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茂悅峰綜合體工程群塔作業管理方案(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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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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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華茂悅峰工程群塔作業管理方案目錄1、工程概況12、編制依據13、塔吊技術性能1 4、群塔管理組織領導25、塔吊布置原則26、群塔作業措施27、塔吊的變形觀測.48、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要點49、塔式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6附件:塔吊平面布置圖1、工程概況華茂悅峰廣場是華茂置業集團開放建設的商業、住宅、影院娛樂三大功能板塊于一體的綜合體。總用地面積約為7.04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7.6萬平方米。其中地上總建筑面積17.2萬平方米,地下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本工程劃分為三大區,其中北側A區為5棟住宅樓,其中5#、6#樓為超高層住宅樓,建筑高度約140m,13#樓為高層住宅,建筑高度約101.8m.西2、側為2層室外商鋪;南側B區為南面為獨棟式、開放式商業街區,共13幢,層高2-3層,建筑高度1018.8m;東側C區為大商業及影院,局部5層,建筑高度約31.2米;三個區地下室整體連通,地下均為兩層。本工程共安裝8臺塔吊,具體布置詳見平面布置圖。2、編制依據序號依 據 名 稱編 號備 注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行業標準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1)行業標準3本工程巖土工程地質勘探報告4擬采用塔吊使用說明書廠家說明書5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6本工程施工圖3、塔吊技術性能塔機為水平臂架,小車變幅、上旋轉自升式塔機,配有起重量,力矩,高度,3、回轉及變幅限位以及各信號裝置。具體詳見各塔吊基礎方案。4、群塔管理組織領導成立由塔吊分包單位管理負責人為首和總包項目安全部門監督的指揮中心組織機構,負責對施工現場塔機之間關系的指揮與協調工作。5.塔吊布置原則由于本工程占地面積大、工作量大、結構層次高,工程施工垂直運輸任務重,需要設立多臺塔式起重機方能保證整體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據本工程特點,在基礎施工階段布置8臺塔吊,具體位置詳見塔吊平面布置圖。塔吊最終安裝高度及臂長參數序號塔吊編號塔吊型號臂長計劃最終安裝高度1T1#TC601260m152m2T2#TC601260m157.6m3T3#TC601260m120m4T4#TC601260m124、5.6m5T5#QTZ6350m 36m6T6#QTZ6345m 30m7T7#QTZ6350m 35.6m8T8#QTZ8048m 46m最終安裝高度以實際為準6 群塔作業措施由于本工程全面開工,基礎施工階段8臺塔吊同時作業,其中地上主體結構施工階段南側室外商鋪完成后6#、7#塔吊立即拆除,不影響北側住宅結構。另外5#塔吊覆蓋范圍下有加工場地,需搭設防護棚,該塔吊已影響東側市政道路,故塔吊運轉作業時吊鉤嚴禁伸出圍墻,塔吊大臂有相互交叉影響之處,施工作業如果協調不力會出現不安全因數。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6.1 立塔時,必須保證與相鄰塔吊之間的高差不得少于5.6m,以保證滿負荷運轉時,大5、臂對大臂不碰對方斜拉索。6.2 工地必須設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協調施工現場塔吊的使用及相關工作。6.3 塔吊司機必須服從地面的統一指揮,服從信號,不得各行其是。6.4 由于多臺塔吊同時作業,塔吊大臂相互交叉現象時有發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原則:6.4.1 在施工作業前,安全部門對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工作好安全操作和遵守指揮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6.4.2 塔吊司機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交底,接班人員未當面交接班,在施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室。6.4.3 塔吊在準備回轉運行前,司機必須提前了解相鄰塔吊的運行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再操作。6.4.4 操作中必須做到“后塔讓先塔”:即當兩臺塔吊都要進入大臂工作交叉6、區域內時,后進入該作業區域的塔吊要注意避讓先進入該區域內的塔吊大臂。6.4.5 操作中必須做到“動塔讓靜塔”:即在塔吊大臂工作交叉區域內,當一塔吊無回轉、吊鉤無運動、而另一臺塔吊有回轉或自由運動時,動塔應該避讓靜塔。5.4.6 操作中必須做到“輕塔讓重塔”:在兩塔交叉運轉時,無荷載塔吊應該避讓有荷載塔吊。5.4.7操作中必須做到“客塔讓主塔”:當一臺塔吊(客塔)大臂進入對方塔吊(主塔)工作區域內,則客塔主動避讓主塔。6.4.8當塔吊暫停工作時,塔吊的吊鉤要起到最高處,變幅小車靠近在大臂根部,塔吊大臂轉到適當位置,避免與作業塔吊發生碰撞。大臂要盡量順風向停放,并將大臂回轉鎖牢。6.4.9信號指揮7、要充分考慮到多臺塔吊交叉作業的可能性,因此信號指揮人員與機組應向對固定,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換,換班時需做到口頭交接。6.4.10信號指揮人員指揮塔吊動作時,必須遵守以上群塔作業原則,不得私自更改。6.4.11各信號指揮人員在指揮本塔吊作業時,還必須環顧相鄰塔吊的工作情況,必要時發出安全提示語或警語,以告訴塔吊司機注意安全操作。6.4.12各塔的塔司、信號使用的對講機頻道必須錯開,避免相互干擾,但相互的頻道應該知道,有情況時方便及時通知。6.5掛鉤工必須嚴格執行塔吊“十不吊”原則,清楚被吊物的重量,掌握被吊物的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捆綁,捆綁必須牢固可靠,對于短小物品,必須要有可靠容器進行裝盛,8、方可吊運。當被吊物跨越幅度較大,要確保安全可靠,要盡量避開施工作業人員,杜絕空中灑落現象。塔吊“十不吊”原則見下:1) 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2) 斜牽、斜掛不準吊;3)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4) 散物捆不牢或吊物過滿不準吊;5) 吊物上有人不準吊;6) 埋在地下物不準吊;7) 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8) 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9) 棱刃物與吊索接觸物保護不準吊;10) 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11) 塔吊安裝完畢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對塔吊的各個部件必須定期保養;要確保塔吊的各種限位、限重裝置靈敏、可靠,如發現失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9、所有安全裝置試車調整后,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拆除或私自調節各種安全限位裝置。