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裝飾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3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600051
2022-09-29
13頁
69.54KB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蘇州XX建筑裝飾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一部分 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承包人(全稱): 蘇州XX建筑裝飾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具體以承包人報價或工程預算書的工程量范圍為準)。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三、合同工期1) 計劃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甲方提供經確認的完整施工圖紙,現場符合全面開工條件后(建筑材料和垃圾、生活垃圾清運出施工現場;騰空現場占用的房間和場地以及建筑鋁合金窗戶、窗扇安裝封閉完畢,以不影響內裝施工進度為前提),出具書面開工報告或開工令,實際開工日期以雙方確認的書面開工報告或開工令所明確日期為準)。2) 合同實際施工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 暫定 (人民幣)。¥: 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專用合同條款;(4)通用合同條款;(5)投標文件3、;(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8)工程量清單;(9)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工程聯系單、簽證單、會議紀要、工程進度計劃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按本條排序在先的文件進行優先解釋。七、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 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由4、雙方 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 后生效。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電 話: 電 話:0XX0傳 真: 傳 真:0XX1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XX第二部分通用條款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建1999313號)通用條款執行。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 語言文字。3.2 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5、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等現行相關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 現行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開工前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 / 。4圖紙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開工前的3日內提供完整施工圖紙叁套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 5.2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對本工程進度、質量控制等工作進行協調和管理,審批承包人提交的開竣工報告、進度6、計劃、隱蔽報驗及材料報驗等相關文件。發包人應在開工前向承包人提供一份監理合同,如發包人沒有提供的,監理工程師的所有簽認行為視為得到發包人的授權。 5.3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項目負責人 職權:代表發包人履行合同權利和義務,負責施工現場的全面管理、協調、簽證等工作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職權: 代表甲方承擔和行使與工程有關的全部責權。 7項目經理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 職權:按通用條款; 8發包人工作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開工日期的七日以前,清理完畢施工區域內的所有與工程無關的設施和障礙7、物,交付施工作業面。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開工日期的三日以前負責接至施工區域內,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開工日期的三日以前施工區域與公共主要道路接通,能夠滿足施工期間運料的需要。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開工日期的三日以前。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日期的三日以前辦理完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等的申請批準手續。6) 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進場后以書面形式辦理,并進行現場交驗。7)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8、時間: 開工日期以前另行安排。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按通用條款的約定執行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協助承包人及其他施工各方協調工作及交叉配合,定期召開各方參加的工程例會,及時辦理工程報驗等。8.3 按通用條款8.2執行。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如需承包人完成的,則按照通用條款約定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2)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每月25日提供施工進度或形象進度工作量報表,并一式二份報發包人、監9、理。 3)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按通用條款執行。4)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5)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及費用: 按通用條款約定執行。 6)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按通用條款執行,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7)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發包人承擔費用。 8) 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承包人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并符合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要求。 10、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開工日期以前7日內提供。 工程師確定的時間:收到后三天內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按通用條款的約定執行 13. 工期順延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1)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提供需發包人協助完成的工作。2) 工程按國家政策停建或緩建、政府行為要求暫停施工的。3) 其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有關銜接配合工序,導致承包方無法進行下道施工工序以及發包方原因等造成的延誤、障礙、阻止。4) 發包方自身供應或發包人指定供應商的材料供應延遲。5) 監理或發包人未及時答復、批復、確認11、有關簽證單、工作聯系單等,逾期批復的時間作為順延的時間。6) 發包方和監理同意予以順延的其他情況。承包方在發生合同約定可順延的情況后,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方或監理提出報告。發包方或監理在收到報告后四十八小時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視為承包方的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14.工期提前: 。四、質量與驗收15. 以現行的國家驗收標準及相關規范進行質量評定,質量等級要求達到合格。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通用條款約定執行。19工程試車19.5 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1 本合同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價格合同,工程量12、按實際施工工程量結算。23.2 因相關因素影響引起的合同價款需要調整時,調整因素及方法:1) 發包人提出或確認的設計變更和材料變更、由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現場項目負責人確認的單價及工程量簽證單、技術核定單、因變更造成承包人廢棄已完工程部分工作量等均作為合同價款調整的依據;2) 因發包人原因未完成相應工作或造成的工期延誤所造成的承包人經濟損失;監理、發包人書面認定的現場簽證的工程量增減以及由此引起的措施費的變更;3) 主要材料價格漲跌超過有經驗的的承包商可以遇見的范圍時,材料單價可以調整。