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程顧問咨詢服務及委托管理合同協議(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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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04308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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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工程顧問咨詢服務及委托管理協議 委托方:集團 (以下簡稱“業主方” )受委托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管理方” )標的物:大酒店 (以下簡稱“酒店” )經雙方協商,就管理方為業主的位于 經濟技術開發區提供酒店的整體規劃布局,前期技術支持及后期的委托管理達成以下協議。一、 協議生效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簡稱“生效日” )為雙方簽字之日。二、協議內容(1)酒店整體規劃與前期的技術支持(2)酒店的委托管理2.1酒店的整體規劃與前期技術支持2.1.1設計協助及審核 根據管理方對市場的專業認知向業主提供有關酒店市場定位,內容包括產品定位、客房標準定位、餐飲娛樂設施定位、商業及會議設施定位、其他相2、關配套設施定位,協助業主完善酒店整體規劃初步方案(不包括詳盡專業的市場調研報告)。 如果業主需要酒店項目可行性分析和市場調研報告,業主應聘請第三方專業咨詢公司完成。如果業主有要求,管理方可以向業主推薦專業的咨詢公司。在第三方專業咨詢公司出具專業的市場分析報告后,管理方應合理地參考該報告,以完善酒店的市場定位和功能定位。- 向業主提供國際酒店建筑設計指導和設備技術標準。- 幫助業主的設計師制訂一套酒店規劃框架,如需要,可向業主提交樣圖。- 幫助業主的設計師進行最初的酒店詳細規劃,如業主要求,還可對各部分的配置框架提出建議。- 檢查最終建筑設計方案和最終的各項標準。2.1.2內部設計2.1.3協助3、業主設計師對酒店裝修設計提出意見,其內容包括:- 酒店裝飾方面,包括外立面,天花地面及墻面造型設計、公共部分及客房。- 酒店整體照明設計包括外觀夜景照明效果、公共部分照明設計、客房、走道照明設計。- 酒店地面、墻面、天花等整體造型設計,包括所有裝飾面材,如布藝、木裝飾、石材、- 酒店整體家具設計與選型。- 酒店五金、潔具挑選。- 酒店整體藝術品裝飾設計,以求完美表達酒店主題。2.1.4機電與設備安裝A技術方案的前期咨詢服務:A技術方案的前期咨詢服務:1、協助業主方對供應商的投標書進行技術審核,以使其技術方案符合酒店建造 的規范要求。2、協助業主方完成與供應商的合同技術支持內容細則,如系統工程范4、圍、系統所提供的資料、工程的實施、工程的驗收、系統培訓、售后服務等,保護業主方的利益,同時使合同技術支持內容滿足今后對酒店的管理要求。3、協助業主方對系統供應商所提供的項目深化資料進行審核,協調與其它工程參與單位的施工組織計劃,以使工程按進度計劃要求順利實施。B強電系統工程服務:1、提供配電方案的咨詢意見2、提供客房和公共部位照明系統意見3、提供柴油發電機組和應急照明系統意見4、提供密集型母線槽,電纜橋架、電纜選型意見5、審核照明控制系統方案C 弱電系統工程服務咨詢內容:1、向業主方提供 酒店弱電系統技術要求2、安保綜合系統3、停車場管理系統4、電子會議暨專業音響系統5、背景音響及緊急廣播系統5、6、樓宇自控系統7、結構化綜合布線系統8、局域網和Internet寬帶服務系統9、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服務系統10、電話程控交換機系統11、酒店計算機管理系統D暖通空調部分:1、冷熱源機組(冷熱機組、鍋爐)選型優化方案2、提供冷凍水,冷卻水系統咨詢意見3、提供冷水泵,冷卻水泵選型意見4、提供冷卻塔、熱交換器咨詢意見5、提供空氣處理機組、新風處理機組、風機盤管機組選型意見6、提供客房空調系統咨詢意見7、提供公共區域空調通風系統咨詢意見8、提供空調通風系統自動控制咨詢意見:參數檢測、自動調節、工況自動轉換、設備連鎖、自動保護、中央監控與管理等E給排水部分1、提供供水系統方案咨詢意見,提供水處理方案咨6、詢意見2、提供排水系統方案咨詢意見,提供排水水處理咨詢意見3、提供客房及公共部位衛生潔具選型意見4、提供冷水系統、熱水系統分區設置意見5、提供消防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咨詢意見6、提供給水泵、消防泵、噴淋泵咨詢意見2.1.5施工現場咨詢服務2.1.5施工現場咨詢服務- 委派專業技術咨詢工程師在施工期間做定期施工現在檢查。