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21線公路改建工程質量管理及獎懲實施辦法(2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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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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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質量管理及獎懲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國道321線內江城區過境段改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充分調動參建各方的工程創優積極性,提高創優意識,優質高效地完成本項目建設, 實現合同文件中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的要求,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和本項目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及合同文件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參加本項目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是指本項目的路基、路面、橋涵(通道)、防護、排水和附屬設施等設計范圍內全部工程的2、各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質量,是指有關公路工程建設的法律、規范、技術標準以及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招投標文件及合同規定,對本項目建設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第五條 本項目工程質量實行“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業主監管”的四級質量管理體系,即業主負責建設管理,監理監控,設計、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模式。內江新鴻路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主”)全面負責管理本項目建設質量管理工作。XX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質監站”)為本項目政府監督執行單位,對本項目建設過程實施政府監督,對本項目竣工交驗工程質量等級進行鑒定。XX勘察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3、“設計單位”)為本項目設計單位,對本項目工程所設計范圍內的設計質量全面負責。內江XX物資貿易有限公司、XX隧道集團有限公司321國道內江段改建工程材料廠(以下合稱“物資公司”)負責本項目合同規定的由業主提供材料的供應,對所供應材料的質量全面負責。成都XX公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國道321線改建工程JB合同段監理組(以下簡稱“監理組”)具體負責各合同段工程質量的監理工作,對各合同段的監理工作質量負責。各施工合同段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施工單位”)對所施工標段(或路段)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 第六條 本項目的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對本單位工4、程項目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對質量工作負工程技術方面的責任;具體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本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制。第七條 本項目工程質量管理,圍繞項目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進行一系列質量管理活動,最終達到“全線創優良工程”的目的:1、質量方針: 合同為本, 質量優先; 樣板引路, 成品優良。2、質量目標:(1)嚴格合同管理,確保合同工程質量承諾兌現率100%;(2)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90%以上,項目工程質量評分值90分以上;(3)杜絕重大質量事故,減少一般質量事故,消除質量通病;(4)確保優良工程。第八條 嚴禁施工單位將承接的工5、程項目進行轉包,嚴格控制工程分包。第九條 本項目工程質量接受政府監督,質監站在項目建設全過程實施監督,監督主要方式為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工程質量進行抽查,并運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糾正影響本項目工程質量的建設行為。質監站在實施監督過程中所指出或責令整改的質量問題,各監理組、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進行整改,并按規定向監理組、業主上報整改情況及資料(今后保證措施、整改返工照片等),由業主匯總上報質監站。第十條 施工單位按規定填寫周、月質量控制的各種表格。周報表報監理組,月報表于當月25日報監理組并報業主。第十一條 監理組應按公路工程監理規范,填寫質量控制的各種報表,月報表于當月25日報業主。第十6、二條 從事本項目工程建設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地試驗室,應當按照有關公路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和資質證書,并在許可范圍內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第二章 業主質量管理第十三條 業主根據國家和交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質量崗位責任制。第十四條 業主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和技術要求,對參建的設計單位、監理組和施工單位實行合同管理,按合同文件明確質量責任,提出本項目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第十五條 業主成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指導本項目全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本項目各類質量創優的最終審定。第十六條 業主主動接受質7、監站對其質量保證體系的監督檢查。本項目開工前,按規定向質監站上報質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申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項目施工過程中,主動接受業主和質監站的監督檢查;項目完工后,由質監站對工程質量進行鑒定。第十七條 業主按照有關公路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和合同文件,組織工程施工和工程監理工作。開工前組織施工圖設計審查和技術交底;施工中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后及時組織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工作。本項目開工時,業主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合同段施工單位、監理組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項目質量計劃、質量管理辦法、創優規劃、質量管理體系和各相關管理人員的質量職責等。本項目建設過程中8、,業主定期或不定期的會同監理組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全線的質量安全大檢查;業主安全質量部不定期地對全線施工現場質量進行巡查,發現問題,責令各監理組和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并視其問題的嚴重性,分別給予質量整改、停工整頓、罰款、通報批評、黃牌警告和紅牌警告等(具體見本辦法獎懲章);積極開展創優活動,組織評定全線“樣板引路”工程,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觀摩學習,營造全線創優氛圍,提高工程質量;對施工單位、監理組實行定期(月或季)考核,年度評定等一系列活動,并根據各合同段施工單位一年的質量管理成績,優差排名并上報交通主管部門。