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既有線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方案(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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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602168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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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焊椰嘔免氦亮酮綱舉府扦顱蟬渡唾蠻蔡品虛剿蚜買焰淖健帖瑯姆湘曹搐蟄葡緩劈餡洪脊琴煥控蟲有泥志婁蹄誡快劑路泵斧溯掣時落褂沾桅字級逆誘裂議基影棋砰畜肉駛叁渺巡狽攫造彝府剛礦友學壯漱躬鬃頻掉恥蔬挺皮圭姚胚圣奸擴肚熊摩贅呀管嚼倉愉額偵訊節磷龍檢嘯襪肖多步幅歐痰醛敦蓉得秦貨熱氧吧屑橋勿莆誣若霜遠桌香返悅車透草眉摘廊卻嬌杯研歪硬茁鐐醇官慷揮塵闊犢仲送辱八衰科惹秸橫浮份秧迸噪逛啼舊圖難梧羅卻庚潤岡叉援稻誤煉訊果潔背耍插砸蒲陛去悉青牲寫蝗袍秤訊賃矣杖副美信芹猾浩馬稍悸羽怨萌誓絲襯圍綽亞肪登絨瞪踞嘗求窖濕涅帥聳撕碰匠嘩椎峻柑構既有線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既有線施工安全控制措施一、行車線設備及地下管線防護安全措施1、行車2、線設備防護措施 項目部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對即將施工的現場進行調查,確認作業范圍內行車設備種類、數量與位置。營業線施工范圍行車設備包括:路基、橋梁、涵洞、通信、信號、電力貫通線、接觸網、供電設備、道口、工務器材等。施工中應對行車設備進行有效防護,并設置明顯標志,必要時派人看守,施工時,包括卸料不得損壞行車設備。發生行車設備損壞應及時通知設備產權單位,并協助組織搶修,減少運輸損失。2、地下管線防護措施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關于加強營業線施工中光電纜線路安全工作的通知(建技20031號)以及路局信號電纜維護、防護管理辦法(太鐵電2005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 在既有線施工開工前,項目部應對地下管線進行調3、查,確認產權單位,并請設備產權單位進行交底,提供資料。 在開工前要與設備產權單位簽訂配合協議和監護協議,協議中應有確保電務和信息傳輸系統光電纜線路安全的內容。 在了解施工范圍內的地下電纜、管線資料后,應使用電纜探測儀進行探測和挖縱橫溝等方法進行確認。對地下光電纜要按走向地面插旗作標志。外露電纜要用鋼管,塑料管或木板槽加以防護,并做好防護標志。技術人員要繪制平面圖,并注明埋入深度。 對可能影響到光電纜線路安全的施工,在現場設安全責任人,確保光電纜線路的安全,在站內和區間標有電纜地段施工,不得使用機械進行開挖和碾壓作業,在開挖施工和電纜加以防護的全過程,必須有維修部門指定施工監護人員現場監護。 當4、施工中需要移設光電纜線路時,應先由設備單位對使用的線路和設備采取措施,然后再進行施工。項目分部在施工中發現與設計文件不符時,應通知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設備產權單位共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施工完畢后,建設、施工、監理和設備各單位應對施工范圍內的光電纜線路安全進行確認。項目部與運營部門及監護單位要建立“事故處理網絡”。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通知車站調度,并積極組織搶修。二、防止材料機具侵限及路料管理安全措施要嚴格執行太原鐵路局關于制定鐵路沿線路材路料管理辦法的通知(太鐵安監函2006225號)等相關規定。 1各種作業要按照各專業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凈。 2施工人員橫越鐵路時5、,必須遵守一站、二看、三通過的規定。跨越軌道搬運材料、機具時,應集中在固定地點,并加強了望和防護。笨重物件過軌或履帶式施工機械過道口時,應有安全和應急措施,按技規第47條規定辦理。 3施工中在營業線旁搭設腳手架、臨時堆放工程材料、停放機具設備等,一律不得侵入鐵路建筑接近限界。 4參加營業線施工的施工人員必須熟悉鐵路建筑接近限界的有關數據,在避讓列車時不得將任何工具、材料留在鐵路建筑接近限界內。 5在路塹塹頂機械施工時,營業線一側應設置固定防護界樁。機械施工填筑路堤,在接近營業線高度時,應于距鋼軌外側2米處設置連續限界標志,并派專人監視。當列車通過時,必須停止裝卸、回轉等作業,防止機具侵限。 