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書(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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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00372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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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引水二期工程(XX延伸段)合同協(xié)議書建設單位:XX供水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單位:XX水電工程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二月合同協(xié)議書發(fā)包人(全稱)XX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甲方)承包人(全稱)XX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XX市引水二期工程(XX延伸段) 工程地點: XX 工程內容: 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量清單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及企業(yè)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2、圍:合同名稱“XX市引水二期工程(XX延伸段)”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與圖紙。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以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的開工令為準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3個月 。 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壹佰零玖萬貳仟伍佰貳拾捌元(人民幣)¥ :1092528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協(xié)議書,(包含工程量清單誤差價款、施工中工程變更補充協(xié)議、會議紀要,符合文件規(guī)定工程的洽商書面文件等;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投標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含修改、澄清、答疑、補遺、承包人書面修正要求);5、合同通用條款6、技術條款、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3、文件;7、圖紙;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9、經審批的預算造價書或財政審核價、工程預算批復。10、經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以嚴格的條款為準。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本協(xié)議書一式 捌 份。其中正本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陸份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2012年 月 日合同訂立4、地點: XX市 本合同雙方約定 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 后生效。發(fā)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傳 真: 傳 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 號: 帳 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年 月 日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見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2月聯合頒布的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本工程專用合同條款是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制訂的,是對通用合同條款格式和內容細目的補充和修改,二者若有矛盾5、,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若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招標文件條款三者若有矛盾,以嚴格的條款或嚴格的解釋為準;若專用合同條款與招標文件同時有條款而矛盾的,以嚴格的條款為準;若專用合同條款與招標文件只有單方條款的,以有單方的條款為準;單方條款內容有多種混淆含義解釋的,以嚴格的解釋為準。1.詞語涵義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jiān)理人的詞語(1)發(fā)包人:XX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2)監(jiān)理人:指由發(fā)包人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jiān)理的當事人。3.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如下:(1)協(xié)議書(包括補充協(xié)議)(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附件;(4)專用合同條款;(5)通用合同條款;(6)技6、術條款;(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審批的預算造價書。(10)經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4.發(fā)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4.4 提供施工用地刪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發(fā)包方人負責辦理工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圍和期限在簽訂協(xié)議書時商定。5.承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5.6辦理保險(1)發(fā)包人投保內容:工程險由發(fā)包人負責。(2)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由承包人負責。(3)承包人應對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施工設備和施工人員進行保險。承包人在簽定合同前應向招標人提供交付保險的憑證。5.15 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1)承包人應接受工程質量監(jiān)督和工程安全鑒定單位的檢查,并及時7、提交相關的自檢報告。(2)承包人應做到保證竣工資料編制與施工同步進行,保證竣工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3)本合同工程承包人自行開采的當地材料,其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6.履約擔保6.1 履約擔保證件本款中采用履約擔保的形式為: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的履約保證金應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匯入招標人指定的賬戶,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中標單位在中標通知書下達后3個工作日內,應按規(guī)定提交上述履約擔保,逾期沒有提交上述履約擔保視為自動放棄,取消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6.2 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刪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履約擔保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證書頒發(fā)后28天內一直有效。