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姜堰北苑加氣站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1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606234
2022-10-10
11頁
54.54KB
1、泰州姜堰北苑加氣站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寫人/日期 批準人/日期 監理機構 XX公司第一章 工程概況:11項目特征:工程名稱:泰州姜堰北苑加油加氣站工程工程地點:姜堰市北 工程規模:總建筑面積約 m2。 工程工期:計劃年月日-年 月日。 項目組成:其中三個氣井、一臺壓縮機、一臺箱變、一座混凝土防爆墻、一根混凝土卸氣柱、二臺加氣機、站房改造、管溝及混凝土地坪等。12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DBJ089032003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施2、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00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JGJ8099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JGJ1302001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程JGJ8892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ZBJ8001289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施工升降機檢驗規則GB100531996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1996建筑施工場界噪音限值GB1252390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則JG502792*、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理宗旨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監理方式為“驗證、提示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是間接的和補充的監督3、管理。*、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建設工程的強制性條文實施安全監理。第二章 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實施要點一、驗證: 1、審查施工單位(總、分包)安全資質: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獎懲情況、有關主管部門評價。2、建設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安全協議書。3、施工單位(總包)提供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生產責任制。4、施工單位(總包)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方案(措施)。5、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及特殊工種人員(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司機、登高作業等)的上崗證和操作證。6、施4、工臨時用電的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7、腳手架等設施的準用證及檢驗合格證。8、起重機械設備(塔吊、人貨梯、井架)等的準用證及檢驗合格證。9、基坑圍護設計方案的論證結論和基坑開挖的安全技術措施。10、施工銘牌和重大危險源控制點及重大不利因素的告知牌。二、提示: 1、對重大危險源及安全生產不利因素的提示。2、對施工單位(總、分包)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優化意見。3、開工前提示施工單位(總、分包)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4、針對當前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提示施工單位(總、分包)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相應采取的預防措施。5、通過旁站與巡視發現施工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告知。5、6、必要時,采用監理通知單、監理工作聯系單、工程暫停令等方式督促施工單位(總、分包)落實安全技術措施。7、對施工單位(總、分包)呈報的事故處理預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優化意見。三、監督: 1、對施工單位(總、分包)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強制性標準的執行和安全事故處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2、審核施工單位(總、分包)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針對性、合理性和操作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管理網絡的嚴密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運行的有效性。3、審查施工單位(總、分包)是否如實按業主和監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強制性標準實施施6、工。4、審核施工單位(總、分包)提出的事故處理方案;協助施工單位(總、分包)分析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督促施工單位(總、分包)對事故的責任人、當事人的處理確當及對事故隱患的認真整改,并對事故的經驗教訓進行認真總結。第三章 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一、土方工程的安全監理: 1.回填土工程: 1.1裝載機作業時,在其作業范圍內,不得同時有人從事平土作業。 1.2打夯機械應檢查電源線是否有缺陷和漏電現象,運轉是否正常,是否裝置了漏電保護開關(一機一開關),操作人員應帶絕緣手套。 1.3基坑(槽)的支撐,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依次拆除,填土應從深到淺分層進行,不得事先將支撐拆除。2.挖土工程:2.17、開挖深度大于5米的基坑,其圍護設計方案必須經由專家組評審并報安監站備案。2.2其專項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可能出現的事故處理預案。2.3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必須嚴格按規定的開挖土方程序進行,確保基坑安全。2.4基坑(槽)開挖對周圍道路、管線和建筑物的影響,必要時委托專業單位進行監測,或采取有效措施盡量減少影響。2.5基坑(槽)開挖前,必須摸清地質情況,針對性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積水、流砂、塌方等情況)。2.6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5米高護欄,并設置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專用梯。