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年度瓦斯綜合治理施工技術交底文件及安全技術措施(24頁)(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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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xx營城礦業有限公司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目 錄1、礦井概況12、礦井生產接續情況13、礦井瓦斯涌出規律及危險性分析14、瓦斯治理方案45、預防瓦斯的措施56、處理瓦斯積聚的安全技術措施87、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118、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進行瓦斯檢查和處理149、礦井瓦斯監控系統1810、避災路線和避災措施1911、其他211 礦井概況:營城礦業現開采煤層為3#號煤,賦存較深。2014年由于事故認定為煤與二氧化碳突出礦井。煤礦應按照煤與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進行管理及配置設備。2 礦井生產接續情況:2017年度我礦正常生產時,礦井計劃施工三個回采工作面、六個掘進工作面。即7307工2、作面、8301工作面、8303工作面、8303上順掘進巷、8303下順掘進巷、8306上順掘進巷、8306下順掘進巷、8303入風掘進巷。7307工作面預計2017年5月份回采結束,5月底安裝8303工作面。8303工作面預計2017年11月份回采結束。3 礦井瓦斯涌出規律及危險性分析3.1 瓦斯來源分析: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70條規定,突出礦井不再進行周期瓦斯等級鑒定工作,應當每年測定和計算礦井、采區、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把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我礦于2016年8月進行了測定,根據測定結果判斷工作面瓦斯來源主要為工作面采煤和及巷道掘進時。整體來看,礦井正常生產落煤3、巷道掘進時,礦井瓦斯涌出量有所加大,礦井產量是影響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2016年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和二氧化碳測定結果見下表。 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和二氧化碳測定結果報告表吉林省xx營城礦業有限公司 2016年8月礦井、采區、工作面名稱氣體名稱三旬中最大一天的涌出量月實際工作日數月產煤量月平均日產煤量相對涌出量礦井瓦斯等級上年度瓦斯等級上年度礦井瓦斯涌出量說明m3/mindtt/dm3/t絕對量相對量風排量抽采量總量m3/minm3/t礦井總排瓦斯3.38 0.00 3.38 28500001785.72.72 瓦斯礦井4.113.32二氧化碳6.23 0.00 6.23 28500001785.4、7 5.02 瓦斯礦井煤與二氧化碳突出七采區7307綜采面瓦斯1.81 0.00 1.81 28471741685.81.55 瓦斯礦井二氧化碳0.25 0.00 0.25 28471741685.80.21 瓦斯礦井八采區801掘進(巖)瓦斯0.060.00 0.06 2800/瓦斯礦井巖巷掘進二氧化碳0.11 0.00 0.11 2800/瓦斯礦井巖巷掘進八采區803掘進(巖)瓦斯0.05 0.00 0.05 2800/瓦斯礦井巖巷掘進二氧化碳0.10 0.00 0.10 2800/瓦斯礦井巖巷掘進八采區205掘進(煤)瓦斯0.11 0.00 0.11 28142650.93.11瓦斯礦井5、二氧化碳0.10 0.00 0.10 28142650.92.83瓦斯礦井八采區206掘進(煤)瓦斯0.13 0.00 0.13 281400503.74瓦斯礦井二氧化碳0.10 0.00 0.10 281400502.88瓦斯礦井3.2 礦井瓦斯涌出規律及危險性分析:(1)工作面采用U型通風,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濃度較其它地點為高,是容易積聚瓦斯的異常地點,為防治瓦斯的重點。(2)回采工作面放頂落煤期間,工作面采空區頂部的瓦斯容易積存,因此工作面放頂煤期間必須加強通風管理,確保安全。(3)采掘工作面過過斷層、煤體裂隙發育等地質構造帶時,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濃度會明顯增加,必須高度重視。(4)采煤工6、作面放煤、放炮時采面瓦斯涌出量增加,對安全生產的威脅較大。(5)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還受大氣溫度、氣壓等環境因素的影響,特別是換季時,大氣壓力急劇下降,瓦斯涌出量會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視。3.3 防治瓦斯重點區域:回采工作面U型通風,因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點、密閉區域、掘進機械落煤部、停風、無風區、放炮落煤過程等是發生瓦斯積存的區域。(1)回采工作面:采煤上隅角、支架后老塘側、采空區頂部(2)掘進工作面:各掘進工作面。(3)其他:局部通風地點、柵欄封閉區、各采空區密閉處4 瓦斯治理方案:我礦屬于煤與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根據礦實際情況,針對重點防治區域制定了以下瓦斯治理方案:(1)礦井安裝的7、監測監控系統運行正常,發揮了監控系統應有的作用。