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保溫節能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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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01982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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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協議書編號:發包人(全稱):重慶市XX區XX鎮衛生院 承包人(全稱):重慶市XX團)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重慶市XX區XX鎮衛生院保溫節能工程工程地點:XX區XX鎮工程內容:重慶市XX區XX鎮衛生院。工程立項批準文號:涪發改委2011733號資金來源: 中央、市區配套資金二、工程承包范圍重慶市XX區XX鎮衛生院施工設計圖所包含的保溫節能施工內容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2013 年 月 日 竣工日2、期: 2013 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并達到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本合同專用條款3、本合同通用條款4、工程招標預算及增量簽單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3、。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2013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XX鎮衛生院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公證意見:經辦人: 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直接引用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節“通用合同條款”(第41頁至第81頁)。專用合同條款一、詞語定以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按協議書第六條內容的順序執行。3.語言文4、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全部使用漢語言文字。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現行法律、行政法規。3.3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現行的相關施工規范、質量驗評標準和施工驗收規范。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不提供,由承包人自備。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無。4.圖紙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合同簽訂后3日內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叁套,電子文檔一套。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按通用條款執行,本工程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無。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姓名: 魏建國 職務:5、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委托的職權:對本工程施工過程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按發包人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協議條款執行。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工程量、材料價格等的確認,以及發包人書面監理授權通知書為準。5.3發包人派駐的項目負責人姓名: 陳學銘職務: 項目負責人 職權:對本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實施全過程監理和控制。對隱蔽工程及施工質量進行驗收和工程量簽認,對施工環境進行協調。其中設計變更、大宗材料價格等需報發包人現場代表、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能實施。5.4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無。 6.項目6、經理姓名: 楊樹林職務: 項目經理7.發包人工作7.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在工程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辦理并承擔所有費用,發包人協助辦理。(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已開通。(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合同簽訂后提供。(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完成時間:在開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辦理施工所需證件及批件。(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合同簽訂后以書面形式現場交驗。(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合同簽訂后17、0日內。(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協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已包含在合同價中)。(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根據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如有發生,雙方另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9.承包人的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不采用。(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承包人應在設計交底后5天內提供總進度計劃一式三份,在每月25日前向發包人和總監理工程師提交當月進度完8、成量統計表一式肆份及次月計劃報表一式三份。(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費用已含在合同價中。(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免費提供監理辦公室兩間、發包人辦公室一間及必要的辦公設備設施。(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在開工前辦理完畢,并承擔一切費用。該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包干。(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工程竣工未交付發包人前,由承包人負責看護和管理,并承擔相應費用,該費用已在合同價中包干。(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9、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同7.1條第8)款。(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按渝建發(2000)39號文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及有關規定執行,費用已含在合同價中包干。(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協助發包人辦理施工許可證及質監手續、承包人按渝建發(2001)26號辦理安監手續。B、承包人應承擔和本工程有關的全部試驗、試樣、檢測的費用。當承包人必須開展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試驗、試樣、檢測工作不符合現行有關規定(包括不及時開展相關工作)時,發包人有權直接指定符合有關規定的試驗檢測機構進行相關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并在進度款中扣除。C、承包人應負責10、本工程全部工作內容的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竣工資料檢查、匯總及驗收備案等工作。D、承包人自行組織全額完成所有工作內容。E、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控制施工用火,切實加強防火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嚴防施工現場和森林火災,并按照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安全防火的手續,承擔相關費用。F、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2. 進度計劃12.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合同簽訂后,施工組織設計和網絡進度計劃應在設計技術交底后5日內完成,報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一式三份,月施工計劃每月25日前報送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一式肆份。工程師確認的時間:總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11、組織設計后5日內,收到月施工計劃后2日內。12.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不采用。13.工期延誤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人批準后工期相應順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順延期限(必須在工期延誤發生后一個月內由承包人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現場代表、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超出期限出具的通知無效):(1)因發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重大變更影響工程,延期48小時以上;(2)不可抗力引起且必須順延時,由雙方協商。