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路道路快速通道工程鋼箱梁安全施工技術交底(13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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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99032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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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年月日工程名稱鄭州市農業路快速通道工程(西三環互通立交)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名稱鋼箱梁施工技術交底主要內容:鋼箱梁安全施工技術交底1、安全防護措施1.1、臨時支墩防護措施(1)臨時支墩基礎務必滿足承載力要求,必要時需硬化處理;(2)臨時支墩架設時,嚴格按照工藝文件要求執行,確保臨時支墩垂直度,支墩與支墩之間用剛性材料練成一個整體。(3)對于處在交通道路上的臨時支墩,應搭建防撞墩臺,在防撞墩臺貼上反光條,并在臨時支墩周圍放置交通疏導標志。在防護臨時支墩的同時也不影響道路正常交通。1.2、吊裝保護措施(1)現場施工應為起重吊裝作業提供足夠的工作場地,清除或避開起重臂起落及回轉半徑2、內的障礙物。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2)起重吊裝作業前必須對現場工作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臨邊防護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防止發生機械傷人、破壞設施、掛斷高低壓線路以及發生傾覆等嚴重安全、事故。(3)起重吊裝作業現場應有交通指示標志,在公路輔道上或交通頻繁的路口實施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4)起重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3、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員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5)起重機(含電葫蘆)起吊重物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應使用吊籠柵欄固定后方可起吊。起吊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mm 后,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易晃動的重物應拴拉繩。(6)起吊重物時嚴禁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突然停電時,應斷開電源總開關,并4、采取相應安全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7)起重吊裝作業工作結束或下班停機以及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作室,都必須取下啟動鑰匙,鎖好車門,防止他人亂動出現意外。(8)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應有鋼絲繩制造廠的簽發的產品技術性能和質量的證明文件。當無證明文件時,必須經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其結構形式、規格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鋼絲繩與卷筒應連接牢固,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鋼絲繩時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使用編結的鋼絲繩,其編結部分在運行中不得通過卷筒和滑輪。(9)鋼絲繩采用編結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5、0 倍,并不應小于300mm,其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當采用繩卡固接時,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格、數量應符合下表的規定。最后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于140mm。繩卡滑鞍(夾板)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U”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錯。繩卡初次固定后,應待鋼絲繩受力后再度緊固,并宜擰緊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3。作業中應經常檢查緊固。鋼絲繩直徑(mm)10 以下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繩卡數(個)3 4 5 6 7 繩卡間距(mm)80 140 160 220 240(10)起重用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6、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向轉動的卷筒上纏繞鋼絲繩時,不得用手拉或腳踩來引導鋼絲繩。鋼絲繩涂抹潤滑脂,必須在停止運轉后進行。(11)現場使用吊索具必須滿足規范要求,確保安全可靠,并保證正確使用。卡環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機具設備、大模板等大件時,必須使用卡環。(12)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嚴禁補焊。當出現下列的情況之一時應更換:表面有裂紋、破口;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高度10%;吊鉤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50%;心軸(銷子)磨損超過直徑3%5%。(13)起重機械裝拆必須有方案并需審批,裝拆單位和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和資格,并按規定作好全過程監控和管理。起重機械7、必須在安裝驗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許可證后方可投入使用,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14)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必須由專業隊伍進行,超重工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掛鉤工保持相對固定,并熟悉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規程。起重吊裝作業前應根據施工方案要求,確定施工作業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護人員。起重吊裝半徑與高低壓線路必須保持安全距離1.3、高空作業防護措施(1)鋼梁及鋼墩工地焊接均屬2m以上高處作業,必須嚴格按項目部程序文件中關于高處作業安全管理程序執行。