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陷性黃土地基強夯處理施工工法(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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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06337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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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濕陷性黃土路基強夯處理施工工法 一、適用范圍及原理1強夯處理適用于本項目濕陷性土層厚度大于4米的級和級以上自重濕陷性黃土路基且非過村鎮路段。2濕陷性黃土地基處理的目的是改善土的性質和結構,減小土的滲水性、壓縮性,控制其濕陷性的發生。3. 強夯法就是針對濕陷性黃土的特性,采用起重機將大噸位的夯錘提升到一定高度,使其自由下落,通過對地基施加很大的沖擊能,使地基強度提高,土的壓縮性降低,消除黃土的濕陷性,以達到地基加固的目的。二、施工準備1.技術準備1)熟悉設計文件和技術規范,編制強夯施工組織設計。內容應包括機具選擇、人員組織以及強夯時起重機行走路線、強夯方法和施工總平面布置、計劃進度等。收集和現場2、核實公路沿線的地質勘查報告、設計強夯的效果要求的技術資料。2)技術及安全、環保培訓和交底內容:施工工藝、技術要求、安全文明及環保施工。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環保交底,確保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和人身安全。3)采集數據強夯處理前,取不同深度處原狀土進行天然密度(干密度)、天然含水量、地基承載力、濕陷性系數、土的液塑限試驗。2環境調查路基處理開工前,應查明強夯范圍內地下的構造物和各種地下管線的位置及標高等,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損壞。同時對路基范圍內的洞穴、水井、墓穴及平整土地中填埋的溝壕做詳細調查,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消除可能產生的路基質量隱患。當強夯施工所產生的振動對鄰近建筑物及建筑物內人員或設3、備可能產生有害的影響時,應設置監測點(當沒有測振條件時,可通過試驗確定安全距離);強夯施工場地距附近居民住宅的距離應大于200m,距結構物距離不小于50m,當不能滿足對周圍環境及結構物的安全保障時,必須采取挖減振溝等隔振或防振措施,隔震溝開挖寬度應不小于1m,深度不小于3m。3. 清理表土按照設計要求清理表層的草皮和腐殖土層(一般路段清表厚度不得小于30cm,腐殖土層較厚以及附著有非適用材料的路段應將其清除徹底),并挖除局部的淤泥、翻漿土層,有積水的路段應排除積水并將土翻松晾干。4.修建臨時排水設施施工前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排查和完善排水設施,施工時在強夯區四周設置臨時排水溝,以便及時排除雨水,若4、地形起伏不平應進行必要的平整。5.強夯設備主要機具設備有夯錘、起重機械、自動脫鉤裝置。強夯機械應采用帶有自動脫鉤裝置的履帶式起重機起吊夯錘,保證夯擊機在起落錘時不發生傾覆。夯錘10t以上,單擊能量大于1500KNm,其底面宜采用圓形,夯錘宜對稱設置若干個上下貫通的氣孔6.勞動力組織每一個強夯處理施工作業段落,需配備:負責人一名、技術員二名(輪換進行觀測)、專職安全員一名、操作工人若干名。7.測量儀器及記錄表測量儀器必須使用經校核且精度符合規定的水準儀。強夯處理現場記錄表,必須能反映夯點位置、每夯擊次的沉降量和累計夯沉量。樣表見附件1。三、強夯試驗路段施工強夯前應對起重機、滑輪組及脫鉤器等全面檢5、查,并進行試吊、試夯,一切正常方可強夯。采用強夯法處理濕陷性土質地基,應先按照設計圖紙給定的土質濕陷等級及擬選的試驗路段,試驗段選取面積不小于2020m,地質條件具有代表性的試驗區進行試夯,以確定夯擊次數、遍數及影響深度。1.確定強夯技術參數(1)夯擊點布置與間距清表后,用平地機整平地面,用壓路機靜壓一邊,再布設夯擊點。夯擊點采用正方形布置,夯點間距4米。強夯施工前,每個工作面使用白灰標出等比例夯點的位置(白灰標出44米方框,每一方框中點即為第一遍夯擊點中心),經監理確認后方可開工。(2)單點夯擊次數單點夯擊分別按6、8、10擊數進行試夯,取得試驗參數。