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鋼結構安裝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13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600644
2022-09-29
13頁
35.54KB
1、 重慶XX集團有限公司廠房鋼結構工程分包合同發包方(甲方): XX公司XX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XX 工 程 名 稱: 重慶XX集團割草車、雪橇車工程總裝車間 簽 約 日 期: 年九月二十五日 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發包方(全稱):XX公司XX分公司 分包方(全稱): XX (身份證號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XX公司取得XX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業主”) 鋼結構廠房 工程的總承包權,現雙方就工程分包事宜經協商并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況1.1、分包工程名稱:XX工業有限公司總裝車間廠2、房工程 1.2、分包工程地點:重慶 1.3、分包工程承包范圍:鋼結構廠房的鋼構件安裝 1.4、資金來源: 業主自籌 二、分包方式及內容2.1、本工程分包采取分包方包工包輔料、固定單價、按實結算的方式。2.2、包含工作內容:)主、次鋼構件及普通螺栓、高強螺栓安裝所含全部人工費、吊裝及現場轉運機械費、輔材費、措施費、綜合管理費、利潤及稅金等全費用。)鋼構件及普通螺栓、高強螺栓由發包方組織并提供,分包方負責對到場構件安裝及轉運期間構件磨損部分的修復和所有螺栓的保管,如因分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構件及螺栓的損壞、遺失的,由分包方負責彌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分包方自行負責。)發包方不對安裝協議單價以外產生的其3、他任何用于工程施工的所有一切費用。4)采用協議固定單價和構件加工量乘積的方式的方式結算,構件加工工程量以發包方和構件加工廠結算的工程量為準。2.3分包方對分包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各項內容實行工程質量、工期、職業健康安全、消防、現場文明施工等責任負責。2.4、分包方須接受發包方依據該工程執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進行的監督管理。三、分包合同工期3.1、合同工期:40日歷天3.2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開工日期以發包方通知為準,3.3、分包工程網絡進度計劃以滿足業主工程建設總進度為原則,并應滿足業主方面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變化要求。3.4、分包方不能按約定的工期完工,應承擔承諾的工期違約責任,違約4、金計算方法或額度為: 工期每延誤一天,罰款500元,處罰額上限是工程總價的10,違約金從分包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四、分包合同價款及支付4.1、分包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 暫定價:1200噸315元/噸=378000(元) 大寫:叁拾柒萬捌仟元整 小寫:378000.00(元)4.2、分包合同價款的確定與調整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價格方式確定。(1) 采用固定價格,鋼構件安裝單價315元/噸計算,相關稅費由承包方代扣代繳。分包方必須分擔承包方為總承包工程發生的臨時設施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環保費、水電費等現場費用及其他不可預見費用。(2)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 無 (3)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5、 無 (4)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 無 (5)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無 (6)施工發生工程變更、單價變更、設計變更導致新增的工程價款,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給予簽證,按簽證內容按實結算。4.3、合同價款的支付(1)發包方向分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 無 扣回時間和比例: 無 (2)發包方從業主處收回相應工程款的前提下,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方式:總裝車間廠房工程完工(不僅限于構件安裝完畢,即總裝車間只剩下水電安裝),經業主及發包方驗收合格后15日內支付該棟廠房工程分包結算總價的80%,當發包方與業主方辦理完竣工結算之后15日內,支付該棟廠房工程分包結算總款的15%。預6、留工程總價款的5%(無息)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保修期滿15日內一次結清)。 4.4、施工發生的工程量變更、單價變更、設計變更未經承包方的經營管理人員和項目經理簽認的,不能作為變更合同價款的依據。4.5、分包合同價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確定,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4.6、發包方在與發包方辦理完竣工結算手續后,才能與分包方辦理竣工結算手續。分包方應當在接到發包方辦理竣工結算的通知后30日內與發包方辦理竣工結算。五、分包總則5.1、本分包工程不得再分包,嚴禁轉包。5.2、嚴禁分包方以發包方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聘請或雇傭勞動者,嚴禁發包方及其代表在分包方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上簽字、蓋章。5.37、發包方駐現場代表為 職務 ;分包方駐現場代表為 職務 ,在履行本專業分包合同施工過程中,分包方駐現場代表的行為視為分包方的行為。5.4、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發包方現場代表的指揮和監督,嚴格按發包方提出的工程進度及質量要求,完成承包范圍內所有項目及設計變更的實施。5.5、合同生效7天內,分包方應向發包方做出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方審定批準后方可實施。在施工過程中,應根據不同階段調整進度計劃報發包方批準。5.6、分包方必須保證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結構、人員、機具配備的合理性及穩定性。5.7、分包方負責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的供貨廠家必須征得發包方同意。分包方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有完整的8、材質單、合格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并應當將原件報發包方,經發包方確認后方可使用。5.8、分包方負責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到場后的清點、驗收和保管,并與發包方及供貨廠家有書面交接領料手續,以確認供貨產品有無損傷并申報發包方。如未辦交接手續,發包方將視為分包方認可供貨廠家供貨產品的數量及質量并無缺損,分包方將對由此引發的爭議和后果負全責。交接領料手續需有分包方書面授權的人員簽字。5.9、總包合同規定發包方的義務,分包方在其分包的工程內容內需無條件的承擔,其權利受業主方與發包方簽定的總包合同約束。5.10、分包方需承認和執行發包方及其所在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5.1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9、付使用后,分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方與發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或按總包合同的規定執行。六、雙方責任6.1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方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發包方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方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發包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發包方義務的情況發生。