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施工自檢報告(安裝、改造、重大修理)(2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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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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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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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施工自檢報告(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目 錄填寫說明3信 息 表4電梯施工質量證明書5施工單位技術資料審查6使用單位技術資料審查8施工單位自檢項目及結果9附件1 4.7 防夾裝置相關尺寸填寫:17附件2 整機合格證18附件3 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19附件4 施工委托書20附件5 安全管理員21附件6 扶梯安裝土建勘測聲明22填寫說明1、本報告適用于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新安裝、改造、重大修理自行檢查。2、檢驗依據為TSG T7005-2012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含第1、2號修改單)。3、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數值。數值需要修約時,按2、數值修約規則(GB8170-87)的規定執行。4、既有測試數值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項目,按以下要求填寫:(1)定性要求部分檢驗為合格的,按第3條要求填實測數值;(2)定性要求部分檢驗為不合格的,既要填寫定性要求不合格的內容,又要按第3條要求填實測數值。5、“審查結果”和“自檢結果”欄填寫規則:A、結果為“符合”的,填寫“”;B、結果為“無此項”的,填寫“/”;C、結果為“不符合”的,填寫“”;6、檢驗所用計量器具均在計量檢定合格或校準有效期內。7、無相關人員簽名、未填寫檢驗日期或未加蓋使用單位及維保單位公章或專用章的自檢報告無效。8、本報告宜由計算機打印輸出,或者用黑色或藍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3、跡應工整,如作修改,修改處應有修改人員的簽名(章)。9、本報告一式三份,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使用單位和日常維保單位分別保存。信 息 表使用單位地址所屬區縣安裝地點使用單位設備編號使用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制造單位名稱型號制造日期產品編號施工單位名稱施工單位許可證編號施工類別安裝(含移裝)改造重大修理維護保養單位名稱資質許可證號TS33資 質 有 效 期 年 月 日維保單位聯系人維保聯系電話設備技術參數名義速度m/s名義寬度mm傾斜角輸送能力P/h提升高度m使用區段長度m備注:電梯施工質量證明書使用單位信息使用單位名稱 (蓋章)施工單位信息施工單位名稱施工類別安裝(含移裝)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單位許可證4、編號設備信息安裝地點使用單位設備編號制造日期產品編號制造單位名稱型號安裝合同編號竣工日期設備技術參數名義速度m/s名義寬度mm傾斜角輸送能力P/h提升高度m使用區段長度m 該設備施工質量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 T7005-2012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含第1、2號修改單)和GB 16899-2011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等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檢驗(簽章):審核(簽章):施工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該電梯已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安裝、校驗和調試完畢,施工質量符合TSG T7005-2012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5、道(含第1、2號修改單)和GB 16899-2011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等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檢合格。