2.7開挖出的土方,必須嚴格按組織設計堆放或駁運,不得近距離堆放于基坑外側,以免地面超載引起土體8、位移,影響基坑(槽)的穩定性。2.8人工挖土時,前后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二、鋼筋混凝土工程安全監理: 1.模板工程:1.1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并應系牢。1.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鉗子等工具必須用繩鏈子掛在身上,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1.3高空、復雜結構模板的安裝與拆除,事先應有切實的安全措施;遇六級以上大風,應暫停室外的高空作業。1.4安裝與拆除模板時,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高空拆模時,應有專人指揮,嚴禁高空擲下。2.鋼筋工程:2.1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加工工作應在地面進9、行,不準在高空操作。2.2起吊鋼筋時,規格必須統一,不準長短不一,不準一點吊,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鋼筋降到距模板1米以上才準靠近。2.3在雷雨時必須停止露天操作,預防雷擊傷人。2.4高空作業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不得在上行走,禁止從柱子上的鋼箍上、下。3.混凝土工程:3.1串搭車道板時,兩頭需擱置平穩,并用釘子固定;車道板應保持整潔,以防止滑跌。3.2用塔吊、料斗澆搗混凝土時,指揮人員與操作人員應密切配合,主動避讓,站立穩當,防止料斗碰人造成墜落。3.3使用振動機前應檢查電源電壓,漏電保護器的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振動機移動時,不得硬拉電線和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10、破或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4.地面工程:4.1操作時必須穿膠鞋。4.2井架吊籃提升和下降時,必須關好井架安全門,頭、手不準伸入井架內,待停穩后,方能進入吊籃內工作。三、墻體工程安全監理: 1.砌筑工程: 1.1砌基礎時,應檢查和經常注意基坑土質情況,有無崩裂現象。材料堆放應離坑邊1米時以上。 1.2墻身砌體高度超過1.2米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米時,采用腳手架必須支搭安全網,采用外腳手架應設護身欄桿和擋腳板后方可砌筑。 1.3腳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過規定荷載,堆磚不得超過3個磚側高度,同一塊腳手板上人員不得超過2人。 1.4樓層施工時,堆放砌體荷載不得超過使用荷載。 11、1.5在同一垂直面內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設置安全隔板,下方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2.門窗安裝工程:2.1門窗不得平放,應該豎直,共傾斜不得超過20,并不準人字形堆放。2.2安裝上層窗扇,不要向下扔東西。工作時注意腳要站穩,不要向下看。3.鋼結構及鐵桿制作工程:3.1使用氣焊、電焊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電焊工作地點5米以內不得有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時無監護人不得操作。3.2為防止觸電必須遵守有關電氣安全規程。4.鋼結構、構配件吊裝工程:4.1吊裝前要驗證(司機、指揮、操作工)。4.2吊裝前應檢查機械索具、夾具、吊環等是否符合要求并應進行試吊。4.3吊裝時必須有統一的指揮、統一的信號。4.4高空作業12、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生根處須安全可靠了。4.5遵守有關起重吊裝的“十不吊”規定。4.6施工用的電動機構和設備均須接地,嚴防設備漏電。4.7在鋼結構上放置電焊機、空壓機、氧氣瓶、乙炔瓶等設備,放置距離應符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四、架子工程安全監理:金屬扣件式雙排鋼管腳手架搭設和拆除工程。1.1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應嚴格按有關法規文件要求執行。1.2搭設前應嚴格對鋼管、扣件進行篩選。1.3高層建筑腳手架的拉桿,必須使用埋件形式的剛性材料。1.4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及警戒標志。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1.5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 豎擋笆 墊鋪笆 防護欄桿 擱柵 斜拉桿 連墻桿 大橫13、桿 小橫桿 立桿。1.6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五、抹灰工程安全監理:外檐裝飾抹灰工程: 1.1高空作業時,應檢查腳手架是否牢固。 1.2在架子上,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穩當,不許隨便亂扔。 1.3嚴格控制腳手架施工負載。 1.4不準隨意拆除,斬斷腳手架軟硬拉結及安全設施,如妨礙施工必須經施工負責人批準。 2.室內水泥砂漿抹灰工程: 2.1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架不得有 蹺頭板,支擱必須穩固。2.2攪拌與抹灰時要注意防止灰漿濺落眼內。六、防水工程安全監理: 1.卷材屋面施工: 1.1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米高14、的圍欄。 1.2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操作。 2.涂料防水層面施工: 2.1配制材料的現場應有安全的防火措施。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3.瓦屋面施工: 3.1上屋面前要檢查有關安全設施(欄桿、安全網)是否牢固,檢查合格后,才能進行高空作業。 七、油漆、玻璃工程安全監理: 1.油漆工程 1.1施工現場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 1.2在涂刷或噴涂時,需戴上防護口罩。如對眼睛有害,需戴上防護鏡。 1.3在噴涂硝基漆或其他揮發性、易燃性流劑稀釋的涂料時,不準使用明火。 1.4涂刷大面積場地時,(室內)照明和電氣設備必須按防火等級規定進行安裝。1.5在配料及提取易燃品時不得吸煙。易燃、易爆剩余物不能隨便亂丟15、。1.6不得在同一腳手板上交換工作面。1.7油漆倉庫不得有明火,配備滅火機,不準安裝碘鎢燈。2.玻璃工程2.1搬運玻璃要戴手套或團布、紙墊住邊口銳利部分。2.2安裝窗扇玻璃時,不能在垂直方向的上下同時安裝,以免玻璃破碎時掉落傷人。3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八、起重機械操作與裝拆安全監理: 1.塔式起重機: 1.1塔式起重機首次使用或舊起重機重新安裝后,必須按規定驗收通過后,方可使用。 1.2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應由專職指揮持證指揮。 1.3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定。 1.4起重機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應與機體妥善連接并接地。5工作前應檢查各種限位和保險裝置等。九、其他作業的安全16、監理: 1.