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思高速公路高危工程專項施工安全方案(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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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92765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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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項目經理部承建的磨思高速公路K32+000K47+480.83段落內,橋梁施工為主要施工任務,根據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資料,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要求,為了能安全生產,特制定相應工程的安全施工專項方案。一、臨時用電1、 由各工程處編寫制定用電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2、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05),電線(纜)必須按要求架設。3、 變配電室要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派專人看守。4、 電器設備及輸電線路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技術部門驗2、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夜間施工必須有電工值班,工作完畢后要切斷電源。5、 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和小型電器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6、 低壓線路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照明線路、燈具等,安裝高度要符合規定高度(2.5米以上)。7、 電工作業時,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8、 施工單位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非電工人員不得從事電工作業,禁止在施工現場和駐地私拉亂接生產生活用電。9、 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場內架設電線應絕緣良好,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保護,嚴禁將電線纏繞在鋼筋、樹木、腳手架上。10、 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3、其安全距離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則必須停電方可操作,在高壓線附近施工作業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采取必要的隔離、屏蔽措施。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起重機嚴禁越過無防護設施的外電架空線路作業。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吊裝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在最大偏斜時與架空線路邊線4、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架設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采用線路臨時停電或其他安全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人員監護。防護設施應堅固、穩定,且對外電線路的隔離防護應達到IP30級。施工現場開挖溝槽邊緣與外電埋地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12、 施工現場用電,各種電器設備須配備專用開關,室外使用的開關,插座應外加防水箱并加鎖,在操作處加設絕緣墊層。13、 在三相四線制中性接點,接地供電系統中,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在非三相四線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外殼應接地保護,其接地電阻應大于4,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14、 各種電氣5、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開挖溝槽時,必須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電架空線路電桿傾斜、懸倒。15、 工地安裝現場變壓器必須符合電業部門的要求,并有專人管理,施工用電要盡量保持三相平衡。