調整方法為:在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時,若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指導價上漲或下跌超過開標時材料指導13、價的5%,5%以內部分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5%以外部分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4) 分部分項單項工程量變更超過15%,并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發生工程量變更時,其措施項目費用中相應的模板、腳手架工程量應作適當調整;5)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造價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影響合同價款。23.3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將調整原因、工程量、材料價格或點工工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或發包人,監理或發包人在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逾期不回復或無正當理由拒絕,視14、為對承包人的要求已認可,直接計入決算。追加的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24工程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支付合同價的 % 。 25工程量的確認25.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25日提供當月已完工工程量的統計報表及增減內容一式三份,發包人及監理在收到后5日內核準已完成的工程量,逾期未批復的,視為承包人在統計報表中所開列的工程量已被確認,并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需后場加工完成的成品材料記入當月工程量并作為付款依據(如木飾面、大理石加工、成品家具、玻璃加工等)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1) 工程進度款按月支付,發15、包人接到報表后于五日內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并于接報表后七日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每月支付完成工程價款的 -%。2) 工程完工前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因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等產生的追加工程價款同比例付款)。3)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周內付至工程總價的 。4) 確認結算價款后一周內付至結算價的95%,留結算價的5%作為保修金。七、材料設備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按通用條款27.4條(1)-(6)項承擔責任。27.6發包人供應及發包人指定供應商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按實際發生數和實際價格結算,發包人按材料款的15%向承包人支付材料配合費 16、。 由于甲供材質量原因造成承包人返工時,承包方不承擔責任,承包方得以請求工期順延和費用的索賠。發包人同時應支付承包人甲供材料總價3的返工配合費。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8.1 承包人按照設計和規范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對于承包人提請確認的材料品牌、規格、型號、價格等,發包人應在收到相關書面申請后24小時內予以批復,逾期不予確認或提出意見視為認可。材料設備進場24小時前通知發包人、監理單位給予驗收。監理或發包人不到場驗收的,視為已驗收確認合格。28.2 若發包人、監理單位要求降低材料等級或要求以其他材料代用或因指定供應商供應的材料或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包括其指定人員)的不正確指令等非承包人原因17、,而造成材料達不到合同標準或引起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標準,則因此造成工期延誤、工程的損失及一切責任承包人不承擔。對于暫定材料或其他雙方就價格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改為甲供的,應給予該部分材料價15%的配合費。 28.3 承包方購買的材料應附有質保書或檢測證書,如發包方及監理要求承包方二次檢測的,檢測試驗合格由發包方承擔費用,測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如需做室內整體空氣質量檢測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八、工程變更 按通用條款29、30、31執行九、竣工驗收與竣工結算32竣工驗收按通用條款約定執行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叁套。33結算 33.1 結算方式: 綜合單價及材料價格按承包人報18、價書中的單價為準,報價書中沒有包含的材料或未定部分,按市場價格執行。有變更或簽證材料,按雙方簽證確認價格結算。費率和人工單價按照預算書所報或雙方另行協商確認的費率及人工單價為準計算,其他價款調整按合同約定執行,工程量最終結算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量。33.3 發包人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發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社會第三方進行審價,從簽收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之日起 日內完成結算審價工作并出具審價報告。若逾期未完成的,視為承包人送審的結算價已被認可。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 35.1 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從約定付款日起按應付19、款額的千分之一/日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工期相應順延一天;逾期超過15日,承包人可暫停施工,由發包人按應付款額的1%/日賠償窩工等損失。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本條第一款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結算價款時發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按本條第一款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支付因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支付違約金等。35.2 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按通用條款執行。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返工維修,并承擔20、維修費用 。36.索賠按通用條款執行37爭議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或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單位為: 。39不可抗力39.1 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及異常惡劣天氣;政府指令停工;政府指令導致道路不通無法施工;突發傳染性流行疾病及公共衛生事件等。40保險雙方按規定投保各自應承擔的保險項目。41擔保41.1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為: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無 。46合同份數46.1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合同備案部分根據需要自行解決。 47. 其它條款 : (以下無正文)附件1:承包人承攬項目一覽表單位工程名 稱建設規模建筑面積(平方米)結構層數跨度(米)設備安裝內 容工程造價(元)開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序號材料設備品 種規 格型 號單位數量單價質量等級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注附件3工 程 質 量 保 修 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蘇州XX建筑裝飾股份有限公司 為保證 (工程名22、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合同條款中承包人所進行的工程項目、內容,由承包人負責。但因發包人使用過程中的人為損壞,工程的易損耗、易碎品及其他根據國家規定列入易損耗及易碎物品的(如燈泡、燈管、玻璃等)損壞,不可抗力因素損壞以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除外,若發包人委托承包人修理,其修理費用由發23、包人承擔。二、質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二年,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三、質量保修責任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5%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 / (大寫)。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 /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發包人在第一年質量保修期滿后14天內,返還質量保修金的60%;第二年保修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質量保修金及利息返還承包人。六、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