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新豐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2006-2020年)(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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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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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夷山市新豐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 整 方 案二一七年十月目 錄前 言1一、指導思想1二、調整原則2(一)總體穩定、局部微調2(二)堅守紅線、量質并重2(三)節約集約、優化結構2(四)加強協調、充分銜接3三、調整主要內容3(一)耕地保有量調整3(二)基本農田任務調整3(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4(四)其他規劃指標調整5(五)更新規劃基期土地利用數據和圖件5四、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與保護6(一)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6(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情況6(三)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措施7五、土地用途分區和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調整8(一)土地用途分區調整8(二)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調整9六、保障措2、施10(一)嚴格執行規劃執法監督與責任追究制度10(二)完善耕地保護政策和機制10(三)健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10(四)加大生態保護力度11附件12武夷山市新豐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前 言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確保耕地數量穩定、質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節約集約水平,維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福建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國土資文2016328號)等文件要求,根據南平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武夷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武3、夷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武夷山市新豐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主要闡明武夷山市新豐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的指導思想、調整原則、調整的主要內容,明確本街道土地利用規劃目標、各行業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指導本街道依法開展各項土地利用活動。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支持福建加快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嚴格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重點落實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根本要求,促進綠色發展、和諧發展和統籌發展4、,實施保障與保護并舉,集約挖潛和統籌協調并重,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保障本街道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抓住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范和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契機,探索建設武夷山國家級生態文明試驗區,為加快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國際旅游度假城市提供強有力的國土資源支撐。二、調整原則(一)總體穩定、局部微調按照武夷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確定的指導原則、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繼續實施規劃確定的土地分區引導原則,保持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布局總體穩定,結合“十三五”規劃部署,合理分解落實耕地、基本農田和建設用地等主要規劃指標,優化土地開發利用結構與布局。(二)堅守紅線、量質5、并重按照堅守耕地保護紅線,確保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質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的耕地數量為基礎,科學確定耕地保有量。優質耕地除實施省、市重大發展戰略、“十三五”重點建設項目難以避讓的以外,應劃入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三)節約集約、優化結構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大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力度,統籌建設用地增量與存量,統籌基礎設施與城鄉建設用地,統籌城鎮與農村建設用地,合理調整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四)加強協調、充分銜接堅持科學論證、標準統一、民主決策,強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和生產力、交通布局等相關專項規劃的協調,做好對上下級規6、劃的銜接,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三、調整主要內容(一)耕地保有量調整1、嚴格保護耕地調整前本街道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標為403.69公頃,根據2014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2014年末耕地總量為598.78公頃,按照全國堅守18億畝耕地保護紅線,確保實有耕地數量穩定、質量不下降的要求,結合本街道實際發展需求,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調整為531.19公頃。