66、按照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要求,擇地搭建工地料棚,施工零小用料在料棚內堆放整齊,并派專人看管。鋼軌、枕木等放置穩定,堆碼整齊。施工領料隨用隨領,不得將魚尾板、短鋼軌、軌距拉桿、枕木等散件隨意撒在線路兩側。 7 現場的路材路料(長大備用料除外),必須派人24小時進行看守。凡對路料進行看守時,應插設路料看守標志牌。長期看守處所需設置看守工棚。看守軌料較多時,應分段看守,分別插設路料看守標志牌,確保看守效果。路料看守人員應經培訓后上崗,值班時應穿著黃色防護馬夾,帶黃色工作帽,佩戴紅色袖標,建立看守記錄本,配備防護用品,經常巡視檢查,按標準迎送列車,以通過列車能夠確認為準,不能確認的,視為脫崗。 三、既有7、線作業安全控制措施1、既有線施工既有線上施工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現行的鐵辦(2005)133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太鐵師(2005)415號太原鐵路營業施工安全管規定、太鐵建(2006)213號太原鐵路營業建設施工安全管規定及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維修規則和有關既有線上施工安全的規定。既有線上施工必須按鐵路機車車輛限界和基本建筑限界,據以制定施工臨時行車限界。施工臨時行車限界不得小于機車車輛限界,每邊各加150mm(曲線上再按規定加寬)。施工中搭設腳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機具設備等,一律不得侵入臨時行車限界。既有線施工,項目部應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施工8、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及時協調施工與運營的關系,解決行車與施工中的安全問題。施工前對地下的管、線、電纜設施的位置應調查確認,劃定防護范圍,經設備管理部門同意并派駐監護員方可施工。既有線施工中,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應經常監視與保持線路、橋涵、隧道、房屋、通信、信號等建筑物和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停工處理。施工地段既有線設備發生損壞時,施工單位應及時組織搶修,設備管理單位應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既有線施工項目開工前應申報審批,未經審批嚴禁施工。既有線需在封鎖區間或限速運行條件下施工時,應按鐵路局的規定,辦理封鎖區間或限速的申請。既有線上封鎖施工前的準備作業必須按施9、工放行列車條件的要求進行,其他施工不得影響列車運行。施工達到放行列車條件時,應按規定辦理消點手續。既有線施工,必須按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鐵路工務安全規則設置施工安全防護。防護人員應由指定的、經過考試合格的正式職工擔任。既有線施工防護應符合下列規定:項目部應派駐站聯絡員與車站進行聯系,駐站聯絡員與車站應用電話及時準確地將施工命令及列車運行情況轉告工地防護員及施工負責人;駐站聯絡員向工地防護員發出預報、確報或變更通知等必須進行復誦,工地防護員應加強防護;當發出停工命令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除妨礙行車的一切障礙,按規定整修好線路,迅速下道避讓。2、電氣化區段施工當在電化線路上施工需要停電作業時,應提出接10、觸網停電申請。施工時項目部與鐵路供電部門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并指派專人負責與電力調度和接觸網工區聯系,遇緊急情況及時通知現場施工負責人。在電氣化范圍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作業人員及其攜帶物件,或在建筑物及設施上施工,與接觸網帶電部分的距離必須保持在2m以上,接觸網可不停電,但應有接觸網工的監護。不符合款條件時,應在接觸網停電下作業,并應提前向電力調度提出接觸網停電申請,接到停電施工許可命令后由接觸網工安設臨時接地線方可施工。在電氣化線路上進行改移、起撥道前必須征得供電部門的同意,必要時應由供電部門派員配合。撥道前應測量接觸網支柱內側距軌道中心距離,起道時軌面不得超過軌面高度標記11、。(4)使用、架橋機、吊車等設備時,機械各部分作業范圍不應超出機車車輛限界。(5)開通后,當需要更換鋼軌、道岔及其連接零部件,起撥道以及調整軌縫時,應事先通知供電部門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引起回流斷路或信號故障。