采取安全監控系統對井下瓦斯實現24小時監測,實時傳送數據,發現異常及時報警處理。(2)采掘工作面設專職瓦檢員24小時現場盯班,對工作面比較容易積聚瓦斯的上隅角、回風巷進行實施巡回檢查、每4小時向調度室匯報一次,在工作面上隅角懸掛便攜式瓦斯報警儀。(3)針對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積聚瓦斯的特點合理調整工作面供風風量,有效吹散上隅角瓦斯積聚。(4)針對采面落煤時瓦斯涌出量明顯增大規律,做到“只認瓦斯不認人”,瓦斯超時,采面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進行處理,瓦檢員要行使好絕對停產權。(5)嚴格執行以風定產,優化通風系統,確保采面風量穩定可靠。(6)針對目前掘進工8、作面采用215kW、211kW、25.5kW大功率局部通風機和配套的600mm的大截面風筒,做到風筒末段至工作面距離不超過5米,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管理好局部通風,確保掘進工作面風量穩定可靠,有效地稀釋瓦斯。(7)每月制定瓦斯檢查計劃及巡回檢查路線圖表,對采煤工作面嚴格執行24小時跟班檢查及定時匯報,掘進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檢測地點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和定時匯報制度。(8)專職的瓦檢員及防滅火檢查員每周對井下所有防火墻密閉和擋風墻進行一次瓦斯檢查。(9)跟班領導、放炮員、安檢員、安全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技術員,下井必須佩帶便攜儀式瓦斯報警儀,對井下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涌出的地點可隨時檢查瓦斯濃度。9、(10)嚴格按照防突規定進行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5 預防瓦斯的措施:防止瓦斯積聚就是破壞形成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把發生瓦斯爆炸的危險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瓦斯積聚對瓦斯事故的防治有重要意義。預防井下瓦斯積聚采取下列安全技術措施。5.1加強通風加強礦井的通風工作是防止瓦斯積聚最有效的措施,應合理選擇最佳的通風系統,加強通風管理,其作用是將足夠的新鮮空氣送到井下個工作地點,把采掘工作面以及局部積聚的瓦斯沖淡至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濃度以下并且排出。具體措施有:(1)營城礦業礦井采用抽出式機械通風方式,中央邊界式通風系統,選取FBCDZ-NO26/2*355型對旋軸流主扇風機,風量能夠滿足10、全礦井生產的需要;另外由于采用抽出式通風,使井下空氣處于負壓狀態,一旦主扇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井下空氣的壓力升高,在短時間內可以防止瓦斯涌出,安全性好。(2)按照防突規定要求必須采用并聯通風,井下所有地點禁止采用串聯通風。(3)加強通風設施的管理。為了礦井正常通風,在井下適當的位置設置了控制風流的設施,如風門、防突門、擋風墻、調節風窗等,通風設施必須即使構筑,并保證質量,經常維修,保持完好;每個礦工對通風設施都必須愛護,決不允許任意損壞。(4)正確計算和確定礦井的所需風量,保證井下所有工作地點和峒室有足夠的風量。堅持測風制度,合理分配風量;減少漏風,提高礦井有效風量率,滿足井下對風量的要求。(11、5)加強掘進通風的管理。掘進巷道應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局部通風機設置在進風口的新鮮風流處,嚴禁產生循環風;風筒要懸掛在巷道一幫,保持完好,風筒口離工作面的距離最大不超過5米。臨時停工的地點不準停風。掘進工作面嚴禁采用擴散通風。(6)保證風流暢通。為了保證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和其他工作地點風流暢通,減少通風阻力,不得隨意堆積雜物,以保證足夠的通風斷面。5.2加強檢查加強瓦斯檢查,準確掌握礦井中瓦斯濃度的變化,是防止瓦斯爆炸的基本手段之一,也是礦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1)本礦井已經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的檢查制度,將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的機電設備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都12、納入了檢查范圍。(2)瓦檢員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的次數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嚴禁空班漏檢,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匯報制度,并認真及時填寫有關日報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積極處理。(3)通風安全部門的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檢查報表,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調度室匯報。