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縣固墻鎮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2017-2030年)(1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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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水縣固墻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第一條 編制目的為了便于固墻鎮區的規劃管理,開展固墻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本次控制性詳細規劃是落實并完善固墻鎮總體規劃所確立的發展目標,提出整體的鎮區空間架構,整合相關規劃成果,為鎮區規劃實施提供管理依據,并為編制下層次規劃提供技術依據。第二條 強制性內容本規劃中有關地塊用地性質、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積率、綠地率、配建停車位、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為強制性內容,在進行修建性詳細規劃和規劃管理時必須嚴格執行;確需調整的,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上報原規劃審批機關審批。文中“加粗且加下劃線”條文為本次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第三條 規定性內容本規劃中有關用地面積、建筑后退2、機動車出入口方向等方面的要求和規定為規定性內容,應按規劃嚴格執行。第四條 引導性內容本規劃中對于人口容量、建筑形式、體量、風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及其他環境要求等方面的內容為引導性內容,旨在促進區域建筑形態的統一,同時鼓勵建筑及環境景觀的多樣性創作。規劃范圍內的各建設項目,均應符合本規劃和分圖圖則的規定和要求。本規劃和分圖圖則未涉及的指標,應符合國家、河南省及地方的有關技術規定。第五條 規劃原則(1) 整合原則從城鄉統籌、區域發展的視角確定鎮區的發展與定位,安排各項用地布置各類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公共服務設施。(2) 可持續發展原則充分體現可操作性、可實施性,同時充分考慮長遠發展的需要,尋求從3、現狀到遠期目標的發展過程中的動態平衡。(3)綜合效益原則突出城市綜合效益并重的理念,開發建設導入市場機制,增強市場活力。(4)控制切實有效原則采用以公共利益為核心、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產權地塊項目開發和多種類型不同深度的規劃控制和引導,加強控制指標的合理化制定。第六條 規劃策略(1) 水綠潤鎮,生態宜居充分利用鎮區的生態基底,落實國家生態文明建設要求,構建區域生態網絡,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綠色生態小鎮。(2)文化融鎮,特色凸顯充分挖掘固墻鎮歷史文化資源,融入當地歷史文化要素,打造極具文化內涵的特色小鎮。(3)以業興鎮,活力發展固墻鎮商業繁榮,但商業發展業態、商業環境有待進一步提高,重構商貿、產4、業發展空間和發展模式,打造經濟繁榮的活力小鎮。第七條 規劃定位及目標規劃定位:落實固墻鎮總體規劃定位,建設以農副產品加工、特色餐飲、旅游為主的工貿型城鎮。規劃目標:生態宜居、商貿宜業小鎮,發揮固墻鎮的生態資源優勢,提升人民居住環境,建設生態宜居小鎮;依托固墻鎮的特色商貿優勢、特色農產品優勢、特色餐飲優勢,打造商貿宜業小鎮。第八條 用地規劃結構本次規劃結合了商水縣固墻鎮總體規劃(2016-2030)中整個固墻鎮域的功能結構特點,并考慮固墻鎮區自身特點,規劃形成“兩軸拓展、三心協調、五區相融”的功能結構。 