(6)各種車輛和行人通過電氣化區段平交道口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汽車貨物裝載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5m;在裝載高度超過2m的貨物上嚴禁坐人;高長桿件應水平通過。當平車裝運鋼軌、片石、混凝土枕(不超過二層),使用不長于0.8m的短橇棍卸車時,可不停電,站在車上作業,作業時使用工具不得超過頭部。3、工電結合部安全措施拆改施工時,嚴禁盲目打斷、打脫連接鋼軌的“導接線”、道岔區段內的“跳線”12、和電務箱盒引向鋼軌的“引接線”。 在既有線上施工所用的撬棍、道尺及輕型車輛、小車的輪緣等,必須加裝絕緣,并保證性能良好。 使用撬棍作業、拖拉長大金屬物件時,嚴禁同時將既有線的兩股鋼軌搭接或將引接線相碰;嚴禁短路軌道電路絕緣節的兩邊鋼軌(特別是道岔區段軌道電路絕緣節處)。 在既有線道岔上施工作業前,應查明該道岔是否和其他道岔構成“雙動道岔”(或“多動道岔”),如是“雙動道岔”,則應按同時施工兩組道岔辦理登記要點手續。新鋪設的道岔在開通使用前,施工單位應進行“工電聯合整治”,以同時滿足:工電兩個專業的質量技術標準。道床應飽滿、搗實,防止列車通過造成下沉,影響道岔表示或正常操縱。4、工程卸料安全措施13、(1)施工卸車負責人、風動卸碴車操作員、調車員等應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勞務工卸料必須由職工帶領。卸下的路料不得侵入鐵路建筑接近限界,也不能堵塞、損壞人行通道或機動車道。 (2)區間卸料應嚴格執行技規第289條和行規第50條裝卸作業防護辦法、第51條裝卸機具建筑限界及作業的補充規定等。風動卸碴車應配足司閘人員,不少于兩車一人。卸車人員應適時開關底門,不使道碴成堆或造成車輛偏載,并做到六不卸(道口、道岔、無碴橋、信號設備及已有大堆材料的處所不卸,列車推進運行時片石、鋼軌等笨重材料不卸)。卸碴后要及時清道。 (3)卸料負責人必須和駐站聯絡員保持聯系,隨時通報列車運行情況,列車通過時應暫停卸14、車,并不得開關鄰線一側車門。 (4)在兩線線間距4米的地段卸砂(碴)時,鄰線一側的車門不得打開,高邊車門宜采用開啟下邊車門45。在車輛一側卸車時,應特別注意車輛偏載,嚴禁偏載動車。 (5)敞車車門打開后,除用車門鉤固定外,還必須用門卡卡牢,確保鄰線列車通過時不致震下車門,造成侵限。禁止在卸下的砂、碴上再卸鋼軌、軌枕、片石等重物,防止受震滑下,造成侵限。 (6)卸料負責人應在動車前全面檢查,有無材料侵限、車輛偏載以及車門未關閉或未固定等情況,經確認無誤后,方可通知車長動車。四、臨時道口管理措施 1、制定臨時道口管理制度和看守員作業制度,看守員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正式職工持證上崗。 2、施工臨15、時道口使用后,項目分部應加強養護維修,保證道口設備及兩端線路始終處于良好狀態。施工完畢后及時拆除鋪面、挖斷引道道路、恢復線路原狀,并按規定辦理道口注銷和線路交接手續。 3、施工臨時道口為施工車輛專用道口,欄木應以對道路關閉為定位。當施工車輛通過時,由看守員開放欄桿,立崗了望,確保安全。臨時道口發生故障危及行車安全時,應迅速果斷地執行“先防護、后處理”原則,做到“寧停勿撞”。 4、機動車輛通過鐵路道口和施工臨時道口時,必須加強了望,嚴格按道口信號指示行車,服從道口看守員指揮,不準在道口上停車,更不準在道口上卸料。五、封鎖施工安全控制措施1、封鎖施工由項目部提報施工計劃,簽訂安全協議,辦理要點手續16、,并推行兩圖一表施工法。2、每次施工應按規定設好駐站聯絡員和工地防護員。3、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封鎖線路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嚴禁擴大準備作業范圍,特別要注意確保封鎖前最后一趟列車安全通過施工現場。4、當毗鄰其他線路進行封鎖線路施工時,應隨時檢查作業人員和各種材料機具是否侵入鄰線限界。5、封鎖結束開通區間前,施工負責人應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的安全監督員全面檢查線路是否達到開通的條件,材料、機具是否撤除限界之外并且不侵入鄰線,工程小車是否全部擅離封鎖區間,然后先下達撤除停車防護措施的命令,再下達開通區間的命令。6、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開通線路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提前向車站值班員并通過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17、員,同時組織力量盡快開通區間。六、營業線施工防護安全控制措施1、設置防護的營業線作業內容:營業線封鎖施工。既有線施工。橋涵頂進慢行、限速。單軌車上線作業,輕型機械、小型機具上線作業。施工人員集體穿越股道、站場、上下道避車。正線卸料。跨股道搬運路料。線路測量2、作業防護及要求:登記后在既有線路上人力推運各種輕型車輛,應派防護員在車輛前后800m處顯示停車信號,隨車移動,如瞭望條件不良應增設中間防護員。還應在信號樓與施工地點分別設專職聯絡人員和防護人員,用電話聯系。