履約擔保在其有效期8、結束后14天內退還給承包人。7.監(jiān)理人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7.1 監(jiān)理人的職責和權力本款(2)項補充:監(jiān)理人在行使下列權力前,必須得到發(fā)包人的批準:(注:發(fā)包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規(guī)定需經批準的權力范圍,以下示例供參考)備用金的使用;按第11條規(guī)定,批準工程的分包;按第20條規(guī)定,確定延長完工期限;按第39條規(guī)定,當變更引起的合同價格(與變更有關的單位工程的合同價格相比)變化時,在發(fā)包單位的授權范圍內作出變更決定;重大變更;影響工期、質量、合同價格等其它重大決定。盡管有以上規(guī)定,但當監(jiān)理人認為出現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鄰財產等安全的緊急事件時,在不免除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人責任的情況下,監(jiān)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實施為9、清除或減少這種危險所必須進行的工作,即使沒有發(fā)包人的事先批準,承包人也應立即遵照執(zhí)行。監(jiān)理人按第39條規(guī)定增加相應的費用,并通知承包人和抄送發(fā)包人。11.分 包11.1工程分包應經批準12.2承包人項目經理(1)承包人應按投標書承諾的項目經理到位,施工過程中原則上不允許更換項目經理,遇特殊情況如因刑事犯罪、傷病喪失工作能力、生育、死亡等確屬不能履行職責需更換的,需經監(jiān)理人和發(fā)包人批準進行更換,其接替人員的資格、業(yè)績和信譽不得低于被替換人員。除以上特殊情況外,承包人變更項目經理的(包括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認為該項目經理不能勝任工作需更換的),其接替人員需經監(jiān)理人和發(fā)包人批準進行更換(接替人員資格、業(yè)績10、和信譽不得低于被替換人員)。如因承包人擅自變更項目經理而影響項目實施的視為違約,業(yè)主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2)承包人項目經理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25 天,發(fā)包人有權制定考勤辦法及實行簽到制度。項目經理缺勤(擅自離崗),經發(fā)現每天繳納違約金 叁仟元人民幣并在進度款中扣除。(3)項目經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及時更換,承包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必須在72小時內用經監(jiān)理人、發(fā)包人批準的合格的人員代替。因施工進度及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專業(yè)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積極配合發(fā)包人正常工作;違反發(fā)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現場管理規(guī)定;月缺勤天數累計達到5天;13.承包人人員管理111、3.1 承包人人員的安排(1)承包人應按投標書承諾的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等主要管理人員到位,施工期間中如遇特殊情況如因刑事犯罪、傷病喪失工作能力、生育、死亡等確屬不能履行職責需更換的,需經監(jiān)理人和發(fā)包人批準進行更換,其接替人員的資格、業(yè)績和信譽不得低于被替換人員。除以上特殊情況外承包人變更管理人員的(包括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認為該管理人員不能勝任工作需更換的),其接替人員需經監(jiān)理人和發(fā)包人批準進行更換(接替人員資格、業(yè)績和信譽不得低于被替換人員)。(2)承包人的技術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發(fā)包人有權制定考勤辦法及實行簽到制度12、。技術負責人缺勤(擅自離崗),經發(fā)現每天繳納違約金貳仟元人民幣并在進度款中扣除;關鍵崗位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缺勤(擅自離崗),經發(fā)現每天繳納違約金 壹仟 元人民幣并在進度款中扣除。(3)承包人的技術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及時更換,承包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必須在72小時內將其調離本工程范圍;同時,承包人應在72小時內用經發(fā)包人批準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 對施工進度及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管理人員;專業(yè)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的管理人員;不能積極配合發(fā)包人正常工作者;違反發(fā)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現場13、管理規(guī)定者;(4)承包人項目部管理人員如需請假者應獲監(jiān)理人批準且需指定相應資人員代替其請假期間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后方可離開,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不允許同時請假,質檢員與安全員不允許同時請假。13.2 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28天內向監(jiān)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jiān)理人認為有必要時,承包人還應按規(guī)定的格式,定期向監(jiān)理人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14.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第(1)款更改為: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設備均由14、承包人報發(fā)包人同意后負責采購、運輸、驗收、使用和保管,發(fā)包人僅在申請手續(xù)之需時提供幫助。鋼筋應采用三鋼、首鋼、武鋼、鞍鋼四種品牌之一;水泥應采用: 煉石、麒麟、閩福、紅獅四種品牌之一。14.2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供應至: 16.交通運輸16.1場內施工道路刪除本款全文,全文代之以:承包人應在自己承建的工地范圍內修建施工道路和交通設施。承包人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能滿足本工程管道、設備安裝和運輸的需要,并免費提供給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使用。16.2場外公共道路本條款(1)改為“承包人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yǎng)路費和稅費等一切費用(含三類費用)由承包人承擔。”17.進度計劃17.4 提交15、資金流估算表本款補充下表。 資 金 流 估 算 表 金額單位:年月工程和材料預付款完成工作量付款保留金扣留預付款扣還其它應得付款18.工程開工和完工18.1開工通知承包人應于簽定施工承包合同后七天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的開工申報材料送監(jiān)理人審查,監(jiān)理人應在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合格具備開工條件后 7 天內發(fā)出開工通知。