檢驗(簽章):審核(簽章):制造單位(蓋章) 年 月 日施工單位技術資料審查項目資 料 內 容見 證 材 料自檢結果1.1制造資料(1) 制造許可證明文件,其范圍能夠覆蓋所提供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的相應參數(查驗是否蓋有制造單位鮮章)許可證號:TS(2) 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整機型式試驗證書,其參數范圍和配置表適用于受檢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查驗是否蓋有制造單位鮮章)證書編號:TX(3) 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注有制造許可證明文件編號、產品編號、主要技術參數,含有6、電子元件的安全電路(如果有)、可編程電子安全相關系統 (如果有)、驅動主機、控制柜的型號和編號,以及梯級或者踏板等承載面板、梯級(踏板)鏈的型號,并且在證明文件上有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整機制造單位的公章或者檢驗專用章以及制造日期(提交附件2)質量證明文件(整機合格證)號:(4) 含有電子元件的安全電路(如果有)、可編程電子安全相關系統(如果有)、梯級或者踏板等承載面板、驅動主機、控制柜、梯級(踏板)鏈的型式試驗證書;對于玻璃護壁板,還應當提供采用了鋼化玻璃的證明(查驗右側所列證書是否蓋有制造單位鮮章)安全電路型試證號:TX可編程電子系統:TX梯級型式證號(自動扶梯):TX踏板型式證號(自動人行7、道):TX驅動主機型試證號:TX控制柜型試證號:TX梯級(踏板)鏈型試證號:TX鋼化玻璃證明:(5) 電氣原理圖,包括動力電路和連接電氣安全裝置的電路(查驗原件)電氣原理圖(6) 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包括安裝、使用、日常維護保養和應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說明的內容(查驗原件)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1.2安裝資料(1) 安裝許可證和安裝告知書,許可證范圍能夠覆蓋所施工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的相應參數(提交附件3)安裝許可證號:TS告知書編號:(2) 施工方案,審批手續齊全(查驗原件)方案編號:(3) 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持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查驗蓋有安裝單位鮮章的證件復印件)作業人員證:(4) 用于安裝該自8、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的驅動站、轉向站及總體布置圖或者土建工程勘測圖,有安裝單位確認符合要求的聲明和公章或者檢驗專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滿足安全要求(提交附件6)驅動站、轉向站及總體布置圖或者土建工程勘測圖,有安裝單位確認符合要求的聲明和公章或者檢驗專用章(5) 施工過程記錄和由整機制造單位出具或者確認的自檢報告,檢查和試驗項目齊全、內容完整、真實準確,施工和驗收手續齊全;(提交本報告)自檢報告(6) 變更設計證明文件(如安裝中變更設計時),履行了由使用單位提出、經整機制造單位同意的程序(提交蓋有制造單位鮮章的變更文件)變更設計證明文件(7) 安裝質量證明文件,包括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安裝合9、同編號、安裝單位安裝許可證編號、產品出廠編號、主要技術參數等內容,并且有安裝單位公章或者檢驗專用章以及竣工日期(查驗蓋有安裝單位鮮章的質量證明文件)見電梯施工質量證明書1.3改造、重大修理資料(1) 改造或者修理許可證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告知書,許可證范圍能夠覆蓋所施工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的相應參數(提交蓋有施工單位鮮章的施工告知書)許可證號:TS告知書編號:(2)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單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審批手續齊全(查驗原件)改造或重大修理清單以及施工方案(3) 加裝或者更換的安全保護裝置或者主要部件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型式試驗證書(提交蓋有制造單位鮮章的部件合格證)合格證號:型式試驗證10、書號:(4) 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持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查驗蓋有施工單位鮮章的證件復印件)作業人員證:(5) 施工過程記錄和自檢報告,檢查和試驗項目齊全、內容完整、真實準確,施工和驗收手續齊全,自檢報告經審核人員簽字和施工單位蓋章(提交本報告)自檢報告(6)改造后的整機合格證或者重大修理質量證明文件,包括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合同編號、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單位的施工許可證編號、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使用登記編號、主要技術參數等內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單位的公章或者檢驗專用章以及竣工日期(提交蓋有改造單位鮮章的整機合格證明文件,附件2)質量證明文件(整機合格證)號:施工單位自查意見11、我單位已按規定對上述資料進行了自查,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規定,自查合格,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施工單位簽章)自查人員簽名: 