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磚砌體砌筑技術交底(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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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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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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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GBZ-0228一般磚砌體砌筑技術交底依據標準: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500032001(2002年局部修訂)多孔磚砌體結構技術規范JGJ1372001(2002年局部修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JGJ9820001、范圍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磚混、外磚內模及有抗震構造柱的磚墻砌筑工程。2、施工準備2.1材料及主要機具:2.1.1磚:品種、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有出廠合格證、試驗單。清水墻的磚應色澤均勻,邊角整齊。2.1.22、水泥:品種及標號應根據砌體部位及所處環境條件選擇,一般宜采用32.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2.1.3砂:用中砂,配制M5以下砂漿所用砂的含泥量不超過10%,M5及其以上砂漿的砂含泥量不超過5%,使用前用5mm孔徑的篩子過篩。2.1.4摻合料:白灰熟化時間不少于7d,或采用粉煤灰等。2.1.5其它材料:墻體拉結筋及預埋件、木磚應刷防腐劑等。2.1.6主要機具:應備有大鏟、刨錛、瓦刀、扁子、托線板、線墜、小白線、卷尺、鐵水平尺、皮數桿、小水桶、灰槽、磚灰子、掃帚等。2.2作業條件:2.2.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裝好溝蓋板。2.2.2辦完地基、基礎工程隱檢手續。2.2.3按標高抹好水3、泥砂漿防潮層。2.2.4彈好軸線墻身線,根據進場磚的實際規格尺寸,彈出門窗洞口位置線,經驗線符合設計要求,辦完預檢手續。2.2.5按設計標高要求立好皮數桿,皮數桿的間距以1520m為宜。2.2.6砂漿由試驗室做好試配,準備好砂漿試模(6塊為一組)。3、操作工藝3.1工藝流程:砂漿攪拌作業準確磚澆水砌磚墻驗評3.2磚澆水:粘土磚必須在砌筑前一天澆水濕潤,一般以水浸入磚四邊1.5cm為宜,含水率為10%15%,常溫施工不得用干磚上墻;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達飽和狀態的磚砌墻;冬期澆水有困難,必須適當增大砂漿稠度。3.3砂漿攪拌:砂漿配合比應采用重量比,計量精度水泥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內。宜用機4、械攪拌,攪拌時間不少于1.5min。3.4砌磚墻:3.4.1組砌方法:砌體一般采用一順一丁(滿丁、滿條)、梅花丁或三順一丁砌法。磚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3.4.2排磚撂底(干擺磚):一般外墻第一層磚撂底時,兩山墻排丁磚,前后檐縱墻排條磚。根據彈好的門窗洞口位置線,認真核對窗間墻、垛尺寸,其長度是否符合排磚模數,如不符合模數時,可將門窗口的位置左右移動。若有破活,七分頭或丁磚應排在窗口中間,附墻垛或其它不明顯的部位。移動門窗口位置時,應注意暖衛立管安裝及門窗開啟時不受影響。另外,在排磚時還要考慮在門窗口中邊的磚墻合攏時也不出現破活。所以排磚時必須做全盤考慮,前后檐墻排第一皮磚時,要5、考慮甩窗口后砌條磚,窗角上必須是七分頭才是好活。3.4.3選磚:砌清水墻應選擇棱角整齊,無彎曲、裂紋,顏色均勻,規格基礎一致的磚。敲擊時聲音響亮,焙燒過火變色,變形的磚可用在基礎及不影響外觀的內墻上。3.4.4盤角:砌磚前應先盤角,每次盤角不要超過五層,新盤的大角,及時進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時修整。盤角時要仔細對照皮數桿的磚層和標高,控制好灰縫大小,使水平灰縫均勻一致。大角盤好后再復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掛線砌墻。3.4.5掛線:砌筑一磚半墻必須雙面掛線,如果長墻幾個人均使用一根通線,中間應設幾個支線點,小線要拉緊,每層磚都要穿線看平,使水平縫均勻一致,平直通順;砌一磚厚混水墻6、時宜采用外手掛線,可照顧磚墻兩面平整,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礎。