兩軸拓展鎮區中部形成的南北向和東西向城鎮發展軸線。是固墻鎮城鎮建設發展的主要軸線。三心協調中5、部的鎮區綜合服務核心;中北部的餐飲服務核心;中南部的商貿服務核心。三心協調發展。五區相融以城市主干路為界,打造北部生態宜居區、生態休閑游憩區、中部生態宜居區、商貿發展區以及南部工業倉儲區五大片區。第九條 用地性質的控制(1)用地性質的確定按照用地布局所確定的用地性質在圖則中進行落實,并按照規劃道路紅線、綠線、黃線、藍線等要求,以及各類用地建設實際,劃定明確的用地邊界。(2)地塊出讓使用圖則所確定的地塊界線,并不一定代表確實的用地邊界,在詳細的規劃設計和開發建設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地塊進行分解使用。地塊分解應遵循利于出讓并滿足各塊用地的使用功能和出入要求的原則。地塊出讓使用時涉及的農田應先根據國6、家土地政策調整后方可使用。地塊內建筑今后的改建、擴建和新建,其使用性質應同所在地塊的土地使用性質相符。第十條 用地構成(1)居住用地(R)規劃范圍內居住用地包括一類居住用地和二類居住用地,用地面積共計195.23公頃。其中一類居住用地(R1)11處,用地面積共計30.47公頃;二類居住用地(R2)65處,用地面積共計164.76公頃。居住用地由道路劃分,形成“4個居住小區”的用地布局。(2)公共設施用地(C)規劃范圍內規劃公共設施用地85.41公頃。其中行政管理用地(C1)7處,用地面積共計7.61公頃,教育機構用地(C2)19處,其中用地面積共計22.11公頃,文體科技用地(C3)6處,用地7、面積共計8.03公頃,醫療保健用地(C4)3處,用地面積共計7.81公頃,商業金融用地(C5)26處,用地面積共計32.26公頃,集貿市場用地(C6)3處,用地面積共計7.59公頃。(3)生產設施用地(M)規劃范圍內生產設施用地(M)35.78公頃。其中一類工業用地(M1)6.37公頃,主要分布于濱河路南,共3個地塊;二類工業用地(M2)29.41公頃,分布于濱河路南,省道213兩側,共7個地塊。(4)倉儲用地(W)規劃范圍內倉儲用地(W)8.25公頃,全部為一類倉儲用地,共3塊,一塊位于經三路與緯二路交叉口東南角,占地面積1.70公頃,另兩處位于省道213與工業南路交叉口西北,占地面積6.58、5公頃。(5)對外交通用地(T) 對外交通用地為固墻鎮客運站,位于省道213與緯四路交叉口西南,占地面積1.64公頃。(6)道路廣場用地(S)規劃范圍內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127.61公頃。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119.81公頃;廣場用地7.8公頃,其中廣場兩處,用地面積共計3.00公頃,社會停車場用地10處,用地面積共計4.8公頃。 (7)工程設施用地(U) 規劃范圍內公共設施用地4.18公頃,主要用于供應、安全等設施的建設。其中,環衛設施3處,用地面積共計0.70公頃,消防站1處,用地面積0.28公頃,位于省道213與緯五路交叉口東北角;加油站1處,用地面積0.34公頃,位于省道213與9、緯五路交叉口東北角;郵政所1處,占地面積0.06公頃,位于經四路與緯二路交叉口東北角;供水廠1處,用地面積1.00公頃,位于西環路與緯一路交叉口西北角;污水處理廠1處,用地面積1.80公頃,位于東環路與南環路交叉口西北角。(8)綠地規劃范圍內綠地61.95公頃。其中,公共綠地(G1)49.34公頃,主要分布在鎮區水域周邊;防護綠地(G2)12.61公頃,主要為高壓電纜的安全防護綠地和鎮區南部河流兩側防護綠地。第十一條 用地兼容性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功能,在土地使用上體現相應的靈活性和實用性,充分把握規劃的剛性和彈性,本規劃對居住用地增加了用地兼容性的規定,兼容商業金融用地,商業建筑容量比例不能超10、過總建筑容量10%。規劃范圍內其他地塊均不得兼容與其規定用地性質不符的其他類型用地。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設施結構規劃規劃以構建“健康休閑樂園、生態宜居家園”為目標,形成“1個居住區級服務中心帶動、4個居住小區級鄰里中心覆蓋”的公共服務結構體系。