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系統工程施工要求施工技術交底(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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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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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水系統工程施工要求技術交底1、 溝槽開挖空:1.1管道溝槽底部開挖的寬度,按下式計算B=D1+2(b1+ b2 + b3)式中:B-管道溝槽底部開挖的寬度(mm)D1-管道結溝外緣的寬度(mm)b1-管道一側的工作寬度(mm)b2 -管道一側的支撐寬度(mm)b3-現場澆筑砼或鋼筋砼管渠一側模板厚度(mm)管道一側的工作面寬度(mm) 表1管道結溝外緣寬度的幾何尺寸D1管道一側的工作面寬度b1非金屬管道金屬管道D1500400300500D110005004001000D115006006001050D130008008002、溝槽支撐2.1溝槽支撐應根據溝槽土質、地下水位、開 斷面、荷載條2、件等到因素進行設計。支撐的材料可先選用鋼材、木材、或鋼材木材混合使用。2.2撐板支撐采用木材時,其構件規格宜符合下列規定:2.2.1撐板厚度不小于50MM,長度不宜大于4M;2.2.2橫梁或縱梁宜為方木,其斷面不宜小于150MM*150MM;2.2.3橫梁宜為圓木,其梢徑不宜小于100。2.3撐板支撐的橫梁、縱梁和橫梁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2.3.1每根橫梁或縱梁不得少于2根橫撐;2.3.2橫撐的水平距離宜為1.52.0M2.3.3橫撐的垂直間距離不大天1.5M2.3.4支撐板支撐應隨挖土的加深及時安裝。2.3.5在軟土或其他不穩定土層中采用撐板支撐時,開始支撐的開挖溝槽深度不得超過1.0m;3、以后開挖與支撐交替進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為0.40.8m。 2.3.6撐板的安裝應與溝槽壁緊貼,當有空隙時,應填實。橫排撐板應水平,立排撐板應順直,密排撐板的接應嚴密。2.3.7橫梁、縱梁和橫撐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2.3.7.1橫梁應水平,縱梁應垂直,且必須與撐板密貼,聯接牢固; 2.3.7.2橫撐應水平并與橫梁或縱梁垂直,且應支緊,聯接牢固。 2.4采用橫排撐板支撐,當遇到有地下鋼管道或鑄鐵管道橫穿溝槽時,管道下面的撐板上緣應緊貼管道安裝;管道上面的撐板下緣距管道頂面不宜小100m。 2.4.1采用鋼板樁支撐,應符合下列規定: 2.4.2鋼板樁支撐可采用槽鋼、工字鋼或定型板樁; 2.44、.3鋼板樁支撐按具體條件可設計為懸臂、單錨,或多層橫撐的鋼板支撐,并應通過計算確定鋼板的入土深度和橫撐的位置與斷面。 3、溝槽回填 3.1給水排水管道施工完畢并經檢驗合格后,溝槽應及時回填。回填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3.1.1預制管鋪設管道的現場澆筑混凝土基礎強度,接口抹帶或預制構件現場裝配的接縫水泥砂漿強度不應小于5N/mm2;3.1.2現場澆筑混凝土管渠的強度應達到設計規定; 3.1.3、混合結構的矩形管渠或拱形管渠,其磚石砌體水泥砂漿強度應達到設計規定;當管渠頂板為預制蓋板時,并應裝好蓋板; 3.1.4現場澆筑或預制構件現場裝配的鋼筋混凝土拱形管渠或其他拱形管渠應采取措施,防止回填時發生5、位移或損傷。 3.2壓力管道溝槽回填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3.2.1水壓試驗前,除接口外,管道兩側及管頂以上回填高度不應小于0.5m;水壓試驗合格后,應及時回填其余部分; 3.2.2管徑大于900mm的鋼管道,應控制管頂的豎向變形。 3.3無壓管道的溝槽應在閉水試驗合格后及時回填。 3.4溝槽的回填材料,除設計文件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列規定: 3.4.1回填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槽底至管頂以上50cm范圍內,不得含有機物、凍土以及大于50mm的磚、石等硬塊;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采用細粒土回填; 、冬期回填時管頂以上50cm范圍以外可均勻摻入凍土,其數量不得超過填土總體積的16、5%,且凍塊尺寸不得超過100mm。 3.4.2采用石灰土、砂、砂礫等材料回填時,其質量要求應按設計規定執行。 3.5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類和采用的壓實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 3.6回填土的每層虛鋪厚度,應按采用的壓實工具和要求的壓實度確定。對一般壓實工具,鋪土厚度可按表2中的數值選用。 