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臨高速公路主體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辦法(11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故事
編號:583522
2022-09-14
11頁
27.50KB
1、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明確長臨高速主體工程質量事故的劃分,規范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方法,根據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及其它工程質量事故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的特點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質量事故處理實行“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相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第三條 長臨高速各參建單位均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建設工程中出現的工程質量事故進行處理。第二章 事故的劃分第四條 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于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責任過失而使工程在施工過程及設計使用2、年限內遭受損毀或產生不可彌補的本質缺陷或因構造物倒塌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以及需加固、補強、返工處理的事故。第五條 工程質量事故分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及重大質量事故三類,具體分類及分級標準按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交通部1999年2月24日發布)中相關規定執行。第三章 事故的報告第六條 質量事件(事故)的發生及報告(一)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事發單位質量責任人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二)監理單位認為發生了質量事故時,應書面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指令,施工單位應按指令要求執行。(三)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應立即通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3、應立即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單,以書面形式報告質量事故的詳細情況和產生原因,上報監理單位,由監理單位立即通知長臨公司,按照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的規定,一般質量事故需在3天內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及質量監督局,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及質量監督局,并在12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快報。第七條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內容(一)質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及工程概況(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二)質量事故狀況的描述,包括分布狀態及范圍、發生事故的類型、缺陷程度及直接經濟損失,是否造成人身傷亡及傷亡人員數量;(三)質量事故現場勘查筆錄,事故現場證物照片、4、錄像、質量事故的證據資料、質量事故的調查筆錄;(四)質量事故的發展變化情況(是否已經穩定,是否需要采取臨時應急防護措施等);(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六)事故涉及人員與主要責任者的情況等。第四章 事故的處理第八條 質量問題的處理(一)監理單位接到質量問題報告后,立即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查看,確定質量事故等級,指導事故的處理,必要時下達停工令,同時向長臨公司報告;(二)長臨公司接到報告后,會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問題的調查、處理;(三)施工單位在質量問題發生后5日內,完成質量問題詳細報告,對出現質量問題的原因做出詳細分析,提出問題處理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查;(四)監理單位會同長臨公司對引5、起質量問題的原因進行調查,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其處理方案;(五)施工單位按批復的處理方案進行事故處理,監理單位負責監督落實;(六)事故處理完畢后,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上報事故處理報告及復工申請表(如有停工),并申請對現場處理情況進行檢驗;(七)監理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質量驗收及后續工程施工,被下達停工令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批復其復工;(八)質量問題處理完成后,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召開質量問題通報總結會,總結分析質量問題出現的原因,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號召所有人員吸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出現,長臨公司相關人員參加。(九)質量問題處理報告上報質量監督部門。第九條 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6、(一)監理單位接到質量事故報告后,立即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查看,對事故進行初步定級,批準或指示緊急處理措施,同時向長臨公司、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下達停工令; (二)長臨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組織相關各方人員進行現場調查,成立事故聯合調查小組對事故展開調查,必要時可請相關專家及各級質量監督部門人員加入調查組; (三)施工單位在質量事故發生后 2 天內,完成質量事故詳細報告,對事故原因做出詳細分析,評估事故的不利影響,明確事故的責任人,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查; (四)監理單位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質量事故詳細報告,對質量事故原因及處理方案形成明確審核意見,上報事故聯合調查小組; (7、五)事故聯合調查小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審批施工單位上報的處理方案,必要時可召開專題會議或專家會議討論; (六)施工單位按批復的處理方案進行事故處理,監理單位負責監督落實; (七)事故處理完畢后,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及長臨公司上報事故處理報告及復工申請表(如需要),并申請對現場處理情況進行檢驗; (八)長臨公司與監理單位聯合檢驗合格后,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其繼續正常施工; (九)質量事故處理完成后,長臨公司組織全體參建單位召開質量事故通報總結會,總結分析質量問題出現的原因,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各參建單位吸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出現; (十)事故處理報告上報質量監督部門。 第十條 重大質量事8、故的處理 (一)重大質量事故由長臨公司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開展或配合開展質量事故調查工作; (二)施工企業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進行現場辦公,全力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完成質量事故詳細報告,對事故原因做出詳細分析,評估事故的不利影響,提出事故補救措施及整改建議,上報監理單位; (三)監理單位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質量事故詳細報告,對質量事故的原因及處理方案形成明確審核意見,上報長臨公司; (四)長臨公司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或與上級主管部門聯合組成事故調查委員會,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審批施工單位上報的處理方案; (五)施工單位按批復的處理方案進行事故處理,監理單位負責監督落實; (六)事9、故處理完畢后,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及長臨公司上報事故處理報告及復工申請表,并申請對現場處理情況進行檢驗; (七)經長臨公司及監理單位檢驗合格后,向事故調查委員會或上級主管部門遞交事故處理報告,獲得批準后,批復施工單位的復工申請; (八)質量事故處理完成后,長臨公司或上級質量監督部門組織全體參建單位召開質量事故通報總結會,總結分析質量事故出現的原因,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各參建單位吸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事故。 第十一條 事故處理后,必須保存完整的事故處理報告,內容包括:事故調查的原始資料、測試數據;事故的原因分析、論證,事故處理的依據,事故處理的方案,檢查驗收記錄,事故處理結論等。第十二條 質量事故10、的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結論,對相關責任方做出以下處罰: (一)施工單位 根據事故調查結論,施工單位如負有部分或全部責任,則對施工單位采取以下處罰措施: 1、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對于屢教不改的作清退處理。 2、一般質量事故 施工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在整個項目進行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作清退處理,必要時約見其法人代表現場澄清。 3、重大質量事故 施工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11、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通過交通主管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全省、全國通報批評,按照事故調查小組的處罰決定處罰相關責任人,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二)監理單位 根據事故調查結論,監理單位如負有監理不力的責任,則對監理單位采取以下處罰措施: 1、質量問題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對于屢教不改的監理工程師(員)清退出場并向質量監督部門通報。 2、一般質量事故 監理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在整個項目進行通報12、批評,對相關責任人作清退處理,并向質量監督部門通報,必要時約見其法人代表現場澄清。 3、重大質量事故 監理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通過交通主管部門對監理單位進行全省、全國通報批評,按照事故調查小組的處罰決定處罰相關責任人 ;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勘察設計單位 根據事故調查結論,勘察設計單位如負有部分或全部責任,則對勘察設計單位采取以下處罰措施: 1、質量問題勘察設計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對相關13、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2、一般質量事故 勘察設計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在整個項目予以通報批評,必要時約見其法人代表現場澄清。 3、重大質量事故 勘察設計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通過交通主管部門對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全省、全國通報批評,按照事故調查小組的處罰決定處罰相關責任人,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咨詢單位 根據事故調查結論,咨詢單位承擔咨詢審查不力的責任,則對咨詢人采取以下處罰措施: 1、質量問題14、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2、一般質量事故 咨詢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必要時約見其法人代表現場澄清。 3、重大質量事故 咨詢單位根據事故調查結論中界定的責任比例及合同約定,承擔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長臨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并通過交通主管部門對咨詢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按照事故調查小組的處罰決定處理相關責任人,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事故發生單位出現以下情況時,長臨公司將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故意破壞現場的; (二)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三)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情況、資料或提供偽證的。 第五章 附 則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長臨公司負責解釋和補充修訂。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長臨公司工程質量事故報告長臨公司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工程名稱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結構類型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萬元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事 故 經 過 及 初 步 原 因 分 析采 取 措 施負責人: 填報單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