18.3承包人延誤進場承包方在接到開工通知后14天內未及時進行組織施工,監(jiān)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編制一份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趕工措施報告應詳細說明不能及時進點的原因和趕工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18.4完工日期本合同施工總工期:90日歷天,16、全部工程完工日期待簽訂施工合同時具體商定。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誤承包人若不能在專用條款第18款規(guī)定的關鍵項目進度計劃時間內如期完成每項單位工程時,對于工期延誤的每項單位工程應分別支付給發(fā)包人違約金2000元/天,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21.工期提前本款不適用。23.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查和檢驗23.1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和交貨驗收若發(fā)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設備的供應來源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本款(1)項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承包人負責檢驗和交貨驗收,”改為“無論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還是發(fā)包人指定供應來源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檢驗和交貨驗收。27.測量放線2717、.1施工控制網監(jiān)理單位應在開工日期前 5 天內,向承包方提交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它方面資料;如果發(fā)包人未能提供完整的地下物布置圖資料,出現不可預見的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一切責任;承包方應在開工日期后 5 天內,將施工控制網提交監(jiān)理單位審批。27.3 監(jiān)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網本款中“其他承包人需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網時,應按5.12款的規(guī)定辦理。”改為“其他承包人需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網時,承包人應提供必要的方便。”29.文明施工29.2 施工安全若發(fā)包人需要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隊伍時,刪去本條款(3),并代之以下文:1、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隊伍負責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備必要18、的消防設備和救助設施,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2、承包人應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環(huán)境衛(wèi)生及施工人員計生、外來人員暫住手續(xù)等管理工作和相關費用;若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負責。32.預付款:無33.工程進度付款(1)中標人按當月實際進度,在每月28日前向招標人及監(jiān)理單位報送完成工作量報表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工程師在接收到報告后7天內完成審核簽證,甲方在收到工程師簽證后10天內完成審批,并在審批后10個工作日內按照審核審批合同內的合格工作量的85支付進度款。(2)合同外項目增加的工程量的工程進度款在完成審批手續(xù),按簽證工程量價款的50%支付。(4)工程款全部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乙方支取工程款19、時應提交同等金額的正式發(fā)票。34.保留金取消33、34款兩項,全部內容,替換為下列內容:本工程合同內項目的進度付款按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的 85 由發(fā)人方付給承包人。甲方支付工程款(含合同外)的總金額為審核結論確認后結算造價90%,財務完工結算批復后支付至95%,余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工程保修金按各項工程工程保修期滿并完成保修任務后一個月內付清保修金,但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責任(包括保修責任)不免除。37.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刪除原文,代之以下文:本工程采用單價承包,確定工程竣工結算工程量,按照建設、監(jiān)理和施工單位三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量進行結算。投標人的報價在合同有效期間不做20、調整。合同執(zhí)行期間,由承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不考慮調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變動的風險。38.法規(guī)更改引起的價格調整刪去原文,代之以下文:合同有效期間的價格變化(包括人工費等)均不作任何調整。39 變更39.2 變更的處理原則(一)增減工程量的單價確定(本工程K值為:7% )1在實物工程量清單之內的項目,按經審批的預算造價書中的綜合單價(1-下浮系數K值)計算。2不在工程量清單之內的項目,按照省市造價主管部門頒布的投標時的定額、費用標準、價格信息及下浮系數K值計算。若定額缺項的,由中標人提出適當的單價,經招標人會同監(jiān)理工程師、工程預決算審核部門審核后確定。(二) 材料變更時價格確定1經審批的預算造21、價書中材料價格明細表已有的材料,根據經審批的預算造價書中的材料價格明細表所列的材料單價(1-下浮系數K值)計算。2經審批的預算造價書中材料價格明細表中沒有的材料,按照投標時泉州工程造價管理公布的材料單價與(1-下浮系數K值)的乘積計算。3泉州工程造價管理沒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標人提出適當的價格,招標人經市場詢價后會同監(jiān)理工程師、工程預決算審核部門詢價審核后確定并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備案。取消39.7、39.9款條文。40.備用金: 無。44.2 爭議調解組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簽訂協(xié)議書后的14天內,按本款規(guī)定共同協(xié)商成立爭議調解組,并由雙方與爭議調解組簽訂協(xié)議。48.工程保險和風險損失的補償。51.對各項保險的要求53.工程保修53.1保修期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后30天內付清工程質量保修金。55.納稅承包人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含在報價中,今后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應由承包人承擔并支付,發(fā)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1.保 密除第9.5款和第58條(3)項規(guī)定外,雙方還應對本合同內容及雙方相互提供標有密級的文件保密,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62.增 加:本工程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程(SL176-2007)及其它相關規(guī)范合格標準,若驗收達到優(yōu)良的,招標人將按合同結算造價的3%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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