項目工程完工后,業主會同監理組,組織各合同段施工單位、對各合同段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9、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責令整改;并及時上報交通主管部門,組織質量鑒定和工程驗收。第十八條 建立工程質量社會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和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有權向業主和監理組進行投訴。業主將根據投訴進行調查,一旦查明,將對舉報有功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同時視其情節輕重,按合同條款對被舉報的施工單位或監理組給予相應的處罰。第十九條 業主加強本項目缺陷責任期內的管理,有計劃地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本項目進行質量訪查,一經發現質量問題,將按合同條款規定責令監理組、相關施工單位進行處理,監理組及相關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第二十條 業主加強檔案管理,按照竣工資料編制有關規定、辦法,建立健全項目10、檔案。從項目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都嚴格按照規定收集、整理、歸檔。第四章 設計單位質量管理第二十六條 設計單位必須主動接受質監站對其設計工作資格和質量管理體系的監督檢查。第二十七條 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履行設計文件的編制、復核、審核、會簽和批復制度,加強設計質量控制,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并對本項目設計質量負責。第二十八條 設計文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一)設計文件的編制應符合有關公路建設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合同的要求;(二)設計依據的基礎資料應完善、準確、可靠,設計方案論證充分,計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結構安全要求;(三)設計文件的深度應滿足相應設計階段的規定11、要求,并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四)設計文件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綜合要求;(五)設計文件要求選用的材料、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性能及技術標準,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但不能指定生產廠家、供應商。第二十九條 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開工前作好設計文件的交底工作,并在施工現場派駐設計代表,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解決設計的有關問題。第三十條 本項目施工過程中,設計單位應經常對本項目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在建工程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提出評價意見,并將評價意見上報業主。第三十一條 工程完工交驗投入運營后,設計單位應做好本項目工程質量回訪工作,對12、工程設計投入使用后,其質量功能滿足設計與否,并提出評價報業主。第五章 監理質量管理第三十二條 監理組必須接受質監站、業主對其監理資格、監理質量管理體系及監理工作質量的監督檢查。第三十三條 監理組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公路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嚴格履行監理合同,根據監理規范對所監理的施工合同段進行嚴格監理。第三十四條 監理組根據所承擔監理任務和監理合同的要求,向工程施工現場投入相應監理人員和設備。各級監理人員必須按合同規定持證上崗。監理人員上崗,必須經過崗前培訓,具有公正、有效開展監理業務的能力。工地試驗室必須取得質監站頒發的有關證書方能開展監理檢測業務。第三十五條 監理組應認真審查施13、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審查試驗工程段施工工藝,批準特殊技術措施和特殊工藝;監督合同中有關質量標準、要求的實施;糾正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的施工行為;對關鍵部位、重要環節、隱蔽工程的施工必須進行旁站監理,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平行檢測;提出或審查設計變更;進行工程質量檢測,并對試驗檢測結構的準確性和可靠性負責;組織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中間驗收工作,參加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和交工、竣工驗收。第三十六條 監理組應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大檢查和召開監理工地會議,總結階段質量情況,有針對性地對質量通病、質量問題及時責令有關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研究和制定解決措施;對施工單位14、申報的“樣板引路”工程進行深入評定,及時簽署意見,上報業主,并參加業主組織的評定;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現場質量交流觀摩學習,促進工程監理管段內整體質量的提高,實現各標段工程質量最終評定為優良的目標。第三十七條 工程完工后,監理組應及時對監理合同段各標段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進行質量評定并完善各項內業資料,上報業主。第三十八條 缺陷責任期間內監理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標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質量缺陷,通知相關施工單位進行處理,并在處理期間進行實施過程監理,確保工程質量,處理結果上報業主。第六章 施工單位質量管理第三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的全過程中,必須自覺接受質監站、業主及監理組對15、其資質和質量管理體系以及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第四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依據有關公路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的規定,按照設計文件、合同文件和施工工藝要求組織施工,并對其工程質量負責。第四十一條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和正常運轉質量管理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及考核辦法。實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質量教育,提高質量意識。建立健全工程質量檢查機構和工地試驗室,執行并落實施工過程中的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制度。第四十二條 施工單位如發生質量事故,必須按規定向監理組、業主及本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報告,并保護現場接受調查,認真進行事故處理。必須自覺接受質監站、業主,監理組的檢查16、監督。如對其質量有懷疑時,必須接受以上單位采取非常規手段的檢測。第四十三條 施工單位嚴格按設計要求、技術規范、合同文件要求,加強對在建工程的質量管理,有針對性地對質量通病、質量問題制定預防措施,做到內實外美;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質量會議,及時總結階段質量情況,對暴露的質量問題及時整改;對重(難)點工程、新技術、新工藝要有切實可行的質量保證措施,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攻關小組活動;對施工現場出現的質量問題、質量事故要嚴肅處理,自查自糾,舉一反三。第四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嚴格工程質量管理,開展質量安全大檢查、質量競賽等一系列質量活動,提高參戰員工的質量意識,兌現 “創優良工程” 合同17、承諾。