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路公路工程試驗管理辦法(1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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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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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試驗管理辦法一、總則 (一)、試驗管理目的 為加強一環路工程現場質量控制,提高試驗監督檢測水平,滿足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和公路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對公路工程現場質量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試驗管理辦法。 (二)、試驗監督檢測的任務 試驗監督檢測的任務是通過試驗的手段和結果,對各個工程的材料、配合比和強度等方面的驗證試驗、標準試驗、抽樣試驗、工藝試驗、驗收試驗進行有效的控制,以確保各項工程的物理、化學性能達到規定要求。二、試驗檢測的組織機構 (一)、駐地監理試驗室 1.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協調管轄范圍試驗工作統一按合同條款或正式頒布的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進行。 2.試驗室的規模、試驗設備的種2、類及數量應能滿足實施工過程中各項試驗的要求,應有各項專業試驗工程師及經過專門培訓的試驗人員,健全的各種規章制度,實行明確的責任分工。 3.施工、監理應獨立承擔的檢測頻次和要求抽樣試驗,建立健全的試驗臺帳體系,另外業主方對監理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和流動試驗室的設備功能、人員資質、操作方法、資料管理等項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審核并負責試驗人員的培訓工作。 4.試驗室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承包人的人員資質及試驗儀器進行檢驗,并監督承包人定期將儀器設備交由政府監督部門進行標定,妥善保存相關記錄。 5.試驗室應參與監理組織的質量檢查評定工作。6.試驗室應負責試驗資料的審核歸檔工作。7.試驗室應負責本項目中與3、試驗有關的工作。 8.應對承包人的各項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以及材料、機械、配合比等進行全方位的巡視、全過程的旁站、全環節的檢查,并及時在原始記錄上簽字認可,不得事后補簽。對于承包人違背規范和試驗規程所得的檢測結果,監理人員應不予認可,并對內相應部位質量進行復檢,對重要關鍵部位的施工,應及時到現場抽樣檢測,以達到對施工質量有效的監督和管理。(二)、承包人工地試驗室 1.承包人工地試驗室的規模、試驗設備的種類及數量應能滿足合同及規范要求,應有各項專業試驗工程師及經過專門培訓的試驗人員,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行明確的責任分工。工地試驗室必須取得交通主管部門的資質認可,并嚴格按批準的試驗項目4、開展工作,嚴禁超越批準的試驗檢測項目進行試驗檢測工作,并只能為本企業在本合同段承擔的施工任務進行試驗檢測,不能對外承接試驗任務。 2.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應建立符合抽檢頻率的試驗臺帳。 3.工地試驗室應承擔進場材料的鑒定試驗,并將結果提交監理試驗室進行復驗和批準。 4.工地試驗室在原材料經監理檢查合格的基礎上,方能進行各工程項目開工前的標準試驗和預先試驗,并將結果提交監理試驗室進行復驗和批準。 5.配合施工,提供和采集為控制施工質量所需要的各種參數。 6.