年 月 日使用單位技術資料審查項目文件資料內容見證材料自 檢 結 果使用單位資料(1)使用登記資料,內容與實物相符 (適用于改造、重大修理)使用注冊登記表(2)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資料(1.2的(3)項和1.3的(4)項除外),以及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日常自行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年度自檢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保存完好。(新安裝電梯,僅查驗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12、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制定情況)見TSG T7005-2012附件A中1.1、1.2、1.3所述資料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日常自行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年度自檢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3)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包括事故與故障的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等電梯運行管理規章制度(4)與取得相應資格單位簽訂的日常維護保養合同維保合同編號(或者免保協議):維保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5)按照規定配備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安全管理人員證其它經審查,本設備的使用資料完整齊13、全,符合TSG T7005-2012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含第1、2號修改單)的規定。 安全管理人員(簽名): 使 使用單位(蓋章) 年 月 日施工單位自檢項目及結果檢驗類別自檢項目及其內容自檢結果C2 驅動與轉向站2.1 維修空間(1) 在機房,尤其是在桁架內部的驅動站和轉向站內,應具有一個沒有任何永久固定設備的、站立面積足夠大的空間,站立面積不小于0.3m2,其較短一邊的長度不小于0.5m(2) 當主驅動裝置或制動器裝在梯級、踏板或膠帶的載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間時,在工作區段應提供一個水平的立足區域,其面積不小于0.12m2,最小邊尺寸不小于0.3mC2.2 防護如14、果轉動部件易接近或對人體有危險,應當設置有效的防護裝置,特別是必須在內部進行維修工作的驅動站或轉向站的梯級和踏板轉向部分C2.3 照明分離機房的電氣照明應當是永久固定的。在桁架內的驅動站、轉向站以及機房中應提供可移動的電氣照明裝置C2.4 電源插座桁架內的驅動站、轉向站以及機房中應配備電源插座:(1) 2P+PE型250V,由主電源直接供電;或者(2) 符合安全特低電壓的供電要求(當確定無須使用220V的電動工具時)B2.5 主開關在驅動主機附近,轉向站中或控制裝置旁,應當設置一個能切斷電動機、制動器釋放裝置和控制電路電源的主開關。該開關應不能切斷電源插座或檢修及維修所必須的照明電路的電源。主15、開關處于斷開位置時應可被鎖住或處于“隔離”位置,在打開門或者活板門后能夠方便操縱C2.6 輔助設備開關當輔助設備(例如:加熱裝置、扶手照明和梳齒板照明)分別單獨供電時,應能單獨切斷。各相應開關應當位于主開關近旁并且應有明顯的標志B2.7 停止開關裝置在驅動站和轉向站都應設有停止開關,如果驅動站已經設置了主開關,可不設停止開關。對于驅動裝置安裝在梯級、踏板或膠帶的載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間或者設置在轉向站外面的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則應在驅動裝置區段另設停止開關。停止開關應是紅色雙穩態的,應有清晰并且永久的標識B2.8主要部件銘牌驅動主機上設有銘牌,標明制造單位名稱、型號、編號、技術參數和型式試驗機16、構的名稱或者標志,銘牌和型式試驗證書內容相符控制柜上設有銘牌,標明制造單位名稱、型號、編號、技術參數和型式試驗機構的名稱或者標志,銘牌和型式試驗證書內容相符C2.9 電氣絕緣動力電路、照明電路和電氣安全裝置電路的絕緣電阻值應當符合下述要求: M標稱電壓/V測試電壓(直流)/V絕緣電阻/M安全電壓50050025050010000.251.001.00C2.10接地供電電源自進入機房或者驅動站、轉向站起,中性線(N)與保護線(PE)應當始終分開B2.11斷錯相保護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應設斷相、錯相保護裝置;當運行與相序無關時,可以不裝設錯相保護裝置C2.12 中斷驅動主機電源的控制(1) 驅動主17、機的電源應由兩個獨立的接觸器來切斷,接觸器的觸頭應當串接于供電電路中,如果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時,接觸器的任一主觸頭未斷開,應當不能重新啟動;(2) 交流或直流電動機由靜態元件供電和控制時,可采用一個由以下元件組成的系統; 切斷各相(極)電流的接觸器。