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公司礦井通信聯絡系統改造方案(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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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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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XX煤電XX煤業有限公司二號井通信聯絡系統改造方案通信聯絡系統改造方案一、前 言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建設完善煤礦安全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通知,完善通信聯絡系統,保障系統安全可靠,提高礦井抗災變能力,保證井下通信設備和系統的通暢、便捷、有效、快速,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編制通信聯絡系統改造方案,以便在災害急救時,能夠達到搶險救災,施救的目的。二、礦井概況云南XX煤電XX煤業集團有限公司XX煤礦二號井地處云南省富源縣城南東,礦區內有簡易公路至營上鎮、南與富源余家老廠公路相接,北可經勝境關接320國道(曲勝段高等級公路)到富源縣城約50km;西行2、90km高等級公路到曲靖電廠;南東經富村至老廠90km,到南昆鐵路黃泥河站約120km,交通尚屬方便。 XX煤礦二號井(原名銀橋煤礦)位于恩洪礦區大坪詳查區,2000年建成投產,設計能力3萬t/a。礦區可采煤層多為中灰富灰、低硫、高熱值焦煤, 部分煤層為高硫煤,洗選后可作為動力用煤。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大發展,工業用煤激增,煤炭市場需求較旺盛。為滿足國民經濟需要,促進當地經濟和脫貧致富,十分必要對煤礦進行改擴建,擴大生產能力。煤礦現采用斜井開拓,主要開采K9、K10、K12、K16煤層,工作面采煤方法為壁式開采, 回采工藝為打眼放炮落煤,頂板管理為全部垮落法。截止2009年3月,煤礦尚保有資源3、/儲量2391.90萬噸。從煤炭市場供求狀況看,本礦井煤種為主焦煤(JM25)和1/3焦煤(1/3JM),是云南省及鄰近省、市緊缺煤種,其中尤以1/3焦煤和主焦煤缺口較大,目前煤礦產品用戶穩定,供不應求。三、通信聯絡系統編制依據1.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通知(安監總煤裝2010146號)2.煤礦安全規程2011年版;(第444條、第459條、第467條、第469條、第478條、第481條)。3. MT 401-1995 煤礦生產調度通信系統通用技術條件4、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基本要求及檢查驗收暫行辦法。四、電話安裝要求(1)礦4、井通信聯絡系統必須保證礦內各部門及井上、下通信暢通。(2)生產調度通信系統主機能與礦行政通訊,同時具備錄音、強拆、強插功能、緊急呼叫功能和具備井下應急廣播系統等功能,并符合煤礦生產調度通信系統通用技術條件(MT 401-1995)。(3)礦井通信聯絡系統的電氣設備和電纜等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44條、第467條要求;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號和控制等裝置,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4)通信系統應有備用電源,與主電源能實現自動切換,備用電源的容量保證系統連續運行不少于2小時。(5)井下各個轉載點都安設電話。五、通信聯絡系統簡介:1、現我礦礦井外部通信和行政電話礦井對外通信采用已有市話設施。本次設計不5、予考慮。礦井內部調度通信:建議在礦調度室設KTJ116型 60門生產調度程控電話總機,作為井上下生產調度通信用。礦井地面通信采用MHYV型通信電纜懸空敷設。井下通信通過裝在地面調度室(設在干凈值班室內)的調度總機內的礦用隔爆電話偶合器和MHYV型煤礦用通信電纜將地面調度總機與井下電話連接起來,構成井下安全火花型防爆通訊系統。下井通訊電纜經安全柵引出后,通過懸空(地面部分)和沿井壁(井下部分)敷設至井下分線盒。地面電話分機采用雙音頻電話桌機;井下電話分機采用礦用防爆型電話掛機。2、通訊聯絡系統的主機設在調度監控室,使用雙機,雙回路供電,24h不間斷監控,備機在3分鐘內啟動,備用電源保證4h以上,6、調度室24h值班。調度通信系統具備錄音、群呼、強插、強拆、監聽、電話會議等功能,錄音保存時間超過三個月,各種功能使用正常。并符合煤礦生產調度通信系統通用技術條件(MT 401-1995)要求。3、調度功能:調度通過手機以及擴音對講方式均能與系統內的任一用戶實現無阻塞通話,并具備調度呼叫用戶時,總機臺上應有發鈴顯示,話機應有收鈴響應,用戶摘機后總機應能自動截鈴;用戶 呼叫調度時,總機臺上應有可聞信號及地址顯示。