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路市政道路雨污管排水工程施工方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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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06395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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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昭 通 市 團 結 路 西 延 線市 政 道 路 工 程雨污排水工程施工方案雨、污管線施工本工程雨、污管道均采用承插式II級鋼筋混凝土管,管道接口采用柔性橡膠圈接口。管道交叉處理按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8-2008)的要求處理。雨、污水管道放線:在直線段均按道路樁號進行放線,道路轉彎處和弧線段先確定檢查井位置,根據平面圖和綜合管線橫斷面橫斷面圖中所注沿道路橫向位置尺寸,以及檢查井樁號即可確定檢查井位置,兩檢查井之間排水管直接連接。平、縱斷面中所注管道因轉彎原因樁號與管長有一定誤差,故彎道處以兩檢查井之間的實際距離為準。1 施工準備1.1 人員、機械設備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工種2、分工,挖掘機、壓路機、自卸式汽車、砼攪拌機等都可正常運作。1.2 水、電設施水:砼施工、養護水采用淡水。電:工程施工用電依靠當地高壓電纜接入設置的變壓器供電或現場采用發電機發電。主要用電設施有砼拌合機、沙漿拌合機、砼插入式振搗棒、蛙式打夯機等。1.3 施工場地施工現場所需的碎石、砂、水泥、成品管道、標磚等臨時堆放即可,為減少施工占地,施工場地可利用既有路基,盡量少征用土地。1.4 材料A、雨、污水管道采用鋼筋混凝土承插管,于相應有資質的預制管廠訂購。管道必須有出廠合格證,質量滿足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管內外壁應平滑,不得有漏筋、空鼓、蜂窩、脫皮、開裂等缺陷,管端不得有嚴重的碰傷和掉角,3、局部凹凸度用尺量不超過2 mm,運到現場應有序堆放。管道運至現場必須嚴格自檢工作,自檢合格并報監理工程師確認,不合格管道立即退還廠家,不得進入現場。B、接口用橡膠圈由管廠配套供應。橡膠圈外觀應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縫、破損、氣孔、重皮等缺陷,每個橡膠圈的接頭不得超過2個。2 基坑開挖2.1 基坑開挖前應做好放線工作,測量技術員現場控制基坑開挖深度,向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內容包括挖槽、堆土位置、地下情況、安全要求。2.2 基坑開挖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機開挖,開挖前在基坑周圍地表做好防排水措施。基坑挖至基底.1米時,進行人工清底,以防對基底土質擾動。清底完畢,試驗員到現場做觸探試驗,確定是否與設計4、相符。基坑尺寸、標高、地質情況及承載力與設計相符且自檢合格后,地基承載力不得小于設計規定,未達設計要求時,報監理工程師進行軟基處理,合格后方可進行墊層及管道基礎施工。3 C15混凝土管基施工3.1 管基采用C15砼,砼拌合時各項材料應合格,采用砼攪拌機按施工配合比拌合,管基澆筑時用振動器振搗密實至砼停止下沉,不冒氣泡、泛漿,表面平整。3.2 C1、C2分開澆筑時,C1部分表面要求作成毛面并沖洗干凈。3.3 本斷面圖參照圖集“06MS201”,相關參數亦按該圖集取用。 4 管道敷設4.1 施工工序管道的現場檢查 下管 清理管膛 檢查管口 檢查中線、高程 管道安裝 較管 穩管 1:2防水砂漿接口填5、塞、封包 管枕混凝土澆筑 下管:采用機械下管,在溝槽和管道基礎已驗收合格后進行。吊裝前檢查管道無裂縫、破損,再吊裝,防止不合格或已經損壞的管件及管材下入基坑,經核對管節、管件無誤方可下管。 管道安裝A、混凝土管安裝時,承口內工作面、插口外工作面應清洗干凈,套在插口上的圓形橡膠應平直、無扭曲。橡膠圈應均勻滾動到位,放松外力后回彈不得大于10mm,就位后應在承、插口工作面上。B、采用人工配合機械起吊安裝。管節安裝從下游開始,逐節向上游推進。C、管道吊裝時,要平行溝槽起吊,防止管道接近墊層時管口和墊層直接碰撞,要保證墊層及管道的不受損壞。管子起吊安裝可用機械起吊或手拉葫蘆起吊等。D、管道安裝時,移動6、速度應緩慢,和已安裝好的管節保持線型一致,接口平行對接。E、管道安裝應平直、無突起、突彎現象,沿曲線安裝時,管口間的縱向間隙最小處不得大于5mm,接口轉角不得大于1.0度。 較管按測量定位后的檢查井中心進行復核無誤后掛線較正,偏離軸線不得超過15mm。 穩管安裝后的管身底部應與基礎均勻接觸,防止產生應力集中現象。于管道兩側安放穩管支撐,該支撐可為混凝土預制塊或其他可以防止管節移動的塊件。 接口處理及管枕砼澆筑A、管道安裝完備,用1:2防水砂漿對管道接口進行填塞、封包,保證管道施工質量,管道內接口位置亦用防水砂漿進行填塞。B、完成上述接口工序后即可進行C15管枕混凝土澆筑模板安裝、校核、報監理工7、程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砼澆筑。5 檢查井砌筑5.1 管道接口封包完畢,組織檢查井砌筑施工材料進場,現場有條件堆放的可提前準備施工用料,材料進場須嚴格進場檢驗制度,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場。5.2 測量人員對檢查井重新定位放線后,向施工人員交底,方可進行檢查井砌筑。5.3 檢查井砌筑采用MU10標準磚,砌筑砂漿為M7.5水泥砂漿。5.4 檢查井砌筑前砌塊應充分澆濕,砌筑砂漿配合比符合設計要求,砂漿必須攪拌均勻,隨用隨拌,不得屯積使用。砌筑砂漿按每50m3 砌體一組試塊進行取樣。5.5 排水管道檢查井內的流槽,宜與井壁同時進行砌筑,流槽應平順、圓滑、光潔。5.6 砌塊應垂直砌筑,需收口砌筑時,應按嚴格按8、設計及規范要求的尺寸進行收口,圓井采用砌塊逐層砌筑收口,四面收口時每層收進不大于30mm,偏心收口時每層收進不應大于50mm。5.7 砌塊砌筑時,鋪漿應飽滿,灰漿與砌塊四周粘結緊密、不得漏漿,上下砌塊應錯縫砌筑,井室不得有滲水、水珠現象。需安裝踏步的,在砌筑的同時進行安裝,安裝位置必須準確、牢固,安裝后在砌筑砂漿未達到規定抗壓強度前不得踩踏。