當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時,如果接觸器未釋放,則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應不能重新啟動; 用來阻斷靜態元件中電流流動的控制裝置; 用來檢驗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每次停止時電流流動阻斷情況的監控裝置。在正常停止期間,如果靜態元件未能有效阻斷電流的流動,監控裝置應使接觸器釋放并應防止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重新啟動C2 驅動與轉向站2.13 釋放制動器能18、用手釋放的制動器,應由手的持續力使制動器保持松開的狀態C2.14 手動盤車裝置(1)如提供手動盤車裝置,該裝置應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盤車裝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輪。(2)如果手動盤車裝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該裝置安裝上驅動主機之前或裝上時,電氣安全裝置應起作用B2.15 緊急停止裝置(1) 緊急停止裝置應當設置在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顯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緊急停止裝置應當為紅色,有清晰的永久性中文標識;如果緊急停止裝置位于扶手裝置高度的1/2以下,應當在扶手裝置1/2高度以上的醒目位置張貼直徑至少為80mm的紅底白字“急停”指示標記,箭頭指向緊急停止裝置(2)為方便接近,必要時應19、當增設附加緊急停止裝置。緊急停止裝置之間的距離應當符合下列要求:自動扶梯,不超過30m;自動人行道,不超過40mC3 相鄰區域3.1 周邊照明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周邊,特別是在梳齒板的附近應有足夠的照明。在地面測出的梳齒相交線處的光照度至少為50lx LxC3.2 出入口(1) 在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出入口,應有充分暢通的區域。該暢通區域的寬度至少等于扶手帶外緣距離加上每邊各80mm,該暢通區縱深尺寸從扶手裝置端部算起至少為2.50m;如果該區域的寬度不小于扶手帶外緣之間距離的兩倍加上每邊各80mm,則其縱深尺寸允許減少至2m;深度: m寬度: m(2) 如果人員在出入口可能接觸到扶手帶的外20、緣并且引起危險,則應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例如: 設置固定的阻擋裝置以阻止乘客進入該空間; 在危險區域內,由建筑結構形成的固定護欄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帶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帶外緣的80mm至120mm之間高度: mm距扶手帶外緣: mmC3.3 垂直凈高度自動扶梯的梯級或自動人行道的踏板或膠帶上方,垂直凈高度不應小于2.30m。該凈高度應當延續到扶手轉向端端部 mB3.4 防護擋板如果建筑物的障礙物會引起人員傷害時,則應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特別是在與樓板交叉處以及各交叉設置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之間,應當設置一個高度不應小于0.30m,無銳利邊緣的垂直固定封閉防護擋板,位于扶手帶上方,并且延伸21、至扶手帶外緣下至少25mm(扶手帶外緣與任何障礙物之間的距離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高度: m延伸長度: mC3.5 扶手帶外緣距離A、墻壁或其他障礙物與扶手帶外緣之間的水平距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小于80mmB、與扶手帶下緣的垂直距離均不得小于25mmA: mmB: mmC3.6 扶手帶距離相互臨近平行或交錯設置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扶手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160mm mmC4 扶手裝置和圍裙板4.1 扶手帶扶手帶開口處與導軌或扶手支架之間的距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允許超過8mm mmB4.2 扶手防爬/阻擋/防滑行裝置1) 為防止人員跌落而在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外蓋板上裝設的防爬裝置應當符22、合:防爬裝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與外蓋板相交,平行于外蓋板方向上的延伸長度不應小于1000mm,并確保在此長度范圍內無踩腳處。該裝置的高度應當至少與扶手帶表面齊平;位于地面上方: mm延伸長度: mm(2)當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與墻相鄰,并且外蓋板的寬度大于125mm時,在上、下端部應當安裝阻擋裝置防止人員進入外蓋板區域。