根據規范規定的抽樣頻率、時間和方法,進行施工過程中的抽樣試驗和工序或單項工程完工后的檢查試驗,并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試驗結果。 7.對全部工程項目5、的各種試驗結果進行數理統計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試驗資料檔案,為工程竣工提供詳實的試驗資料。三、試驗的分類 根據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現場質量控制中對試驗工作管理的要求,將以上各種試驗分為驗證試驗、標準試驗、工藝試驗、抽樣試驗、驗收試驗五類。 1、驗證試驗 驗證試驗是對材料或商品構件進行預先鑒定,以決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在材料或商品構件訂貨之前,承包人應提供生產廠家的產品合格證書及試驗報告,還應對生產廠家生產設備、工藝及產品的合格率進行現場調查了解,并由總監辦試驗室或總監辦試驗室指定的國家法定檢測機構對承包人提供的樣品進行試驗,以決定同意采購與否;材料或商品構件運入現場后,應按規定的批6、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構件不準用于工程,并應由承包人運出場外;在施工進行中,應隨機對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構件進行符合性的抽樣試驗檢查。2、標準試驗 標準試驗是對各項工程的內在品質進行施工前的數據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導施工的科學依據,包括各種標準擊實試驗、集料的級配試驗、混合料的配合比試驗、結構的強度試驗等。在各項工程開工前合同規定或合格的時間內,應由承包人先完成標準試驗,并將試驗報告及試驗材料提交總監辦試驗室審查批準,試驗監理工程師應派試驗監理人員參加承包人的試驗,并進行有效的現場監督檢查。總監辦試驗室應在承包人進行標準試驗的同時或以后,平行進行復核(對比)試驗,以肯定、否定或7、調整承包人標準試驗的參數或指標。3、工藝試驗 工藝試驗是依據技術規范的規定,在動工之前對路基、涵洞、防護工程(如護面墻、網格護坡、邊溝等)、小型預制構件、路面、交通工程及其他需要通過預先試驗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項工程預先進行工藝試驗,然后依其試驗結果全面指導施工。4、抽樣試驗 抽樣試驗是對各項工程實施中的實際內在品質進行符合性的檢查,內容包括各種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實度、混凝土及瀝青混凝土的強度等的測定和試驗。總監辦試驗室應按規定頻率獨立進行抽樣試驗,以鑒定承包人的抽樣試驗結果是否真實可靠。5、驗收試驗 驗收試驗是對各項已完工程的實際內在品質做出評定。 四、試驗管理程序 試驗工作8、應按驗證試驗、標準試驗、工藝試驗、抽樣試驗、驗收試驗五個方面的具體要求進行。1、 驗證試驗管理程序 2、 標準(驗證)試驗管理程序 原材料及商品 產品合格證書及試驗報監理專業工程師確認后駐地辦備案并存檔試驗室在施工過程中的隨機抽樣試驗在現場監理控制下按規定的頻率進行抽樣試驗監理試驗室進行平行復核(對比、驗證)試驗在監理旁站下承包人完成的標準試驗高監、監理專業工程師確認后備案并存檔3、 工藝試驗管理程序4、 抽樣試驗管理程序承包人提出工藝試驗的施工方案和實施細則駐地辦審查批準現場監理旁站下的工藝試驗過程、記錄、試驗承包人建立反映抽樣頻率的試驗臺帳監理專業工程師確認后備案并存檔承包人在工地試驗室進9、行全頻率的抽樣試驗駐地辦審查、批準試驗室20%的頻率獨立進行抽樣試驗試驗報告作為質檢附件備案,并編號進入試驗臺帳,駐地辦存檔5、驗收試驗管理程序 五、試驗臺帳的建立和管理 1、試驗臺帳建立的目的 試驗臺帳是對合同段工程驗證試驗、抽樣試驗的數量和頻率進行統計和管理的數據文件,目的是建立起便于查詢、管理的試驗數據系統,達到合同和規范的要求。 2、試驗臺帳的建立和管理(臺帳及統計表格式以電子版下發) (1)各承包人每月月底前應向監理組上報經承包人簽認的XX 公路 段中間檢查試驗統計表(表 1)、XXX 公路 材料試驗統計表(表 2)、XXX 公路 段驗證試驗統計表(表 3)、XXX 公路 段標準試驗10、統計表(表 4)及它的電子版文件,同時上報電子版的試驗臺帳。