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16、 施工現場變配電設備處,必配有滅火器材和高壓安全用具,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17、 使用高溫燈具要防止失火,其與易燃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m,一般電燈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m。18、 移動式電氣機具設備應用橡膠電纜線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在地下或做穿管保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設置有效6、的防漏保護器。19、 電氣設備檢修應在切斷電源,設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警示標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電試驗,必須認真檢查,并與有關部門聯系后方可進行。20、 大型橋梁施工現場、隧道和預制場地,應配自備電源,以免因電網停電之間,造成工程損失或發生事故。自備電源和電網,要有聯鎖保護裝置。二、高處作業1、 橋梁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進行施工,高空作業前,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進行操作規程的培訓。2、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3、 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7、安全設施。4、 懸空作業所用工具,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驗證方可使用。5、 進行高處作業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6、 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7、 高空操作平臺、橋面等周邊,必須按規定搭設防護欄桿和踏腳板,外側和底面要掛設安全網和防落網。8、 施工平臺掛配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夜間施工必須有充足的燈光照明。9、 行走通道要滿鋪行走道板,并綁扎牢固。登高作業要走扶梯,嚴禁攀爬腳手架。10、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軟底鞋,嚴禁上下拋物。11、 從事登高架子搭設施工的人員,必8、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證方能上崗。12、 進行兩層或多層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要掛設密目防落網和安全網。13、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三、 人工挖孔1、 樁孔口應嚴格管理。樁孔口應設置高于地面20cm的護板,防止地面石子或其他雜物等被踢入樁孔中。地面孔口四周必須有護欄,高度不低于80cm。無關人員不得靠近樁孔口,樁孔口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口袋內不得放置物品(如鑰匙、鋼筆、懷表、小型工具、玩物等),以防墜入樁孔內。2、 每日開工前應檢測井下有無危害氣體和不安全因素,孔深大于10m以及腐殖質土層較厚時,9、應有專用送風設備,風量不應小于25L/s,向樁孔內作業面送入新鮮空氣。樁孔爆破后,必須向樁孔內送風,或向樁孔內均勻噴水,使炮煙全部排除或凝聚沉落后,才能下樁孔內作業。當樁孔內土層中含有害氣體及有機物質較多時除加強通風處,還應對有害氣體加強檢測。樁孔下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好絕緣膠鞋,樁孔口與下部作業人員應有可靠的聯絡設施。如樁孔口管理混亂,樁孔內應立即停止作業回到地面上。地面孔口作業人員需待井下作業人員上來后方可離崗。3、 用常規法(包括先封底法)澆注樁身混凝土時,樁孔口上必須密封(僅留漏斗口),其最大間隙不得超過3m,密封板及方木應有足夠的強度,以確保夏布作業人員安全。串筒下口應臨時拉牢10、,防止串筒擺動傷人。密封后應加強向樁孔內送風,或在樁孔口密封平臺上預設高度大于1m的通風口。4、 樁孔洞口上應設置懸掛軟梯,并隨樁孔深度放長,以備意外情況時有關人員能順利上下。正常情況下,操作人員上下應乘坐吊籃或專用吊桶。開機人員應專機專人,并持證上崗,思想集中認真注意樁孔內一切動態,電器開關不得離手。吊鉤應有彈簧式脫鉤裝置,防止翻桶、翻籃、脫鉤等惡性事故發生,嚴禁站在裝渣桶邊緣口上下。垂直運輸機具和裝置,必須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5、 裝渣桶、吊籃、吊桶上下用電動葫蘆提放,上下應對準樁孔中心。6、 在任何情況下嚴禁提升設備超載運行,上、下班前對提升架進行檢查,工作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11、,找出原因,認真檢修,不準帶病運轉。7、 吊放鋼筋入樁孔時,應綁緊系牢(下口宜用鐵盤兜住),確保不溜脫墜落。應待鋼筋吊入孔底后,才能下人進入樁孔解鉤。8、 在樁孔內綁扎鋼筋骨架時,操作平臺方木必須放在實處(可放在混凝土護壁突出面上或鋼筋骨架加強環筋上),并與平臺木板釘牢,防止方木滑動位移,平臺墜落。9、 樁孔下照明應采用安全礦燈或是12V低壓電源。進入樁孔內的所有電器及用電設備均應接零接地,電線必須絕緣。拉動電線時禁止與一切硬物產生摩擦。電器開關應集中在在樁孔口,并應裝置漏電保護器,防止漏電觸電事故,一旦發現漏電,必須迅速拉閘斷電,值班電工必須對所有電器設備及線路加強檢查維修,及時發現問題,妥12、善處理。