- 委派專業技術咨詢工程師在施工期間定期參加現場工作會議,并協助業主方解決施工中遇見的問題- 委派專業技術咨詢工程師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所有項目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方案設計更改必須告之 的技術工程師以便確認- 的專業技術工程師協助業主方對各系統進行測試驗收。- 在預開業期間,協助業7、主方招聘相關的系統技術管理人員。- 根據系統供應商在合同中所承諾的培訓內容,協助業主方對酒店內的員工進行系統培訓。- 監督系統供應商完成系統的交付工作,保障酒店開業后系統的順利運行。2.2酒店的委托管理2.2.1在預開業期間提供店內員工培訓。2.2.2負責酒店預開業的市場營業推銷計劃及活動。二、 酒店前期技術支持及酒店委托管理的費用3.1.1 國際酒店品牌加盟費及前期整體規劃和技術支持費:人民幣 , 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一次性支付。3.1.2 時限:前期技術支持期限 個月,如因業主的原因導致管理方未能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所需提供的技術支持,對造成的延誤,由業主支付管理方每月人民幣 萬元的滯后技術8、支持費,直至酒店開始試營業。3.1.3 基本管理費:為酒店經調整后的總收入的百分之貳點貳五( 2.25%)。3.1.4獎勵管理費從總營業毛利潤中提取:總營業毛利率10%一下時,從總營業毛利潤中提取 %:總營業毛利率10%(含本數)20%時,從總營業毛利潤中提取4%:總營業毛利率20%(含本數)30%時,從總營業毛利潤中提取5%:總營業毛利率30%(含本數)40%時,從總營業毛利潤中提取6%:總營業毛利率40%(含本數)以上時,從總營業毛利潤中提取7%。3.1.5品牌服務費:為酒店經調整后的總收入的百分之壹點伍( 1.5%)。3.1.6中央訂房費:指對于經由全球中央預訂系統所產生的訂房,由管理方9、收取10%的客房實際收入。四、合作期限全權委托管理合同期限為 年。五、協議的履行5.1.1協議簽訂后管理方開始做酒店的前期規劃及前期技術支持。5.1.2酒店的委托管理合同在本協議簽訂后30天內完成。六、保密6.1.1 業主提供的工程技術圖紙及酒店的所有項目策劃、計劃等均屬業主的商業秘密,管理方應對此負有保密的責任和妥善保管、按時歸還的責任;業主亦應為管理方提供報價、方案、資料等盡保密之責。6.1.2如果雙方發生糾紛,為了保護商業機密起見,除了為解決糾紛而向有關權威機構作必要的披露外,任何一方未經協議對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與協議糾紛有關的信息向第三方披露。七、違約責任7.1違約7.1.1如果雙方的10、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臺風、洪水、地震或其他公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協議的執行,則協議執行相應順延,順延的時間等于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7.1.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盡快通過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4天內。受影響的一方提供一份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書并通過快件或掛號信寄至另一方以便其核實和確認。7.1.3受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的終止或被被排除后盡快通過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通過掛號信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止或被排除。7.1.4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作用超過120天,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未來的協議執行問題。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違11、約,經另一方向其發出書面通知后的六十天(60)天內仍未作出補救時,則在該六十(60)天期滿后,另一方可終止本協議,而不影響其在法律上尋求賠償或其它補救的權利。