回填土每層虛鋪厚度 表2壓 實 工 具虛鋪厚度(cm)木夯、鐵夯20蛙式夯、人力夯2025壓路機2030振動壓路機40 3.7回填土每層的壓實遍數,應按要求的壓實度、壓實工具、虛鋪厚度和含水量,經現場試驗確定。 3.8 當采用重型壓實機械壓實或較重車輛在回填土上行駛時,管道頂部以上應有一定厚度的壓實回填7、土,其最小厚度應按壓實機械的規格和管道的設計承載力,通過計算確定。3.9溝槽回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3.9.1磚、石、木塊等雜物應清除干凈; 3.9.2采用明溝排水時,應保持排水溝暢通,溝槽內不得有積水; 3.9.3采用井點降低地下水位時,其動水位應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3.10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運入槽內時不得損傷管節及其接口,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3.10.1根據一層虛鋪厚度的用量將回填材料運至槽內,且不得在影響壓實的范圍內堆料; 3.10.2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cm范圍內的回填材料,應由溝槽兩側對稱運入槽內,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時,應均勻運入槽內,不得集中推入; 38、.10.3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應在運入槽內前拌和均勻,不得在槽內拌和。 3.11溝槽回填土或其他材料的壓實,應符合下列規定:3.11.1回填壓實應逐層進行,且不得損傷管道; 3.11.2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cm范圍內,應采用輕夯壓實,管道兩側壓實面的高差不應超過30cm。 3.11.3管道基礎為土弧基礎時,管道與基礎之間的三角區應填實。壓實時,管道兩側應對稱進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損傷;3.11.4同一溝槽中有雙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礎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時,管道之間的回填壓實與管道與槽壁之間的回填壓實對稱進行; 3.11.5同一溝槽中有雙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礎底面的高程不同時,應先回填基礎較低的溝槽;當9、回填至較高基礎底面高程后,再按上款規定回填;3.11.6分段回填壓實時,相鄰段的接茬應呈接梯形,且不得漏夯; 3.11.7采用木夯、蛙式夯等壓實工具時,應夯夯相連;采用壓路機時,碾壓的重疊寬度不得小于20cm; 3.11.8采用壓路機、振動壓路機實機械壓實時,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km/h。 3.12管道溝槽位于路基范圍內時,管頂以上25cm范圍內回填表層的壓實度不應小于87%,其他部位回填的壓實度應符合表3.5.13的規定。 3.13管道兩側回填土的壓實度符合下列規定: 3.13.1對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和鑄鐵圓形管道,其壓實度不應小于90%;對鋼管道,其壓實度不應小于95%; 溝槽回填土作為路10、基的最小壓實度 表3由路槽底算起的深度范圍(cm)道路類別最低壓實度(%)重型擊實標準輕型擊實標準80快速路及主干路9598次干路9395支路909280150快速路及主干路9395次干路9092支路8790150快速路及主干路8790次干路8790支路8790 注:1、表中重型擊實標準的壓實度和輕型擊實標準的壓實度,分別以相應的標準擊實試驗法求得的最大密實度100%; 3.13.2回填土的要求壓實度,除注時者外,均為輕型擊實標準的壓實度(以下同)。 、矩形或拱形管渠的壓實度應按設計文件規定執行;設計文件無規定時,其壓實度不應小于90%;3.13.3有特殊要求管道的壓實度,應按設計文件執行;311、.13.4當溝槽位于路基范圍內,且路基要求的壓實度大于上述有關款的規定時,按本規定執行。 3.14當管道覆蓋土較淺,管道的承載力較低,壓實工具的荷載較大,或原土回填達不到要求的壓實度時,可與設計單位協商采用石灰土、砂、砂礫等具有結構強度或可以達到要求的其他材料回填。 為提高管道的承載力,可采取加固管道的措施。 3.15沒有修路計劃的溝槽回填土,在管道頂部以上高為50cm,寬為管道結構外緣范圍內應松填,其壓實度不應大于85%;其余部位,當設計文件沒有規定時,不應小于90%。 處于綠地或農田范圍內的溝槽回填土,表層50cm范圍內不宜壓實,但可將表面整平,并宜預留沉降量。 3.16管道溝槽回填土,當12、原土含水量高且不具備降低含水量條件不能達到要求壓實度時,管道兩側及溝槽位于路基范圍內的管道頂部以上,應回填石灰土、砂、砂礫或其他可以達到要求壓實度的材料。 