、10、 樁孔內的抽水管、通風管、電線等應妥加處理并臨時固定,一般應沿壁敷設,以防裝渣桶及吊籃(吊桶)上下時掛住或撞斷,引起事故。11、 由樁孔中排出的土渣,應及時運走,不得堆在孔口周圍,如須臨時堆放,應距孔口5m以外,且不得堆積過多,以防坍孔。12、 樁孔內爆破處理孤石或基巖時,應由取得爆破操作證的技術工人操作。爆破后間歇時間不得小于45min,經檢查確認樁孔壁無松動石塊、土塊,護壁完好后方可下樁孔作業。13、 成孔間隙期及混凝土澆注完成后孔口應加蓋。四、腳手架搭設及拆除1、 腳手架搭設及拆除的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正確的佩帶安全防護用品。2、 腳手架搭設前,基礎必須夯實13、平整,設置合理有效的排水措施。3、 鋼管腳手架各桿件之間應用鋼管扣件搭接,接頭應錯開,螺拴要緊固,立桿底部必須使用底座(或設置墊木)和加綁掃地桿,腳手架與建筑物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拉結,并設置剪刀撐穩定加固腳手架。4、 腳手架必須用安全網進行封閉,網與網之間連接牢固,并與腳手架固定。5、 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綁牢,無探頭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的支撐上,腳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與模板相連。6、 操作面必須設置擋腳板和防護欄桿,并立掛安全網,腳手架必須設置上下通道,通道四周立掛安全網,有坡度的通道,須加設防滑條或其他防滑措施。敷設的安全設施應經常檢查,確保操作人員和小型機械安全通行。7、 腳手架14、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齊,廢棄物和雜物應及時清除。8、 腳手架高度在1015m時應設置一組(4根)纜風繩,每增高10m應再加設一組。纜風繩與地面夾角為4560度,纜風繩的地錨應設圍欄,防止碰撞破壞。9、 拆除腳手架應按設計程序進行,拆除時,周圍必須設置警戒線、警戒標志,并設置護欄,派專人看管,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現場;拆除應從上而下地進行,嚴禁上下層同時作業;擦下的腳手桿、板用人工傳遞或吊機吊送,嚴禁隨意拋擲。五、爆破作業1、臨時爆炸物品倉庫的設立1、1 設立臨時爆炸物品倉庫、儲存室時,項目部/分公司專職安技員必須持本單位的報告、證明到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經當地縣市公安局批準后,根據批準的設15、計容量建蓋倉庫。1、2 爆炸物品倉庫、儲存室的設立應全面考慮周邊的安全、重要設施、民房、員工住地距離爆炸物品倉庫不少于500m,倉庫必須具備通風、防潮、防盜、防火、防電功能。雷管庫、炸藥庫距離不少于10m分別設立,周圍布置鐵絲網,設避雷針、報警器、消防設備齊全有效,加強四防(技防、物防、人防、犬防)。2、爆破物品的采購與運輸2、1 采購爆炸物品,由項目部/分公司物資管部門做計劃,經項目經理批準,持行政主管簽證蓋章的爆破物品品名,數量和起運地點及運達地點的有關計劃、證件、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破物品購買證,爆破物品運輸證方可采購運輸。2、2 運輸爆破物品的車輛、雷管與炸藥不能混裝,運輸車輛16、不準在重要設施旁,城鎮街道、人員稠密處停留,駕使員必須嚴格按交通法規行車,押運員不離運輸車輛。2、3 爆炸物品運到目的地后,采購員必須將貨物及隨貨同行單據交倉庫保管理員驗收,押運員及倉庫警衛及時組織貨物裝倉入庫。安技保衛人員現場檢查采購、運輸、入庫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發現問題及時向單位主管匯報。3、 使用爆炸物品審批程序3、1 爆破物品的第一簽批權屬項目總工/主任工程師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簽批權屬行政主管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三簽批權屬安技員或其它委托代理人。第一簽批人負責確定爆破方案,核定爆破物品用量;第二簽批人負責核實當日用量警戒情況,從爆炸物品出庫到余物回庫(使用全過程)的監控、爆破員負責所領17、出炸藥雷管的臨時保管,爆破和剩余爆破物品的回庫。爆破物品用量大,爆破物品分散,每個作業專職爆破員的單位必須設置爆破服務隊和專車,負責爆破服務隊及爆破物品的發、收、運送。任何人領取爆破物品須憑爆破物品領取審批單到庫房領取,做到當日領取,當日消耗完,如有剩余應當日交回庫房保管,任何人不準將爆破物品私自帶入員工住地及不屬于專人專管的場所。3、2 爆炸物品倉庫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并有明確的倉管員、警衛員崗位責任制及爆炸物品使用,管理規章制度。4 、管理制度與職責范圍4、1 各種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的爆破器材。4、2 在爆破工程中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和儀表,必須經爆破作業的主18、管部門安全管理部簽定批準。4、3 進行大爆破的施工地段,必須有項目主管領導批準,項目總工、安技員參加測量、專業爆破員和爆破器材采購主管參加。4、4 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安全管理、爆破員資格證。4、5 組織爆破的領導人、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應由有安全管理資格的人員擔任。4、6 爆炸物品倉管員由工作責任心強、有豐富經驗的爆破員或材料員擔任。