對于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通風部應制定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每日通風、瓦斯情況必須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4)加強爆破過程的瓦斯管理。爆破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嚴禁檢查一次而多次放炮,爆破工必須隨身攜帶“一炮三檢記錄手冊”,做到檢查一次填寫一次。三人連鎖中的13、“三人”指爆破工、班組長、瓦檢員分別攜帶警戒牌、爆破命令牌、爆破牌,在起爆前,嚴格檢查起爆地點附近20米內的風流瓦斯濃度和其他安全條件符合要求后,一次交遞牌子,進行安全爆破后,歸還各自的牌子。5.3加強抽放加強瓦斯抽放工作是防止瓦斯積聚的有效措施,礦井應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統,對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地點瓦斯治理有針對性抽采措施,采用負壓方式把采掘工作面以及局部積聚的瓦斯通過抽放管路抽出,使抽放地點瓦斯濃度稀釋至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濃度以下并且排出。具體措施有:(1) 上隅角高位鉆孔抽放,在采煤工作面上順槽內施工抽放鉆場,通過施工大孔徑長距離抽放鉆孔,抽出采煤工作面采空區裂隙帶內的瓦斯。(2) 煤體14、預抽瓦斯,通過上順槽內的鉆場向煤體內施工大孔徑長距離抽放鉆孔預抽煤層內瓦斯,使采掘工作面煤體內瓦斯含量提前釋放。6 處理瓦斯積聚的安全技術措施礦井瓦斯在井下一些局部地點容易積聚,導致瓦斯超限,必須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和局部瓦斯處理方法,及時進行處理。6.1對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積聚的瓦斯:可以利用加大風流通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將瓦斯等有害氣體帶走;同時利用上隅角高位抽放鉆孔進行抽放瓦斯。6.2炮眼內積存瓦斯的處理:打好炮眼后,要及時裝藥,裝藥前用炮棍在炮眼搗實,以便排除炮眼內的瓦斯;火藥要頂到炮眼底,裝藥后隨即用炮泥將炮眼填實、填滿。6.3巷道冒頂空間里積存的瓦斯,可以用以下措施進行處理:(1)15、擋風板引風法,即在巷道支架頂梁上釘擋板,把風流引到冒頂處,吹散積存的瓦斯。(2)充填隔離法,即在支架頂梁上釘木板或荊笆,然后用黃土、砂子或惰性氣體充填、堵塞空間,排除積聚的瓦斯。6.4處理停風的獨頭掘進巷道中積存的瓦斯: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排放措施,控制送入獨頭巷道的風量排放。瓦斯排放后,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恢復正常通風。6.5刮板輸送機底槽處積聚瓦斯的處理措施刮板輸送機停止運轉時,底槽附近有時會積聚高濃度的瓦斯。在運煤時,刮板與底槽之間摩擦產生的火花能引起瓦斯燃燒、爆炸。因此必須采取措施排除該處的瓦斯。(1)設專人清理輸送機底下遺16、留的煤炭,保證底槽暢通,使瓦斯不易積聚。(2)保持輸送機經常運轉,即使不出煤也讓輸送機斷續運轉,以防瓦斯積聚。(3)吊起輸送機處理積聚的瓦斯。如果發現輸送機底槽內有瓦斯超限的區段,可把輸送機吊起來,使空氣流通而排除瓦斯。(4)如果有壓風管路可以將壓風引至槽底進行通風,排除積聚的瓦斯。6.6預防瓦斯爆炸點火源的措施預防井下出現瓦斯爆炸點火源的措施有:(1)嚴格井口檢查制度,禁止攜帶煙草和點火工具下井。(2)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確保各種礦用產品符合煤礦安全防爆標準。(3)做好機電設備的管理,選用礦用防爆型電器設備,徹底消滅井下電氣發火和靜電火源。不準帶電檢修或遷移電氣設備。只有在安裝電動機開關的地17、點附近20米巷道內的瓦斯濃度小于1%時,才準送電啟動。(4)嚴格管理和限制煤炭生產中可能出現的火源、熱源,防止摩擦撞擊點火。如采煤機截齒與堅硬夾矸摩擦而產生火花、小絞車鋼絲繩摩擦火花、金屬支架撞擊火花。(5)防止爆破火源,爆破時采用煤礦許用炸藥和防爆型發爆器,并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嚴禁明火放炮和防糊炮,正確處理瞎炮。(6)防止明火和其他火源。井下禁止吸煙,應使用防爆的照明燈,禁止打開礦燈。6.7采掘工作面必須執行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制度,按規定施工前探鉆孔。6.8采掘工作面必須按防突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1)所有入井人員必須佩帶隔離式自救器。(2)掘進工作面的入風側必須設置至少兩道牢固可靠的反向18、風門,風門間距不得小于四米。(3)采區必須設置采區避難所,采掘工作面必須設置工作面避難所和壓風自救系統。(4)遠距離爆破:采煤工作面爆破地點到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于100米,掘進工作面爆破地點必須設置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的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或避難硐室中,爆破地點距工作面不得小于300米。7 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7.1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1)采煤工作面要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24小時盯崗制度。