(1)居住區級服務中心規劃鎮區總體為一個居住區,并在居住區的中心位置規劃居住區級服務中心,為鎮區居民提供文化娛樂、康體休閑健身、醫療衛生、生活服務配套、便民服務等設施。在緯一路與省道213交叉口附近區域集中配建文化活動中心、醫療衛生服務中心、社區服務中心、郵政所等設施,主要提供文化娛樂、醫療衛生、生活服務、便民服務等功能。(2)居住小區級鄰里中心規劃形成11、4個居住小區,并在各個居住小區的幾何中心位置布局鄰里中心,包含商業、便民店、餐飲、文化活動站、幼兒園、小學等內容。第十三條 教育設施(1)中學規劃初級中學2所,其中,保留并擴建固墻鎮第一中學,位于東環路與縣道026交叉口西南,占地面積20319平方米。保留并擴建固墻鎮第二中學,位于省道213與緯六路交叉口東南,占地面積31212平方米。(2)小學規劃小學5所,其中,保留固墻鎮中心小學,位于東環路與緯三路交叉口西北,占地面積7759平方米;擴建朱莊小學,位于經五路與緯三路交叉口東南,用地面積23917平方米;擴建小智莊小學,位于經六路與緯八路交叉口東北角,用地面積25113平方米;新增兩處小學,12、分別位于鎮區東北部、東南部。小學用地面積共計101220平方米。(3)幼兒園按每5000人預留1所6班規模幼兒園標準進行配建,按服務半徑不大于300米的原則進行布局,規劃幼兒園12所,生均用地不應小于18平方米,每班不應超過30座。第十四條 醫療衛生設施(1) 固墻鎮醫院固墻鎮衛生院保留現狀并適當擴大規模,位于緯二路與經一路交叉口西北,用地面積14304平方米。商水嘉惠醫院為新建醫院,保留現狀,規劃適當擴大規模,用地面積16535。(2) 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按1-1.5萬人配建一處,共規劃配建2處,每處建筑面積300-400平方米,宜與其他非獨立占地的公配設施組合設置。第十五條 文體13、科技設施(1)文化活動中心規劃配建居住區文化活動中心1處,位于緯一路與省道交叉口東北角,服務內容應包括:應包括小型圖書館、科普知識宣傳與教育;影視廳、舞廳、游藝廳、球類、棋類活動室、科技活動、各類藝術訓練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學習活動場地、用房等。宜結合或靠近同級中心綠地布置。(2)文化活動站規劃配建小區級文化活動站4處,服務內容應包括:書報閱覽、書畫、文娛、健身、音樂欣賞、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動。在建筑布置時應考慮公共開放空間的設置,宜結合小區綠地布置,并利用室外綠地設置室外文化廣場,每處建筑面積為500-600平方米。(3)居住區綜合體育中心規劃居住區綜合體育中心1處,位于經四路緯七14、路交叉口東南角,占地面積3.28公頃。設施內容包括籃、排球及小型球類場地,兒童及老年人活動場地等運動設施。(4)社區體育活動場地每個獨立居住地塊均配建社區體育活動場地,宜臨近集中綠地設置,應獨立占地,滿足場地最短邊長不得小于15米,不少于1/3的用地在標準建筑日照陰影線之外。第十六條 養老設施(1)養老院規劃保留并擴建養老院1處,位于省道213與緯七路交叉口西南,用地面積47251平方米。為缺少家庭照顧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及文化娛樂場所。每床用地面積為40平方米,每床建筑面積為40平方米,集中綠地面積應按每位老人不低于2平方米計算,活動場地應有1/2的活動面積在標準的日照陰影線以外。(2)托老所規15、劃配建托老所4處,每處建筑面積均不少于1085平方米。服務內容應包含:生活服務、餐飲娛樂、保健康復和心理疏導等,宜靠近集中綠地安排,與其他非獨立占地的公配設施組合設置。第十七條 社區服務(1)社區服務中心規劃配建社區服務中心1處,建筑面積為1000-1500平方米。(2)社區服務站規劃配建社區服務站4處,每處建筑面積為200-300平方米,服務內容包括:家政服務、就業指導、社會救助等,宜與其他非獨立占地的公配設施組合設置。(3)社區居委會規劃配建社區居委會4處,其中2處建筑面積控制為不小于350平方米,2處建筑面積控制為不小于150平方米,其辦公用房宜與其它非獨立占地的公配設施組合設置。