系統有雙向緊呼功能,并具備用戶應能緊急呼叫調度,此時總機應有區別于正常呼叫的可見可聞信號及地址顯示;調 度 應能緊急呼叫任一個、一組或全部用戶,總機有相應顯示,話機應有區別于正常振鈴的可聞7、信號;自動或人工投入錄音設備。調度能監視用戶的通話狀態,并具備監聽、插入和強拆功能4、交換功能:通過自動接續的方式,可實現用戶間的呼叫通話,總機臺上應有相應的操作顯示及用戶的狀態顯示。5、顯示功能,總機調度臺上每門用戶至少應具備以下顯示:a.用戶呼叫調度;b.調度呼叫用戶;c.用戶通話;d.用戶緊急呼叫調度;e.調度緊急呼叫用戶。井下用戶話機應具備以下顯示:a.按鍵行程小于1mm時的報鍵指示;b.用戶摘機顯示;c.用戶發緊呼顯示應具備電源與備用電源切換顯示。6、錄音功能:系統應具備手動和自動錄音兼備錄音功能:7、匯接功能:a.通過中繼線路能實現與其他通信系統的連接。b.調度與中繼用戶通話過程中8、需暫停時,總機應具備將通話用戶保留,再與中繼用戶繼續通話的功能。c.通過專用匯接裝睽總機的用戶線可與煤礦井下局部通信裝置(又稱子系統)連接。8、通播功能:調度能將煤礦井下用戶話機全部或部分打開,實現話音同播,此時錄音設備應自動投入9、電源自動切換功能應設備用電源,并能實現自動切換 備用電源的要求由各自產品標準規定,但其容量應保證系統連續運行不低于2h。10、選擇性能。系統可選擇以下性能:a. 催掛久不掛機的用戶;b. 會議通話;c. 顯時 、計時、錄時;d. 系統自檢;e. 屏幕顯示及打印;f. 有線無線轉接;g. 連選;h. 井下應急廣播i. 其他功能。11、技術指標電源電壓為交流50Hz,9、220V,電壓波動范圍85%-110%,話機的供電電壓48V;系統中其他設備供電電壓等級應符合GB156的規定;通信距離:系統的最大通信距離應為15k m;調度正常呼叫用戶時,話機振鈴一般采用的斷續比為1.1(1s振,1s 停);用戶呼叫調度時,總機的蜂音信號采用的斷續比為1:1(1s振,1s停),頻率為450士50Hz;調度緊急呼叫用戶時的話機振鈴及用戶緊急呼叫調度時的總機蜂音應明顯區別于正常狀態的振鈴和蜂音 緊急呼叫蜂音的斷續比為1:1(0.5s振,0.5 s 停),頻率為450士50Hz;各種呼叫振鈴、蜂音、信號音的頻率及斷續比應在各自系統標準中明確規定,斷續時間偏差分別不超過士1o%,10、呼叫音響應符合,地面調度總機蜂音響度不低于5odB(A);井下用戶話機:振鈴響度不低于80d B(A).12、結構要求:井下話機的外殼防護等級應不低于IP4313、外觀要求:組成系統的設備應完整,并具有產品合格證。14、系統中設備的外觀應符合MT 209第6章的有關規定。15、安全要求:系統中從總機引出的用戶線應采取避雷措施:六、通信設備安裝位置要求: (1)地面各礦辦公室:礦長辦公室、技術副礦長辦公室、安全副礦長辦公室、生產副礦長辦公室、機電副礦長辦公室、帶班領導值班室;機電組、生產調度室、采礦組、測量組、通安組;采煤一隊、采煤二隊、掘進一隊、掘進二隊、掘進三隊、維修隊、機電隊、運輸隊;監控11、室、充燈房、地面變電所、地面通風機房、地面主井皮帶機房、地面副井絞車房、瓦斯泵房、均已安裝能與平地和井下各個地點及調度監控室互通電話機。(2)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主副井井底及各掘進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機電設備硐室、各運輸設備轉載點處均已安裝KTH3本質安全型自動電話機,號碼不重復、不串號,并能與礦調度室直接聯系。(3)臨時作業區域也應單獨設置電話。(4)回采工作面的電話設置在距工作面兩端1020米范圍內的安全地段,掘進工作面的電話設置在距工作面3050米范圍內的安全地段。(5)電話設置地點設有明顯的電話標志。七、通信線路安裝要求(1)通信線路要保持暢通,懸吊要整齊,與動力12、電纜間距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69條要求,接口連接要規范,嚴禁出現明接頭等失爆現象。(2)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3)井下電話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回路。(4)井下通信線路要采取保護措施,防止災變破壞。(5)接地線必須和任何導線完全隔離和絕緣,且僅能在建筑物的真正接地線盒電源中性線相接。(6)為避免電磁干擾,宜采用將多種接地的接地線分別接到接地母線上,由接地母線采用一根接地線單點與接地體相連接的單點接地方式。由設備至接地母線的連接導線應盡量縮短連接距離,盡量使各接地點處于同一等電位上。(7)接地線不是電源的中性線。(8)接地線接地電阻阻值4歐姆。(9)電源輸出插座測得的中性線與13、接地線之間的電壓1伏。(10)電纜敷設前應該絕緣測試,確定電纜完好后,方可敷設,敷設完畢后,應做同樣的絕緣測試。電纜的耐壓試驗結果,泄漏電流和絕緣電阻必須符合交接試驗標準,做過試驗后的電纜要充分放電。(11)敷設過程中,一定要符合以下規定:光纜、電纜嚴禁有裂紋、絞擰、鎧甲壓扁,保護層斷裂式表面嚴重劃傷等缺陷。(12)電纜終端頭和終端頭的制度必須符合下列規定:電纜頭牢固固定可靠、相序正確,各項測試指標均符合要求。(13)光纜、電纜敷設要求:光纜、電纜敷設位置正確,光纜、電纜標志柱,標志牌設置準確、清晰、齊全。在支架上敷設時,固定可靠,光纜、電纜的拐彎處和分支處不絮亂,不交叉,走向整齊清楚。(1414、)光纜、電纜在水平面敷設要平直,要避免交叉。光纜、電纜頭制作的大小、高低應看齊。