應配備經培訓考試合格者擔任駐站聯絡員和工地防護人員,每一施工點工地防護人員不可少于2人。 防護人員應指定專人并經過考試合格者擔任,聽覺18、視覺有缺陷或語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擔任防護工作。駐站聯絡員每次發出預報、確報或變更通知,工地防護員應復誦一遍,以確認無誤,并在各自記錄本內記載時間、車次、姓名和聯系事項以備查。封鎖時,施工負責人應指派防護員在規定的地點設置施工作業牌、停車牌及響墩,并在銷點后立即進行拆除。3、防護信號及防護方法防護信號:鐵路信號是指示列車運行及調車工作的命令。鐵路信號分為視覺信號和聽覺信號兩大類。如信號機、信號旗、信號燈、信號牌,信號表示器、信號標志及火炬等顯示的信號都屬于視覺信號。號角、口笛、機車及軌道車的鳴笛等發出的信號都屬于聽覺信號。行車線上施工或線路故障采用移動信號防護。移動信號可采采取隨時設置或撤出的19、移動式信號牌。具體有:作業標、減速信號牌、減速地點標、減速防護地段終端信號牌、停車信號牌等。七、臨時用電及消防管理安全措施1、臨時用電 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現場用電設備應按照一機、一閘、一漏設置。現場應按照建設部規定配置標準的電器開關柜、配電柜,實現三級配電、二級保護。電器專業人員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應持證上崗。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a.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b.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20、病”運轉;c.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d.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e.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a.臨時用電設計的全部資料;b. 技術交底資料;c. 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d. 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e. 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f. 定期檢(復)查表;g.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2、消防管理項目分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現場21、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盡量使用易燃材料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庫管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建筑物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22、應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建筑物內不準住人。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冬季用火爐取暖時,要辦爐火證,有專人負責用火安全。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冬季施工保溫措施中,必須明確防火措施。八、控制路基坍塌下沉措施 1路堤填筑施工,應嚴格執行驗標要求,分層夯實,以防路堤坍塌。路基土方施工必須做好臨時排水設施,保證雨水及時排除。 2新老路堤銜接時,應鏟除老路基的草皮、樹根,并將銜接面挖出坡度不陡于l:l的臺階,新填筑土分層夯實,使新老路基形成一體。 3可能影響營業線路基穩定的工程必須派專人日夜巡守,列車通過、放炮后及強降雨或持續降雨期間,應及時23、檢查整修,發現路基開裂、變形、坍塌或線路狀態異動立即采取限速、慢行直至封閉等措施,嚴禁盲目放行列車。 4需拆除老路基片石護坡、擋墻或在鄰近營業線的山坡、塹坡上開挖時,宜避開雨季,并在汛期前同步完成主體工程和防護工程;施工中應加強看守和巡查,必要時采取可靠的臨時加固措施。 5小橋涵接長需拆除原有護錐或翼墻時,應注意保持路基邊坡穩定,必要時采取支護措施。新舊涵管接頭處的基礎,應采取隨挖、隨接、及時回填的方法施工。 6營業線路基開挖應根據開挖長度確定線路加固方案,提出慢行申請,報行車組織部門批準后實施。在營業線旁或兩線間挖砌水溝,應注意保持路基和道床的穩定,分段跳槽開挖,并做到邊挖邊砌,必要時還應設24、支擋防護。基槽開挖長度和暴露時間應嚴格按照與設備管理單位所簽定協議要求執行。 