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廣高速衡大段房建工程監理工作程序交底書(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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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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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廣高速衡大段房建工程JLF-05駐地辦監理程序交底書1. 前言我公司受建設單位委托,對該項目實施施工階段的監理,為保證該項目按照監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既定目標順利實現,我單位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及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編制了該程序交底書。2. 駐地監理機構的主要權利和義務2.1駐地監理機構的權利:2.1.1建設工程有關事項和工程設計的建議權;2.1.2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投資的監督控制權和對安全的檢查督導權。對承包人報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臨時用電方案、應急預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審批。征得建設單位和總監辦的同意,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2、;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進行檢驗、驗收。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清除出施工現場;上一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對工程施工進度有檢查、監督權。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內,對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工程質量未經駐地監理機構確認,不能進行竣工驗收。對安全施工有檢查督導權。2.1.3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2.1.4對工程分包人審核認可的權利。2.1.5在建設單位授權的范圍內審核工程變更的權利3、。2.2駐地監理機構的義務2.2.1向建設單位報送駐地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細則,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期間,以監理月報的形式定期向總監辦及建設單位報告監理工作。2.2.2駐地監理機構在履行監理合同期間,應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維護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2.2.3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3. 駐地監理機構的工作方法和措施3.1工作方法3.1.1旁站:在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時,監理人員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3.1.2巡視: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4、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3.1.3平行檢驗:監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3.1.4 見證取樣:監理機構授權見證人員,在承包單位取樣人員取樣時進行見證的活動。3.2文字通知3.2.1監理工作聯系單(B3-1表)在施工過程中,監理與有關各方工作聯系用表。監理向有關的某一方告知某一事項、督促某項工作、或提出某項建議等,對方執行情況不需要書面回復時均用此表。3.2.2監理通知(B2-1表)監理工作中,駐地監理機構按委托監理合同授予的權限,對承包單位發出指令、提出要求,均采用此表。監理通知,承包單位應簽收和執行,并將執行結果用監理工程5、師通知回復單(B1-9表)報監理機構復核;承包單位對監理工程師簽發的監理通知中的要求有異議時,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用施工單位申請表(通用)(B1-20表),向駐地監理機構提出修改申請,要求駐地監理工程師予以確認,但在未得到駐地監理工程師修改意見前,承包單位應執行專業監理工程師下發的監理通知。3.2.3工程質量整改通知(B2-4表)駐地監理機構組織工程質量驗收,施工質量存在缺陷時,采用用表。承包單位按工程質量整改通知的要求整改完畢,用監理工程師通知回復單報駐地監理機構復核。3.2.4工程暫停令(B2-2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需要停工處理事件,駐地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暫停工程的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簽6、發工程暫停令。(一般情況下應先征得總監辦和建設單位同意)工程暫停原因是由承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承包單位申請復工時,除填報復工報審表(B1-2表)外,還應報送針對導致停工原因所進行的整改工作報告等有關材料。在發生下列情況時,駐地監理工程師可簽發工程暫停令: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為保證工程質量而需要進行停工處理;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人員未通過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格進入現場施工的;發生了必須暫時停止施工的緊急事件;承包單位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駐地監理機構管理。施工中出現了重大安全隱患。4. 施工準備階段的工作程序4.1 施工圖會審項目開工前駐地監理機構參加圖紙會審,圖紙7、會審紀要由承包單位整理,四方簽認后生效,并作為駐地監理機構工作的依據。4.2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工程項目開工前,承包單位應向監理機構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駐地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經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后報總監辦和建設單位。4.3 對施工承包單位的審查工程開工前,承包單位應將企業資質、施工安全許可證、承包單位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建立及人員配備情況報監理機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并予以確認。4.4 分包單位資質的審核確認分包工8、程開工前,承包單位應向監理機構報送分包單位資格和相關資料,符合有關規定后,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予以簽認。對分包單位資格應審核以下內容: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國外(境內)企業在國內承包工程許可證;分包單位的業績;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4.5 對試驗室資質的審查駐地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對試驗室的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核:1、試驗室的資質等級及其試驗范圍;2、法定計量部門對試驗設備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3、試驗室的管理制度;4、試驗人員的資格證書;5、本工程的試驗項目及其要求。4.6 工程定位及標高基準控制程序工程開工前,9、承包單位將測量放線控制成果及保護措施報監理機構進行核查,建設單位應向駐地監理機構提供定位證明做為核查依據。符合要求時,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測量放線報驗申請表(B1-6表)予以簽認。