6.2 分包方須服從發包方轉發的發包方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發包方允許,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業主方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方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業主方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方與業主方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10、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為:按總包合同執行,從分包方的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分包方拒不執行指令,發包方可委托其它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方的相應款項中扣除。6.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方之前,分包方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方自費予以修復;分包方應做的其它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其它約定條款內約定6.4發包方的責任:(1)向分包方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方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數據,向分包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2)組織分包方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3)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11、管理工作,協調分包方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方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方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4)發包方應做的其它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其它約定條款內約定。6.5、分包方的責任:(1)、負責編制施工作業設計、實施專業測量,按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設計、試車方案組織施工。(2)、進行圖紙自審,負責質量、環境、安全、技術等方面的作業交底,參與圖紙會審、技術交底、設計交底。(3)、及時編制工程用材料計劃,報發包方審批,負責自用材料的檢驗工作,負責編制并提交工程項目物資需求總計劃、月度計劃或階段計劃。(4)、負責收集配備所承擔工程范圍內的規范、標準、法律、法規文本。(5)、在發包方的統一規劃下,12、負責施工現場自用臨時設施的修建和拆除工作。(6)、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各類例會,接受發包方監督與檢查。(7)、負責所承擔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安全和環保工作,指派專職質檢員、安監員參與發包方質檢站、安監站開展的有關質量、安全、環境方面的各項管理工作。(8)、接受發包方各項管理體系運行的監督、檢查,履行各項義務。(9)、負責定期組織施工作業層的質量、安全、工期等各類例會。(10)、及時進行工序交接,做好材料、設備、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11)、執行發包方對不合格品、質量事故、環境事故、安全事故提出的處置方案,解決處置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12)、負責給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13、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品和其它施工防護用品。 (13)、對發包方提出的有關質量、職業健康安全、工期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14)、負責對承攬任務范圍內的各類隱蔽工程及時進行報驗,其它需要進行的檢驗、試驗,必須嚴格按規范、標準實施。(15)、負責檢查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并做好相應的登記臺帳。(16)、負責向發包方提交經過整理完善后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17)、做好物資的現場存放、防護和標識等具體工作。(18)、負責按規定內容和時間編制、報送本單位施工工程的年、季、月施工計劃。負責按規定內容和時間編制、報送本單位施工工程的統計報表并建立工程實物量與施工產值完成情況臺賬。(14、19)、配合發包方提出施工索賠,并及時收集、整理、上報施工索賠所需的相關資料。配合發包方編制本單位施工工程的施工圖預算及預結算審查、審計工作,配合處理預結算工作過程中的有關問題。(20)、配合發包方做好稅務工作,及時核對代扣代繳稅金情況,按地方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及時支付項目人員的工資及自購材料款、分包款。協助發包方辦理財務結算,向項目經理部提供相應的結算資料。(21)、按發包方的規定,搞好廉正建設。(22)、分包方在分包過程中發生的對外債務和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分包方應當及時償還和賠償,如因分包方沒有及時償還和賠償導致發包方承擔了償還和賠償責任的,分包方應向發包方雙倍賠償。(23)、分包方應15、當按月足額支付民工工資,因其拖欠工資引起的勞動糾紛由其自己承擔責任,并賠償發包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24)、分包方應當在分包工程范圍內承擔發包方在總包合同中對發包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25)、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應當由分包方承擔的其它責任。七、質量與安全、文明施工7.1、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按總包合同 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應承擔質量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為:工程造價的10,從分包方的履約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2、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7.3、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16、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方應就分包工程向發包方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發包方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7.4、分包方應允許并配合發包方或工程師進入分包方施工場地監督、檢查工程質量。7.5、分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及時與發包方簽定安全協議書,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7.6、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發包方可向分包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要求,發生的相應費用包含在分包合同價款中。7.7、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和發包方的相關規定17、的程序處理,因安全事故引起的對外賠償責任和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7.8、分包方在進行分包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應當按照發包方對工程項目推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一體化管理的要求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7.9未達文明施工要求時處罰500元/次,處罰上限是工程造價的5。八、竣工驗收8.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分包方應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兩份。因分包單位拒交或晚交竣工資料而影響雙方結算工作,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單位自行承擔。