3.4.6砌磚:砌磚宜采用一鏟灰、一塊磚、一擠揉的“三一”砌磚法,即滿鋪、滿擠操作法。砌磚時磚要放平。里手高,墻面就要張;里手低,墻面就要背。砌磚一定要跟線,“上跟線,下跟棱,左右相鄰要對平”。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一般為10mm,但不應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為保證清水墻面主縫垂直,不游丁走縫,當砌完一步架高時,宜每隔2m水平間距,在丁磚立楞位置彈兩道垂直立線,可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縫。在操作過程中,要認真進行自檢,如出現有偏差,應隨時糾正,嚴禁事后砸墻。清水墻不允許有三分頭,不得在上部任意變活、亂縫。砌筑砂漿應隨7、攪拌隨使用,一般水泥砂漿必須在3h內用完,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在4h內用完,不得使用過夜砂漿。砌清水墻應隨砌、隨劃縫,劃縫深度為810mm,深淺一致,墻面清掃干凈。混水墻應隨砌隨將舌頭灰刮盡。3.4.7留槎:外墻轉角處應同時砌筑。內外墻交接處必須留斜槎,槎子長度不應小于墻體高度的2/3,槎子必須平直、通順。分段位置應在變形縫或門窗口角處,隔墻與墻或柱不同時砌筑時,可留陽槎加預埋拉結筋。沿墻高按設計要求每50cm預埋6鋼筋2根,其埋入長度從墻的留槎處算起,一般每邊均不小于50cm,末端應加90彎鉤。施工洞口也應按以上要求留水平拉結筋。隔墻頂應用立磚斜砌擠緊。3.4.8木磚預留孔洞和墻體拉結筋:木磚預8、埋時應小頭在外,大頭在內,數量按洞口高度決定。洞口高在1.2m以內,每邊放2塊;高1.22m,每邊放3塊;高23m,每邊放4塊,預埋木磚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邊或下邊四皮磚,中間均勻分布。木磚要提前做好防腐處理。鋼門窗安裝的預留孔,硬架支模、暖衛管道,均應按設計要求預留,不得事后剔鑿。墻體拉結筋的位置、規格、數量、間距均應按設計要求留置,不應錯放、漏放。3.4.9安裝過梁、梁墊:安裝過梁、梁墊時,其標高、位置及型號必須準確,坐灰飽滿。如坐灰厚度超過2cm時,要用豆石混凝土鋪墊,過梁安裝時,兩端支承點的長度應一致。3.4.10構造柱做法:凡設有構造柱的工程,在砌磚前,先根據設計圖紙將構造柱位置進行彈9、線,并把構造柱插筋處理順直。砌磚墻時,與構造柱連接處砌成馬牙槎。每一個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過30cm(即五皮磚)。馬牙槎應先退后進。拉結筋按設計要求放置,設計無要求時,一般沿墻高50cm設置2根6水平拉結筋,每邊深入墻內不應小于1m。3.5冬期施工:在預計連續10d由平均氣溫低于+5或當日最低溫度低于-3時即進入冬期施工。冬期使用的磚,要求在砌筑前清除冰霜。水泥宜用普通硅酸鹽水泥,灰膏要防凍,如已受凍要融化后方能使用。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cm的凍塊,材料加熱時,水加熱不超過80砂加熱不超過40。磚正溫度時適當澆水,負溫即應停止。可適當增大砂漿稠度。冬期不應使用無水泥的砂漿。砂漿中摻鹽時,10、應用波美比重計檢查鹽溶液濃度。但對絕緣、保溫或裝飾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不得摻鹽,砂漿使用溫度不應低于+5,摻鹽量應符合冬施方案的規定。采用摻鹽砂漿砌筑時,砌體中的鋼筋應預先做防腐處理,一般涂防銹漆兩道。4、質量標準要符合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32002的規定。4.0 砌筑砂漿4.0.1 水泥進場使用前,應分批對其強度、安定性進行復驗。檢驗批應以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編號為一批。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復查試驗,并按其結果使用。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4.0.2 砂漿用砂不得含有有害雜物。砂漿用砂的含泥量應滿足下列要求:1 對11、水泥砂漿和強度等級不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5%;2 對強度等級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10%;3 人工砂、山砂及特細砂,應經試配能滿足砌筑砂漿技術條件要求。4.0.3 配制水泥石灰砂漿時,不得采用脫水硬化的石灰膏。4.0.4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漿中。4.0.5 拌制砂漿用水,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 的4.0.6 砌筑砂漿應通過試配確定配合比。