先按6擊為基數,若夯沉量不能滿足之和、之6、差要求,則繼續增加夯擊次數。最后兩擊夯沉量之和不大于15cm,之差不大于5cm,夯坑周圍地面不發生過大的隆起,不因夯坑過深而使起錘困難,可停止夯擊。(3)夯擊遍數為3遍,第一遍強夯、整平后,即可進行第二遍夯擊,第二遍補第一遍的空隙,與第一遍單點是相同夯擊能及夯擊次數;第二次整平后,最后1遍以低能量滿夯,滿夯錘印搭接不小于1/4夯錘的直徑,使表層松動的土得以夯實。在強夯處理完成后即可開始后續施工,并應對處理層表面進行整平壓實。三、工藝流程強夯法施工工藝流程(其中第一、二遍點夯為主夯,第三遍滿夯為副夯)見附圖四、強夯施工步驟及注意要點1、強夯施工步驟:在整平的場地上標出第一遍夯擊點的位置,并測量場7、地高程; 起重機就位,使夯錘對準夯擊點的位置; 測量夯前錘頂高程;將夯錘起吊到預定高度,待夯錘脫鉤自由下落后,放下吊鉤,測量錘頂高程,若發現因坑底傾斜而造成夯錘傾斜時,應及時整平坑底;重復上述步驟按設計規定或試驗段確定的夯擊次數及控制標準,完成一個夯點的夯擊;換夯點,重復上述步驟至,直到完成第一遍全部夯點的夯擊;用推土機將夯坑填平,并測量場地高程;按上述步驟逐次完成第二遍全部夯點夯擊遍數。最后用低能量滿夯,將場地表層夯實。滿夯錘印搭接不小于1/4夯錘的直徑,將場地表層松土夯實,并測量夯后場地高程。2、注意要點強夯加固土層的順序是:先加固深層土,再加固中層土,最后加固表層土。除了測量夯擊后地基土8、的密實度以外,還應注意,夯擊次數的控制是以最后兩擊的夯沉降量之差不大于5cm為準的。夯坑周圍地面不應發生較大隆起,一般控制為小于等于10cm。深溝壑路段地基的特殊處理 每填高2m,進行1次強夯處理,同樣要求最后兩次夯沉量之差不大于5cm,直至此路段回填至設計要求的路床高度,再進行最后一次強夯處理。土的天然含水量在低于塑限含水量的1%3%或液限含水量的0.6倍,且接近最佳含水量時,強夯效果最好。天然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且不大于塑限含水量,含水量分布均勻時,最后2擊夯沉量之和、之差越小,消除濕陷深度越深。在擬夯實的土層中,當土的含水量低于10%時,應對其增濕至接近最佳含水量;當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塑9、限含水量3%以上時,應晾干降低其含水量。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響下,土體天然含水量無規律。地基的土質和含水量直接影響到強夯效果,當天然含水量大于塑限含水量時,同一夯擊能的影響深度大大減少,還會出現土體反彈現象。當濕陷性黃土處于或略低于最佳含水量時,孔隙內一般不會出現自由水。每夯完1遍不必等孔隙水壓力消散,可采取連續夯擊,減少吊車移位,提高強夯施工效率,降低工程造價。最后2擊夯沉量之差的限值控制是強夯質量控制的關鍵,夯沉量之差要求不大于5cm。在夯沉量滿足設計要求的情況下,濕陷性消除深度亦可以滿足要求。六、質量控制措施1.強夯施工宜在干旱季節進行。在雨期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場地積水,否則,將導致10、土質變軟、出現土體擠出現象,降低強夯效果。2.強夯施工前應對夯點放線進行嚴格的復核,其偏差應小于20cm。夯完后檢查夯坑位置,發現偏差或漏夯時應及時糾正。3.開夯前應檢查夯錘重和落距,以確保單擊夯擊能量符合設計要求。4.施工過程中應按設計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和末夯的夯沉量。并詳細記錄強夯的各項參數(如夯擊能、夯擊次數、每次夯擊的沉降量等)和施工等情況,以備施工結束后進行檢測。七、質量檢驗、檢驗方法與頻率1強夯試驗檢測項目、方法及頻率一覽表時段檢測項目方法、儀器取 樣 方 法頻 率強夯前天然含水量挖坑、環刀法從原地面開始向下0,1,2,3,4,5m(消除濕陷4m);從原地面開始向下0,1,11、1.5,2.0,2.5,3m(消除濕陷2.5m)一處/200m 天然密度土顆粒比重挖坑、從原地面開始向下分別取3.5,4.0,4.5m三個土樣(消除濕陷4m);從原地面開始向下分別取2.0,2.5,3.0m三個土樣(消除濕陷2.5m)一處/200m/ 不同夯擊能地基承載力標準觸探儀從原地面開始向下0,1,2,3,4,5m(消除濕陷4m);從原地面開始向下0,1,1.5,2.0,2.5,3m(消除濕陷2.5m)一處/200m/ 不同夯擊能強夯后含水量挖坑、環刀法從原地面開始向下1.5,2,3,4,5m(消除濕陷4m);從原地面開始向下1,1.5,2.0,2.5,3m(消除濕陷2.5m)一處/2012、0m密實度夯沉量水準儀觀測每擊必測每擊必測地基承載力標準觸探儀從原地面開始向下0,1,2,3,4,5m(消除濕陷4m);從原地面開始向下0,1,1.5,2.0,2.5,3m(消除濕陷2.5m)一處/200m/ 不同夯擊能2質量檢驗1)夯沉量:最后兩擊夯沉之差不大于50,總夯沉量不小于試夯總量902)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3)密實度:滿足設計要求4)檢測頻率:夯擊現場按每一強夯區段不少于3處的頻率(全斷面200M),通過現場原位測試(采用貫入或靜力觸探方法)和室內土工試驗檢驗加固效果。