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項目合作框架協議(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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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07092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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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置業有限公司xx城改項目合作協議為促進xx的建設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工作的進程,甲乙雙方根據xx總體規劃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xx城中村改造項目(以下簡稱“xx城改項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一、項目概況1、項目的位置:項目位于xx崇文鎮xx,地處崇文塔東南部,涇河北岸。xx東鄰崇文鎮北丈八寺村;南接高莊鎮盧家村,與該村隔河相望。西鄰崇文鎮宋村,北接崇文鎮虎楊村。2、項目涉及的拆遷范圍和被安置人員:項目涉及征地拆遷范圍為xx整村,該村現有村民小組7個,分別為東焦組、焦東組、南堯組、焦西組、焦中組、馬窯西組、馬窯東組,共1095戶(不含祖遺戶),人2、數總計3100人(最終以實際發生為準)。3、項目的建設用地面積:項目涉及的建設用地面積約為680畝,項目范圍正陽大道以東,高涇南路以南,上述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其中,舊拆安置樓的建設用地面積為90畝,其他可開發建設的建設用地面積為590畝。4、項目的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約元人民幣,包括拆遷補償、建設回遷安置樓、相關配套設施、土地費用、規費所需的全部資金。5、項目建設目標:積極實踐xx現代田園文化城鎮建設理念,實施城鄉統籌發展,將“xx城改項目”建設成為一個文化氛圍濃厚、布局田園生態、體現城鄉統籌概念的示范項目。同時,該項目還可以吸收容納xx等被拆遷安置人員。二、合作基本原則1、項目投資:本3、項目由乙方負責按照本協議約定投資。2、拆遷安置主體:本項目拆遷安置主體為甲方土地部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承擔的費用為乙方投資,最終乙方以該投資沖抵應繳納的上述可開發利用的建設用地土地出讓金。3、項目建設主體:項目建設主體為乙方或乙方指定主體,甲方應負責將上述可開發利用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辦理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主體名下,如乙方另行指定主體,乙方自行辦理其前期投資變更為指定投資主體的手續。對于乙方的前期投資回報,按照以下方式確定:(1)乙方取得上述可開發利用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的,乙方前期投資回報通過項目開發取得,不另作補償。(2)乙方指定主體取得上述可開發利用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的,乙4、方前期投資回報,由乙方與其指定的主體自行協商確定,甲方不另作補償。(3)上述可開發利用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被其他第三方取得的,甲方應在掛牌條件中體現,由摘牌人補償乙方前期投資及發生的資金成本,并給予乙方合理的投資回報。甲方未落實摘牌人補償的,由甲方補償。4、乙方為融資需要,需要甲方及甲方相關部門出具相關文件的,甲方應出具,并全力配合乙方融資需求。5、政策研討: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成立涇河開發區小城鎮建設政策研討小組,由甲方作為主辦方,乙方作為承辦方,聘請政策、經濟、法律專家和工作人員,根據本項目實踐、區域特點和法律法規規定,研究摸索適合涇河開發區小城鎮建設的模式。具體牽頭工作由甲方負責,研討5、經費由乙方承擔,相關具體事宜,另行確定。7、安置用房,由乙方代建,建設標準按照甲方的xx安置房標準建設,最終以甲乙雙方認定的建安成本單價乘以實際建筑面積確定為乙方投資,用于上述590畝土地出讓金的沖抵。8、配套投資分界:本項目紅線內配套由開發主體、安置房建設主體、經濟保障房建設主體承擔,紅線以外部分,由甲方承擔,甲方應確保本項目建設紅線外大配套與項目建設周期同時到位,包括并不限于水、電、通信、熱力、天然氣、污水管網等。9、優惠政策:乙方投資及后續項目的參與主體,享受國家、xx省、xx及xx相關優惠政策,甲方負責乙方優惠政策的落實。10、本項目立項工作,甲方應協助乙方完成。11、安置區建設主體由6、乙方或乙方指定主體承擔,相關投資及責任,由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乙方與第三方相關權利義務由其自行約定。12、項目紅線圖見本協議附件(最終內容以規劃部門的指標為準)。三、合作內容1、拆遷安置補償主要內容包括:前期摸底調查、動遷、談判、征地拆遷補償協議的簽訂、征地補償款的審核、被拆遷房屋及其他設施進行拆除及垃圾清運工作。2、回遷安置房的建設主要內容包括:回遷安置房的立項、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交付及組織被拆遷人回遷等。3、項目合作土地主要內容包括: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參與項目用地的招、拍、掛,繳納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簽訂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辦理國有7、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等。四、合作方式1、乙方負責“xx城改項目”所有資金的投入和籌措;2、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本項目的征地補償工作并確保征地工作的順利完成; 3、在甲方的監督、主導和配合下,由乙方具體實施拆遷安置補償、回遷安置房的建設、參加項目合作土地的招、拍、掛程序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全部工作; 4、甲方確保“xx城改項目”用地,按照乙方項目建設進程和整體安排,確保辦理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名下; 5、甲方以招、拍、掛確認的土地出讓金折抵乙方用于項目的全部投資,雙方最終結算時多退少補。項目投資超出土地出讓金的部分,由甲方補償。可沖抵出讓金的費用包括:(1)甲方拆遷費用(含拆遷過程中出了8、疑難戶增加的費用)以及為拆遷所發生的會議費、報批費、乙方辦公費、財務資金利息、手續辦理費用等。(2)安置房建設費用,安置區域內與安置房建設的相關費用,包括并不限于安置房土地費用;代征路費用;安置房建設費用及安置房配套設施、道路建設費用;安置房稅費、規費;安置房建設監理、勘察、設計等為建設安置房發生的其他配套費用;安置房建設辦公費用;安置房建設人員成本費用等。(3)為完成安置區建設發生的其他費用。五、履約擔保1、為確保“xx城改項目”約定內容的順利實施,并確保本協議雙方目的的實現,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甲乙雙方指定的銀行共管賬戶一次性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共管賬戶以乙9、方名義開設,甲方指定人員預留印鑒。該保證金在本項目完成后,扣除乙方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后,退還乙方。2、對于上述履約保證金以外的“xx城改項目”所需的后續資金,由乙方承擔。六、特別約定1、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拆遷補償標準及甲方的相關的規定。2、甲方承諾按照項目的實際投資進度及甲方區域內的年度供地計劃和指標,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階段向乙方供應土地。如拖延或因甲方原因,無法取得用地指標,甲方應承擔乙方的全部實際損失。3、補償標準按照xx區域范圍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統一進行拆遷補償安置。4、甲、乙雙方約定開發建設項目土地的交易價格為:元/畝。如最終超出本價格,由甲方通過稅10、收、規費減免等方式予以補償或直接返還乙方。