2、強化對各項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控制將減少占用耕地作為建設項目選址和方案審批的重要依據,盡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護耕地資源。規劃2015-2020年全街道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面積控制在24.51公頃以內。(二)基本農田任務調整根據上級7、下達的指標,在現有基本農田布局的基礎上,按照基本農田數量和布局基本穩定、優質耕地優先保護的原則,對本街道的基本農田保護目標由原規劃的331.22公頃調整為286.35公頃。調整劃定后,確保上級下達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得到落實,基本農田布局得到優化,整體符合劃定要求。(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1、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按照嚴守底線、調整結構、深化改革的思路,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效率,切實提高建設用地集約水平,到2020年,全街道建設用地總規模指標調整為571.12公頃。2、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以需求引導和供給調節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建設用地的低效擴張,引導8、城鎮、工業及農村建設向集約化發展,優先安排社會民生、扶貧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國家扶持的健康和養老服務業、文化產業、旅游業發展用地等。規劃期間,2015-2020年全街道新增建設用地控制在75.56公頃以內。3、統籌優化城鎮工礦用地布局和結構統籌優化城鎮工礦用地,按照區域產業布局和功能區劃要求,促進各區域間的分工協作和優勢互補,發揮城鎮土地利用的整體效益。優先保障主導產業的發展用地,科學配置不同類型和不同規模的企業用地,促進產業鏈的形成,提高工業用地的綜合效益。鼓勵利用原有工業用地發展新興產業。規劃期末全街道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318.12公頃。4、保障重大基礎設施及其他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按照科學9、規劃、合理布局、適度超前原則,以支撐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為導向,積極爭取國家、省、市支持,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至2020年全街道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調整為184.18公頃。(四)其他規劃指標調整1、園地調整按照現代產業、現代生活、現代城鄉“三位一體”目標,以開發生態高效農業項目為抓手,創新“一產接二連三”發展模式,促進武夷山現代農業做精做優。規劃至2020年全街道園地規模調整為159.84公頃。2、林地調整抓好生態建設,進一步保護生態林地、公益林地和天然林地。加強生態功能區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維護物種安全,作為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戰略資源。發展綠色產業,以10、增加林農收入為目標,以森林資源培育為中心,森林資源管護為重點,林業發展實現從量的擴張到質的提升。規劃至2020年全街道林地規模調整為3469.09公頃。3、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耕地指標調整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嚴格控制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特別是耕地,規劃2015-2020年全街道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面積控制在68.21公頃,新增建設占用耕地面積控制在24.51公頃。(五)更新規劃基期土地利用數據和圖件以二次調查成果及其連續變更到2014年的數據為基礎數據,以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現狀庫為底庫,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調整完善工作,編制調整方案和規劃中期評估報告11、,更新鄉級規劃圖件和規劃數據庫。四、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與保護(一)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加大基本農田建設力度,推進基本農田示范區建設,積極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按照永久基本農田數量和布局基本穩定、優質耕地優先保護,同時與調整后的耕地保有量目標做好協調的總體要求,將規劃調整后的基本農田落實到圖斑地塊,落實到每個農戶,實現基本農田上圖入庫,確保劃足、劃優、劃實,實現定量、定質、定位、定責保護,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農田。規劃至2020年,全街道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286.35公頃。(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情況在現有基本農田基礎上,依據二次調查和耕地質量等別評定成果,將城鎮周邊12、交通沿線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按照優化布局、優進劣出、穩定數量、提升質量的原則,將現有基本農田中嚴重損毀無法復墾、與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有重疊、因“十三五”重點建設項目占用或因建項目急需落地、現狀為建設用地或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其他農用地等耕地劃出,并將25度以上坡耕地及零星分散、規模過小、不適宜耕作、質量較差的耕地劃出。確保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優化空間布局,本街道原有基本農田面積337.59公頃,此次調整劃出基本農田66.83公頃,劃入基本農田15.95公頃,最終劃定基本農田面積286.71公頃,切實落實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三)永久基本13、農田保護措施從嚴管控非農建設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除法律規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無法避讓的外,其他任何建設都不得占用,堅決防止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確需占用和改變永久基本農田且難以避讓的建設項目,符合法定條件的,必須經過可行性論證,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和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一并報國務院批準,并及時補劃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永久基本農田。