在征得發包人同意的前提下,可順延完(竣)工時間。四、質量與檢驗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按質監部門和通用條款的相關規12、定執行。19.工程試車19.5試車費用的承擔:無。五、安全施工: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必須層層簽訂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書,應嚴格按重慶市建委渝建發(2006)177號文重慶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標準規定執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若承包人未認真履行其義務,或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執行不得力,應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此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包干價中。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2 本合同價款采用 (1)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 施工期間的人工費、材料、機械費上漲等所有因素。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不采用。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13、價款調整方法:不采用。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不采用。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不采用。24.工程預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無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無25.工程量確定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承包人每月25日前對已完工程量向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報表一式肆份,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代表、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收到后在10個工作日內分別予以審核簽字確認。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1)進度款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經14、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代表、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簽字已完工程報表工程量60%的工程款;累計付款不得超過合同價的80%。2)工程款結算及支付:工程實際結算價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后全額支付。3)承包人應出具每次支付的工程款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拒付下一次工程進度款,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4)承包人應出具每次支付民工工資發放表,否則,發包人有權拒付下一次工程進度款,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七、材料設備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無。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無。 (15、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無。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無。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無。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無。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無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1、凡屬承包范圍內的材料、設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購,承包方應按合同及施工圖規定的規格、數量、技術參數等組織采購。采購前需攜帶本材料或設備的產地證明、出廠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等提前報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現場代表、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確認后方可采購。如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現場代表、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更換已采購的材料、設16、備,已經進場的材料、設備必須自行運出現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2、承包人不得采購劣質材料,如發現承包人以劣充好,或與發包人確認的材料不符,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更換直至發包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確認其合格,并對承包人處以該批材料價值總額的10%的罰金,由發包人在當月進度款中扣出。材料驗收后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設備的丟失、損壞由承包人承擔全額經濟賠償。3、因承包人資金投入不足,直接影響工程質量或工期,且在監理工程師的多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發包人有權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補救(包括有權中止合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八、工程變更 1、一般設計變更必須經設計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代表17、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確認后方可實施。2、屬重大設計變更的應提前14天辦理設計修改核定單,經設計單位從功能結構方面進行了論證且經工程總監理人審核簽字、發包人現場代表、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報區衛生局審核簽字同意后,承包人才能實施。以上簽字認可,僅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最終支付應以政府審計機構審定的結算金額為準。工程設計施工圖變更及因發包人原因提出對設計施工圖變更引起的工程價款調整的經濟簽證,應在工程實施前報監理人審查簽字,發包人現場代表、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超過5萬元及以上的報區衛生局審核簽字同意)后才能實施,未按此規定辦理的各類變更及經濟簽證,不能作為實施依據。也不18、能作為支付工程款、結算審計的依據。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必須提前一周送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審批,擅自變更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31. 確定變更價款31.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辦法進行: 按招標文件中3.2.9(5)變更估價原則執行。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竣工驗收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在竣工驗收前20天內向發包人提供竣工圖以及竣工資料陸套(含電子光盤肆張,報XX區城建檔案館存檔的一套資料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發包人協助承包人向陵區城建檔案館移交檔案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按質監部門的規19、定和本工程施工進度確定范圍、竣工時間。32.7其他事項按通用條款執行。33、竣工結算33.1工程完工交驗后20日內承包人應按規定編報陸套完整的工程結算書報發包人審查,每延誤一天對承包人處以違約金1000元,累計計算。33.2工程完工交驗并遞交合格的資料后30日內承發包雙方應辦理完結算,若因承包人原因影響,每延誤一天對承包人處以違約金1000元,累計計算。33.1. 結算原則:按招標文件3.2.9執行。34、質量保修34.1 保修內容:承包人施工的全部工程內容34.2 保修期限: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不按工程進度付款的責任或20、造成損失由發包人負責;承包人在施工中所提出的申請未得到發包人及時回復、處理所造成延誤工期及損失由發包人負責;所有手續、資料的辦理和申報涉及到發包人支持、協助和辦理的,發包人要在規定時間內給予辦理,延期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負責。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協商解決。35.2 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完工日期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完工日期的,完工時間延遲在130天內時,承包人每日按2000.00元支付違約金給發包人;完工時間延遲在31天及其以上時,承包人每日按4000.00元支付違約金給發包人;并承21、擔由此而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如果發包人同意順延完工日期的,承包人不支付違約金。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如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標準,承包人必須負責返工,直至通過驗收,承包人承擔返工的所有費用.