(4)16、物業管理每個獨立的居住地塊和商業地塊均配建物業管理一處,每處建筑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且應按不低于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四標準配建物業管理用房。服務內容包含:建筑與設備維修、保安、綠化、環衛管理等,可與社區服務站合并設置。(5)治安聯防站每個獨立的居住地塊均配建治安聯防站一處,每處建筑面積20-30平方米,宜與社區居委會及其他非獨立占地的公共設施組合設置。第十八條 商業服務設施 (1)居住區商業中心 規劃居住區商業中心2處,一處位于緯五路北,一處位于緯二路南。集中設置餐飲、綜合百貨等商業服務設施。 (2)郵政所規劃配建郵政所1處,位于經四路與緯二路交叉口東北角,占地面積649平方米。(3)集貿市場17、規劃配建集貿市場1處,位于縣道026以南,經六路以西,占地面積共計75862平方米。新建集貿市場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4.5米,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于3米,購物通道不小于2.5米,出口不少于2個,主要出入口門的寬度不小于4米。(4)社區便民店每個獨立的居住地塊均配建社區便民店一處。其中,3千人以下的居住組團,按照建筑面積60-80平方米/百戶標準配建;36千人的住宅區,按照建筑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標準配建;0.61千人的住宅區,按照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標準配建;11.5萬人的居住小區,按照建筑面積10003000平方米標準配建。宜布置在交通便利、人流相對集中的區域,布置為滿足居民日常生活18、基本需求的商業形式,服務內容包括維修、洗衣、報刊、早點等。第十九條 市政公用設施(1)開閉所規劃配建開閉所7處,應布置在臨路位置,便于電力電纜進出線、運行維護和事故搶修。每處用地面積不小于16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小于140平方米,獨立設置。(2)變電室規劃居住地塊、行政管理地塊、文體科技地塊、中小學地塊、醫療保健地塊、商業金融地塊、集貿市場地塊、公路交通地塊內均宜配建變電室,同一個街坊地塊內可共建變電室,負荷半徑不應大于250米,盡可能設于其他建筑內,每處建筑面積控制在40-130平方米。(3)垃圾轉運站規劃配建垃圾轉運站2處,每處用地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應獨立占地,宜方便運轉車輛出入。(19、4)垃圾收集點每處獨立的居住地塊、行政管理地塊、文體科技地塊、中小學地塊、醫療保健地塊、商業金融地塊、集貿市場地塊、公路交通地塊內以及部分公園綠地均應配建垃圾收集點。其中,居住地塊內服務半徑不大于70米,并應滿足分類袋裝收集的要求。 (5)公共廁所 規劃配建8公共廁所,每處建筑面積為100平方米。宜設于人流集中處,離道路較近,也可結合綠地設置,并應易于識別,也可結合公共建筑設附屬式公廁。(6)污水處理設施 規劃配建1處污水處理廠,位于鎮區東南角,生活和生產產生的污水經過處理合格以后再行排放。(7)機動車停車場(庫)、非機動車存車處每處獨立的居住地塊、行政管理地塊、文體科技地塊、中小學地塊、醫療20、保健地塊、商業金融地塊、集貿市場地塊、公路交通地塊內均應設置機動車停車場(庫)和非機動車停車處,服務半徑不宜大于150米,應靠近地塊出入口,鼓勵采用地下停車場庫和立體停車庫的方式建設停車場庫;地塊內配建停車場(庫)按附表5執行。地塊內配建非機動車存車處按照附表6非機動車停車配建標準表執行。新建住宅小區在滿足配建非機動車存車處的基礎上,應按照每戶不少于1個充電車位的標準配置充電設施,充電庫(棚)建設應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8)客運站規劃客運站場地1處,位于省道213與緯五路交叉口西南角,總用地面積為16363平方米。