當砌筑砂漿的組成材料有變更時,其配合應重新確定。4.0.7 施工中當采用水泥砂漿代替水泥混合砂漿時,應重新確定砂漿強度等級。4.0.8 凡在砂漿中摻入有機塑化劑、早強劑、緩凝劑、防凍劑等,應經檢驗12、和試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機塑化劑應有砌體強度的型式檢驗報告。4.0.9 砂漿現場拌制時,各組分材料應采用重量計量。4.0.10 砌筑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自投料完算起,攪拌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1 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不得少于2min;2 水泥粉煤灰砂漿和摻用外加劑的砂漿不得少于3min;3 摻用有機塑化劑的砂漿,應為35min。4.0.11 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應分別在3h 和4h 內使用完畢;當施工期間最高氣溫超過30時,應分別在拌成后2h 和3h 內使用完畢。注:對摻用緩凝劑的砂漿,其使用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延長。4.0.12 砌筑砂漿試塊強度驗收時其強度合格標準必須13、符合以下規定: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的最小一組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的0.75 倍。注:砌筑砂漿的驗收批,同一類型、強度等級的砂漿試塊應不少于3 組。當同一驗收批只有一組試塊時,該組試塊抗壓強度的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砂漿強度應以標準養護,齡期為28d 的試塊抗壓試驗結果為準。抽檢數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 砌體的各種類型及強度等級的砌筑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檢驗方法:在砂漿攪拌機出料口隨機取樣制作砂漿試塊(同盤砂漿只應制作一14、組試塊),最后檢查試塊強度試驗報告單。4.0.13 當施工中或驗收時出現下列情況,可采用現場檢驗方法對砂漿和砌體強度進行原位檢測或取樣檢測,并判定其強度:1 砂漿試塊缺乏代表性或試塊數量不足;2 對砂漿試塊的試驗結果有懷疑或有爭議;3 砂漿試塊的試驗結果,不能滿足設計要求。4.1 磚砌體工程4.1.1 一般規定4.1.1.1 本章適用于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蒸壓灰砂磚、粉煤灰磚等砌體工程。4.1.1.2 用于清水墻、柱表面的磚,應邊角整齊,色澤均勻。4.1.1.3 有凍脹環境和條件的地區,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不宜采用多孔磚。4.1.1.4 砌筑磚砌體時,磚應提前12d 澆水濕潤。4.15、1.1.5 砌磚工程當采用鋪漿法砌筑時,鋪漿長度不得超過750mm;施工期間氣溫超過30時,鋪漿長度不得超過500mm。4.1.1.6 240mm 厚承重墻的每層墻的最上一皮磚,磚砌體的階臺水平面上及挑出層,4.1.1.7 磚砌平拱過梁的灰縫應砌成楔形縫。灰縫的寬度,在過梁的底面不應小于5mm;在過梁的頂面不應大于15mm。拱腳下面應伸入墻內不小于20mm,拱底應有1%的起拱。4.1.1.8 磚過梁底部的模板,應在灰縫砂漿強度不低于設計強度的50%時,方可拆除。4.1.1.9 多孔磚的孔洞應垂直于受壓面砌筑。4.1.1.10 施工時施砌的蒸壓(養)磚的產品齡期不應小于28d。4.1.1.11 16、豎向灰縫不得出現透明縫、瞎縫和假縫。4.1.1.12 磚砌體施工臨時間斷處補砌時,必須將接槎處表面清理干凈,澆水濕潤,并填實砂漿,保持灰縫平直。4.1.2 主控項目4.1.2.1 磚和砂漿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抽檢數量:每一生產廠家的磚到現場后,按燒結磚15 萬塊、多孔磚5 萬塊、灰砂磚及粉煤灰磚10 萬塊各為一驗收批,抽檢數量為1 組。砂漿試塊的抽檢數量執行本檢驗方法:查磚和砂漿試塊試驗報告。4.1.2.2 砌體水平灰縫的砂漿飽滿度不得小于80%。抽檢數量:每檢驗批抽查不應少于5 處。檢驗方法:用百格網檢查磚底面與砂漿的粘結痕跡面積。每處檢測3 塊磚,取其平均值。4.1.2.3 磚砌體17、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嚴禁無可靠措施的內外墻分砌施工。對不能同時砌筑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高度的2/3。抽檢數量:每檢驗批抽20%接槎,且不應少于5 處。