切實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強化市鄉村各級政府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主體責任,嚴格考核審計。將永久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與相關負責人簽訂及更新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填寫基14、本農田保護責任一覽表。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經國土資源與農業部門復核合格后,將與規劃數據庫一并納入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作為土地審批、衛片執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據。要嚴肅執法監督,對違法違規占用、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的行為要嚴厲查處、重點問責。加大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力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整合涉農資金,吸引社會投資,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要按照我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將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的土壤用于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與治理修15、復力度,不斷提高永久基本農田質量。新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作為改變或占用基本農田的補劃基礎。五、土地用途分區和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調整(一)土地用途分區調整為科學指導土地利用、合理安排建設用地布局、嚴格控制土地用途轉變,依據本街道土地資源條件、土地利用特點、社會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土地利用分區調整,保證土地用途管制的實施。1、基本農田保護區調整指為主要對耕地進行特殊保護和管理劃定的土地用途區。調整后本區面積286.71公頃,占全街道土地總面積的5.46%。2、一般農地區指基本農田保護區、林業用地區以外,為農業生產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調整后本區面積625.89公頃,占全街道土16、地總面積11.92%。3、林業用地區指為林業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調整后本區總面積3469.09公頃,占全街道土地總面積的66.10%。4、城鎮村建設用地區指為城鎮或農村居民點(城市、建制鎮、村莊和集鎮)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調整后本區面積383.00公頃,占全街道土地總面積的7.30%。5、獨立建設用地區指為獨立于城鎮村之外的采礦用地,以及其他獨立建設用地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調整后本區面積3.94公頃,占全街道土地總面積的0.08%。6、風景旅游用地區指具有一定游覽條件和旅游設施,為人們進行觀賞、休憩、娛樂、文化等活動需要劃定的用途區。調整后本區面積11.82公頃,占全街道土地17、總面積的0.23%。(二)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調整根據本街道建設用地總規模指標和用途規劃的調整結果,劃定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按照不同的管制措施,強化土地利用的空間管理功能。1、允許建設區允許建設區是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所包含的范圍,是現狀和規劃期內新增城鎮、工礦、村莊建設用地規劃選址的區域。規劃期末,調整后該區面積386.94公頃,主要包括城鎮用地、項目集中區、發展預留等用地。2、有條件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是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之外、擴展邊界以內的范圍,調整后該區面積1320.55公頃,主要是城鎮用地等規模邊界外劃定有條件建設區。3、限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是本轄區范圍18、內除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外的其他區域,調整后該區面積3541.13公頃。六、保障措施(一)嚴格執行規劃執法監督與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推行違法懲處政策措施,相關部門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規劃實施監督納入日常土地執法監察工作中,保障規劃各項任務目標的實現。對違反規劃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依法處分。(二)完善耕地保護政策和機制健全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充分調動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加強和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平臺,多措并舉,嚴格落實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嚴格耕地占補平衡實施監管,堅決防止補充數量質量不到位的問題。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19、動,加強耕地內在質量建設,實現“藏糧于地”。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實施土地整治規劃,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三)健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加強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盤活利用,全面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政策。建立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機制,規范推進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和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嚴禁隨意侵占或破壞林地、草地等生態用地。鼓勵對現有工業用地追加投資,轉型升級改造,推進“騰籠換鳥”、“退二進三”和棚戶區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四)加大生態保護力度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適度開發土地后備資源,把節約放在優先位置,進一步嚴格土20、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等轉為建設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資源消耗支撐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統籌協調城鄉結構和空間布局,繼續推進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生態建設工程。