3.17檢查井、雨水口及其他井室周圍的回填,應符合下列規定:3.17.1現場澆筑混凝土或砌體水泥砂漿強度應達到設計規定; 3.17.2路面范圍內的井室周圍,應采用石灰土、砂、砂礫等材料回填,其寬度不宜小于40cm; 3.17.3井室周圍的回填,應與管道溝槽的回填同時進行;當不便同時進行時,應留臺階形接茬; 3.17.4井室周圍回填壓實應沿井室中心對稱進行,且不得漏夯; 3.17.5回填材料壓實后慶與井壁緊貼。 3.18、新建給水排水管道與其13、他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應符合要求的壓實度,并應使回填材料與被支承管道緊貼。 4預制管道安裝與鋪設 一 般 規 定 41管及管件應采用兜身吊帶或專用工具起吊,裝卸時應輕裝輕放,運輸時應墊穩、綁牢,不得相互撞擊;接口及鋼管的內外防腐層應采取保護措施。 42管節堆放宜選擇使用方便、平整、堅實的場地;堆放時必須墊穩,堆放層高應符合表4.1.2的規定。使用管節時必須自上而下依次搬運。 管 節 堆 放 層 高 表4管材種類管徑(mm)10015020025030040050060040050060080080012001400自應力混凝土管7層5層4層3層-預應力混凝土管-4層3層2層1層鑄鐵管3m 43橡14、膠圈貯存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 4.3.1貯存室內溫度宜為530,濕度不應大于80%,存放位置不宜長期受紫外線光源照射,離熱源距離不應小于1m; 4.3.2橡膠圈不得與溶劑、易揮發物、油脂和可產生臭氧的裝置放在一起; 4.3.3在貯存、運輸中不得長期受擠壓。 4.4管道安裝前,宜將管、管件按施工設計的規定擺放,擺放的位置應便于起吊及運送。 4.5起重機下管時,起重機架設的位置不得影響溝槽邊坡的穩定;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路附近作業與線路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當地電業管理部門的規定。 4.6管道應在溝槽地基、管基質量檢驗合格后安裝,安裝時宜自下游開始,承口朝向施工前進的方向。 4.7接口工作坑應配合管道鋪15、設及時開挖,開挖尺寸應符合表4.1.7的規定。 接口工作坑開挖尺寸(mm) 表5管材種類管徑寬度長 度深度承口前承口后剛性接口鑄鐵管75300D1+800800200300400700D1+120010004004008001200D+12001000450500預應力、自應力混凝土管,滑入式柔性接口鑄鐵和球墨鑄鐵管500承口外徑加800200承口長度加2002006001000100040011001500160045016001800500 注:1、D1為管外徑(mm); 2、柔性機械式接口鑄鐵、球墨鑄鐵管接口工作坑開挖各部尺寸,按照預應力、自應力混凝土管一欄的規定,但表中承口前的尺寸宜適16、當放大。 5檢查井及雨水口 51檢查井及雨水口的施工除應遵守規范第5.2節的有關規定外,尚符合本節所規定的各項要求。 52井底基礎應與管道基礎同時澆筑。 53排水管檢查井內的流槽,宜與井壁同時進行砌筑。當采用磚石砌筑時,表面應采用砂漿分層壓實抹光,流槽應與上下游管道底部接順,管道內底高程應符合本規范表4.5.22的規定。 54給水管道的井室安裝閘閥時,井底距承口或法蘭盤的下緣不得小于100mm,井壁與承口或法蘭盤外緣的距離,當管徑小于或等于400mm時,不應小于250mm;當管徑大于或等于500mm時,不應小于350mm。 55在井壁砌筑時,應同時安裝踏步,位置應準確,踏步安裝后,在砌筑砂漿或17、混凝土未達到規定抗壓強度前不得踩踏。混凝土井壁的踏步在預制或現澆時安裝。 56在砌筑檢查井時應同時安裝預留支管,預留支管的直徑、方向、高程應符合設計要求,管與井壁銜接處應嚴密,預留支管管口宜采用低強度等砂漿砌筑封口抹平。 57檢查井接入圓的管口應與井內壁平齊,當接入管徑大于300mm時,應砌磚圈加固。 58砌筑圓形檢查井時,應隨時檢測直徑尺寸,當四面收口時,每層收進不應大于30mm,當偏心收口時,每層收進不應大于50mm。 59砌筑檢查井及雨水口的內壁應采用水泥砂漿勾縫,有抹面要求進,內壁抹面應分層壓實,外壁應采用水泥砂漿搓縫擠壓密實。 510檢查井采用預制配式構件施工時,企口座漿與豎縫灌漿應18、飽滿,裝配后的接縫砂漿凝結硬化期間應加強養護,并不得受外碰撞或震動。 511檢查井及雨水口砌筑或安裝至規定高程后,應及時澆筑或安裝井圈,蓋好井蓋。 512雨季砌筑檢查井或雨水口,井身應一次砌起。為防止漂管,可在檢查井的井室側墻底部預留進水孔,回填土前應封堵。 513冬期砌筑檢查井應采取防寒措施,并應在兩管端加設風檔。 514檢查井及雨水口的周圍回填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5141井壁的勾縫、抹面和防滲層應符合質量要求; 5142井壁同管道連接處應采用水泥砂漿填實; 5143閘閥的啟閉桿中心應與井口對中。 515檢查井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 檢查井允許偏差(mm) 表6項目允許偏差井身尺寸長度、寬度219、0直徑20井蓋與路面高程差非路面20路面5井底高程D100010D100015 注:表中D為管內徑(mm)。 516雨水口施工質量應符合下更列規定: 5161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歪扭; 5162井圈與井墻吻合,允許偏差應為mm; 5163井圈與道路邊線相鄰邊的距離應相等,其允許偏差應為10mm; 5164雨水支管的管口應與井墻平齊。 