5、甲、乙雙方約定先將整個合作用地的區域進行界樁的確認,劃出區域后乙方進行后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的辦理。6、本合同確定的乙方權利,如辦理土地招拍掛時,乙方另行確定主體,該主體同時享有。七、項目實施的期限甲方負責在本協議簽訂后根據乙方施工計劃安排項目用地招拍掛工作。八、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1)甲方有權對乙方編制的拆遷安置補償工作方案、工作進度計劃進行審核確認。(2)甲方應協助乙方組建項目實施工作機構、對實施工作機構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并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內容,監督和指導乙方開展工作。(3)甲方有11、權要求乙方按照招投標程序或協商程序選擇拆遷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并協助乙方督導上述單位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規范履行職務。(4)甲方有權對乙方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的應付款項,進行監督。(5)甲方應與乙方對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的工作成果進行驗收并據此作為計價的依據。(6)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回遷安置房的立項、規劃和建設審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7)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招投標法規定的程序,依法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單位。(8)對于竣工交付的回遷安置房,甲方協助乙方組織相關主管部門進行綜合驗收。(9)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對被拆遷人進行回遷安置。(10)甲方負責協調項目用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除,12、包括并不限于房屋、樹木、植被、高壓線、變電站等,達到三通一平條件。(11)甲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乙方對項目所需的內、外關系進行溝通和協調。(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1)乙方應編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方案、工作進度計劃報甲方進行審核確認。(2)乙方應提供項目實施工作機構的組建方案、在甲乙雙方確認后開始實施,實施工作機構應在甲方監督和指導下開展工作。(3)乙方應按照招投標程序或協商程序選擇拆遷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并督導上述單位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規范履行職務。(4)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乙方在支付應付款項前,將應付款項報甲方進行審核和確認后方能支付。(5)乙方應與甲方共同對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的工作成果進行驗13、收并據此作為計價的依據。(6)乙方負責辦理回遷安置房的立項、規劃和建設審批手續,甲方負責積極協助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7)乙方應嚴格按照招投標法規定的程序,依法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單位。(8)乙方對勘察、設計單位提交的勘察、設計方案及其編制的工程施工招標上限價,報甲方審核和確認后方能實施。(9)乙方負責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單位提出的工作成果進行驗收并報甲方予以確認。(10)乙方在工程款的支付前,應將需支付的款項報甲方審核和確認后方能支付。(11)乙方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和規范進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確保回遷安置房的工程質量。(12)乙方負責對于竣工交付的回遷安14、置房,組織相關主管部門進行綜合驗收。(13)乙方負責按時對被拆遷人進行回遷安置。(14)乙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參與甲方組織的建設用地招拍掛程序競購項目所需土地、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稅費、簽訂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15)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將作為甲方唯一的xx城中村改造項目合作開發單位,乙方據此協議享有專屬開發權及根據xx省xx管委會城中村改造政策規定的所有權益及優惠;甲方負責解除其與第三方簽署的關于本項目開發的一切協議(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除外)。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乙方應按照約定將資金籌措到位,并打入雙方15、銀行共管賬戶。逾期資金未到位,則該協議自動終止。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該協議無法執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十、違約責任1、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履行合同義務,如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履行合同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部分價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為保證安置,可另選擇第三方完成本項目,甲方選擇第三方的,由甲方主持,第三方與乙方進行結算,對乙方投入資金,由第三方退還乙方;因此造成的拆遷過渡費增加,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2、若乙方因為資金原因而導致“xx城改項目”無法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完成并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按上述第1款處理。3、在本項目實施期間,因項目實16、施過程中產生的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4、如甲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面積和期限提供土地,經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仍不能履行合同的義務,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的實際損失。5、因不可抗力(包括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以及政府行為、政策調整的原因)使得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在不可抗力的范圍內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雙方應盡力減少損失的發生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十一、爭議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二、聯系與溝通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盡快建立雙方工作機構,以便于雙方及項目實施所需的內、外的工作協調和溝通。十三、其 他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2、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此頁無正文)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