(9變電站規劃保留擴建變電站1處,位于鎮區東部,緊鄰006鄉道與緯二21、路,用地面積為3308平方米。(10)消防站規劃設置消防站1處,位于省道213與緯五路交叉口東北角,用地面積2812平方米,為普通二級消防站。第二十條 人口容量控制人口容量控制在4.5萬人以內。第二十一條 開發強度控制(1)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容積率控制一類居住用地控制在1.5以下,二類居住用地控制在1.8以下,以多層、低層為主,建筑高度最大不超過24米。居住用地建設強度控制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H12米35%1.230%H16米30%1.530%H24米30%1.830%(2) 公共設施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建設強度控制表用地性質建筑密度容積率建筑高度綠地率行政管理用地(C1)30% 1.522、30m35%中學用地(C2)25%0.924m35%小學用地(C2)25%0.816m35%幼兒園用地(C2)25%0.612m35%文體科技用地(C3)30%1.524m35%體育用地(C3)25%1.024m25%醫療保健用地(C4)25%1.530m35%養老院用地25%1.224m35%商業金融用地(C5)40%2.530m25%集貿市場用地(C6)40%1.524m25%(3) 工業用地工業用地建設強度指標控制為下限,容積率必須大于1.0,建筑密度大于30%,綠地率小于20%,建筑高度控制16米以下。(4) 倉儲用地倉儲用地容積率控制在0.8-1.5,建筑密度大于60%,綠地率小于223、0%,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5) 長途客運站用地長途客運站用地容積率小于0.6,建筑密度小于15%,綠地率大于20%,建筑高度小于24米。(6) 工程設施用地工程設施用地建設強度控制表用地性質建筑密度容積率建筑高度綠地率加油站用地(U1)30% 0.615m25%供電用地(U1)50%1.024m20%郵電用地(U1)30%1.524m30%環衛設施用地(U2)30%1.024m30%消防站用地(U3)25%0.624m30%第二十二條 建筑后退控制(1)一般規定沿建筑基地邊界和沿鎮區道路、河道兩側以及電力線路影響范圍的建筑物,其退紅線距離除必須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還24、應不小于本規劃的各地塊控制指標要求。(2)建筑后退道路紅線控制為保證區域空間環境質量,規劃對建筑后退道路紅線有相應要求,并綜合考慮建筑應急通道、管線敷設、日照和防火要求。建筑后退道路規劃紅線的最小控制距離不得小于下表所列值。建筑退后道路紅線距離控制表(米)道路寬度L(m)30L4012L30L12建筑高度H(m)H24106324H3012106注: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后退道路轉角視距紅線的距離按主要道路退線要求執行。新建影劇院、醫院、體育館、學校、大型商業設施(不包含狹長的沿街條狀商業地塊)等有大量人流、車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其臨城市道路設有車行或人行出入口的主體建筑最外輪廓投影線后退道路紅25、線最小距離為:退主干路不得小于15m;退次干路不得小于12m;退支路不得小于10m。地下建筑物后退規劃道路的距離不得小于6米。(3)建筑后退綠地控制各類建筑后退城市綠線不得小于5米。(4)建筑后退相鄰地塊邊界的控制沿建筑用地邊界建筑物,其退界距離按以下規定控制,當退界距離小于消防要求時,應按消防要求控制。相鄰建筑雙方各自從建筑用地界線起計算退界距離,退界距離不得小于下表列要求:建筑退后道相鄰地塊邊界距離控制表(米) 建筑類別建筑朝向文教衛生建筑住宅建筑非住宅建筑主要朝向(m)低層6m55多層10m98高層12m1210次要朝向(m)低層4m33多層6m55高層9m98備注:當北側地塊為已建設地26、塊,并對日照有要求,建筑退讓必須滿足北側地塊正常的日照標準要求。