(2)瓦斯檢查員必須每班認真檢查上隅角氣體情況,并每班給調度室匯報2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如出現瓦斯局部積聚、超限等特殊情況時,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并立即責令采面停止一19、切工作,處理完積聚瓦斯后方可恢復工作。(3)工作面風量必須嚴格按計劃配風,測風人員對采面風量按規定每旬測定一次外,其它時候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測風,保證風量穩定、可靠。(4)工作面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每次進行放炮作業都必須做好瓦斯檢查,并認真填寫“一炮三檢”記錄。(5)采面上、下出口,特別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圍內進行打眼、放炮,端頭支架遷移,上隅角放頂回收、支護等作業時,瓦斯檢查員必須先嚴格檢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時方可進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堅決杜絕瓦斯超限作業。(6)強化電氣設備管理,特別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電鉆及電纜必須保證完好,杜絕電氣失爆。采煤隊安排電工負責定期檢查并20、做好記錄。(7)工作面上隅角及時回柱放頂,嚴禁滯后。(8)工作面嚴格執行“只認瓦斯不認人”制度,瓦檢員有絕對的停產、撤人的權利。氣體超限可立即停產處理。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172條、173條、174條、175條、176條有關規定。(9)上隅角出現瓦斯濃度達到2%,體積0.5m3以上的積聚超限現象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173條規定,在附近20米以內停止工作,撤除人員,溜子也立即停止運轉,瓦檢員負責,經處理濃度降到1%以下方可開工。(10)采面回風流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72條規定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并必須停止工作面作業,撤除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1121、)每次出現以上第九、十條情況時,瓦檢員必須做好瓦斯處理結果記錄,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仔細交接采面瓦斯情況,并填寫好交接班記錄。(12)根據上隅角易積存瓦斯的特點,必須采取如下措施進行處理,一是進行上隅角高位抽放瓦斯,二是利用導風幛引風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三是利用高壓水槍射水增加風流流速來稀釋積存的瓦斯。(13)上隅角每次放頂、回柱前,必須用乳化液槍先將上隅角頂、幫沖洗一遍,并經瓦檢員檢查氣體不超限后方可開工。(14)上隅角浮煤必須班班清掃干凈,采空區浮煤必須攉干凈,嚴禁浮煤壓入在老塘內。(15)上隅角每班由施工隊領導或安全員負責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懸掛在上隅角離頂300mm、離幫200mm處(22、位置根據實際情況定),連續檢測氣體情況,發現瓦斯超限,按上述第十條執行。(16)工作面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嚴格按規定加強管理,傳感器必須每7天調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傳感器每15天進行一次瓦斯超限斷電實驗,保證瓦斯斷電系統功能完好,傳感器的掛設位置必須符合規定。工作面瓦斯傳感器離工作面距離不得大于10米。(17)嚴格落實“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制,對破壞“一通三防”設施者進行嚴懲。(18)安檢人員必須對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特別是采空區浮煤清掃情況和采煤隊有關人員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攜帶和使用情況等。7.2 掘進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1)強化局部通風管理,嚴格按計劃配風,局部通風機嚴格按規定及安23、全質量標準化要求安裝使用,杜絕局扇循環風和掘進工作面風量不足。(2)掘進工作面局扇必須設專人管理,以確保正常運轉,嚴禁無計劃停風,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局扇或斷開風筒,嚴禁損壞局部通風設施。(3)嚴格按安全質量標準要求接設風筒,做到接頭嚴密不漏風,無破口,吊掛平直,逢環必掛等。(4)工作面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當局扇停止運轉時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時,都能自動切斷供風巷道的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源。