第四十五條 竣工的工程項目必須符合公路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優良評定標準及設計文件要求,并按規定向監理組、業主提交完整的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參加施工標段的交工、驗收工作,并提出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第四十六條 缺陷責任期內,施工單位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施工標段進行質量檢查,一經發現質量缺陷,上報監理組、業主,并派人員進行維修處理,處理期間接受監理組的過程監理和業主、業主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第七章 物資公司供應材料的質量管理第四十七條 物資公司承擔本項目合同規定由業主供應的材料和設備質量責任。其所采購的原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 有關公路工程現行技術標準規定,并全部符合設計文件對材料、設備18、的要求。凡用于本工程項目的原材料和設備,均應按規定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四十八條 物資公司具有按合同規定自主采購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正常采購工作。第四十九條 按合同規定指定采購的原材料和設備,施工單位和監理組應按規定進行檢查。對不合格的產品,施工單位有權拒絕使用。檢驗意見不一致時,由業主、監理組仲裁協調。仲裁協調仍達不成一致意見時,最終由質監站仲裁。第五十條 在原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使用過程中,應嚴格計量標準,按照有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計量。有關公路工程現行技術標準規定,并全部符合設計文件對材料、設備的要求。凡用于本工程項目的原材料和設備,均應按規定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19、不得進入施工現場。第八章 獎勵與處罰第五十一條 業主建立本項目工程質量管理活動獎勵基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質量創優活動的先進集體、個人及優良工程進行獎勵,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罰款所得,將并入工程質量管理活動獎勵基金。第五十二條 本項目建設過程中,業主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全線施工現場安全質量大檢查,對各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施工技術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日常施工過程等進行綜合考評,按得分高低評出名次,并據此進行獎勵。第五十三條 業主組織的施工現場安全質量大檢查,對名次排在最后的施工單位,且其工程質量較差、現場安全生產存在隱患、文明施工混亂的施工單位給予全線通報批評且處予3萬元以內的罰款,并責令20、其采取必要措施、限期整改;對連續三次排在最后一名的施工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另追加5萬元罰款,并通知其上級主管部門派專人協助進行整改,責令更換項目主要領導。第五十四條 在工程質量檢查中發現重大工程質量隱患或問題、一般及以上重大質量事故時,業主、監理組將對監理組監理責任人給予罰款、清退出場等處理,并對監理組進行嚴肅處理;對施工單位予以停工整改、罰款、黃牌警告、紅牌處罰。若責任人或責任單位涉嫌刑事犯罪,將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第五十五條 為確保工程質量優良,杜絕質量事故發生,對施工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不按規范施工、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工程存在質量隱患、嚴重質量通病、涉及本辦法或合同文件中有關處罰條款規21、定的監理組、施工單位,業主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整改通知(附表3)或按合同文件專用條款第63.1款視其違約,給予2000元15萬元罰款(附表4)、停工整頓(附表5)、黃牌警告(附表6)、紅牌處罰(附表7),直至報業主按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終止合同。第五十六條 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時,業主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罰款、黃牌警告、紅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對涉嫌刑事犯罪的責任人,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批準,擅自分包或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二)不接受質監站、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監督檢查;(三)未按規定程序擅自變更設計降低工程使用功能;(四)未按設計要求、相關技術標準和合同規定施22、工;(五)未按合同規定兌現工程質量目標承諾;(六)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章操作行為;(七)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設備,或在工程施工中不執行工藝要求,粗制濫造,偷工減料,偽造記錄;(八)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隱蔽工程缺陷未及時報告的;(九)經質監站、業主或監理組認定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十)越權采購屬甲方供應的材料的;(十一)未按合同規定實行質量保修的;第五十七條 凡發生質量事故,除返工、返修外,業主按合同文件專用條款63.1款給予以下處罰:1、對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下的質量問題,原則上不予處罰。若事故性質特別惡劣,影響極大,或同一單位在一年中連續出現兩起及以上,對事故責任單位課以履約擔保金額23、的違約金處罰。2、發生一、二、三級一般質量事故,每發生一起,視其情節,對事故責任單位課以履約擔保金額0的違約金處罰。3、發生一、二、三級重大質量事故,每發生一起,視其情節,對事故責任單位課以履約擔保金額30%或其以下的違約金處罰。4、對因管理不善,要求整改而未及時予以整改或導致質量事故繼續擴大的,業主將按合同文件專用條款63.1款給予加倍或從重的違約金處罰和出示紅牌(附表)。、發生質量事故后,業主課以的違約金罰款,不代替政府監督部門行使的事故處罰,且不能使其違約行為合法化而免除其施工單位按合同規定應盡的任何質量職責。第五十八條 檢測單位(部門)偽造檢驗報告或偽造檢驗結論,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通24、報批評、黃牌警告和紅牌處罰,對涉嫌刑事犯罪的責任人,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九條 對參加本項目工程質量監察、監理、檢查工作的人員(含施工單位、監理組管理人員),因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污受賄造成惡劣后果的,業主將按合同有關規定跟究責任單位的經濟責任,責令其所在單位進行清退,不得繼續在本項目從事任何工作,并由其所在上級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對涉嫌刑事犯罪的責任人,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十條 因工程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責任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或裁決,給予受損方經濟賠償。第九章 附 則第六十一條 本項目建設質量管理實行舉報和事故報告制度,并執行交通部公路工程25、質量事故登記劃分和報告制度見附件1。第六十二條 本項目工程質量舉報電話: 第六十三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六十四條 本辦法規定的處罰由業主實施。第六十五條 本辦法由業主負責解釋。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如與本項目合同文件、技術規范不一致時,以本項目合同文件、技術規范為準。 第六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第一條 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責任過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時限內遭受損毀或產生不可彌補的本質缺陷,構造物倒塌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需加固、補強、返工處理的事故。