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中心城區污水工程專項規劃方案(2016-2030年)(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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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山市中心城區污水工程專項規劃(2016-2030年)文本目 錄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排水體制2第三章 污水系統規劃2第四章 再生水利用規劃3第五章 污泥處置規劃3第六章 點源污染控制規劃4第七章 環境保護4第八章 近期建設規劃5第九章 規劃實施措施5第十章 附則610第一章 總則第1條 規劃背景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提高白山市城市設施承載能力,補齊城鎮化推進中的基礎設施短板,加強鴨綠江流域生態安全,快速、科學、合理的建設城市污水及再生水處理設施,為白山市國家級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提供支撐、2、依據,特制定本規劃。第2條 規劃原則1、遵守國家關于環境保護的政策,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規范及標準。2、在城市總體規劃指導下,實行排水工程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合理布局,綜合利用。3、遠近結合,新舊結合。在規劃中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排水設施。4、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力求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5、排水工程設施用地要按規劃期末規模控制,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第3條 規劃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5)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5、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2015)6、3、關于將吉林省列為全國生態省建設試點的復函(國家環保總局環函1999437號)7、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36號)8、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9、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1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11、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2015年9月21日)12、吉林省生態省建設總體規劃綱要1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2016年2月6日)14、吉林省生態省建設總體規劃綱要15、吉林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4、16、吉林省清潔水體行動計劃(2016-2020年)17、吉林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18、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19、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十三五”規劃綱要20、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通知(發改環資20162849號)21、全國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22、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2016年4月26日)2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檢查井治理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城建5、函2016198號)25、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2015年9月11日)26、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十三五”規劃的通知(2016年5月25日)27、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供水、燃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行業的意見(2016年9月22日)28、吉林省排水專項規劃大綱29、白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年)30、吉林省白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31、白山市渾江區管網普查數據及排水管線施工圖32、白山市江源區管網普查數據及排水管線施工圖33、白山市中心城區現狀地形圖(電子文檔)34、白山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2016、6-2020年)第4條 規劃范圍白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年)中確定的遠期(2030年)規劃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用地范圍64.52km2。第5條 規劃期限規劃基期年為2015年,規劃期限為2016-2030年,其中近期為2016-2020年,遠期為2021-2030年。