(表 1)、(表 2)、(表 3)(表 4),統計截止時間為每月 25 日。監理組在承包人上報的電子版統計表及臺帳的基礎上及時更新當月監理試驗檢測數據,最終報高監簽認并存檔。 (2)每期計量支付報表必須附當期各種試驗報告。 (3)試驗臺帳建立要項目清楚、數量準確、頻率滿足規范要求。 (4)試驗臺帳必須利用微機按統一格式建立和管理,并能隨時提供檢查和匯總。 3、試驗臺帳及統計表格填報說明 為加強試驗監控,現擬定試驗臺帳。現作以下填寫說明: (1)、各類試驗臺帳的檢測項目,根據本合同段內的實際情況填寫。、各檢測項目的檢測頻率參照施工技術規11、范、設計文件、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承包人進行鉆芯取樣試驗、加載試驗等監理組試驗室審批并監督監理專業工程師確認后駐地辦備案并存檔準及相關行業規范的要求執行。、凡原材料產地不同時,應分別列出。如檢測項目為水泥時,產地欄中應寫明生產廠家、年生產能力,不同水泥標號和不同廠家應分別列出。、本月進場數量為原材料實際進場數量。 (2)、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在承包人建立好工程臺帳并經監理審核后,先由承包人按規范和檔案管理要求進行劃分(參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監理組根據規范對其劃分審核認可后再按劃分結果將工程臺帳中的工程細目重新歸類 。、以工程臺帳為基礎,分別填寫樁號、清單編號、細目名稱、原設12、計工程數量、變更工程數量、變更后工程數量(完全引用)。、檢測項目為每一分項工程應進行的試驗項目(如砼工程的“砼抗壓強度”;砌筑工程的“砂漿抗壓強度”;填方工程的“壓實度”;96 區的“彎沉值”;路面工程的“彎沉值”等)。但不包括標準試驗及驗證試驗。、規范規定試驗數量是以變更后數量進行計算。、本月完成工程數量為本月實際完成工程數量,其試驗數量亦為實際數量。、監理試驗室抽檢數量應滿足要求頻率。、各試驗項目檢驗頻率參照試驗管理辦法附錄 B。 附錄 A常用抽樣試驗項目及檢測頻率 (一)路基工程 1、填筑路基 (1)控制性試驗 施工中如發現土質有變化,應及時補做全部土工試驗。 (2)壓實度控制和檢驗 每13、 200m 每壓實層檢測 4 處。 注:通過試驗來確定填方每層的松鋪厚度。 (3)路基頂面檢測試驗 壓實度檢測 每 200m 每層檢測 4 處。 (2)彎沉檢測 按 JTG F80/1-2004 附錄 I 檢測,每一雙車道每 1km 測 80100 個點。 (二)路面工程 水穩路面底基層 1、混合料取樣:每 2000m2或每個工作班取樣一次,并進行下列試驗 A級配 b水泥劑量 c含水量 d無側限抗壓強度 3、在已完成的底基層上取樣每 200m 每車道取樣 2 次,作壓實度檢測。 水泥砼路面 混凝土彎拉強度抽樣試驗:每工作班制作 2-4 組;日進度大于等于 1000m 取 4 組,大于 500m14、 取 3 組,小于 500m 取 2 組。 (三)排水工程 地面及地下排水、圓管涵(含倒吸虹管)、蓋板涵(含通道)、拱涵、渡槽、通道的 砼、砂漿強度的檢測試驗均按 JTG F80/1-2004 附錄 D、F 抽檢。 (四)防護工程 護坡、護面墻、石砌擋土墻、錨板檔土墻、錨索(桿)擋墻、預制塊擋墻等的砂漿強度、砼強度,均按 JTG F80/1-2004 附錄 D、F 進行抽檢試驗。(五)橋梁工程 橋梁工程各部位的砼強度試驗,均應按設計圖紙要求的不同等級、不同配合比的砼應分別制取試樣,且應在拌合機流出點或運送砼車流出點取樣。 砼及砂漿強度均按 JTG F80/1-2004 附錄 D、F 取樣試驗。15、 (六)橋涵及其它構造物回填土 回填土的壓實度檢測試驗,橋臺背后、涵洞兩側與頂部、錐坡與擋土墻等構造物背后的填土均應分層壓實、分層檢查,檢查頻率每 50m2檢查 1 點,不足 50m2時至少檢驗 1 點。 (七)砼取樣補充 1、砼澆筑一般體積的結構物(如基礎、墩臺等)時,每一單元應制取 2 組試樣。 2、連續澆筑大體積結構物時,每 80-200m3 或每一個工作班應制取 2 組。 3、上部構造,主要構件在 16m 以下應取 1 組,16-30m 取 2 組,31-50m 取 3 組,50m以上不少于 5 組。小型構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 2 組。 4、每根鉆孔樁至少 2 組;樁長大于 20m 以16、上者不少于 3 組;樁徑大、澆筑時間很長時,不少于 4 組。