12)對塔吊的主電纜及各種電線、電纜要作全面檢查,對于老化或破損的電纜應立即進行更換。7.塔吊的變形觀測塔吊在安裝完及安裝后每星期進行一次垂直度觀測,并做好垂直度觀測記錄;在每次大風或連續大雨后應對塔吊的垂直度、基礎標高等作全面觀測,發現問題及時與項目技術部及安全部聯系解決。8、塔式起重機工作安全操作要點 1、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應配備專職掛鉤工持證指揮。 2、必須遵守起重機械操作的“一般規定”和“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定。 3、塔式起重機安裝之后,必須按規定進行各部門聯合驗收,經有關部門檢測通過,10、報安監站領取合格證,懸掛操作規程牌后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機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機體妥善連接。 6、工作前應認真做好例保工作,檢查傳動部分潤滑油量,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種限位和保險裝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整,經試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7、司機必須得到確切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信號。 8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止修復,嚴禁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 9司機必須在佩有指揮標記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辯不清時不得盲11、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的緊急措施。 10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11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12當吊鉤滑輪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采用低速起升。 13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4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時,高度限位器調整為:吊鉤滑輪組與對應的最低零件的距離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15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 16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12、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200500cm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 17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 18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 19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 20起重機的臂架和起重物件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21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并有可靠安13、全技術措施經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22司機必須經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23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24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25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 1) 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2)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 3)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 4)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5)司機酒后或疲勞,身體不能符合要求 6)夜間照明不足26、停機后檢查: 1)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14、方法,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2)必須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收拾好工具,關好操作室及配電室(柜)的門窗,拉斷其他閘箱的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 3)在無安全的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27作業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上。28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嚴禁補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更換:危險斷面和鉤頸有永久變形;表面有裂紋;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高度的10%;吊鉤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50%,心軸(銷子)磨損超過其徑的3%5%。29填寫機構履歷書及其規定的報表,對每臺起重機的維修,保養等建立臺帳,由安全部監控保管。9、塔式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15、一、起重機械應由使用單位的設備部門負責管理,列入設備考核范圍,指定專人負責,逐臺建立設備登記卡,根據本單位設備情況制定起重機械的定期檢查(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年檢情況要記入設備登記卡,與其產品說明、數據等有關技術資料一起立卷存檔。二、對新安裝、改裝、大修、自制的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必須符合GB3811-83起重機設計規范等規定,提出技術資料,經本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起重機械的技術參數和電氣控制系統都不得修改,確需修改時,一定要事先提出設計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三、起重機械要裝置必要的安全裝置和勞動保護設施,如制動器、卷揚器限制、行程限制器、安全夾16、軌鉗、重量限制器、力短限制器、緊急開關、安全門聯鎖、安全電壓保護性接地或接零、安全信號、安全防雷、安全防護、安全保險等裝置。