地下建筑物的最小退界距離不宜小于5米,地下建筑物和地下附屬設施,退讓規劃道路紅線最小距離為6米,有特殊要求的應按相關要求執行。在雙方相鄰產權人協商達成協議后,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退界距離可適當調整。第二十三條 四線控制(1)紅線控制要求本規劃標定的道路紅線控制內容包括公路、道路的控制點坐標、轉彎半徑和道路交叉口轉彎半徑等。紅線控制要點:嚴格控制道路及設施用地紅線,紅線內用地不得進行任何與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新建道路應按照規劃實行統一的道路斷面,以保障鎮區道路建設的標準化和規范化。特殊道路的斷面形式,可按城市規劃要求另行27、確定。道路紅線兩側建(構)筑物,應根據相關規定既定退讓紅線。退讓范圍屬道路防護綠地,不得建設永久性或臨時性建(構)筑物。(2)黃線控制要求本次規劃黃線控制包括鎮區公共設施、工程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鎮區黃線一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在黃線內進行建設,應當符合經批準的鎮區規劃。(3)綠線控制要求本次規劃確定的“綠線”主要為鎮區范圍內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綠線控制要點在綠線內必須嚴格保護現狀綠化植被和水域溝渠;宜加強綠化尚未覆蓋地區的綠化工作;在綠線控制范圍內,允許安排與綠地功能相關的設施,嚴禁與綠化用地功能無關的建設活動。(4)藍線控制要求藍線是指鎮區規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鎮區地表水體保28、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第二十四條 綠地系統結構鎮區綠地景觀系統結構為“一帶、三軸、兩心、多節點”。一帶:是指由南側水渠及沿岸綠地形成的濱水景觀帶;三軸:分別指沿鎮區西側水系綠帶形成的南北向主要景觀軸線;沿原縣道026形成的東西向主要景觀軸線;以及鎮區東部的南北向次要景觀軸線。兩心:鎮區西部濱水公園景觀核心;中學西部濱水公園景觀核心。多節點:分布于組團內部,由公園綠地形成的景觀節點。第二十五條 區域交通規劃在鎮區外圍建設環路,將部分省道、縣道等過境交通引入鎮區外環路,有效地將來往車輛進行分流,緩解鎮區交通壓力,同時增加機非隔離帶,減少對城鎮生活的影響,保證道路暢通。鎮區省道213與緯五路交叉口西南29、規劃一處客運站,占地面積1.64公頃。第二十六條 道路等級道路網采用“方格網”形式,形成“三橫、三縱、一環”的城鎮主干路系統。規劃考慮交通性和生活性道路的功能,根據國家相關規范和固墻鎮區的地形條件,規劃將道路分為對外交通道路、主干路、干路和支路四級。(1)、過境性道路鎮區主要的對外交通道路,聯系鎮區和鎮區外部區域。紅線寬度控制在30米。(2)、主干路鎮區主要的交通道路,主要聯系各個組團、各個部分,紅線寬度控制在40米、30米。(3)、干路各組團內的道路,主要為聯系各區地塊與主干路網之間通道,在交通上起到集匯與分流作用。紅線寬度一般控制在24米、20米。(4)、支路,是居民生活性道路,紅線寬度控30、制在15米、12米。規劃過境性道路為:西環路、東環路、南環路、北環路。規劃主干路為:經二路、省道213、經六路、縣道026、緯七路、 濱河路。規劃干路為:經七路、經三路、經一路、緯九路、緯五路、緯二路、緯一路、工業南路。其他道路規劃為支路。