8.2發包方收到分包方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 7 日內通知發包方進行驗收,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方驗收18、的部分,發包方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方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發包方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方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8.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方原因的,分包方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8.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通過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8.5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后 7 天內,分包方向發包方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8.6發包方就分包工程與發包方結算后,再與分包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及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九、保障、保險及擔19、保9.1、保障除應由發包方承擔的風險外,分包方應保障發包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人員的傷亡;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因分包方的原因,國家有關部門對發包方和發包方的罰款。上列損失應當由分包方承擔,并可以直接從履約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9.2、保險: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分包方必須對本合同工程中必須且必要的項目、分包方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意外傷害、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等進行投保,費用已包含在工程分包單價和總價中;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分包方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工程開工后,分包20、方不按規定投保的,總包方有權代為分包方投保,由分包方承擔全部投保費用,并可以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9.3、工程擔保:(1)發包方提供支付擔保金額為: 無,擔保方式為: 無 (2)分包方提供履約保證金額為: 無 ,履約保證方式為: 無 (3)其他擔保事項約定: 無 十、總包合同解除10.1本合同在沒有履行完畢之前,如發包方與發包方之間的承包合同解除、終止,則本合同相應的解除、終止。分包方應當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七日內撤離現場。10.2 如本合同第10.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解除、終止分包合同非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則分包方在本合同解除、終止后應當得到其已完工程量的價款。如本合同第10.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21、止是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則分包方應當向發包方賠償因承包合同解除、終止造成的損失。該損失發包方可以直接從分包方履約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10.3 在本合同第10.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方經發包方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發包方,由發包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方。十一、分包合同解除、中止111發包方和分包方協商一致,并就已完工程價款進行確認后,可以解除分包合同。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分包合同,分包方應當在接到發包方解除本分包合同的7日內撤離施工現場。(1)分包方嚴重拖欠民工工資,導致發包方和發包方受到國家相關部門處罰的;22、(2)分包方將本分包工程再分包的;(3)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4)因分包方的原因導致發包方或發包方被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5)分包方嚴重延誤工期,導致發包方對發包方違約的;(6)分包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發包方的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7)因總包合同解除的。11.3因不可抗力導致分包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分包合同解除。11.4分包合同解除及善后處理在雙方未約定時可以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11.5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結算條款的效力。11.6、如因分包方原因,分包方無正當理由中途退出施工時,將視為分包方違約,分包合同解除,發包方除扣除分包方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分包23、方不得請求返還外,還將向分包方追究違約和賠償責任。11.7、分包方無正當理由采取不按工程要求配置施工資源(包括作業人員、機械設備、材料、資金等)故意拖延工期,造成嚴重影響的,也將視為分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發包方除扣除履約擔保金外,還將向分包方追究違約和賠償責任。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12.1本分包合同按合同約定的方式生效。12.2發包方分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12.3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方分包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十三、其他約定13.1、雙方應對本合同的所有細節進行保密24、,未得到發包方事先批準,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披露給第三方。13.2、本合同未涉及部分參見總包合同相關部分。13.3、其他約定: 無 十四、爭議的解決方式14.1、發包方分包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則應提交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14.2、在訴訟期間,除提交訴訟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十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5.1、本施工專業分包合同15.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15.3、分包方的投標書(如有時);15.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15.5、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15.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方和分包方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十六、合同的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2007年 9 月 25 日合同訂立地點: 承包方所在地辦公室 發包方和分包方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本合同生效,雙方約定本合同一式 二 份,發包方 一 份,分包方各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與分包方分別保管。發包方:XX公司XX分公司(公章)分包方: (簽字)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經 辦 人: 經 辦 人: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2-28
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