當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為相鄰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蓋板的寬度大于125mm時,也應安裝這種阻擋裝置。該裝置應延伸到高度距離扶手帶下緣25mm150mm距離扶手帶下緣: mm(3)當自動扶梯或傾斜式自動人行道和相鄰的墻之間裝有接近扶手帶高度的扶手蓋板,并且建筑23、物(墻)和扶手帶中心線之間的距離大于300mm時,或者相鄰自動扶梯或者傾斜式自動人行道的扶手帶中心線之間的距離大于400mm時,應在扶手蓋板上裝設防滑行裝置。該裝置應包含固定在扶手蓋板上的部件,與扶手帶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并且放滑行裝置之間的間隔距離不應大于1800mm,高度不應小于20mm。該裝置應無銳角或銳邊。間距: mm高度: mmC4.3 扶手裝置要求朝向梯級、踏板或膠帶一側扶手裝置部分應光滑、平齊。其壓條或鑲條的裝設方向與運行方向不一致時,其突出高度不應大于3mm,應當堅固并且具有圓角或倒角的邊緣。圍裙板與護壁板之間的連接處的結構應應無生勾絆的危險 mmC4.4 護壁板之間的空24、隙護壁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于4mm,其邊緣應呈圓角或導角狀 mmC4.5 圍裙板接縫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圍裙板應垂直、平滑,版與板之間的接應應是對接縫。對于長距離的自動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縮縫部位的圍裙板的接縫處可以采取其他特殊方法來替代對接縫B4.6 圍裙板間隙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圍裙板設置在梯級、踏板或膠帶的兩側,任何一側的水平間隙不應大于4mm,并且兩側對稱位置處的間隙總和不應大于7mm。如果自動人行道的圍裙板設置在踏板或膠帶之上時,則踏板表面與圍裙板下端所測得的垂直間隙不應超過4mm;踏板或膠帶產生橫向移動時,不允許踏板或膠帶的側邊與圍裙板垂直投影間產生間隙max= mmmax= 25、mm人行道圍裙板在踏板或膠帶之上時:max= mmC4.7 防夾裝置在自動扶梯的圍裙板上應當裝設圍裙板防夾裝置。(1) 由剛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膠型材)組成;(2) 從圍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應最小為33mm,最大為55mm;(3) 剛性部件應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水平突出應為最小15mm,最大30mm;(4) 在傾斜區段,圍裙板防夾裝置的剛性部件最下緣與梯級前緣的連線的垂直距離在25mm和30mm之間;(5) 在過渡區段和水平區段,圍裙板防夾裝置的剛性部件最下緣與梯級表面最高位置的具體應在25mm到55mm之間;(6) 剛性部件的下表面應與圍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26、傾斜角,其上表面應與圍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傾斜角;(7) 圍裙板防夾裝置的末端部分應當逐漸縮減并與圍裙板平滑相連。圍裙板防夾裝置的端點應當位于梳齒與踏面相交線(梯級側)不小于50mm,最大150mm的位置防夾裝置相關尺寸填寫見附件1C5 梳齒與梳齒板5.1 梳齒、嚙合梳齒板梳齒或踏面齒應完好,不得有缺損。梳齒板梳齒與踏板面齒槽的嚙合深度至少為4mm,間隙不應超過4mm間距: mm高度: mmB6 監控和安全裝置6.1 扶手帶入口保護在扶手轉向端的扶手帶入口處應當設置手指和手的保護裝置,該裝置動作時,驅動主機應當不能啟動或立即停止B6.2 梳齒板保護當有異物卡入,并且梳齒與梯級或者踏板不能正常27、嚙合,導致梳齒板與梯級或者踏板發生碰撞時,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應當自動停止運行B 6.3 超速保護(1) 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應在速度超過名義速度的1.2倍之前自動停止運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裝置,該裝置應能在速度超過名義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斷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電源。如果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設計能防止超速,則可不考慮上述要求;(2) 該裝置動作后,只有手動復位故障鎖定,并且操作開關或者檢修控制裝置才能重新啟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即使電源發生故障或者恢復供電,此故障鎖定應當始終保持有效B6.4 非操縱逆轉保護(1) 自動扶梯或傾斜度不小于6 的傾斜式自動人行道應設置一個裝置,使其在梯級、踏28、板或膠帶改變規定運行方向時,自動停止運行;(2)該裝置動作后,只有手動復位故障鎖定,并且操作開關或者檢修控制裝置才能重新啟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即使電源發生故障或者恢復供電,此故障鎖定應當始終保持有效B6.5 梯級、踏板或膠帶的驅動元件保護(1) 