑,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2)、將護墊按坡面長度方向進行分割,護墊按設計圖所示鋪設,格賓網蓋長度沿河流方向進行鋪蓋。(3)、填料由底向上進行施工,填至約1/2厚時,應用219、0%的次填料進行填密實,并用鋼釬插入填料體夯實一次。(4)、填料必須與護墊框線齊平或高出23cm,填完后一次封蓋,用軋線連接。.3、軋線施工軋線是用來連接箱體與箱體、箱體與護墊、護墊與網蓋的線型材料,在綁扎時,沿綁扎方向每隔20cm處應繞23圈后繼續延伸綁扎,以保證連接緊密。、格賓施工質量與驗收(1)、格賓材料的驗收承建單位應對格賓箱,格賓護墊進行驗收,要求產品表面塑膠無裂痕現象,規格尺寸、高度及長度誤差不得大于3cm。(2)、格賓竣工驗收坡面格賓護墊平整、流暢、美觀,格賓箱體變形不得大于4cm,封口軋線受力后,縫寬不得大于3cm。四、施工質量控制4.1、承建單位應堅持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20、,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管理。在錨桿、格賓施工過程中,堅持四員(質檢員、施工員、安全員、調度員)到位和三級自檢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對出現的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及時向監理部報告,并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4.2、在錨桿、格賓施工中,要注意以下事項:(1)、造孔前做好危石清理、坡面臨時支護、防護和排水工作;(2)、造孔應自上而下進行,嚴禁上、下層垂直作業;(3)、造孔施工中必須系安全帶,夾板必須穩定牢固。4.3、造孔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孔向、孔斜,發現不符合設計要求應及時處理;4.4、格賓施工質量控制內容已包含在格賓施工過程中; 4.5、錨桿注漿材料、配合比、格賓材料以及施工工藝必須嚴格按21、設計文件或有關規程規范執行,確保施工質量。4.6、其他未列項目的質量控制及檢驗標準均按有關設計文件、合同技術規范及相關施工規程規范執行。五、質量檢驗與工程驗收5.1、錨桿、格賓工程質量檢驗與單元工程開工(倉)簽證,監理按水電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范規定及合同文件、設計技術要求執行。5.2、錨桿、格賓工程或階段完成后,承建單位應及時申請中間(階段)驗收,以利合同支付及下道工序的順利進行。申請驗收報告應包括下列資料:(1)、施工詳圖號、設計變更文件號及監理審簽號;(2)、格賓邊坡面積的實測成果說明;(3)、格賓、錨桿施工后誤差的實測成果說明;(4)、格賓竣工圖(平面比例為1:2000,縱剖面比例為1:22、1000,橫剖面圖比例為1:501:100)及竣工工程量。(5)、施工記錄資料;(6)、技術總結;(7)、按合同文件規定應提供的其他資料。5.3、格賓、錨桿支護工程竣工驗收應提供下述資料:(1)、工程竣工報告。應包括:、工程概述;、合同工程開工、完工日期與實際開工、完工日期;、合同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已完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未完尾工項目清單及后續完工計劃。(2)、工程施工報告。應包括:、工程簡況;、合同工期目標;、施工過程設計、地質、施工條件的重要變更情況及處理方案;、分部、分項工程實際施工時段、方法與過程;、合同履行中違規、違約情況。(3)、竣工圖紙。(包括圖紙目錄、施工圖紙、設計技術23、要求及工程變更文件)。 (4)、竣工合同支付結算報告應包括:、分部、分項工程的合同報價工程量與合同報價、支付結算工程量、支付單價與支付總價。、已結算的合同索賠支付。(5)、質量檢查文件。應包括:、工程開工文件;、按分部、分項工程整理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監理簽證、認證文件;、監理工程師簽發的現場指示、指令和施工違規、違約文件。(6)、施工原始記錄資料。應包括:、記錄資料目錄;、工程承建單位施工期施工測量記錄;、工程承建單位施工期質量檢測與試驗資料;、格賓、錨桿主要施工作業記錄;、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活動記錄;、施工期安全監測記錄;、其他重要活動與事項記錄。(7)、工程施工大事記。(8)、其他按合同24、規定應報送或提供的資料。六、質量目標6.1、在本工程的整個施工期不出現質量責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6.2、完工的各工程項目滿足國家標準和技術規定的質量要求。七、安全管理7.1、監督施工單位在本工程施工中認真貫徹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行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作業區域和營地的管理工作。7.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志、標識及警示標牌,進入施工現場的承建單位、監理、設計及業主應當佩戴能證明其身份的證件,車輛應有便于區分的明顯標志。7.3、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程和安裝操作規程,并按照批準的走向和方式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保證施工安全的夜間照明。7.4、提醒和監督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7.5、嚴格遵守廠紀廠規,切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八、其 他8.1、每單元工程施工結束后,承建單位應及時進行各單元工程質量檢查評定,并報監理工程師確認,作為評定相應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等級的基礎。8.2、本細則未列之其他施工技術要求、原材料品質和質量檢驗標準,按合同文件技術規范,有關施工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執行。8.3、已按設計要求完成,報經監理工程師質量檢驗合格,按合同規定應予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計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