7路基施工必須保護通信、電力電桿的穩定,在電桿四周半徑1.5米范圍內不得挖掘取土;當取土坑挖深超過l米時,電桿周圍應有坡度不陡于1:0.6的護土。 8沿線路路肩縱向鋪設的通信、信號、電力電纜施工完成后,應及時對回填土進行夯拍壓實,避免溝槽積存雨水,保證既有路基的穩定。 9影響營業線路基穩定的工程,應避開雨季施工;確實需要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施工單位必須提出可靠的施工安全措施及防洪預案,經項目管理單位組織審查后,報局防洪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九、 控制橋涵頂進事故措施 1施工單位應按照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25、,結合孔徑、地質、線路和路基等狀況,認真編制施工方案,路局項目管理單位組織審查后批準實施。 2線路加固體系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且必須有抗橫移措施。在意外情況下,具備保持不中斷行車的能力。 為防止線路橫移,可采摩阻系數較小的專用頂橋臺車;在頂進方向的對面設置線路后背;或采用倒鏈、手版葫蘆等方法固定線路。 線路加固體系中,縱梁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其他加固件不得高于行車線路軌面。 自動閉塞區段,線路加固必須設有可靠的絕緣裝置。 無縫線路地段施工時,應事先與設備管理單位取得聯系,根據季節氣溫和鎖定軌溫制定施工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線路加固及框架橋頂進施工,除按規定設置防護,設專26、職人員檢查、維修線路,監護挖土、頂進等施工安全外,施工單位還必須指派負責安全的領導干部,駐工地負責現場安全。 遇有突然塌方等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根據施工負責人命令,應立即向開來的列車發出停車信號,并迅速通知辦理登記的車站。經緊急搶修處理并具備行車條件后,才能恢復放行列車。 4挖土作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開挖工作坑時,坑頂緣距最外側鐵路中心線的距離不得小于3.2m;開挖深度大于6 m時,設計單位應出具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開挖工作坑不得影響路基穩定,嚴禁過早和盲目開挖路基邊坡;當工作坑需渡汛,路基邊坡應加強防護和排水工作。 每次挖土進尺,應根據土質的穩定邊坡,頂進的有效行程確定,一般不超出1個有效行程27、,約為0.5m-1.0m。當頂進線路下方時,頂進的有效行程應控制在0.5m左右,并應一個頂程一挖土。嚴禁違章超挖,防止路基塌方。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挖土作業。 列車通過時; 框架橋頂進時; 發現塌方跡象時; 降水失效時; 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時。 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隨時保持坡面平順,嚴禁逆坡挖土。禁止人機混合挖土。 5列車通過時應暫停頂進施工。頂進施工禁止施工人員在傳力柱區段跨越、停留。 6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設有防電措施。 7施工現場應按規定修建臨時運輸便道和人行通道,并按規定設置防護欄和防滑措施,夜間施工必須設有良好的照明。 8橋涵頂進作業應在列車運行的間隔時間28、內進行。橋涵頂進挖土,宜邊頂邊挖,開挖時必須保證支墩或防護樁的穩定。頂進期間,應派專人在每趟列車通過后,檢查路基和軌面的變化,支墩或防護樁的技術狀態,發現不良情況立即停止頂進,進行加固、整修。 9汛期施工時,施工單位應按批準的防洪方案配備足夠的搶修料具和人員。 十、軌道車、輕型車輛和小車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單位在營業線上使用軌道車,應按鐵道部軌道車管理規則第三章運用、第五章安全和行規第124、125條等規定執行。 1施工單位應加強對軌道車及上述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定期檢查、人員培訓等日常管理,管好用好軌道車,確保軌道車運用安全。 2軌道車在營業線上因故障被迫停車,不能繼續運行時,應立即使用29、列車無線調度電話通知兩端車站和追蹤列車,報告停車原因和停車位置,請求救援,并按技規第273、276條規定設置防護。已請求救援的軌道車,未經列車調度員同意不得再行移動。 3在營業線上使用輕型車輛和小車時,應按技規第300、301、302、303、304條和行規第124、125條的規定執行。在雙線地段使用單軌小車時,應在線路外側鋼軌、面對來車方向推行。施工單位的手推四輪車僅限在工程線上使用,除封鎖施工時間外,不得進入營業線區間和站場。 