直接驅動梯級、踏板或膠帶的元件(如:鏈條或齒條)斷裂或者過分伸長,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應自動停止運行;(2)該裝置動作后,只有手動復位故障鎖定,并且操作開關或者檢修控制裝置才能重新啟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即使電源發生故障或者恢復供電,此故障鎖定應當始終保持有效B6.6 驅動裝置與轉向裝置之間的距離縮短保護驅動裝置與轉向裝置之間的距離發生過分伸長或縮短29、時,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應當自動停止運行B6.7 梯級或踏板的下陷保護(1) 當梯級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導致不再與梳齒嚙合,應當有安全裝置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運行。該裝置應當設置在每個轉向圓弧段之前,并在梳齒相交線之前有足夠距離的位置,以保證下陷的梯級或踏板不能到達梳齒線相交線;(2) 該裝置動作后,只有手動復位故障鎖定,并且操作開關或者檢修控制裝置才能重新啟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即使電源發生故障或者恢復供電,此故障鎖定應當始終保持有效。本條不適用于膠帶式自動人行道B6.8 梯級或踏板的缺失保護(1) 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應當能夠通過裝設在驅動站和轉向站的裝置檢測梯級或踏板的缺失,并應在30、缺口(由梯級或踏板缺失而導致的)從梳齒板位置出現之前停止(2) 該裝置動作后,只有手動復位故障鎖定,并且操作開關或者檢修控制裝置才能重新啟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即使電源發生故障或者恢復供電,此故障鎖定應當始終保持有效B6 監控和安全裝置6.9 扶手帶速度偏離保護應當設置扶手帶速度監測裝置,當扶手帶速度與梯級(踏板、膠帶)實際速度偏差最大超過15%,并且持續時間達到5s15s時,使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停止運行B6.10 多臺連續并且無中間出口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保護多臺連續且無中間出口或中間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閘門、防火門)阻擋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臺停止運行時其他各臺應當31、同時停止B6.11 檢修蓋板和樓層板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如安裝樓層板防傾覆裝置、螺栓固定等),防止樓層板因人員踩踏或者自重的作用而發生傾覆、翻轉監控檢修蓋板和樓層板的電氣安全裝置的設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除任何一塊檢修蓋板或者樓層板時,電氣安全裝置動作; 如果機械結構能夠保證只能先移除某一塊檢修蓋板或者樓層板時,至少在移除該塊檢修蓋板或者樓層板后,電氣安全裝置動作B6.12 制動器松閘故障保護(1) 應當設置制動系統監控裝置,當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啟動后制動系統沒有松閘,驅動主機應當立即停止(2) 該裝置動作后,只有手動復位故障鎖定,并且操作開關或者檢修控制裝置才能重新啟動自動扶梯或者自動32、人行道。即使電源發生故障或者恢復供電,此故障鎖定應當始終保持有效B6.13 附加制動器(1) 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自動扶梯和傾斜式自動人行道應當設置一個或多個機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動器; 工作制動器和梯級、踏板或者膠帶驅動裝置之間不是用軸、齒輪、多排鏈條、多根單排鏈條連接的; 工作制動器不是機電式制動器; 提升高度超過6m; 公共交通型(2) 附加制動器應當功能有效C7 檢修裝置7.1 檢修控制裝置的設置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應當設置檢修控制裝置:(1) 在驅動站和轉向站內至少應當提供一個用于便攜式控制裝置連接的檢修插座,檢修插座的設置應能使檢修控制裝置達到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任何位置33、(2) 每個檢修控制裝置應當配備一個停止開關,停止開關應當: 手動操作; 有清晰的位置標記; 符合安全觸點要求的安全開關; 需要手動復位(3) 檢修控制裝置上應當有明顯識別運行方向的標識C7.2 檢修控制裝置的操作(1) 控制裝置的操作元件應能防止發生意外動作,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運行應當依靠持續操作。 當使用檢修控制裝置時,其他所有啟動開關都應不起作用;(2) a)當連接一個以上的檢修控制裝置時,所有檢修控制裝置都應不起作用;b)所有檢修插座應當這樣設置:即當連接一個以上的檢修控制裝置時,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時都啟動才能起作用;(3) a)檢修運行時,電氣安全裝置(除了6.7,6.834、,6.9,6.10,6.11和6.12提到的以外)應當有效;b)安全開關和安全電路應當仍起作用C8 自動啟動、停止8.1 待機運行采用待機運行(自動啟動或加速)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當乘客達到梳齒和踏面相交線之前,應當已經啟動和加速C8.2 運行時間采用自動啟動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當乘客從預定運行方向相反地方向進入時,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仍應按照預先確定的方向啟動,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10s。