5.8 雨水檢查井只進行內井壁1:2防水砂漿抹面,污水檢查井內外壁均應用1:2防水砂漿抹面,抹面應密實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紋現象。6 污水管道閉水實驗6.1 污水管施工完成后,應按井距分隔,抽樣選取,帶井試驗。6.2 試驗管段應符合下列要求:A、管道及檢查9、井外觀質量已驗收合格;B、管道未回填土且溝槽內無積水;C、全部預留孔應封堵,不得滲水;D、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應不大于水壓力的合力,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6.3 管道閉水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A、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2m計;B、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加2m計;C、計算出的試驗水頭小于10m,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井口時,試驗水頭應以上游檢查井井口高度為準;D、管道閉水實驗應按照規范規定的程序進行:a、試驗管段灌滿水后浸泡時間不應少于24h;b、試驗水頭達到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10、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恒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小于30min;c、實測滲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d、閉水試驗應作記錄,記錄表按規范規定如下:管道閉水試驗記錄表工程名稱實驗日期年 月 日樁號及地段管道內徑(mm)管材種類接口種類試驗段長度(m)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m)實驗水頭(m)允許滲水量m3/(24hkm)滲水量測定記錄次數觀測起始時間T1觀測結束時間T2恒壓時間T(min)恒壓時間內補入的水量W(L)實測滲水量qL/(minm)12345折合平均實測滲水11、量m3/(24hkm)外觀記錄評語施工單位:試驗負責人: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記錄員:6.4 管道閉水試驗時,應進行外觀檢查,不得有漏水現象,且符合下列規定時,管道閉水試驗為合格:A、實測滲水量小于或等于下表規定的允許滲水量;無壓管道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管材管道內徑Di(mm)允許滲水量m3/(24hkm)鋼筋混凝土管20017.6030021.6240025.0050027.9560030.6070033.0080035.3590037.50100039.52110041.45120043.30130045.00140046.70150048.40160050.00170051.50112、80053.00190054.48200055.90B、管道內徑大于允許滲水量表規定時,實測滲水量應小于或等于下式計算的允許滲水量:式中:q允許滲水量m3/(24hkm) Di管道內徑(mm)6.5 管道內徑大于700mm時,可按管道井段數抽樣選取1/3進行試驗,試驗不合格時,抽樣井段數量應在原抽樣基礎上加倍進行試驗。7 管道溝槽回填7.1 閉水實驗合格后及時進行管道溝槽回填。7.2 管道溝槽回填應符合下列規定:A、溝槽內磚、石、木塊等雜物清除干凈;B、溝槽內不得有積水;C、保持降排水系統正常運行,不得帶水回填;D、管道溝槽回填應分層夯實回填。7.3 井室周圍回填應符合下列規定:A、井室周圍的13、回填應和管道溝槽回填同時進行,不便同時進行時,應留臺階形接茬;B、井室周圍回填壓實時應沿井室中心對稱進行,且不得漏夯;C、回填材料壓實后應與井壁緊貼;D、路面范圍內的井室周圍,應采用砂、砂礫、石灰土等進行回填,回填寬度不得小于40cm;E、嚴禁在槽壁取土回填。7.4 除設計要求外,回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A、槽底至管頂以上50cm范圍內,土中不得含有機物、凍土以及大于5cm的磚、石等硬塊,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采用細粒土回填;B、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類和采用的壓實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的范圍內。7.5 回填土或其他材料運入槽內時不得損傷管道及其接口,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根14、據每層松鋪厚度的用量將回填料運至溝槽內,不得在影響壓實的范圍內堆料;B、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cm范圍內的回填材料,應由溝槽兩側對稱運入槽內,不得直接回填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時,應均勻運入槽內,不得集中堆入;7.6 溝槽回填壓實作業應符合如下要求:A、回填壓實應逐層進行,不得損傷管道;B、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cm范圍內胸腔夯實,應采用輕型壓實機具,管道兩側壓實面的高差不應超過30cm;C、同一溝槽中有雙排或多排管道時,應先回填基礎較低的溝槽,回填至較高基礎底面高程后,管道之間的回填壓實應與管道與槽壁之間的回填壓實對稱進行;D、分段回填壓實時,相鄰段的接茬應呈臺階形,且不得漏夯;E、接口工作坑回填時底部凹坑應先回填壓實至管底,然后與溝槽同步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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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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