第二十七條 道路橫斷面規劃 參考商水縣固墻鎮總體規劃(2016-2030年)及常用標準橫斷面,規劃范圍內道路規劃橫斷面如下:省道213、縣道026斷面:40m=5.0(人)+5.0(非機動車)+2.0(綠)+16.0(機動車)+2.0(綠)+5.0(非機動車)+5.0(人)西環路、東環路、南環路、北環路、經二路、經六路、緯七路、 濱河路斷面:30m =4.531、(人)+3.5(非機動車)+14.0(車)+3.5(非機動車)+4.5(人)緯九路、緯五路、緯一路、工業南路斷面:24m=5.0(人)+3.5(非機動車)+7.0(車)+3.5(非機動車)+5.0(人)經七路、經三路、經一路、緯二路斷面:20m=4.0(人)+2.5(非機動車)+7.0(車)+2.5(非機動車)+4.0(人)經七路、經五路、緯八路、緯六路、緯四路、緯三路、工業北路斷面:15m=2.0(人)+2.0(非機動車)+7.0(車)+2.0(非機動車)+2.0(人)經四路及其余支路斷面:12m=2.5(人)+7.0(車)+2.5(人)第二十八條 城市設計目標依托規劃區良好的交通區位優勢與32、生態景觀資源,通過提煉路徑、界面、節點、通廊、開敞空間、分區6大城市設計要素,組織和重構城鎮風貌,從點、線、面的城市三維體系綜合設計塑造規劃區的總體城鎮形象,并賦予鎮區行政辦公、購物、餐飲、娛樂、居住綜合等多樣的復合功能,促使多元功能之間的互動作用,增強城鎮的活力與持續發展的動力。第二十九條 城市設計框架規劃通過“網的復合、帶的生長、核的聚集”搭建鎮區整體空間框架,即“生態鋪底、軸線延伸;四心輝映、四區協同;依河延展,層次遞進”的整體城鎮形象。第三十條 城市市景觀要素的控制與引導 1、建筑高度引導(1)一類高度區:主要位于現狀加油站周邊的商業區、鎮政府周邊地塊區域,建筑高度限制在30米以下。(33、2)二類高度區:主要為商業用地、文體科技用地和少量居住用地等,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3)三類高度區:主要為小學用地、大部分居住用地以及工業用地區域,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下。(4)四類高度區:主要為一類居住、幼兒園等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2、重要界面控制(1)省道213沿線界面省道213是固墻鎮區主要城鎮發展軸,為城鎮的中軸線,重點作為鎮區城鎮面貌的展示窗口,規劃形成具有節奏感、富于變化的天際線,凸顯重要節點,重點建設地標性場所和建筑,增強鎮區的形象魅力。(2)縣道026沿線界面縣道026作為鎮區東西向的城鎮復合發展軸,為鎮區的形象展示大道。為滿足鎮區城鎮景觀展示需求和功能復合34、需要,規劃應在重要的交叉口區域集中設置地標性建筑和開敞界面,與濱水公園開敞空間形成具有空間層次、韻律優美的天際線,提升城鎮對外展示形象。(3)濱河路沿線界面濱河路為鎮區南部地區一條重要的景觀軸線,濱河路兩側沿線規劃為中等強度開發,建筑高度大多控制在24米以內,規劃形成舒緩、親和、具有良好步行環境的天際線,形成綠色自然景觀向鎮區內部的景觀滲透,體現鎮區特色。(4)經二路沿線界面經二路作為鎮區東部的主要景觀展示軸,應滿足鎮區的景觀展示需要,規劃應重點建設沿線濱水公園和道路景觀,做好濱水公園周邊地塊退線控制和高度控制,重點建設特色商業區,道路沿線形成富有變化、舒適宜人的城市天際線。3、建筑色彩引導(35、1)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主要色彩采用中高明度、中低彩度色彩,輔以褐系的醇厚色彩調和,整體色彩采用米色和暖黃色,給人以輕快、柔軟、明朗、純潔、安靜的感覺,體現舒適宜人的生活氛圍。重要的特色風貌區采用新中式與傳統風格的灰色、白色為主。(2)辦公建筑辦公性建筑物外部色彩可考慮運用低彩度的灰色或是明度對比高的冷色調,給人以樸素、莊重、成熟、渾重、強硬有力的感覺。公共建筑屋頂宜采用屋頂綠化形式。(3)公共建筑公共建筑的色彩設計應以人性化、公眾性、時尚性為核心,避免雜亂無序、色彩刺激的建筑色彩。教育建筑以磚紅色為主色調,以白色和灰白色為輔色調。行政建筑應體現其高效莊嚴的氛圍,顏色宜以米白色等中高明度,中低彩度色系為主,輔以紅褐橙灰色等色彩增加莊重感。(4)商業建筑為了體現固墻特色,特色街區可使用傳統建筑風格的白墻灰瓦,以灰色、白色為主,現代商業建筑體現時尚氣息以米白、淺灰、藍色(玻璃幕墻)、暖褐色為主色調。(5)建筑附屬場地建筑附屬場所的鋪地色調必須考慮與街道景觀、場所環境和建筑環境的風格協調搭配。鋪裝地面色彩用選擇反射系數低的材質和低明度色彩,包括米色、灰色、暗紅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