當乘客通過后,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應當有足夠的時間(至少為預期乘客輸送時間再加上10s)才能自動停止運行B9 標志9.1 使用須知在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入口處應當設置使用須知的標牌,標牌須包括以下內容35、: 應拉住小孩; 應抱住寵物; 握住扶手帶; 禁止使用非專用手推車(無坡度自動人行道除外)。這些使用須知,應盡可能用象形圖表示C9.2 產品標識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至少在一個出入口的明顯位置,應當有產品標識: 制造廠的名稱 產品型號 產品編號 制造年份C10 運行檢查10.1 速度偏差扶手帶的運行速度相對于梯級、踏板或膠帶實際速度的允許偏差為5% %C10.2 扶手帶的運行速度偏差扶手帶的運行速度相對于梯級、踏板或膠帶實際速度的允許偏差為0+2% %B10.3 制停距離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制停距離:(1) 空載和有載向下運行的自動扶梯:名義速度 制停距離范圍0.50m/s 0.20m1.0036、m0.65m/s 0.30m1.30m0.75m/s 0.40m1.50m(2) 空載和有載水平運行或者有載向下運行的自動人行道:名義速度 制停距離范圍0.50m/s 0.201.00m0.65m/s 0.30m1.30m0.75m/s 0.40m1.50m0.90m/s 0.55m1.70m m自 檢 結 論該設備施工質量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 T7005-2012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含第1、2號修改單)和GB 16899-2011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等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檢驗(簽章):審核(簽章):施工單位(蓋章) 年 月 日37、該電梯已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安裝、校驗和調試完畢,施工質量符合TSG T7005-2012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含第1、2號修改單)和GB 16899-2011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等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檢合格。檢驗(簽章):審核(簽章):制造單位(蓋章) 年 月 日備 注1、改造和重大修理的檢驗項目情況說明(如有):2、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附件1 4.7 防夾裝置相關尺寸填寫:附件2 整機合格證本頁張貼或替換為本臺電梯的整機合格證復印件,需加蓋施工單位鮮章。附件3 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本頁張貼或替換為本臺電梯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38、修告知書,要求復印件加蓋施工單位鮮章。若本項目有多臺電梯,本臺電梯的告知書見 #(填寫使用單位設備編號)電梯的自檢報告。附件4 施工委托書本頁張貼或替換為本臺電梯的制造單位施工委托書,要求原件蓋制造單位鮮章,復印件需加蓋施工單位和制造單位鮮章。若本項目有多臺電梯,本臺電梯的委托書見 #(填寫使用單位設備編號)電梯的自檢報告。附件5 安全管理員本頁張貼或替換為本項目電梯安全管理員證書復印件,需蓋使用單位鮮章。若本項目電梯數量小于20臺,允許聘用兼職安全管理員,但需提供聘用證明并蓋使用單位鮮章。本臺電梯的安全管理員證書或兼職安全管理員聘用證明見 #(填寫使用單位設備編號)電梯的自檢報告。附件6 扶梯安裝土建勘測聲明(適用于新安裝)經我單位現場勘測,作如下聲明:1.用于安裝本臺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驅動站、轉向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2.用于安裝本臺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總體布置圖或者土建工程勘測圖真實準確、與現場勘測結果一致,且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3.本臺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出入口、高度等滿足安全要求。以上土建勘測結果符合制造單位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施工單位(蓋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