四、應當建立和健全關于起重機械設備的登記維修保養,定期檢驗、安全操作規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關人員認真執行。五、應根據使用情況,規定一年或兩年作一次技術檢驗。檢驗時應當檢查金屬構架各動力設備、傳動機構、電氣設備、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鏈條、吊鉤鏈銷和緊固件是否完好,安裝得是否妥當和磨損程度等情況,并且對起重機械作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六、安裝或拆除前,必須制定方案,經總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報當地安檢站備案;安裝或拆除前,由項目副經理組織,必須對專業操17、作人員進行操作規程教育,進行裝、拆安技術交底;因我公司不具備裝拆塔吊、施工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資質,故塔吊、施工電梯的裝拆(包括加節)必須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裝、拆;安裝或拆除時,由安全員安排設置警戒區域,設立警示標志,并有專人監護;安裝完畢后,經公司主管部門、地方有關部門檢測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維修,并做運轉保養記錄,交接班記錄;塔吊加節,每次均應申請,經批準后加節,再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他分包單位需使用大型機械時,應先經土建方同意,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10、安全職責管理措施1、組織領導:成立由總包單位管理負責人為首和項目安全部門監督的指揮中心組織機構,共同要求勞18、務單位協調配合對施工現場各塔機之間的指揮與協調工作。(1)為了確保本工程施工期間各塔吊合理使用、安全作業、發揮塔吊的最大效能,滿足施工進度需要,加強塔吊群作業的管理、調控,特成立以安全員、機管員為主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施工現場各個塔吊作業的指揮和協調。(2)分工協調,各負其責。領導小組負責對現場所有塔吊的總體指揮、協調。督促塔吊出租單位負責本單位塔吊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緊急搶修、日常維護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完成塔吊的錨固頂升工作,對機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日常管理,組織塔吊的進場安裝和拆除退場工作。各區的施工負責人塔吊的使用供需安排,并將有關信息及時提供給領導小組,便于及時作出調整。(3)制19、定塔吊群作業綜合管理規定,作為塔吊群作業的工作制度、作業原則和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并對不同特殊階段,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達到全過程的有效控制。(4)加強人員的管理。選擇有豐富工作經驗和較強責任心的塔吊操作人員、信號指揮工、起重工。塔吊管理人員必須掌握塔吊群施工的不同階段以及各階段的特點,并對塔吊司機、信號工、起重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督促其嚴格執行。(5)總承包單位應積極協調各分包塔機的工作及嚴格控制施工進度以確保塔機安全運行;監理方應嚴格監督措施的落實情況;施工方要嚴格管理、安裝方(或維修單位)應定期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2、塔吊安裝安全運行職責:(1)業主及監理主要負責對項目安全的監督20、審查工作;現場監理發現塔吊存在危險隱患應及時要求停止整改,責令不整改則可要求停工整頓。(2)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對塔吊施工運行全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本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落實工作,組織督促機電工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落實;領導并組織各相關部門定期對塔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度整改措施及時解決。(3)生產經理對塔吊作業安全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落實相關規范、標準和管理制度;組織對塔吊安全作業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培訓實施辦法,制定實施措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配合項目經理定期組織對塔吊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檢查的組織、監督工作和安全21、隱患整改“三落實”的實施工作;發生現場傷亡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保護、職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實,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分析的具體組織工作。(4)安全總監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塔吊安全作業的管理與監督;宣傳貫徹相關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推動本組織保證體系的運行;對塔吊作業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與指導,及時發現問題或失控部位,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復查;參加機電工長或機電工程師組織塔司、信號工安全例會。(5)機電工長職責本方案經審批后,機電工長應召開會議,對所有塔吊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并就方案對每位塔吊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每半月召開安全教育會議,對塔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傳達國家及公司有關法律、法規22、規章制度,并就日常作業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每月對塔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存在特殊危險的專項作業做專項技術交底;定期對塔吊垂直度、接地電阻進行測試;嚴厲制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現象,并給予相應的處罰;每周對塔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如存在不合格項應及時發放整改通知單要求塔吊出租單位整改;存在嚴重不合格項的須立即停止作業,并上報公司。