檢驗方法:觀察檢查。4.1.2.4 非抗震設防及抗震設防烈度為6 度、7 度地區的臨時間斷處,當不能留斜槎時,除轉角處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須做成凸槎。留直槎處應加設拉結鋼筋,拉結鋼筋的數量為每120mm 墻厚放置16 拉結鋼筋(120mm 厚墻放置26 拉結鋼筋),間距沿墻高不應超過500mm;埋入長度從留槎處算起每邊均不應小于500mm,對抗震設防烈度6 度、7 度的地區,不應小于1000mm;18、末端應有90彎鉤(圖4.1.2.4)。圖4.1.2.4抽檢數量:每檢驗批抽20%接槎,且不應少于5 處。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合格標準:留槎正確,拉結鋼筋設置數量、直徑正確,豎向間距偏差不超過100mm,留置長度基本符合規定。4.1.2.5 磚砌體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1.2.5 的規定。表4.1.2.5 磚砌體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許偏差項次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方法1 軸線位置偏依10用經緯儀和尺檢查或其他測量儀器檢查2垂直度每層5用2m托線板檢查全高10m10用經緯儀、吊線和尺檢查,或用其他測量儀器檢查10m20抽檢數量:軸線查全部承重墻柱;外墻垂直度全高查陽角,不應少于4處19、,每層每20m 查一處;內墻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10%,但不應少于3間,每間不應少于2處,柱不少于5根。4.1.3 一般項目4.1.3.1 磚砌體組砌方法應正確,上、下錯縫,內外搭砌,磚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抽檢數量:外墻每20m 抽查一處,每處35m,且不應少于3 處;內墻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10%,且不應少于3 間。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合格標準:除符合本條要求外,清水墻、窗間墻無通縫;混水墻中長度大于或等于300mm 的通縫每間不超過3 處,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墻體上。4.1.3.2 磚砌體的灰縫應橫平豎直,厚薄均勻。水平灰縫厚度宜為10mm,但不應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抽檢數量:每步20、腳手架施工的砌體,每20m 抽查1 處。檢驗方法:用尺量10 皮磚砌體高度折算。4.1.3.3 磚砌體的一般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1.3.3 的規定。表4.1.3.3 磚砌體的一般尺寸允許偏差項次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方法抽檢數量1基礎頂面和樓面標高15用水平儀和尺檢查不應少于5處2表面平整度清水墻、柱5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有代表性自然間10%,但不應少于3間,每間不應少于2處混水墻、柱83門窗洞口高、寬(后塞口)5用尺檢查檢驗批洞口的10%,且不應少于5處4外墻上下窗口偏移20以底層窗口為準,用經緯儀或吊線檢查檢驗批的10%,且不應少于5處5水平灰縫平直度清水墻7拉10m線和尺檢查有21、代表性自然間10%,但不應少于3間,每間不應少于2處混水墻106清水墻游丁走縫20吊線和尺檢查,以每層第一皮磚為準有代表性自然間10%,但不應少于3間,每間不應少于2處5、成品保護5.1墻體拉結筋、抗震構造柱鋼筋、大模板混凝土墻體鋼筋及各種預埋件,暖衛、電氣管線等,均應注意保護,不得任意拆改或損壞。5.2砂漿稠度應適宜,砌墻時應防止砂漿濺臟墻面。5.3在吊放平臺腳手架或安裝大模板時,指揮人員和吊車司機要認真指揮和操作,防止碰撞已砌好的磚墻。5.4在高車架進料口周圍,應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蓋,保持墻面潔凈。5.5尚未安裝樓板或屋面板的墻和柱,當可能遇到大風時,應采取臨時支撐等措施,以保證施工中墻22、體穩定性。6、應注意的質量問題6.1基礎墻與上部墻錯臺:基礎磚撂底要正確,收退大放角兩邊要相等,退到墻身之前要檢查軸線和邊線是否正確,如偏差較小可在基礎部位糾正,不得在防潮層以上退臺或出沿。6.2清水墻游丁走縫:排磚時必須把立縫排勻,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2m間距在丁磚立楞處用托線板吊直彈線,二步架往上繼續吊直彈粉線,由底往上所有七分頭的長度應保持一致,上層分窗口位置時必同下窗口保持垂直。