(2)高處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邊必有欄;不準往下亂拋物件、不準背向下扶梯、不準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準戲鬧、睡覺、不準身體靠在臨時扶手欄桿上、不準在8、安全帶未掛牢時作業。(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做到:進入生產現場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作業時要相互監護,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4)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5)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6)高處作業與其它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時,須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7)高處作業應與地面保持聯系,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聯系2、安全施工2.1、教育、意識與能9、力培訓1)凡從事電氣、起重、焊接、火焰切割及車船駕駛員等特種作業職工,必須接受特種作業安全培訓,通過考試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者才能上崗操作。2)從事一般工種作業的職工,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新員工在上崗前,應對其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員工在轉崗或執行新工藝、使用新設備前,對其進行專業培訓。2.2、吊車安全操作規程2.2.1、起重機司機1)起重機司機專門訓練,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給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10、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工作。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 1.5 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7)起重11、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8)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桿。9)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10)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11)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2.2.2、指揮人員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12、,準確傳遞信號。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令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2.3、起重十不吊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5)歪拉斜掛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13、上放有活動物件的不吊;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器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8)帶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損或割斷)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體未采取措施不吊;10)違章指揮不吊。2.4、高處作業安全管理2.4.1、定義1)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 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2)墜落高度基準面.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為墜落高度基準面。3)異溫高處作業在高溫或低溫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高溫是指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其氣溫高于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2及以上時的溫度。低溫是指作業地點的氣溫低于 5。4)帶電高處作業作業人員在電力生產和供、用電設備14、的維修中采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作業方式,接近或接觸帶電體對帶電設備和線路進行的高處作業。低于下表距離的,視為接近帶電體。電壓等級(KV)10 以下2035 44 60110 154 220 距離(M)1.7 2 2.2 2.5 3 4 2.4.2、高處作業分級與分類2.4.2.1高處作業的分級1)作業高度在 2 米至 5 米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2)作業高度在 5 米以上至 15 米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3)作業高度在 15 米以上至 30 米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4)作業高度在 30 米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2.4.2.2特殊高處作業1)在陣風風力為 6 級(風速 2.8 米/秒15、)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2)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3)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4)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6)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帶電高處作業。7)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2.4.3、高處作業安全要求與防護2.4.3.1 高處作業安全要求1)從事高處作業的單位必須通過高空作業安全管理教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方可施工。2)審批人員赴高處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批準高處作業。.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16、視力不佳及酒后人員等,不準進行高處作業。4)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作業。5)高處作業人員要按照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要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設備。