八、適用法律8.1.1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時,都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有關條例。雙方在本協議下的利益,都應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本協議的解釋、效力和履行應適用中國法律。九、仲裁9.1.1如業主和管理方之間發生任何有關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或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把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9.1.2在爭議未獲解決前,業主和管理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爭議事項的執行以仲裁結果為依據12、,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所發生仲裁費用,按照有仲裁機關確認的責任方及責任大小負擔。十、其它10.1.1本協議為中文本,一式四份,由業主執兩份,管理方執兩份。10.1.2對協議內容作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有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10.1.3任何與協議相關但未在協議中明確規定的事項將由雙方友好協商并達成一致后予以解決。10.1.4雙方同意將不定期召開項目聯絡(協調)會議,討論項目的具體計劃、安排等相關事宜。會議的具體形式由雙方另行協商。10.1.5業主須承擔的管理方與出差有關的諸如交通、餐飲、住宿、洗衣、辦公等費用標準見附件。附: 酒店全權委托管理合同有關定義的解釋“總13、營業毛利潤(OP)”指任何期間內的調整后總收入較該段期間內經營成本超出的數額(如果有的話)。“調整后總收入”:指總收入減去下述被確定為由酒店收到并計入總收入內的收入后所得的余額:(a)任何須由酒店客人和顧客承擔的支付給稅務機關或其他當地政府部門,但是由酒店代表稅務機關和這些政府部門征收的各種稅費:那些計入客人賬單的消費或服務費;(b)客人、賓客或常住客所做出的帳項扣減或退款;(c)業主就丟失或遭受損毀的商品所收取的款項及帳項扣減;(d)將酒店、家具、固定物與設備或其它資產出售以其它方式處理后所得的收入;(e)資產重置基金的利息;(f)火險及綜合責任險方面的收益;(g)征用補償金;(h)在酒店融14、資或再度融資方面的收入;(i)銀行賬戶結存的利息;(j)所有由酒店客人承擔,但由酒店代為征收,并最終支付給電話/電信局或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各種與通信有關的收費和費用;(k)中央訂房費:“總收入”指直接或間接從酒店方面或從酒店的使用或經營方面取得的各種收入和收益,包括房間營業總額,食品與飲品營業總額、在洗衣、電話、電報、電傳及圖文傳真方面的收入和收益、外匯方面的收益或利潤、銀行賬戶結存的利息、其它收入和收益。外匯方面的收益或利潤、銀行賬戶結存的利息、其他收入和收益。從承租人、分承租人或特許受讓人方面所得的租金或其它款項(但并非該承租人、分承租人或特許受讓人的總收入和收益)、以及在保險方面的收益。15、“業主成本”指:(1)酒店、家具、固定物與設備的折舊:(2)依據土地使用合同所繳付的使用金(如果有的話)或其他類別的租用費;(3)就酒店按揭或其他信貸所償還的債務(包括本金和利息):(4)財產稅;(5)酒店開業前支出的非經營性支出的攤銷;(6)資產重置方面的支出;(7)業主所投購的保險的保費;(8)獎勵性管理費;(9)業主直接租用設備的資本性投入;(10)業主所發生的審計費(在從事周年審計是所發生的費用除外)及其所發生的法律費用(按管理方的指示所發生的與酒店的經營有關的法律費用除外);(11)土地稅;(12)向業主征收的所得稅;(13)其它于 國際酒店會計標準手冊內通常被列為業主方成本的費用或16、支出。“經營成本”指被列為經營成本的一切費用及支出,至少包括以下各項(但業主成本除外):(1)基本管理費:(2)品牌服務費及管理方依據本合同條款應得的一切收回支出;(3)營業設備與營業用品的成本和補償、廣告費與宣傳費、人事培訓課程(品牌服務所提供的課程除外)的成本、公用事業費用與能源費、營業執照及許可證的費用、地面及綠化保養的費用;以及管理方以業主名義租用營業設備的費用;(4)酒店維修保養方面的一切支出(借助資產重置基金承擔的修補工程除外);(5)管理方于開業日期后所投購的所有保險的保險費及費用;(6)營業稅及附加;(7)酒店人員工資及福利。業主簽字: 管理方簽章: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職務:日期:2012年 月 日 日期: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