控制電纜芯線按設計標出芯線號,號頭不易掉色,光纜、電纜在始、終、拐彎處掛設標志牌,標明型號、規格、走向、長度、起始點。(15)敷設質量要求:按圖施工,接線正確。電氣回路的連接應牢固可靠。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其回路編號,編號要清晰正確,標號不易脫落。接線整齊、清晰、美觀、導線絕緣良好,無損傷。八、技術管理要求1.井口必須制定通信聯絡系統管理制度,制定通信聯絡系統維護維修人員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設備檢查、檢修制度。2. 井口必須明確通信聯絡系統系統管理的部門和維護、維修人員;維護、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對通信設15、施、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建立礦井通信聯絡設備臺帳、通訊故障記錄表、巡查和檢修記錄。3. 礦井通信聯絡系統設計,國有重點煤礦企業由開灤、冀中能源集團的二級子公司設計部門編制,二級子公司審批、驗收, 并建立驗收檔案;地方煤礦由具有資質的設計院所編制,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審批、驗收,并建立驗收檔案。4. 繪制礦井通信聯絡系統布置圖,并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及時修改、調整和審批, 需要時能隨時打印出圖。5. 通信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井下用電話應選用礦用防爆型,并具有“MA”標志證書。6.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16、發合格后,方準入井。九、通信聯絡系統安裝標準:1、礦井通信聯絡系統必須符合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使用規范(AQ1048-2007)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通用技術條件及(AQ6210-2007)的要求,建設井下通信系統,并按照在災變期間能夠及時通知人員撤離和實現與避險人員通話的要求。2、進一步建設完善通信聯絡系統。在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區、水平最高點、井下避難硐室(救生艙)、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必須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3、發生險情時,要及時通知井下人員撤離。煤礦17、應安裝有線調度電話系統。井下電話機應是本質安全型。掘進工作面距端頭30米50米范圍內,應安設電話;采煤工作面距兩端10米20米范圍內,應分別安設電話;采掘工作面的順槽長度大于1000米時,在順槽中部應安設電話。機房及入井通信電纜的入井口處應具有防雷接地裝置及設施。 4、井下電話應設置在便于使用、檢驗、圍巖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地點。十、使用、維護與管理:1、通信設備使用前,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試設備,并在地面通電運行24小時,合格后方可使用。2、通信聯絡系統的備用電源在電網停電時,能立即切換和正常使用。3、每年雨季前,必須由有資質的機構對調度交換機等接地電阻進行測試,并有測試報18、告。4、通信設備應有專業的維護人員,保證全礦井的通信系統正常不間斷的運行。5、礦井通信聯絡系統應定期進行巡檢和維護。定期巡檢和維護應包括蓄電池的維護試驗、交換設備的除塵及測試、傳輸設備的除塵及各項參數(包括通道)的測試、傳輸線路的檢查等內容。對易造成通信中斷的傳輸線路、通信設備的電源及接地線等重點部位,應加強巡檢和維護。6、礦井通信聯絡系統故障必須由專業人員處理,并填寫處理記錄,處理故障時,操作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需操作儀器處理的應有安監員、瓦檢員現場監護。7、井上通信聯絡設備發生故障,必須在12小時內恢復正常運行,井下作業地點通信設備發生故障,必須在8小時內恢復正常運行,否則,立即更19、換。8、采掘工作面生產過程中有關隊組應制定通信設施保護措施。嚴禁在井下擅自拆開通信設備。9、井下通信系統圖應標明設備編號、型號、安裝地點、等,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改,每季度末報礦井負責人審批簽字。十一、通信聯絡系統管理制度:1、為完善本礦通信聯絡系統,保障系統安全可靠,提高礦井抗災變能力,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礦實際,制定本規定。2、通信聯絡系統應配備負責人1人、通信聯絡總機房值班員4人,系統安裝維修人員不少于4人,負責通信聯絡系統的設計、安裝、維護與管理工作3、應建立健全通信聯絡系統管理機構責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通信聯絡系統值班制度、使用維護管理制度、20、機房及設備管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4、應編制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并包含系統的故障應急檢修內容,明確故障處置程序、故障處置負責人和具體處置人員。