檢驗深度應不小于設計處理深度,檢驗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八、安全措施1.強夯施工應有固定的作業班組,施工現場應由專人13、統一指揮,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保證體系,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安全技術規范及施工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2.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3.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4.施工前應在強夯區采取隔離措施,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吊機起重臂活動范圍內嚴禁站人。5.夯機駕駛室前應安裝安全防護網,測量儀器應架設在距夯機30m以外的地方,夯錘下落位置與施工人員的安全距離為20m。6.確保夯實設備使用中的安全可靠,防止起重機吊臂在強夯時突然釋重而產生后傾。當起吊過重時,應在起重機上附加門架或支撐架,以免前傾。7.強夯機械笨重,自行能力較差,需用大14、量拖車方能轉場,因此應盡量減少強夯施工中的轉場頻率,提高強夯機械的利用率。拖車拖動強夯機械行走時應鋪放4m2m0.02m 鋼板。8.強夯一段時間后(一般在1000次左右),起重機應進行保養。檢查機械設備、動力線路,鋼絲繩磨損等情況,重點檢查調整回轉臺平衡鉤輪與導軌的間距,避免加大對平衡鉤輪的沖擊。9.施工應按計劃有序進行,保持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10.強夯前,應對起重機、滑輪組及脫鉤器等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試吊及試夯,待一切正常后,方可強夯。11.在距離周圍建筑物50m范圍內之地基土不宜采用強夯。若必須采用強夯時,則應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因強夯施工是利用夯錘的巨大沖擊能和沖擊波反復夯擊地基土表15、面,由此產生的噪音和振動對周圍的建筑物(或滑坡體)和居民將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這些擾民問題必須在施工中考慮到。當遇距離小于40m的建筑物時,要挖減振溝(寬1m、深度超過被影響建筑物基礎深度),并設置監測點,以避免沖擊波對該建筑物造成損壞。12.起吊夯錘時,應保持勻速,不得在高空中長時間停留,嚴禁急升猛降,防止夯錘脫落。夯錘起吊后,臂桿和夯錘下及附近15m范圍內嚴禁有人員通過或站立。停止作業時,應將夯錘落至地面。13當風力大于5級時,應停止強夯作業,以防機械傾倒,保證施工安全。九、環保措施1.強夯施工產生的噪聲不應大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12523)的規定,否則強夯場地與建筑物間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音或防振措施。當施工中存在噪音擾民問題時,最好白天施工(但午休時間停止施工), 最大限度地減少擾民。2.當逢干燥天氣進行強夯時,宜灑水降塵。3.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定期清理,以免污染水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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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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