加快實施國土綜合整治,統籌考慮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荒則荒的原則,全面做好保護和修復,促進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嚴格管理,因地制宜,逐步退出生態紅線一級管控區范圍內的現狀建設用地,使生態環境保護走上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15附件附表1 武夷山市新豐街道規劃主要調控指標變化情況表指 標原規劃2020年2014年2020年指標屬性公頃畝公頃畝公頃畝總量指標耕地保有量403.6921、 6055.35 598.78 8981.70 531.19 7967.85 約束性基本農田面積331.22 4968.30 337.59 5063.89 286.71 4300.65 約束性園地面積132.79 1991.85 173.55 2603.25 159.84 2397.60 預期性林地面積3597.97 53969.55 3471.09 52066.35 3471.09 52066.35 預期性建設用地總面積735.30 11029.50 535.70 8035.50 571.12 8566.80 預期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520.57 7808.55 360.19 5402.85 22、386.94 5804.10 約束性城鎮工礦用地規模453.26 6798.90 264.88 3973.20 318.12 4771.80 預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214.73 3220.95 175.51 2632.65 184.18 2762.70 預期性增量指標原規劃2006-2020年2006-2020年2015-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總量243.04 3645.60 145.36 2180.33 75.56 1133.40 預期性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規模243.04 3645.60 133.73 2005.90 68.21 1023.15 預期性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121.00 23、1815.00 55.23 828.52 24.51 367.65 約束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義務量15.00 225.00 79.03 1185.45 0.00 0.00 約束性效率指標(單位:平方米)人均城鎮工礦用地116116116約束性附表2 武夷山市新豐街道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用地規劃表項目分類序號項目名稱交通1武夷新區旅游觀光軌道交通武夷山景區線至武夷山北站線2城市環城公路3武沙高速4武沙鐵路5京臺高速公路武夷新區段改線工程 6武夷山城市道路建設與改造工程7農村公路網鄉村道路建設8峰福鐵路武夷山至南平段9武夷山新型現代化有軌電車項目10合福高速鐵路11浦建龍梅快速鐵路12武夷山市疏港大24、道建設工程13武夷山市疏港公路ZX960914農村公路網改造工程15農村客運站16危橋改造17國道新(改、擴)建工程18省道新(改、擴)建工程19縣道新(改、擴)建工程20武夷山市道路改造工程能源1變電站及輸變電工程2開閉所3加油站4燃氣儲罐站5燃氣調壓站6電力走廊7南平主干電網工程8西氣東輸三線天然氣管道工程9海西天燃氣管網及基站10天然氣工程及管網配套建設11武夷山天然氣利用工程12太陽能發電系統13變電線路改造和建設14各鄉鎮配網改造項目15農網改造升級電網建設項目水利1水美城市防洪工程2武夷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閩江防洪工程南平段4蓄水飲水安全等水利工程水利5武夷山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25、目6武夷山灌區水源工程7武夷山山洪溝整治工程8武夷山生態防洪堤建設項目9武夷山市水利節水工工程10武夷山農村河道山塘治理工程11武夷山基層備用水源項目12武夷山市水土保持項目13供水工程14水電站15水庫除險加固工程16流域整治工程17河道整治工程18防洪排澇設施工程19水庫20武夷山市供水管網的建設與改造工程21武夷山市雨水管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環保1武夷山市第二污水處理廠的擴容工程2武夷山城鄉垃圾處理工程3武夷山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4武夷山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5武夷山鄉鎮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及配套污水管網項目6畜禽養殖污染整治7環衛設施工程(垃圾處理場、填埋場、中轉站、污水處理廠等)旅游1香26、榭麗舍旅游設施用地其他1武夷山社會福利中心工程2地質(洪澇)災害搬遷安置3敬老院4鐵路、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拆遷安置5消防站6新農村建設搬遷安置7養老院8移動通信基站9武夷山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安置區10合福高速鐵路安置區11各村安置地(地災安置地、重點項目拆遷安置地、自然災害避災點、地震應急避難設施等)12校安工程13LNG工程項目14煙草站15殯儀館其他16殯葬館及陵園17公墓18骨灰寄存堂19國家主體功能區配套項目20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進一步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5號)中所有項目21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行動計劃中所有項目22其他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建27、設項目表3 武夷山市新豐街道土地用途分區調整前后對比表單位:公頃、%用途區名稱調整前調整后面積占土地總面積比例面積占土地總面積比例基本農田保護區431.678.22286.715.46一般農地區399.487.61625.8911.92林業用地區3506.3266.83469.0966.1城鎮村建設用地區496.389.46383.007.30獨立工礦區0.1803.940.08風景旅游用地區6.190.1211.820.23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表4武夷山市新豐街道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區調整前后對比表單位:公頃,%名稱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面積比例面積比例面積比例面積比例調整前規劃496.569.461142.7621.773610.5468.79-調整后規劃386.94 7.37 1320.5525.16 3541.13 6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