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干掛石材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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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00329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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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項目工程名稱: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工程的外墻干掛石材部分施工勞務任務分包給乙方施工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一、勞務分包責任范圍、竣工結算方式及工期: 1.1 勞務分包責任范圍:外墻干掛石材1.2 竣工結算方式:按照實際展開面積結算,綜合單價 130 元/m2,最終按實際面積結算。1.3 甲方提供干掛所需石材和其他所有輔材、腳手架。機具類工具及臨時用電纜、電線等由乙方負責。1.4 工期: 2016 年 4 月 1 日 至 2012、6 年 6 月 20日二、施工技術、質量及工期要求:2.1 乙方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和施工規范,結合甲方規定的工程施工質量要求及相關質量管理制度。2.2 本工程按設計圖紙驗收,質量等級為合格。施工完成后,由乙方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通知甲方并提交驗收申請,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驗收申請后會同建設單位共同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具驗收確認單。經驗收如有不符質量標準之處,由甲方現場項目部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整改或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2.3 乙方應在本協議期限內保質如期完成施工任務,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總合同價款的1,以此推算,罰金在甲方應支付乙方3、的勞務費中抵扣。三、現場綜合管理要求:3.1 乙方應對在本項目所有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對所有勞務人員現行崗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可能存在高空墜落、物體砸傷等危害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施工人員需進行試卷考核、簽字,合格并經甲方管理人員確認后方可上崗。乙方在本項目所有勞務人員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3.2 乙方應節約用材,做到現場作業日做日清(各工種各負其職,每天收工前清理干凈)。3.3 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程進行施工,注重文明生產,凡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或日常抽查時,因乙方之原因在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方面導致甲方被經濟4、處罰或被通報批評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處罰責任。3.4 乙方對在本項目所有勞務人員的安全生產負全責。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10天內向甲方提供在本項目所有勞務人員有效的身份證明備案。3.5 在施工期內,如發現乙方員工有偷盜行為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3.6 乙方委派 同志為本項目勞務作業總代表,全權代理乙方在本項目所有勞務作業的生產、進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與甲方、建設單位、各勞務作業班組間的協調事務。乙方派駐的勞務作業總代表應保證在整個施工期間對工地負責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因聯系不上該代表而出現的一切問題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四、工程款支付方法及相關規定:4.1 工程款支付5、辦法: 乙方進場無預付款,全部龍骨安裝完成50%,甲方支付總價款的15%。龍骨全部安裝完成并具備安裝石材的條件,甲方支付總價款的15%。石材完裝完成50%,甲方支付總價款25% ,石材板全部安裝完成并具備驗收條件,付總價款25%。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后支付總造價的20%。付款時乙方須提供等額的勞務發票或材料發票。 4.2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精神,為保障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乙方在本項目的各勞務作業班組負責人領取勞務費后,必須立即將勞務費發放給所屬每一個勞務人員,不得克扣、挪用、私吞勞務人員的勞務費(工資),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提供帶勞務人員簽字的工資發放記錄。若違反本規定而發生勞資糾紛,導致6、勞務人員上訪或鬧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4.3 如乙方在本項目的各勞務作業班組負責人領取勞務費后,將勞務費拆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營私舞弊的,其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追索,與甲方單位無關。五、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5.1 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接口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5.2 協助乙方出具施工圖紙 一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5.3 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5.4 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5.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7、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5.6 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情節惡劣的,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開罰單,罰款從當期應支付勞務費中扣除。5.7 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5.8 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為 ,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現場簽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5.9 發包人有權按質量標準規范檢查承包人自行采供的機具,發包人有權拒絕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機具。六、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6.1 承包8、人對與其確定的勞動關系的作業的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健康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并現場規定自費辦理出入證等證件。6.2 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號碼),作為本合同的附件。6.3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 10 %,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6.4 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并辦理變更手續。6.5 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9、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發包人同意,并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動施工。6.6 承包人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6.7 承包人確認 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且必須保證整個施工過程中駐現場并代表承包人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6.8甲供材料由承包人按規定領用、保管,承包人負責材料的搬運、卸車及材料的保管,并承擔材料浪費以及管理不善引起的損失。6.9承包人熟悉本分包范圍內的過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將分包范圍內的工作再次分包。自覺接受發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10、與其他單位積極配合,顧全大局。承包人必須無條件服從項目部人員管理,不服從管理予以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清場處理。6.10承包人自備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及臨時用電纜電線。承包人需協助甲方提報石材板面尺寸、鋼骨架等材料尺寸,并對結果的正確性承擔責任,如造成材料和工期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6.11承包人應具備相關資質能力,確保工程質量達標。七、 違約責任7.1 發包人違約責任7.1.1由于發包人原因可能造成停工、窩工時,允許承包人調整施工人員數量,并可辦理工期延長書面申請,辦理書面洽商后方作為決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后可提前終止合同。7.1.2 由于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11、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7.1.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的,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7.2 承包人違約責任7.2.1承包人已充分考慮工程規模、施工場地的特點,對可能存在的停工、窩工等費用已在綜合單價中考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12、人在七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賠付給發包人由此發生的各類損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簽認。7.2.2 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時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付),并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7.2.3 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長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7.2.4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料浪費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費用,承包人過量領料造成采購浪費的由承包人承擔其損失。八、工傷事故處理:在本項目施工期內,乙方應承擔所屬勞務人員的勞動保險、意外傷害險等保險義務,乙方13、應對所屬勞務人員的安全生產、人身安全跟蹤管理并負全責。如發生傷、亡事故,乙方應負責及時救治,該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同意以上關于工傷事故處理的約定。乙方確認(簽字): 九、安全文明生產:9.1 按部頒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內所規定的安全管理、生活管理和文明施工標準行使、管理,如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對其作出的相應處罰。十、治安管理:10.1乙方應為其在本項目的所有勞務作業人員辦理暫住證及按本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健全相關手續,遵紀守法,不準打架斗毆。 十一、合同解除11.1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解除合同;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11.14、3 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11.4 乙方將其承包內容全部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11.5 乙方違反施工現場管理秩序,或分段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不合格,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11.6 各方可依據法律的其他規定解除合同;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書面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十二、其它條款:12.1 乙方委派的本項目勞務作業總代表必須在現場負責日常施工管理,凡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或平時抽查時,乙方勞務作業總代表不在施工現場的,每次處罰人民幣伍佰15、元,罰金在本合同勞務費中扣除。12.2 在本項目施工期內,如乙方勞務人員發生打架、斗毆、糾紛或非正常傷亡等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同時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對其作出的2000元/人次的經濟處罰,罰金在本合同勞務費中扣除。乙方如出現不服從管理,出現任意停工等現象,甲方可對其作出4000元/次的經濟處罰。12.3 乙方對委派在本項目的所有勞務人員均已建立、健全相關勞動用工手續,甲方不負任何用工責任。十三、爭議解決13.1 爭議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工商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