6.3灰縫大小不勻:立皮數桿要保證標高一致,盤角時灰縫要掌握均勻,砌磚時小線要拉緊,防止一層線松,一層線緊。6.4窗口上部立縫變活:清水墻排磚時,為了使窗間墻、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間或不明顯位置,在砌過梁上23、第一行磚時,不得隨意變活。6.5磚墻鼓脹:外磚內模墻體砌筑時,在窗間墻上、抗震柱兩邊分上、中、下留出6cm12cm通孔,在抗震柱外墻面上墊木模板,用花籃螺栓與大模板連接牢固。混凝土要分層澆筑,振搗棒不可直接觸及外墻。樓層圈梁外三皮12cm磚墻也應認真加固。如在振搗時發現磚墻已鼓脹,則應及時拆掉重砌。6.6混水墻粗糙:舌頭灰未刮盡,半頭磚集中使用,造成通縫;一磚厚墻背面偏差較大;磚墻錯層造成螺絲墻。半頭磚應分散使用在墻體較大的面上。首層或樓層的第一皮磚要查對皮數桿的標高及層高,防止到頂砌成螺絲墻。一磚厚墻應外手掛線。6.7構造柱處砌筑不符合要求:構造柱磚墻應砌成大馬牙槎,設置好拉結筋,從柱腳開始24、兩側都應先退后進,當鑿深12cm時,宜上口一皮進6cm,再上一皮進12cm,以保證混凝土澆筑時上角密實構造柱內的落地灰、磚渣雜物必須清理干凈,防止混凝土內夾渣。7、質量記錄7.1材料(磚、水泥、砂、鋼筋等)的出廠合格證及復試報告。7.2砂漿試塊試驗報告。7.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7.4隱檢、預檢記錄。7.5冬期施工記錄。7.6設計變更及洽商記錄。7.7其它技術文件。8、施工安全8.1在操作之前必須檢查操作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機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8.2砌基礎時,應檢查和經常注意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崩裂現象,堆放磚塊材料應離開25、坑邊lm以上,當深基坑裝設擋板支撐時,操作人員應設梯子上下,不得攀跳,運料不得碰撞支撐,也不得踩踏砌體和支撐上下。8.3墻身砌體高度超過地坪12m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采用里腳手架必須支搭安全網,采用外腳手架應設護身欄桿和擋腳板后方可砌筑。8.4腳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過規定荷載,堆磚高度不得超過3皮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應超過2人。8.5在樓層(特別是預制板面)施工時,堆放機械、磚塊等物品不得超過使用荷載,如超過荷載時,必須經過驗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進行堆放和施工。8.6不準站在墻頂上做劃線、刮縫和清掃墻面或檢查大角垂直等工作。8.7不準用不穩固的工具或26、物體在腳手板面墊高操作,更不準在未經過加固的情況下,在一層腳手架上隨意再疊加一層,腳手板不允許有空頭現象,不準用50mmlOOmm木料或鋼模作立人板。8.8砍磚時應面向內打,注意碎磚跳出傷人。8.9使用于垂直運輸的吊籠、繩索具等,必須滿足負荷要求,牢固無損,吊運時不得超載,并須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8.10用起重機吊磚應用磚籠,吊砂漿的料斗不能裝得過滿,吊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停留。8.11磚料運輸車輛車前后距離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lOm,裝磚時要先取高處后取低處,防止倒塌傷人。8.12砌好的山墻,應臨時系聯系桿(如檁條等)放置各跨山墻上,使其聯系穩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8.13冬期施工時,腳手板上有冰霜、積雪,應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進行操作。8.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時,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沖走砂漿,使砌體倒塌。8.15在同一垂直面內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隔離措施,下方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8.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傳遞磚塊,架子上的站人板寬度應不小于60cm。9、環保措施9.1、砌筑砂漿不得遺撒污染作業面。9.2施工垃圾應每天清理,堆放在指定的地點。9.3現場的砂、磚、水泥等料要用帆布覆蓋,水泥棚應維護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