4.7 施工機械配置的控制程序工程開工前,承包單位應將進場的施工機械設備報監理機構進行審查,符合要求時,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報送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報審表(B1-5表)予以簽認。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照承包單位報送的設備清單進行現場核對,對機械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技術參數)、設備狀況進行審查;核對與監理工程師審查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計劃中所列內容是否相一致;所準備的施工機械10、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的可用狀態;對于現場使用的塔吊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進入現場后在使用前,是否經當地勞動安全部門鑒定。4.8開工審查工程開工前,承包單位應向監理機構報送工程開工報審表(B1-1表)及相關資料,具備經下開工條件時,由駐地監理工程師簽發,并報總監辦和建設單位: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施工組織設計已獲駐地監理工程師批準;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等已滿足開工要求。5. 施工階段的基本工作程序5.1質量控制程序 5.1.1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控制凡運到施工現場的原材料、半成品或11、構配件(包括建設單位采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構配件),承包單位在自檢的基礎上應向駐地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B1-12表),同時附上清單、質量證明資料(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技術說明書,檢驗或試驗報告等);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資料等進行審核,并應對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實物,按照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文件的規定比例,進行見證取樣送檢。見證取樣的基本要求:建設工程開工前,承包單位制定見證取樣送檢計劃,并報駐地監理機構(或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書面授權監理見證人員,承包單位項目經理書面授權取樣人員,并將授權書、見證取樣計劃通知檢測單12、位、質監站及有關單位;取樣人員在取樣前,通知見證人員到場見證。取樣后填寫見證取樣試驗委托單(A6-4表),送樣人員與見證人員共同送至檢測單位,或由見證人員封樣后,由送樣人員將封裝試樣與見證記錄送檢測單位。封樣要按規定作出標識、封志;見證取樣人員應對試樣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責。見證取樣試驗委托單(A6-4表)與試驗報告一并歸入施工技術檔案。進口材料的檢查、驗收,應按照事先約定,由建設單位、承包單位、供貨單位、駐地監理機構會同國家商檢部門進行聯合檢查,檢查情況及結果應整理成紀要,并由有關各方代表簽字。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檢查合格,簽認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對未經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或驗收不合格13、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拒絕簽認,并應簽發監理通知,書面通知承包單位限期運出現場。材料構配件存放條件的控制。 對于材料、半成品、構配件等,應當根據它們的特點、特性以及對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通風、隔熱以及溫度、濕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適宜的存放條件,以保證其存放質量。當承包單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單位報送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組織專題論證,經審定后予以簽認。5.1.2檢驗批、隱蔽工程控制檢驗批、隱蔽工程施工完畢,承包單位自檢合格,填寫 工程報驗單(B1-7表),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C2-5表)和有關分項(檢驗批)工程質量14、驗收及測試資料向駐地監理機構報驗;承包單位在驗收前48小時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機構驗收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專業監理工程師按約定時間參加檢驗批、隱蔽工程驗收,審核其自檢結果和有關資料,現場實物檢查、檢測,符合要求的予以簽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需旁站而未旁站或沒有旁站記錄、或旁站記錄簽字不全的隱蔽工程、檢驗批,監理工程師不予簽認,嚴禁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1.3基槽、基礎、主體、竣工驗收程序5.1.3.1 基槽、基礎、主體驗收在所含分項工程全部通過驗收的基礎上,承包單位整理驗收資料,在自檢合格后填寫 工程報驗單(B1-7表),附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向駐地監理15、機構提出驗收申請。駐地監理機構組織初驗,在初驗認定合格的情況下,出具監理報告。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組核驗,并通知質監機構監督核驗。5.1.3.2竣工驗收單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后,施工單位應在自查、自評工作完成后,出據自評報告,填寫工程竣工預驗報驗單(B1-13表),并將全部竣工資料報送駐地監理機構,申請竣工驗收。駐地監理機構組織初驗,在認定合格的基礎上,簽署工程竣工預驗報驗單(B1-13表)和工程竣工報告并向建設單位提出質量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組,在質監機構監督下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共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5.2進度控制程序承包單位編制施工駐地進度計劃并報駐地監理工程師和總16、監辦審批;承包單位編制年、季、月施工進度計劃并報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批;當實際進度符合計劃進度時,應要求承包單位編制下一期進度計劃;當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時,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書面通知承包單位采取糾偏措施并監督實施;駐地監理工程師在監理月報中向總監辦和建設單位報告工程進度和所采取進度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5.3投資控制程序5.3.1工程量計量:1、施工單位每月27日前,根據工程實際進度及監理工程師簽認填報月工程量完成形象進度確認單B115附表,填寫工程計量報審表原則上每月計量一次,計量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于本月28日前報到監理公司駐現場監理組。2、由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工程量報審表進行審核17、,所計量的工程量,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認定,經監理工程師簽認后,駐地監理工程師批準并上報總監辦。3、對某些特定的分部分項工程計量由建設單位代表總監辦代表和駐地工程師協商約定。4、對不可預見、又實際發生的工程合同以外費用如地基基礎處理或其他設計以外的工程變更等由建設單位現場代表,總監辦代表,監理工程師與施工單位現場如實計量后,雙方簽屬工程變更對工程影響確認單(另附)5、敞價材料調差按審定后的工程量中實際含量(如:鋼筋按施工圖分規格計算),依照建設單位確認的市場價格進行計算。6、從嚴掌握索賠尺度,掌握變更或其他因素,確認是否影響工程進度、影響進度程度,采取簡便計算方法,合理控制索賠且18、合理有據。