6)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2.4.3.2 高處作業安全防護1)高處作業前,施工單位要制訂安全措施,并填入西來峰焦化廠登高作業票內。2)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3)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17、取措施,防止墜落。4)高處作業與其它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時,須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5)高處作業應與地面保持聯系,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聯系。2.5、火災、爆炸1)為了有效防止火災,應規定易燃易爆場所和禁火區域嚴禁吸煙,不得擅自裝接用電器具、拉設電線,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器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2)對正常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火情或爆炸情況進行評估。并采取下列措施:首先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使其清楚應急程序步驟,安裝監測警報系統,掌握正確的滅火方法。2.6、電氣設備1)應正確選擇、安裝、使用和維護電氣系統和設備。系統維18、護良好,應有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2)讓持證并能夠勝任的人員來管理現場的配電系統。電氣系統包括設備和纜線應適應施工現場的用途和條件(包括惡劣的天氣,處理比當和可能的易燃環境);可能的地方降低電壓;良好的接地絕緣和隔離;防漏電裝置;足夠的臨時照明保證亮度。3)電弧焊:手與電力線路應隔離;焊接鉛條和回路的隔離處于良好狀況(通常稱為“焊.接接地”)4)避免與現有的地面和地下設施相接觸。5)在用電區布設醒目的“當心觸電”等標志。2.7、惡劣天氣下的工作由于本項目工作量大且結構形式復雜,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安排,鋼結構的制造及安裝需要經過冬季,為確保冬季期間鋼結構施工不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各級施工管理和作業19、人員在施工中應認真貫徹冬雨季施工方案,確保了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計劃安全順利完成。雨季施工雨季及洪水期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做好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工作。在雨季施工時,施工現場應及時排除積水,人行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砂。腳手板、斜道板、跳板上應采取防滑措施。加強對支架、腳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雨季施工時,處于洪水可能淹沒地帶的機械設備、材料等應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員要提前做好安全撤離的準備工作。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風雨應暫停施工。夏季施工在高溫氣候階段,盡量避免在午間施工,合理組織夜間施工。另外,在高溫天氣還須做到以20、下幾點:A、人員防暑措施1、炎熱的夏季要按相關規定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根據當地市地區夏季相對氣溫高,在現場開展防暑保健,中暑急救等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2、臨建工程每間房間安裝吊扇,增加房間高度,保持良好通風,增加屋面隔熱厚度,使工人能夠有個較好的休息環境,保證充足的睡眠和旺盛的精力,提高工作效率。3、項目制定夏季炎熱天氣施工的制度,并配備防暑降溫用品及救護物品,保證夏季炎熱天氣施工的正常進行。現場醫務室加強對高溫時期工人身體狀況的監測工作,搞好醫療保健,并配備防暑急救器材和藥品。4、當天氣預報氣溫達35以上時,通過“抓兩頭、歇中間”等措施,盡量避免高溫.時段進行露天室外作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21、輕工人勞動強度,避免疲勞作業。5、在施工現場設茶水供應站,供應涼茶、開水、汽水、冰水,保證施工人員的水分補充;做好施工現場環境及衛生防疫工作,加強食品的衛生管理,加強對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避免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6、在鋼箱梁內部焊接時應保證鋼箱梁內部的通風,至少2 人一組,一人施工,一人旁站觀察,兩人輪流進行施工,防止施工人員煙霧中毒或中暑,一旦施工人員稍有不適,應立即更換施工。B、施工工藝保護措施1、露天焊接作業,一是要擋陽光曝曬,二是用擋風罩擋風,防止焊接過程風吹焊接熔池,造成焊縫氧化或產生氣孔。2、垂直測量控制的時間選擇,為清晨時段,主要是減小因太陽直射的不均勻造成的熱脹冷縮,給測量22、帶來的偏差。3、油漆或涂料的施工中,根據材料的性能或使用要求,要避免在陽光下暴曬作業,采用陰干、風干的措施,防止涂層干燥過快引起的粘結不牢而脫落。大風施工1、在大風季節,要經常與當地氣象臺聯系,及時了解近期天氣情況,每天收聽氣象預報,以便安排施工,做到事前有準備,對臨時設施,施工機具,特別是施工電梯以及外腳手架,進行預防加固。2、大風或六級大風嚴禁機械垂直運行。3、對高空作業的人員要作好安全教育,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高空作業,以保證安全。4、構件上結露時,安裝前應清除干凈,注意不損傷涂層。2.8、事故應急措施施工現場一旦發生起重機械傷害或設備損壞事故,應立即啟動相應安23、全應急預案。如有人員受傷,根據受傷嚴重程度,現場人員立即撥打120 急救電話求救或將受傷者急送醫院,并將事故情況及時上報項目部值班室及有關領導。作業隊和項目部相關負責人應馬上趕赴現場組織人員積極開展現場救護工作,項目部主要領導接報后迅速趕至事故現場指揮搶救及開展善后工作,避免將事故擴大,盡量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1)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王宏宇(項目負責人).副組長:劉勝(一處負責人)組員:各部門主任、安全部成員、施工隊負責人2)職責劃分組長:負責所有救援人員、機械、物資的協調和施救統一指揮工作,確定救援方案,主持事故調查會議。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援人員、機械、物資的協調和施救指揮工作24、,提出救援方案的建議,主持事故調查工作。技術負責:負責協助總指揮開展施救指揮工作,負責救援方案和相關技術及機械技術施救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后勤保障:負責救援的外界救援支助的聯系和后勤保證工作,提出救援方案的建議,參加事故調查會議。隊長:協助副總指揮開展好現場救援人員、機械、物資等的協調和施救指揮工作,作出事故風險評估,提出救援方案的建議,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副隊長:協助隊長開展好現場救援人員、機械、物資等的協調和施救指揮工作,作出事故風險評估,提出救援方案的建議,同時還應協助技術負責人作好機械技術施救方案,參加事故調查工作。隊員:其他救援指揮指揮中心成員負責協助現場救援的組織、警戒等工作。