第6條 規劃目標近期(2020年):完成中心城區雨污分流改造,改造全部雨污混接點、斷頭管,新區建設完善的分流制排水系統。污水收集率達到90%,進入污水系統污水處理率達100%,渾江城區控制斷面水質穩定在類水質目標要求。遠期(2030年):污水收集率達到95%,污水再生回用率達到20%以上。第7條 強制性內容規定文本中標有7、下劃線的粗體字內容為規劃強制性內容,調整或違反強制性內容,必須按照法定程序處理。第二章 排水體制第8條 排水體制規劃白山市的排水體制為分流制排水體制,近期改造全部合流管線和雨污混接問題,新區建設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統。第三章 污水系統規劃第9條 污水量預測渾江區污水處理系統污水量近期(2020年)為6.81萬m3/d,遠期(2030年)為9.08萬m3/d。江源區主城區污水處理系統污水量近期(2020年)為2.23萬m3/d,遠期(2030年)為3.75萬m3/d。江源區大臺子片區污水處理系統污水量近期(2020年)為0.49萬m3/d,遠期(2030年)為0.50萬m3/d。第10條 污水處理廠8、規模規劃保留并擴建現狀兩座污水處理廠,新建一座污水處理廠。其中:擴建現狀渾江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達到10.0萬m3/d,用地規模13.08 hm2。擴建現狀江源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達到4.0萬m3/d,用地規模5.20 hm2。新建江源區大臺子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達到1.0 萬m3/d,用地規模1.06 hm2。渾江區污水處理廠應增設前端調蓄設施,調蓄初期雨水,防止因過量初期雨水對污水生化處理設施造成沖擊,影響出水水質。第11條 污水處理程度各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均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一級A標準。第12條 污水排水分區1、渾江區排水分區渾江區排水分區9、,范圍為渾江區,排水區域面積3159.33 hm2,平均日污水量9.08萬m3/d,污水最終進入渾江區污水處理廠。該排水分區分為六個子排水分區,具體如下:六道江分區:范圍為七道江橋下游區域,排水區域面積591.03 hm2,平均日污水量1.58萬m3/d。七道江分區:范圍為渾江南岸的七道江橋與通溝橋之間區域,排水區域面積141.25 hm2,平均日污水量0.39萬m3/d。渾江河南分區:范圍為渾江南岸的陶瓷路與河口路之間區域,排水區域面積1181.38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3.53萬m3/d。渾江河北分區:范圍為渾江北岸的陶瓷路與河口路之間區域,排水區域面積946.12 hm2,平均日污水量10、為2.74萬m3/d。上甸子分區:范圍為河口路與里岔溝河之間區域,排水區域面積165.30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48萬m3/d。里岔溝河分區:范圍為里岔溝河兩岸區域,排水區域面積134.25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36萬m3/d。2、江源區主城區排水分區江源主城區排水分區,范圍為江源區(除大臺子區域),排水區域面積1327.07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3.75萬m3/d,污水最終進入江源區污水處理廠。該排水分區分為七個子排水分區,具體如下:楊木楔子河分區:范圍為污水處理廠下游的渾江南岸區域,排水區域面積158.14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44萬m3/d。八寶大橋分區:范圍為八寶大11、橋與小清溝河之間的渾江北岸,排水區域面積150.73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40萬m3/d。站前分區:范圍為渾江南岸站前區域,排水區域面積292.77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80萬m3/d。大陽岔河分區:范圍為富強街與育林路之間的渾江南岸區域,排水區域面積93.98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28萬m3/d。大小清溝河分區:范圍為小清溝河與木椐溝河之間的渾江北岸,排水區域面積181.18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53萬m3/d。木椐溝河分區:范圍為木椐溝河、園東路與渾江圍合區域,排水區域面積166.71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49萬m3/d。正岔河分區:范圍為西北岔河東岸區域,排12、水區域面積283.56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81萬m3/d。3、江源大臺子排水分區范圍為江源區大臺子區域,即育林路以北,遠東街以西區域,排水區域面積156.06 hm2,平均日污水量為0.50萬m3/d,污水最終進入江源區大臺子污水處理廠。第13條 污水管材選擇規劃重力流污水管采HDPE鋼帶增強管,接口采用柔性接口。第14條 污水管道設計參數1、設計充滿度重力流污水管道按非滿流設計,管道設計最大充滿度控制在0.550.75。2、設計流速在設計充滿度下,重力流污水管道的設計最高流速為5.0m/s,最低流速為0.6m/s。3、最小設計管徑和最小設計坡度污水管線起點不計算管段最小管徑采用30013、mm,相應最小設計坡度0.003。第15條 污水管道銜接盡可能提高下游管段的高程,以減少管道埋深、降低工程造價。管道銜接采用管頂平接或水面平接,不允許下游管段起端的水面和管底標高高于上游管段終端的水面和管底標高,避免上游管段中形成回水而造成淤積。第16條 污水泵站規劃在里岔溝河與渾江交匯處設置一座污水中途提升泵站,泵站的服務范圍為里岔溝河分區,排水區域面積134.25hm2,泵站設計流量為0.56萬 m3/d,泵站占地面積500m2。第四章 再生水利用規劃第17條 再生水回用范圍渾江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于渾江區,主要用于中韓科技園、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機械制造產業園區、金河工業園區、板石溝河以14、東的老工業區的低質工業用水,以及管線沿途區域城市雜用水等。