如換工作班時,每工作班應制取 2 組。 5、構筑物(小橋涵、擋土墻)每道基礎、墻身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 2 組試件。 (八)漿取樣補充 1 、砂漿制件重要及主體砌筑物工作班取 2 組。 2、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取 1 組。 附錄 B常用驗證試驗項目及檢測頻率 一、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商品構件和工程設施采用前的預先鑒定。 1、 所有外購材料和工程設施及商品構件必須要有產品的出廠證明書(標有廠名、材料及購件名稱、規格和數量、出廠日期、試驗報告和訂貨單副本),并報監理工程師審查。2、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包括自采加工材料,國內采購材料17、及進口材料,進場之前都必須按相應的材料標準和試驗規程進行材料性能試驗或質量檢驗,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 二、所有運至工地的材料及構件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不合格的材料、構件及設施不準用于工程,并應由承包人運出場外。在施工中也應對于工程的材料和構件進行符合性的抽樣檢查。 1、粗集料檢測試驗 (1)應按產地、類別、加工方法和規格等不同情況,分批進行檢驗,機械集中生產的粗集料至少每 400m3檢測一次,人工分散生產的粗集料至少每 200m3一次。 (2)檢測項目:a、篩分析 b、視比重 c、壓碎指標值 d、針片狀含量 e、容重 f、含泥量。 2、細集料的檢測試驗 (1)各類砂應分批進行試驗18、,每 200m3為一批驗收,每批至少取樣一次作試驗。 (2)試驗項目:a、篩分析 b、視比重 c、容重 d、含泥量 e、有機質含量。 3、水泥的檢測試驗 (1)進場水泥按不同標號、廠牌、出廠日期、品種分別堆放和檢查驗收,嚴禁混堆或混合使用。 (2)平時按 200T 為一批(不足 200T 也作為一批)取樣一次檢驗。 (3)對用于重要結構的水泥或對水泥品質有懷疑時,應進行復查試驗。 (4)水泥受潮或存放期超過三個月,一律不予使用。 (5)試驗項目:a、細度 b、凝結時間 c、安定性 d、膠砂強度 e、燒失量 f、SO3含量 g、MgO 含量 (e、f、g 項需要時才做) 4、拌和用水 (1)飲用19、水可不作檢驗,非飲用水必須作水質分析化驗,符合規范要求方可使用。(2)非飲用水每一水源作一次水質分析。 (3)測定水的酸、堿度、固體和無機物總量等。 5、外加劑 (1)外加劑必須要有生產廠的經驗配方,并充分證明使用效果良好,當有不良結果時,即可撤消批準使用該外加劑。 (2)必要時,應委托有關單位做成分組成檢驗。 6、石料 (1)石料應按不同料場及不同巖石種類分別進行巖石的材質檢驗,進場后要分別堆放。 (2)試驗項目:抗壓、抗折、抗剪強度、巖石的堅固性等。 (3)在使用過程中,巖石種類發生了變化,應重新進行材質試驗。 7、鋼材 (1)鋼筋 a原材料每批(重量不超過 20T),不足 20T 也按一20、批計,抽取一組試樣,作冷彎、拉力試驗。 b焊接鋼筋試驗 閃光對焊:300 個作為一批,每批或不足一批按一批取樣試驗。 電弧焊接:300 個作為一批,每批或不足一批按一批取樣試驗。 c進場鋼筋必須按不同廠家,不同類別分別存放,絕不能混堆。 (2)鋼絞線 a要有廠方質量保證書(或檢驗合格 證)及廠方的自檢報告。 b檢驗內容:拉力試驗(破斷負荷、屈服負荷、伸長率、彈性模量)、松弛試驗。 c每 60T 為一批驗收(不足 60T 也按一批計),每批取樣 2 根試驗。另外 ,每批鋼絞線任選 3 盤,進行表面質量檢查。 d外型尺寸和機械性能:每 50T 為一批驗收(不足一批按一批計),取樣 2 組每組三根)先進行外型尺寸檢查,后進行材質檢查。 8、防水板 每批進貨均須進行檢驗,或按 5000m2 取樣一次進行檢驗,送由總監辦試驗室審查認可的質檢單位檢驗。試驗項目:拉伸強度、斷裂伸長率、粘接剝離強度、不透水性、抗穿孔性。 9、外購預制件 外購預制件驗收時應一次合格,不合格的構件必須退貨,絕不允許堆放在施工場地任意使用。 附錄 C試驗室常用規范及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