4、7、爆破員應符合下列條件4、7、1 年滿十八周歲、從事過一年以上與爆破作業的有關工作;4、7、2 工作認直負責;4、7、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7、4 體檢合格;4、7、5 經縣級公安機關按爆破員培訓大綱的要求進行19、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爆破員作業證”在有經驗的爆破員指導下實習三個月后,方準獨立進行爆破工作。5 、項目部/分公司經理、總工、安技員,是爆破工作的領導人員,有以下職責5、1 組織爆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制定爆破工作的全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5、2 組織爆破業務,爆破過程中安全工作的布置和檢查,考核和審查爆破工作人員與爆破器材庫管理員,警衛員;5、3 監督本單位爆破工作人員執行安全制度,組織領導安全檢查,確保工程質量;6、爆破后的安全檢查和處理6、1 爆破后:爆破人員必須按規定的間隔時間進入爆破地點,檢查有無冒頂、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現象。6、2 爆破員如果發現冒頂、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等現象20、,應會同安技員及時處理,排除安全隱患,未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警戒標志。6、4 只有確認爆破地點安全后,經安技員同意,方準人員進入爆破地點。7、盲炮處理7、1 發現盲炮或懷疑有盲炮,應立即向項目安全領導報告并及時處理。若不能及時處理,應在附近設置明顯的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7、2 難處理的盲炮,應請示項目安全工作領導人,派有經驗的爆破員處理,大爆破的盲炮處理方法和工作組織,應上報項目總工批準;7、3 處理盲炮時,無關人員不準在場,應在危險區邊界設警戒,危險區內禁止其它工序同時作業。7、4 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藥包:7、5 電力起爆發生盲炮時,須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將爆破網絡短路;7、6 盲炮21、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爆破堆,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未判明爆破堆有無殘留的爆破器材前,應采取預防措施,說明危險記號和標志;7、7 處理裸露爆破,淺眼爆破的盲炮,應派具有一定經驗的專業破人員,根據現場情況,按爆破技術規范處理。8、一般爆破:8、1 大爆破以后,往往出現爆破堆積的塊石,當人員、機械進場施工,面對巨大塊石、還須零星爆破,此類爆破嚴禁無爆破作業證的人員參與。8、2 當大爆破以后,施工場地堆積大面積塊石須零星爆破時(放改炮)。項目部主管應派具有經驗的爆破員現場親手操作,爆破員應嚴格按云南省交通系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規定、嚴格爆破物品領用審批手續,帶齊爆破器材及工具,根據塊石的大小,準確控制22、炸藥用量,導火索不得少于1m,記清所裝炸藥須爆破塊石的數量,按照發出信號的方法和間隔時間,撤離現場所有人員、機械,在確定300m范圍內的危險區無人畜、機械、方準點燃導火索起爆。8、3 施工隊(外包工)的爆破作業、爆破物品由項目部/分公司供給,外包工不得經手爆破物品,爆破員由項目部/分公司派人擔任,如有專業爆破員,并有合法使用、保管權的,應在工程合同書中注明,但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由承包單位自行負責。8、5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賣、轉借爆破物品,嚴禁使用爆破品炸魚、炸獸和用于其它非生產性目的。六、高邊坡作業1、 土石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不論是人工或機械23、開挖,嚴禁采用“挖神仙土”的操作方法。2、 高陡邊坡施工必須遵守下列規定:2、1 作業人員必須綁系安全帶,戴安全帽;2、2 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2、3 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及范圍內的道路,應設警告標志,作業時坡下嚴禁通行;2、4 作業面上的懸巖危石必須及時清除,嚴禁在危石、高邊坡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3、 施工中如發現山體有滑動、崩塌跡象危及施工安全時,應暫停施工,撤出人員和機具,并報上級處理。4、 各種機械在高邊坡、高路堤邊緣填方作業時,應與邊緣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由內向外碾壓,使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面上。5、 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輔助工作應與機械作業交替進行。機上、機下人員必須密切配合,協同作業,當必須在機械作業范圍內同時進行輔助工作時,應停止機械運轉后人員方可進入。6、 石方施工機械擴眼時,鑿巖機支架要支穩,嚴禁用胸部和肩頭道,在保證管道不扭曲,征得作業人員同意后方可送氣,且出氣口前方不得站人。7、 施工作業現場派專人用水車灑水,以減少施工中產生的粉塵,并要求作業人員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