(6)塔吊司機職責塔司應熟悉作業環境,全面了解塔式起重機的構造原理、正確的使用方法、保養、維修的基本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能熟悉地進行操作使用;塔司應愛護機械,認真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精心操作,努力提高塔式起重機的生產效能,延長使用壽命;塔司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章23、的各項規定,拒絕執行違反操作規程的指揮,保護機上各種安全、檢測及報警裝置靈敏有效;塔司隨機進入施工現場后,應主動熟悉工程概況、工程環境及施工條件、服從指揮,遵守現場有關安全技術的各項規定,不擅離職守,不接待非機組人員登機,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在操作塔式起重機時,如突然發生機械故障或事故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或進行搶救,并及時報上級有關部門協助處理;及時填寫交班和運行記錄,定期交機電工作歸檔。(7)指揮工職責能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相關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正確的使用吊具進行材料的運輸。有防止構件裝卸、24、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掌握起重機最大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悉吊裝、起重有關知識;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的指揮能力。3、人員配置:為有效加強現場安全生產及機械設備的管理,項目配備了六名安全員以加強現場安全生產和機電設備的運行;配備了5名電工,2名機電工長以加強現場用電及機械的管理。每臺塔吊配置2名操作人員和2名塔吊指揮人員。7、塔機口令、指揮流程(1)吊鉤的上下:在塔機作業中,當吊臂的方位及吊鉤已調整到吊物中心的上方后即可指揮吊鉤下落進行吊裝作業,吊鉤下落的速度應由快到慢、減速直至停止。指揮人員對吊物的捆綁負責,在掛好吊物捆綁吊索后,起鉤前指揮人員要仔細檢查所用的吊索吊具25、是否符合安全吊裝的規范要求,吊物捆綁是否牢固、吊點是否正確、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吊裝人員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檢查無誤后再將使用單位、吊物名稱、準備吊往何處等信息通知司機及另一指揮人員并通知司機準備起鉤,另需注意的是指揮人員應根據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受力撓度特性調整好吊鉤到吊物中心之間的距離,在收到司機已做好起鉤準備的示意后即可進行起鉤指揮。在吊物起離地面50公分后應停止動作,檢查有無滑鉤現象及吊索、吊具、連接點受力情況,在檢查無誤后方可再起鉤,并且不得使用高速起鉤。(2)塔機的旋轉:在塔機作業中指揮人員發出的旋轉方向指揮口令都必須以司機正常操作時的左右方向為準,26、并且在指揮塔機旋轉的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大臂、平衡臂及吊鉤吊物的周邊情況,在確認無碰撞危險及吊鉤越過障礙物后方可指揮塔機旋轉,在轉動半徑較大的情況下,動作時應先將剎車打開,動作由慢到快,逐漸加速、減速直至到位后停止,然后鎖住剎車。(3)指揮人員口令必須清晰、簡潔。(4)操作和指揮人員的崗位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輕易換崗。(5)每班操作和指揮人員的搭配相對固定,形成固定搭檔,便于加強相互之間的交流溝通。(6) 操作和指揮人員必須高度關注,注意力集中。7、塔吊的技術管理制度:(1) 建立升塔吊頂升加節的審批制度塔吊需要加節前需制定塔機頂升加節方案,報監理審核后,嚴格按監理審核后頂升加節方案執行,必須有27、總監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頂升加節工作。(2) 建立交叉塔吊小群體的指揮制度現場交叉塔吊小群體的指揮由安全員賀代江統一協調(3) 附著方案的審批制度塔吊需要加附著前需制定塔機附著計劃方案,報監理審核后,嚴格按監理審核后頂升加節方案執行,必須有總監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加附著工作。11、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為確保工程有序、安全的進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特制定以下應急救援預案:如遇意外,塔吊發生斷臂、碰撞、吊物傷人時,在現場的機要組應立即用電話向公司生產部報險情。組長應立即召集搶救指揮組其他成員攜帶搶險工具趕赴現場搶救、救護28、。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名 稱姓 名職 務電 話備 注組長陳建項目經理18058216681 副組長趙春生總工18058216684副組長朱武波技術部副經理18607775874副組長陳賢波工程部經理18058216686搶險搶修組組長周國民安全總監18058216724副組長劉占勇安全經理18058216725后勤保障組組長謝劍鋒綜合辦主任 18057478121塔吊現場負責人何光均現場技術負責13884425225 應急組織的職責及分工 組長職責: 1)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29、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確定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現場內外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并保護現場;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外援提供30、建議和信息。 技術支持組職責: 1)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搶修組職責: 1)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2)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3)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4)尋找傷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5)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次生災害。 6)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31、查和評估。 后勤保障組職責: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4)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5)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 急救藥箱1個;簡易擔架1個 3)、 手電 30個(塔吊、電工、經理各1個)4)、 對講機20部5)、 小汽車2部6)、汽車吊1臺(現場已有2家以上租賃汽車吊)應急響應: (1)醫院急救中心:132、20 火警:119 匪警:110(2)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電話通報各相關負責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3)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確保群塔作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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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4
1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