江源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于江源區(大臺子區除外),主要用于江源區南部工業組團的低質工業用水,以及管線沿途區域城市雜用水等。江源區大臺子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于江源區大臺子,主要用于江源區大臺子濕地公園生態補水。第18條 污水再生處理廠規模渾江區污水再生處理廠處理規模近期(2020年)為2.5萬m3/d,遠期(2030年)為4.0萬m3/d,用地規模1.5 hm2。江源區污水再生處理廠處理規模近期(2020年)為1.5萬m3/d,遠期(2030年)為2.5萬m3/d,用地規模1.1hm2。江源區大臺子污水再生處理廠處理規模近期(2020年15、)為0.5萬m3/d,遠期(2030年)為1.0萬m3/d。,用地規模0.2hm2。第19條 再生水水質要求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的規定。第20條 污水再生處理廠廠址規劃渾江區污水再生處理廠和江源區大臺子污水再生處理廠均與污水處理廠合建,江源區污水再生處理廠與江源區污水處理廠隔江相對。第21條 污水再生回用水管線布置規劃再生水為完全獨立的管道系統,嚴禁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三個分區單獨布置再生水管線,渾江區和江源區主城區16、采用枝狀方式布置再生水管網。江源區大臺子再生水服務對象為單一用戶,點對點設置再生水管線。第22條 污水再生回用水管材規劃再生水管道管徑大于等于400mm采用球墨鑄鐵管;管徑小于400mm采用塑料管。并涂上綠色標志。第五章 污泥處置規劃第23條 污泥處置目標實現污水處理廠污泥減量化、穩定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堅持在安全、環保和經濟的前提下實現污泥的處置和綜合利用,積極鼓勵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資源,達到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的目的。第24條 污泥處置方式渾江區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在污水處理廠內干化處理后送至燃煤鍋爐房伴煤燃燒。遠期多余干化污泥送至江源區石人鎮林子頭村狍子溝垃圾綜合廠與生活垃圾協同焚燒17、。江源區污水處理廠和江源區大臺子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送至江源區規劃污泥處理廠進行污泥干化,干化后污泥近期送至江源區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遠期送至江源區石人鎮林子頭村狍子溝垃圾綜合廠與生活垃圾協同焚燒。第25條 污泥處理廠規劃江源區污泥處理廠位于江源區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附近,處理規模為30噸/日。第26條 污泥處置標準近期(2020年):污水處理廠污泥泥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混合填埋用泥質((GB/T23485-2009)方可轉輸填埋。遠期(2030年):污水處理廠污泥泥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方可進行轉輸焚燒。第六章 點源污染控制規劃第18、27條 點源污染控制規劃目標提高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風險防范水平,確保鴨綠江流域水質風險監測監督預警預報系統的污染源風險控制平臺達到要求,確保水源地水質達標,渾江干流白山市控制斷面水質長期穩定達到類水質目標。第28條 污染源控制規劃1、強化工業污染防治、杜絕重大污染事故限期治理重點工業污染源,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強制淘汰污染嚴重企業和落后工藝、設備與產品。嚴格環保準入。新建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對化工、冶金、造紙、釀造、石油等類企業以及有嚴重污染隱患的其它企業要依法實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嚴格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19、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對重點工業污染源的監管。嚴格按國家標準征收排污費。2、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處理效率。 統籌考慮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不產生新的污染源。加強污水處理費征收。污水處理費要保證專款專用,收費不到位的情況下,地方財政應對運營成本給予補助,確保設施正常運行。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不得低于設計能力的75%。污水處理廠應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嚴禁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污水。第七章 環境保護第29條 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1、施工現場廢棄物處理對生活垃圾等固廢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處置。2、交通影響的緩解措施管道開挖施工應避免交通高峰時間施工,在交通繁忙路口及管道穿越主干路地段應20、應用頂管施工。對于開槽施工的地段,管道敷設盡量采用分段施工,及時填埋,對施工產生的廢渣、碎石等應盡快清除。 3、施工噪聲的控制高噪聲作業區應遠離環境敏感區,對影響較重的施工地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在施工過程中,經常對施工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在居民區附近,嚴禁夜間施工。4、施工現場廢水處理施工廢水不可任意直接排放。