517雨水口與檢查井的連管應直順、無錯口;坡度應符合設計規定;雨水口底座及連管應設在堅實土質上。 6、管道水壓試驗 61一般規定611當管道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時,應按第規定,進行壓力管道的強度及嚴密性試驗。當管道工作壓力小于0.1Mpa時,除設計另20、有規定外,應按1.2節的規定,進行無壓力管道嚴密性試驗。 612管道水壓、閉水試驗前,應做好水源引接及排水疏導路線的設計。 613管道灌水應從下游緩慢灌入。灌入時,在試驗管段的上游管頂及管段中的凸起點應設排氣閥,將管道內的氣體排除。 614冬期進行管道水壓及閉水試驗時,應采取防凍措施。試驗完畢后應及時放水。 62無壓力管道嚴密性試驗 621污水、雨污水合流及濕陷土、膨脹土地區的雨水管道,回填土前應采取用閉水法進行嚴密性試驗。 622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隔,長度不宜大于1km,帶井試驗。 623管道閉水試驗時,試驗管段應符合下列規定: 6.2.3.1管道及檢查井外觀質量已驗收合格; 6.2.3.221、管道未回填土且溝槽內無積水; 6.2.3.3全部頂留孔應封堵,不得滲水; 6.2.3.4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應大于水壓力的合力;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 6.2.4管道閉水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6.2.4.1當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2m計;6.2.4.2當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加2m;6.2.4.3當計算出的試驗水頭小于10m,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井時,試驗水頭應以上游檢查井井口高度為準; 6.2.4.4管道閉水試驗應按本規范附錄B閉水法試驗進行。 6.2.5管道嚴密性試驗時,應進行外觀22、檢查,不得有漏水現象,且符合下列規定時,管道嚴密性試驗為合格; 6.2.5.1實測滲水量小于或等于表7規定的允許滲水量; 6.2.5.2管道內徑大于表7規定的管徑時,實測滲水量應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計算的允許滲水量;交底人: 被交底人: 無壓力管道嚴密性試驗允許滲水量表7管材管道內徑(mm)允許滲水量(m3/(24h.km)混凝土、鋼筋混凝土管,陶管及管渠20017.6030021.6240025.0050027.9560030.6070033.0080035.3590037.50100039.52110041.45120043.30130045.00140046.70150048.401600523、0.00170051.50180053.00190054.48200055.90Q=1.25D 式中 Q允許滲水量(m3/(24hkm) D管道內徑(mm)。 6.2.5.3異形截面管道的允許滲水量可按周長折算為圓形管道計。 6.2.6在水源缺乏的地區,當管道內徑大于700mm時,可按井段數量抽驗收1/2。 附錄 閉 水 法 試 驗1、閉水法試驗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試驗管段灌滿水后浸泡時間不少于24h; 、試驗水頭應按本規范規定確定; 、當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恒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小于30mim; 、實測滲24、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W q = TL 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m.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量觀測時間(mim);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2、閉水試驗,應作記錄,記錄表格宜符合下表的規定。 管道閉水試驗記錄表工程名稱試驗日期年 月 日樁號及地段管道內徑(mm)管材種類接口種類試驗段長度(m)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m)試驗水頭(m)允許滲水量(m3/(24h.km)滲水量測定記錄次數觀測起始時間T1觀測結束時間T2恒壓時間T(mim)恒壓時間內補入的水量W(L)實測滲水量q(L/(mim.m)123折合平均實測滲水量 (m3/(24h.km)外觀記錄評 語施工單位: 試驗負責人: 監理單位:設計單位: 使用單位: 記錄員: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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