325、)觸電事故急救預案發生觸電事故后現場急救對搶救觸電者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人員觸電后不一定立即死亡,而往往是假死狀態,應及時搶救。方法得當,假死狀態就可以獲救。因此觸電急救應分秒必爭,不得等待醫務人員。為了做到及時搶救,平時就要對職工進行觸電急救常識教育,對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觸電急救訓練。發現有關人員觸電時,首先應盡快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源;同時應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對癥救治,并向解放軍一五三中心醫院(鄭州市中原區鄭上路602 號)呼救或報 120 急救中心。如觸電者的傷害情況嚴重,應進行現場搶救,采取口對口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采用人工胸部擠壓法26、搶救。觸電急救應盡可能就地進行,只有在條件不允許時,才可把觸電者抬到可靠的地方進行救治。在送往醫院途中,仍應進行搶救工作,在此過程中,不要輕易打強心針。.4)防火急救預案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防火法規,成立義務消防隊,強化消防管理,必須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培訓。配備必要的滅火工具及器材(滅火器、麻袋等),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滅火工具及器材的保養和更換工作,并掛置在明顯和易取的地方。建立防火制度,制訂防火公約。在機房、油庫、住房、食堂等處配備滅火工具和器材,在禁火區范圍內樹立防火警示牌,消防重要部位必須道路暢通。一旦發生火災必須立即采取以下措施:撥打 119 電話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必須講清楚發生27、火災現場的詳細地址、火災情況、報警人姓名和地址、電話號碼,便于消防部門聯系。報警后立即派人在路口接應消防車。立即組織疏散人員,迅速切斷電源,第一救人和集中力量搶救的原則。正確使用滅火器以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進行撲救。掌握四種滅火法: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抑制法。掌握安全疏散和逃生的指揮方法,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5)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職工發現發生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應就地進行搶救及呼救,并立即通知項目經理或工地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知曉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通知應急救援組織進行搶救,并指示各班組立即停止作業。向解放軍一五三中心醫院(鄭州市中原區鄭上路602 號)呼救或立即撥打28、120救護中心,并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本人的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施工人員從高處墜落,現場解救不可盲目,不然會導致傷情惡化,甚至危及生命。應首先觀察其神智是否清醒,并觀察傷員身體的情況及傷勢,做到心中有數。傷員如昏迷,但心跳和呼吸存在,應立即將傷員的頭偏向一側,防止舌根后到,影響呼吸。將傷員口中可能脫落的牙齒和積血清除,以免誤入氣管,引起窒息。對于無心跳和呼吸的傷員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摩,待傷員心跳、呼吸好轉后,將傷員平臥在平板上,以及送往醫院搶救。如發現傷員耳朵、鼻子出血,可能有腦顱損傷,千萬不可以手帕、棉布或紗布取出堵塞,以免造成顱內壓力增加和細菌感染。如外傷出血,29、應立即用清潔布塊壓迫傷口止血,壓迫無效時,可用布鞋帶或橡皮帶等.在出血的肢體進入處捆綁,上肢出血扎在臂上1/2 處,下肢出血結扎在大腿上2/3 處,到不出血即可。注意每個2540 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 1 分鐘。傷員如腰背部或下肢先著地,下肢有可能骨折,應將兩上肢固定在一起,并應超過骨折的上下關節;上肢如果骨折,應將上肢挪到胸前,并固定在軀干上,如果懷疑脊柱骨折,搬動時千萬注意要保持軀體平伸拉,不能讓軀體扭曲,然后由3 人同時將傷員平托起,即一人托脊背、一人托臀部,一人托下肢,平穩運送,以防骨折部位布穩定,加重傷情。腹部如有開放性傷口,應用清潔布或毛巾等覆蓋傷口,不可將脫出原物返還,以30、免感染。搶救傷員時,無論哪種情況,都應減少途中顛簸,也不得翻動傷員。6)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預案發生機械傷害后,在醫護人員沒有帶來之前,應檢查受傷者的傷勢,心跳及呼吸情況,視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對被機械傷害的傷員,應迅速小心的使傷員脫離傷源,必要時,拆卸機器,移出受傷的肢體。對發生休克的傷員,應首先進行搶救。遇有呼吸、心跳停止者,可采取人工呼吸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法,使其恢復正常。對骨折的傷員,應利用木板、竹片和繩布等捆綁骨折處的上下關節,固定骨折部位;也可將其上肢固定在身側,下肢與下肢縛在一起。對傷口出血的傷員,應立即以頭低腳搞得姿勢躺臥,使用消毒紗布或清潔織物覆蓋傷口上,用繃帶較緊的包扎31、,以壓迫止血,或選擇彈性較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巾等。對上肢出血者,捆綁在其上臂上1/2 處,對下肢出血者,捆綁在其腿上 2/3 處,并每隔 25-40 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 分鐘。對劇痛難忍者,應讓其服用止痛劑和鎮定劑。采取上述急救措施之后,要根據病情輕重,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治療。在轉送醫院的途中,應盡早減少顛簸,并密切注意傷員的呼吸、脈搏及傷口等的情況。7)運輸車、吊車發生傾翻應急組成員立即趕赴出事現場,保護受傷人員、疏散現場閑雜人員,副組長組織保護事故現場,同時避免其他人員靠近現場。并根據現場實際施行必要的醫療處理,在傷情允許情況下,救援小隊負責組織人員.搬32、運受傷人員,轉移到安全地方;由安全員根據受傷程度,決定是否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說明傷員情況,行車路線;聯系值班車到場,隨時待命。工地負責人到入場岔口指揮救護車的行車路線,安全員應迅速對周圍環境進行確認,仍存在危險因素下,立即組織人員防護,并禁止人員進出。2.9、事故應急小組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工程師為副組長;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醫療救治組:項目部醫務室負責人為組長,醫療室全體人員為醫療救治組成員;后勤服務組:項目部后勤部門負責人為組長,后勤部全體人員為后勤服務組成員;保安組:項目部保安部門負責人為組長,全體保安員為組員。應急組織的分工及人數應根據事故現場需要靈活調配。交底單位接收單位交底人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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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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