1、道路工程:現場監理簽認至工程項目通車后兩年內26、;2、結構工程:施工過程中和設計使用年限內。第二條 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及其分級標準,公路工程質量事故分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及重大質量事故三類。(一)質量問題:質量較差、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以下。(二)一般質量事故:質量低劣或達不到合格標準,需加固補強,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至300萬元之間的事故。一般質量事故分三個等級:1、一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50萬元300萬元之間。2、二級一般質量事故: 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150萬元之間。3、三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萬元50萬元之間。(三)重大質量事故: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報廢和27、造成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分為三個等級: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特大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二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不滿1000萬元;(3)大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三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3)中小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利和義務將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28、養單位為事故報告單位。第四條 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同時向業主、監理組、質監站報告。在質量監督站初步確定質量事故的類別性質后,再按下述要求進行報告:1、質量問題:問題發生單位應在當天口頭報告監理組并立即書面上報監理組處理,監理組處理后,二天內書面報告業主備案。2、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在當天口頭報告后叁天內逐級書面報告業主處理。3、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2小時內以口頭或傳真形式速報監理組和業主,由業主處理,并在三日內報XX質量監督站。事故單位及監理組并應在12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快報(附表1)。第五條 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內容:一、29、工程項目名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二、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三、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和判斷。四、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五、事故報告單位。第六條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現場保護措施: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該工程的監理組、施工單位,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并應采取拍照或錄像等直接方式反映原狀。第七條 質量事故處理實行“三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30、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第八條 公路工程質量事故定期報告制度。監理組每季末應將公路工程質量事故情況季報(附表2)報業主。第九條 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故意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情況、資料,提供偽證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刑事犯罪的責任人,將報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十條 公路工程同時接受社會監督,交通部設工程質量舉報電話,電話:010-65292337。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9年8月20日起執行。附表1公路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快報工程名稱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實物工作量結構類31、型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萬元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名稱及資質等級施工單位名稱及資質等級監理單位名稱及資質等級監督單位名稱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分析采取措施 填報單位 :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業主 簽收人: 年 月 日注:填報單位為各合同段施工單位或監理組附表2公路工程質量事故情況月報表報告單位: 報告日期: 年 月工程名稱發生日期上報日期事故性質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處理情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附表3國道321線內江城區過境段改建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新鴻發質改( )第 號 填發單位: (蓋章) 簽(填)發人:被通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名稱里 程 存在問題: 整改要求:32、 年 月 日整改期限:限你單位于 年 月 日 時前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情況和措施書面報監理組、及業主。被通知單位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抄送:主管領導,安質環保部存檔。附表4國道321線內江城區過境段改建工程質量罰款通知書新鴻發質罰( )第 號 填發單位: (蓋章) 簽發人:被罰款單位監理單位工程名稱里 程 罰款事由: 年 月 日罰款金額小寫: 大寫:抄送:監理組,財務部、安質環保部存檔。附表5國道321線內江城區過境段改建工程停工整頓通知書新鴻發整( )第 號 填發單位: (蓋章) 填發人:被停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名稱里 程 停工事由: 年 月 日 停工期限: 責令你單位自 年 月 日 時33、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停工整頓。整頓完畢,將情況書面報監理組、業主,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被停工單位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抄送:主管領導,監理組,工管部,合同部,安質環保部存檔。附表6國道321線內江城區過境段改建工程黃牌警告通知書新鴻發黃警( )第 號被警告單位處罰原因及情形 年 月 日整改期限責成你單位在監理組的監督下立即組織分析原因和責任,務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監理組、業主。否則,將給予紅牌處罰。處罰單位 (蓋 章)年 月 日抄送:被警告單位上級主管單位,監理組,業主,存檔。附表7國道321線內江城區過境段改建工程紅牌處罰通知書新鴻發紅罰( )第 號被處罰單位紅牌處罰原因 年 月 日處罰單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抄送:內江市交通局,XX質量監督站,內江新鴻路業發展有限公司,被警告單位上級主管單位,監理組,本公司各部門,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