(5)交接班或臨時停工時,不得停風,因檢修或其它原因有計劃停風時必須按局扇停風措施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瓦檢員到位,檢查工作面、風機及啟動裝置附近10米范圍內瓦斯濃度,當檢查結果符合規程規定,方可開24、動局扇進行通風,否則必須制定排除瓦斯措施進行處理。(6)爆破作業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放炮員和班組長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必須隨身攜帶,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7)工作面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嚴格按規定加強管理,瓦斯傳感器定期調校,并進行瓦斯超限自動斷電的瓦斯電閉鎖實驗,保證監控系統功能完好。傳感器的掛設位置必須符合規定,瓦斯傳感器離工作面距離不超過5米。(8)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大于5米,保證迎頭風量。(9)電氣設備嚴禁失爆,發現電氣問題,電工要及時處理。(10)掘進作業嚴格落實執行巷道貫通、瓦斯排放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8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進行瓦斯檢查和處理(25、1)掘進工作面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2)掘進工作面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3)掘進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4)掘進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26、行處理。(5)掘進隊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后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后,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只有瓦斯濃度符合本規程規定時,方可開啟。(6)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本規程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27、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7)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符合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且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當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制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8)每個采煤工作面、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將檢查結果及時匯報通風28、調度并通知現場作業人員。 (9)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每班不少于3次。二氧化碳濃度檢查次數每班不少于3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做到 “三對口”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濃度超過本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時,瓦斯檢查工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1次。(10)通風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調度室匯報。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總工程師審閱。對重大的29、通風、瓦斯問題,應制定措施,進行處理。(11)掘進工作面回風流必須設甲烷傳感器,距工作面迎頭不大于5m。掘進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保證靈敏可靠;當工作面瓦斯濃度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12)采煤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回風巷中距工作面煤壁線10米內);井下其它地點甲烷傳感器的設置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置。(13)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于200mm。甲烷傳感器必須安裝在堅固的支護處,防止冒頂以及其它的機械損傷。安設在掘進工作面中的甲烷傳感器,爆破時由瓦斯檢查工將其移到安全防護地點,爆破30、后再按要求移回規定的位置。瓦斯檢查工以外人員不得擅自移動甲烷傳感器。井下作業人員不得人為封堵甲烷傳感器。(14)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98條規定要求。