5、六大系統辦公室負責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井下通信系統圖。6、通信聯絡系統應建立系統設備、儀器的檢查、檢修等臺賬。7、所有井下通信設備必須采用防爆型或本質安全型,符合國家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要求。8、井下設置通信終端的的位置必須設置電話號碼排版,以便及時查詢。9、通信聯絡系統應具有下列功能:(1)、通信聯絡系統應具有自診斷和實時故障指示功能。當發生故障時,及時報警并指示故障位置。(2)、通信聯絡系統應具有錄音功能,多通道同時錄音,21、具備一個放音通道,可在線實時查詢錄音、監聽、回放、存儲等。(3)、井下固定電話應有與礦調度室或安全指揮中心具有直通功能。(4)、調度交換機應具有全呼和組呼功能,同時處理多路呼叫。(5)、調度交換機應能召開多方會議。10、通信聯絡系統必須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防雷設施。11、通信聯絡系統必須有備用電源,備用電源持續工作時間不小于2h。12、通信聯絡設備應有必要的備用,發生故障,應及時更換故障設備。13、在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采區變電所、采區水倉、水泵房、皮帶輸送機控制硐室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區、礦井的最高點,應安設電話。掘進工作面距窩頭50m范圍內,應安設電話。采煤工作面軌道、膠22、帶兩巷端頭50m范圍內,應分別安設電話。14、井下固定通信電話應設置在便于檢修、圍巖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位置。15、井下通信電纜應采用專用通信電纜、橡套電纜。16、嚴禁井下通信電纜與其他動力電纜、安全監控設備等電纜共用。17、地面通信總機房以及通信系統操作臺應由專業人員安裝、調試,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更改設備的安裝位置、設備參數等。18、通信設備使用前,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試設備,并在地面通電運行24小時,合格后方可使用。19、通信聯絡系統的備用電源在電網停電時,能立即切換和正常使用。20、每年雨季前,必須由有資質的機構對調度交換機等接地電阻進行測試,并有測試報告。21、通信設23、備應有專業的維護人員,保證全礦井的通信系統正常不間斷的運行。22、通信聯絡系統應定期進行巡檢和維護。定期巡檢和維護應包括蓄電池的維護試驗、交換設備的除塵及測試、傳輸設備的除塵及各項參數(包括通道)的測試、傳輸線路的檢查等內容。對易造成通信中斷的傳輸線路、通信設備的電源及接地線等重點部位,應加強巡檢和維護。23、通信聯絡系統故障必須由專業人員處理,并填寫處理記錄,處理故障時,操作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需操作儀器處理的應有安監員、瓦檢員現場監護。24、井上通信聯絡設備發生故障,必須在12小時內恢復正常運行,井下作業地點通信設備發生故障,必須在8小時內恢復正常運行,否則,立即更換。25、通信設24、備的關鍵及易損件備件數量不少于應配備數量的20%。26、采掘工作面生產過程中有關隊組應制定通信設施保護措施。嚴禁在井下擅自拆開通信設備。27、井下通信系統圖應標明設備編號、型號、安裝地點、等,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改,每季度末報礦井負責人審批簽字。28、建立健全下列通信聯絡系統臺帳記錄:(1)、系統運行記錄。(2)、巡檢記錄。(3)、檢修記錄。(4)、設備故障記錄表。(5)、設備及線纜回收臺帳。29、六大系統辦公室作為負責全礦通信聯絡系統的專職機構,實行通信聯絡系統的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統一管理。30、應每年組織人員進行學習通信聯絡系統方面的專業知識,有關部門應自發的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單位內部的專業知識交流,提高專業技能,增強工作能力。十二 、附件地面電話分布明細表用 戶 名門數用 戶 名門數用 戶 名門數地面10kV變電所1瓦斯泵房1機電隊值班室1風機房1井口把鉤房1技術辦公室4主井皮帶機房1調度室1副礦長辦公室4副井絞車房1井口檢身房1礦長辦公室1充燈房1監控室帶班副總值班室1井下電話分布明細表用 戶 名門數用 戶 名門數用 戶 名門數井下10kV變電所11600把鉤12塊工作面4主井皮帶機機尾11550把鉤11塊備采工作面2水泵房11500把鉤1維修點5避難硐室11450把鉤1臨時水倉1煤倉上口15個掘進點5建議選購山東中煤工礦物資集團生產的KTJ116型交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