在排污工程不健全的情況下,盡量減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現象。采用施工廢水進行隔油沉淀處理,然后排放。5、空氣污染防治措施材料要集中堆放,減少塵源。運輸過程中要加蓋篷布或適當灑水,降低起塵。施工中還應配置灑水車,以減小揚塵范圍。水泥混凝土的拌合,采用站拌方式,并慎重選擇地址21、,拌合站應遠離環境敏感點,并設在主導風向下風向一側。拌合站應配備除塵設備,加強勞保措施。第30條 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1、排水管網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1)要嚴格把住管材質量關,施工中要加強管理,嚴格按照現行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施工及驗收,保證施工質量。(2)地下管線應有明顯標識,排除人為損害,如施工挖土、修建構筑物等。(3)加強管理,制定應急計劃,定期檢修,及時排除事故。2、污水處理廠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1)噪聲風機、水泵等及鍋爐房設備,在設計上采取防噪聲措施(2)固體廢棄物污水中的大塊漂浮物、懸浮物經污水處理工藝處理后形成脫水污泥,直接送至垃圾填埋場填埋。(3)惡臭污染源污水處理22、構筑物均采用全封閉的形式,廠區廣種樹木、花草,使廠區內綠化面積不小于35%。 第八章 近期建設規劃第31條 近期建設期限及范圍規劃近期建設期限為:2016-2020年。近期建設范圍按白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年)確定的2020年城市建設用地52.28km2進行規劃。第32條 近期建設目標完成中心城區雨污分流改造,改造全部雨污混接點、斷頭管,新區建設完善的分流制排水系統。污水收集率達到90%,進入污水系統污水處理率達100%,渾江城區控制斷面水質穩定在類水質目標要求。第33條 近期建設規劃1、污水處理廠規劃擴建渾江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達到10.0萬m3/d,并增加深度處理設施,污水23、處理廠出水達到一級A標準,建設時間為2017-2018年。規劃擴建江源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達到4.0萬m3/d,并增加深度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廠出水達到一級A標準,建設時間為2017-2018年。規劃新建江源區大臺子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0.5 萬m3/d,出水達到一級A標準,建設時間為2018-2019年。2、污水提升泵站規劃新建里岔溝河分區污水中途提升泵站,設計規模為0.56萬m3/d,建設時間為2019-2020年。3、污水管線規劃近期渾江區新建改造污水管網總長度126.87km,江源區新建污水管網總長度42.62km。4、污水再生處理廠規劃新建渾江區污水再生處理廠,設計規模2.5萬m3/24、d,建設時間2018-2019年。規劃新建江源區污水再生處理廠,設計規模1.5萬m3/d,建設時間2017-2018年。規劃新建江源區大臺子污水再生處理廠,設計規模0.5萬m3/d,建設時間2019-2020年。5、再生水管線規劃近期渾江區新建再生水管網總長度27.71km,江源區新建再生水管網總長度1.50km。6、污泥處理廠規劃江源區近期建設污泥處理廠一座,位于江源區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附近,建設規模為30噸/日。第34條 近期建設資金籌措大力推行PPP投資運營新模式,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到污水及再生水廠及管網等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中來。對于非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推行基礎設施建設與新城區25、開發、舊城區改造等商業地產開發的市場化融合模式,配套建設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引進社會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領域的運營和養護。第九章 規劃實施措施第35條 健全規劃落實機制1、強化規劃落實各級政府部門要結合職能,把規劃與有關建設計劃、行動計劃以及年度計劃密切結合起來,使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各項措施切實得到貫徹落實。2、實施規劃評估圍繞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一段時期后要組織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分析檢查規劃實施效果,推動規劃有效實施,并為動態調整和修訂規劃提供依據。3、擴大公眾參與做好規劃及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面向社會、面向廣大市民廣泛宣傳規劃,讓更多的社會公26、眾通過法定程序和渠道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在全社會形成共同參與規劃實施的良好環境。4、加強項目前期儲備開展項目前期工作規范化,提高效率和質量,促進項目建設的有序進行。第36條 建立完善的投融資機制1、建立公共財力投入機制,確保政府投入穩步增加,發揮政府投入的導向作用。2、鼓勵和吸引國內外資金投入,逐步形成多元化融資機制。第37條 深化水價改革,形成合理的水價機制政府依據用水量征收污水處理費。第38條 增強技術保障能力增加科技含量,提高行業的服務水平,依靠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促進排水事業的建設和發展。第十章 附則第39條 規劃成果組成本規劃成果由文本、圖集及附件(說明書及基礎資料匯編)三部分組成。文本和圖集具有法律效力。第40條 規劃的解釋權本規劃的解釋權屬于白山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第41條 規劃的生效日期本規劃自批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