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1、承包人未經發包人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投標時確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若擅自更換,每更換一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元整。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保證每周在施工現場工作四天以上,否則每少一天按1000元/天處罰。2、承包人不嚴格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執行。在施工中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有關規定或不按設計施工圖紙、22、審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及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操作規程施工,經發包人或監理單位發現,除承包人應立即糾正整改外,每發生一次視情節輕重,處罰承包人1000元5000元罰金,并同時承擔合同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3、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公司發出的不合格分項報告后,必須在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公司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整改完成,否則根據質量問題對工程的影響程度必須向發包人支付質量違約金人民幣5002000元,且同時應承擔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4、承包人在施工中應對各工序施工質量進行自檢合格后,經發包人或質監站復查,若還發現有分項、分部工程未能達到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23、1)及有關的施工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則每發生一次處承包人違約金1000元,同時還應承擔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5、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94號)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的相關精神,本工程施工合同簽署生效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用于該工程項目民工的工資等費用。否則,發包人有權將工程進度款優先、直接支付給民工,直至終止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停止支付工程價款;因終止合同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合同終止后,承包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七天)內撤離本工程施工現場;若延期撤離施工現場,按每天兩萬元進行處罰。6、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所確定的施工進24、度計劃,每月進行檢查;若施工過程中的某月工期無故延誤15天以上,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承包人在規定的時間(七天)內撤離本工程施工現場;因終止合同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其中無故延期撤離施工現場的違約金按每天兩萬元進行處罰。7、承包人應模范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定或要求,承包人違反國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定或要求受到的懲罰或造成的不良影響(包括對發包人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發包人將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8、承包人按規定繳納工程、民工等保險。36、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25、種方式解決:(一)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無分包單位為:無39.不可抗力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執行通用條款。40.保險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1)發包人投保內容: 按有關規定辦理。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不采用。(2)承包人投保內容:根據重慶市建設委員會的相關規定辦理。41.擔保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為: 不采用。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按合同價的10%繳納合同履約擔保,形式為轉賬劃入發包26、人專項賬戶。46.合同份數46.1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發包人、承包人、委托人、主管部門各存壹份。46.2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一式拾份,發包人捌份,承包人貳份,具有與正本同等法律效力。47.補充條款47.1安全文明施工的內容和費用計算:按照重慶市建設委員會之規定執行。47.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0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以及竣工圖紙和結算資料,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審核完成竣工結算。否則,發包人將停止支付工程款項。47.3質保金不計利息,保修期滿,經發包人驗收同意后,退還承包人質保金。47.4凡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運輸易撒漏物質車輛必須保持密閉運輸裝置完好和車容整27、潔,不得沿途飛揚、撒漏和帶泥上路。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以防車輛帶泥出場,保持周邊環境清潔。嚴禁使用未密閉的車輛運輸易撒漏物質。否則發包人有權按照市政府第164號令對承包商進行責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況嚴重的,發包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勒令退場,并由承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47.5嚴格按照經發包人和監理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47.6承包人委派到工程現場的施工管理、技術人員的數量應滿足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承包人應為每個主要崗位指派稱職和具有相應上崗資質證書的技術管理人員,這些人員的指派應經過批準,他們在現場工作的期間應根據他們各自的崗位職責和職能的需要區別確定,前提是必28、須滿足工程實施的需要和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如果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有足夠的理由認為承包人的某個或某些崗位人員不稱職或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時,在接到監理工程師的有關書面通知后,承包人應在7天內選派稱職人員并將監理工程師認為不稱職的人員撤出現場,重新選派的人員應經過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批準,承包人應同時保證被更換的承包人人員不得再從事任何與本工程有關的工作。47.7在施工期間,發包人可根據節約工程投資等建設需要而調整(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承包人不能因此而要求索賠費用。47.8承包人原因擅自停工10天及以上時,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以發包人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承包人后的即日生效。合同29、解除后10日內承包人應無條件退場,已施工的合格工程量經確認后按合同約定的結算條款辦理結算,且只按結算總價的60%支付給承包人。47.9承包人未能按時完成節點工期或者未能按時完成發包人要求的工程任務和數量時,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的承包范圍和內容,并有權處罰承包人。承包人承諾無條件服從和配合,并放棄相關索賠權利。47.10承包人的違約金(或罰款),發包人有權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47.11承包人的主要機具設備的進場時間:2013年 5 月 3 日前。附合同金額及增量部分計算說明根據2013年8月15日在衛生局召開的會議內容為依據,計算如下:一、土石方部分:總量1920.30立方米其中:1、堅石(30、人工割、據作業)超量部分938立方米(據實)-572.78立方米(清單)=365.22*260元/立方米(開會參考市場定價)=94957.20元2、堅石補清單部分價差572.78立方米*(260元-51.77元)=119269.98元3、砂石(砌割)1920.00立方米(總量)-938立方米(堅石)=982立方米*79.28元/立方米=77852.96元 以上小計292080.14元二、 圍墻部分1、條石超出部分:387.08立方米(據實)-88.79立方米(清單)=298.29立方米*(312.62元/立方米(開會根據市場定價)+46元/立方米(二次轉運費)=106972.76元2、補清單價差88.79立方米*(358.62立方米-298.29立方米)=5356.70元3、挖土方:370.62立方米(據實)-276.25立方米(清單)=94.37立方米*8.89元/立方米=842.72元 小計113172.18元三、按清單應扣除部分1、填方(外運)2500立方米*29.30元/立方米=73250元2、圍墻墊層(公路)6274.93元 小計79524.93元四、清單部分金額:330000元 以上合計金額:655727.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