由于瓦斯超過規定濃度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都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15)加強供電管理,嚴格執行停送電管理制度,避免漏電接地事故,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避免撞擊和摩擦火花,杜絕明火作業,消滅電器失爆。(16)炮掘工作面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17)班組長、機電工和綜掘機司機必須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當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31、用電鉆打眼;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至全風壓通風的進風風流中,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或其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9礦井瓦斯監控系統營城礦業采用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瓦斯監控系統主要是在井下采掘工作面及需要監測瓦斯的地點安設多功能探頭;這些探頭不間斷的監測設置地點的瓦斯濃度,并將監測到的瓦斯濃度通過井下處理設備轉變為電信號,通過電纜傳至地面機房,地面機房通過信號處理器,將電信號轉變為數字信號在屏幕上顯示出來,從而實現動態監視和存儲礦井瓦斯濃度變化、饋電、斷電數據。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組成如下:9.1地面32、監控中心站地面監控中心站是整個監控系統的核心,負責整個系統設備及監測數據的管理、定義配置、實時數據采集、分析處理、統計儲存、屏幕顯示、查詢打印、實時控制、遠程傳輸、畫面編輯、網絡通訊等任務。9.2系列化智能監控分站主要完成對所監測的傳感器數據采集、數據預處理、分類顯示、報警、斷電控制、與地面監控中心站的數據通訊、所接傳感器的集中供電等。9.3各種模擬量傳感器、開關量傳感器及斷電控制器各類模擬量傳感器、開關量傳感器及斷電控制器是整個監測系統最前沿的指令執行終端設備,負責對各監測點的物理數據采集、就地顯示、超限報警、信號傳輸。10避災路線和避災措施10.1發生瓦斯爆炸避災路線:七采區:采煤工作面入33、風皮帶道七采區入風上山-610運輸大巷七采區緊急避險硐室副立井地面。八采區: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入風皮帶道八采區集中皮帶下山八采區入風上山-610運輸大巷七采區緊急避險硐室副立井地面。掘進工作面八采區集中皮帶下山八采區入風上山-610運輸大巷七采區緊急避險硐室副立井地面。10.2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遇險人員的避災方法: (1)事故發生后,遇險人員不要驚慌,要保持冷靜,迅速判斷發生事故的地點和自己所處的位置。 (2)當遇險人員位于事故地點的上風側時,應迎著風流撤退,位于下風側時,可迅速使用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快由捷徑進入新鮮風流中。 (3)如果在撤退過程中遇有沖擊波及火焰襲來時34、,應背向沖擊波俯臥在底板或水溝內,頭要盡量低些。爆炸波過后,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離開災區。 (4)若巷道破壞嚴重,又不知撤退路線中是否安全,就應選擇頂板堅固,無有害氣體,有水或離水較近的地方躲避,耐心等待營救。并盡量利用風筒、木板、工作服等材料搭筑風障,阻止和減少有害氣體的進入。同時要時刻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應立即轉移。 (5)躲在避難硐室或躲避所內的人員,應倒臥休息,并關閉礦燈,只留一盞礦燈,掛在硐室口,燈頭向外,以示有人,或有可能,應派出兩名有經驗而又熟悉線路的老工人進行偵察,并在沿途作上信號標志,以便救護隊尋找。經偵察人員確認后,在場的領導應迅速組織大家沿安全路線35、撤離。 (6)避災中,每個人都要自覺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主動照顧好受傷的人員,換人隨時敲打鐵管,發出呼救信號,并盡量尋找電話,以便及早同災區外或地面取得聯系。 10.3發生瓦斯爆炸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1)迅速將實情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按有關程序組織搶險,執行并實施災害處理分區行動計劃。 (2)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應迅速切斷區域內的一切非本安型電氣設備電源。 (3)所有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作業區域的避災路線,在本班班組長和跟班干部(班組長和跟班干部不在時,由有經驗的老工人代理)的組織帶領下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 (4)所有井下工作人員必須會熟練使用自救器,發生事故后可佩戴自救器,迅速撤到新鮮風流中直至地面。 (5)遇到無法撤退(因退路堵塞或有害氣體含量大)受阻的情況時,應迅速進入預筑或臨時構筑的避災地點等候營救。 11 其他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三大規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