井架搭拆: 1.1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量必須有嚴格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 1.2井架的底座必須安置在堅硬地基上。 1.3按高度規定設置纜風繩。 1.4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 1.5井架立柱應垂直穩定。 1.6井架樓層通道寬度不小于1米,通道兩邊必須設防護拉桿,并裝有安全門或安全柵欄。 1.7井架吊籃必須裝有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器和安全門。 1.8井架必須裝設可靠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罩。 1.9卷揚機應設點動開關。1.10井架吊籃內嚴禁乘人。第四章 施工現場安全事故處理安全控制原則:消除、降低、防護。一、出現事故苗子時監理應到場,并積極協助進行17、有效處理,記錄下當時的實際情況,收集相關素材及數據。二、事故形成后督促總包或施工單位保護好現場,立即搶救傷員。按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規定及時逐級上報。監理應及時書面向業主(建設單位)報告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初步處理意見。三、協助總包或施工單位進行對造成事故原因的分析研究,落實事故的責任,明確必須吸取的教訓,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四、審核總包或施工單位提出的事故處理方案,并提出優化意見。督促總包或施工單位落實事故處理意見。五、督促總包或施工單位實施事故處理方案,并對處理結果作出評價,必要時向業主(建設單位)提交事故處理的專題報告。第五章 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的工作程序一、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基礎: 18、1.必須建立報審制。 1.1總承包或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或起重作業施工前將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方案報監理審核; 1.2用于施工現場的重要材料(如電纜、配變電箱、鋼絲繩、腳手架鋼管、安全網等)在進場之前向監理申報。新采購的應有質保資料,舊的應產權單位核發的使用許可證。并在進場后進行現場復驗。 1.3用于施工現場的主要設備(塔吊、起重機、卷揚機、拌和機、攪拌機、樁機、試樁設備、挖掘機、井點降水設備(真空機)空壓機等)在進場前向監理審報,并同時提交設備產權單位核發的使用許可證。 1.4在現場搭設的安全生產設施(各類腳手架、圍欄、安全網托、井架、高吊、人貨梯、高壓照明燈設施等)應由使用單位的安全技術19、部門驗收合格掛牌后報現場監理復查,經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操作證必須在進場施工前報監理審核對證冊不全的不能上崗作業。2.必須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2.1施工單位(或總包)應按規范要求配備與施工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班子和組織系統。形成可運作的安全技術管理體制。總包或施工單位對所有分包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納入總的安全技術管理體制之下,并負責進行協調管理。2.2項目監理組也應按通知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監理工程師。并負責與業主和總包或施工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班子組成安全生產網絡管理體系。2、2消防設備的設置1.每2臺加油機設置不少于2只4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20、或1只4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和1只6L泡沫滅火器。加油機不足2臺按2臺計算2.地上儲罐應設35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2個。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應分別設置;3.地下儲罐應設35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1個。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應分別設置;4.一、二級加油站應配置滅火毯5塊,沙子2m3;三級加油站應配置滅火毯2塊,沙子2m3二、監理組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組織體系 公司監理管理部 安全監理專業負責人 總監理工程師專、兼職安全監理人員三、安全監理的工作程序 1.1申報程序實行申報制度是安全監理的基礎。需要申報的有: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用設備、材料以及21、各類相關證件。申報未經批準的設備、材料不準進場;未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準施工;未經批準的相關證件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不同意 申報 申報業主 監理 施工總包 同意 實施 1. 2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野蠻與不文明施工處理程序。業主 報告 報告總監 安全監理人員 現場踏勘 召見, 發出整改指令 施工總包安全負責人施工總包項目經理 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不同意總包復驗合格 同意 監理 繼續施工 1.3安全事故處理程序以施工方為主組織業主 總 監 安全監理員 組成事故處理小組施工總包項目經理搶救傷員 保護現場 向上級報告處理后事 事故原因分析 落實事故責任 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事故報告 整 改22、不同意報上級審批 復 驗 同意繼續施工四、安全監理的崗位職責1.1總監理工程師的崗位職責全面負責項目施工安全的目標、工作方法和程序的組織與實施;檢查專(兼)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簽署批準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參加安全事故處理的各種會議,并審核簽署事故處理方案;1.2專(兼)職安全監理人員崗位職責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提出優化意見,并督促其實施;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強制性標準的規定組織施工;對施工現場就安全生產定期進行巡查,對重要作業作旁站監理;收集、整理、復查施工現場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總監匯報,并向施工總包提出整改意見(先口頭后書面);負責檢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建筑機械、設備、材料等實物和相關證件,并建立臺帳;負責檢查施工總包經過整改以后的狀況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會同總監提出施工進程的意見;編寫監理細則;編寫監理日記和監理工作總結中安全監理部分;參與施工單位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向受監安監站提供安全監理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