5.3.2工程款的支付:1、工程預付款,依據合同約定,施工單位填報工程款支付申請表(表B1-8),報駐地監理機構,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符合合同約定,填寫工程款支付證書(表B2-3),并送達總監辦、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辦理預付款的撥付。2、月支付工程款施工單位根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填報工程計量報審表(表B115)和月工程量完成形象進度確認單,工程款支付申請表(表B18),由現場建設單位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由造價工程師在一周內審核確定工作量,將工程款支付證書(表B2-3)送達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辦理工程進度款的撥付。5.3.3竣工結算:1、依據施工合同、施工協議辦理竣工結算。2、工19、程竣工后,經建設單位、總監辦、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在質量監督站監督下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 3、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在規定時間提交竣工結算資料。 由監理公司對已竣工的工程結算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后,將審定的結果送交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建設單位辦理其他事項及結算。4、駐地監理工程師根據審定的結果,簽發竣工結算單。5、建設單位收到駐地監理工程師簽發的竣工結算支付單后,應按合同約定與施工單位辦理竣工結算有關事宜。5.4安全控制程序5.4.1承包單位應將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合格證書和操作資格證書報駐地監理機構審查; 5.4.2承包單位應按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規程(DB13(J)45-200320、)要求設置專職安全員;5.4.3承包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報駐地監理機構審查;5.4.4承包單位應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報駐地監理機構審查。5.4.5承包單位現場使用的施工機械和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應報駐地監理機構復查。5.4.6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駐地監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監督,必要時應組織專家論證審查。(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包括人工挖孔)(2)土方開挖工程。(包括人工挖孔)(3)模板工程(指滑模、爬模、大模板、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21、(指高度超過24米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掛腳手架、掉籃式腳手架)(6)拆除、爆破工程(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5.4.7承包單位應在監理例會中匯報安全生產管理及實施情況,駐地監理機構介紹巡查、督導、整改落實情況。5.4.8承包單位對危險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防護設施。5.4.9現場各種危險區域,除設有防護措施還要有明顯標識。5.4.10駐地監理人員對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向建設單位匯報情況,必要時下達暫時停工令。施工單位應立即進行整改,并把整改情況書面報駐22、地監理機構,由監理工程師復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報。5.4.11駐地監理人員做好以上工作的記錄,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單位的往來信息,要以文字形式表現。5.5旁站監理程序(1)對需要旁站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施工單位在施工前24小時要書面通知駐地監理機構。(2)對需要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跟班監督,發現和處理監理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如實準確的作好旁站記錄。(3)凡旁站人員和施工企業現場的質檢人員未在旁站監理記錄上簽字的,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在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施工企業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時,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整改,有危23、及工程質量的,旁站人員應向駐地監工程師報告,由駐地監工程師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應急措施。(5)凡沒有實施旁站監理的或沒有旁站監理記錄的監理工程師不在相應文件上簽字認可。(6)其它有關旁站監理的內容及條款未列入交底書內的均按建設部文件要求執行。6. 監理例會制度6.1會議召開時間:一般為每月3號和17號。6.2參加人員:建設單位現場代表,總監辦現場代表,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總工、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及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駐地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及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其他單位代表。6.3會議內容 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24、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檢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其他有關事宜。7.文件收發制度 1、駐地監理機構對所有收到的文件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登記內容為文件名稱、文件收/發單位、文件編號、時間、文件收/發人簽字等; 2、駐地監理機構對所有發放的文件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登記內容為文件名稱、文件收/發單位、文件編號、時間、文件收/發人簽字等;8. 安全月報制度: 駐地監理機構每月25日左右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進行聯合檢查,并根據公司規定格式編制安全月報。安全月報需送達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9. 編制依據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市2002189號文 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冀建市2002311號文 河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實用表式及資料管理與歸檔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部“建質2005184號文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2005年10月13日實施)”; 其它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質量手冊、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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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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