十、施工現場安全行為及形象管理措施(一)、 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管理措施1、安全標志管理措施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30、的發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施工現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項目分部選購和制作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GB 2893-82安全色,GB2894安全標志,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定。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75度。標志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現場安全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現場的實際設計好具有針對性、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圖,現場依此進行布31、置。施工現場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挪動時,須經施工現場負責人批準,并備案。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項目分部要派專人管理現場的標志牌,對損壞和偷竊標志牌者要嚴肅查處。項目分部應建立安全標志臺帳,工程竣工后,項目分部要統一收集、保管標志牌,以備后續工程施工使用。2、安全色與安全標志:安全色是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人們能夠迅速發現或分辨安全標志和提醒人們注意,以防發生事故。紅色:含義 禁止,停止。用途 禁止標志,停止信號,禁止人們觸動的部位黃色:含義 警告,注意。用途 警告標志,警戒標志,機械傳動部32、位等藍色:含義 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用途 指令標志等。綠色:含義 標示,安全狀態,通行。用途 標示標志,安全通道,通行標志,消防設備和其他安全防護設備的位置紅白間隔條紋:含義 禁止越過用途 現場防護欄桿,安全網支撐桿黃黑間隔條紋:含義 警告危險用途 洞口防護,安全門防護,吊車,吊鉤,滑輪架3、安全標志分類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四類。禁止標志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是帶斜杠的圓邊框。警告標志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正三角形邊框。指令標志是強33、制人們必須作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圓形邊框。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正方形邊框。安全標志管理臺帳編制單位:編號:序號標志名稱設置部位(使用)設置數量庫存數量備注1禁止標志2警告標志3指令標志4提示標志5行車作業標6減速信號牌7減速防護地段終段信號牌8停車信號牌9信號旗10信號燈11火炬12響墩13對講機14喇叭15物資標識16易發事故標識17防護服18反光背心19紅色工作帽20黃色工作帽21紅色袖標22胸卡(二)、施工現場人員管理措施1、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含外包隊伍員工)必須穿戴公司統一規定的防護服裝。職工:艷藍色34、工作服,民工:警藍色工作服。2、夜間施工人員除統一著裝外,須外穿反光防護背心。3、現場指揮人員、項目經理除統一著裝外,必須頭戴紅色防護帽(紅色安全帽),佩戴紅色袖章或胸卡。4、進入現場的其余管理人員除統一著裝外,應佩戴規定的臂章或胸卡。5、路料監控員除統一著裝外,應戴黃色工作帽,紅色袖章。6、岔長、防護員、帶隊路工除統一著裝外,應頭戴黃色工作帽,紅色袖章。7、駐站員進入行車室辦理駐站手續應佩戴駐站卡。(三)、標識的設置1、行車設備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2、既有線施工應按規定設置慢行牌、停車牌、防護拉線等標識。3、原材料、線上料、軌料、成品、半成品應設置材料標識。4、事故易發部位應設置警示標識和移動控制牌。5、既有線限界用統一的防護帶標識。6、項目部施工駐地設置門頭、門旗、六圖一板、圍檔等明顯企業標識。7、交通管制等部位設置引導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