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區北部核心組團L1-01項目群塔吊施工方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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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609816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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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爾多斯市康巴什新區北部核心組團L1-01項目群塔吊施工方案目 錄一、工程概況.1二、塔吊配置.2三、塔吊基礎平面布置.3四、塔吊的進出場.3五、塔吊的安全.5六、塔吊交叉作業.7七、群塔施工特點.9八、群塔作業人員求.9九、塔吊施工安全施.10一、工程概況:1.1總體概況表項號內 容說 明 與 要 求1工程名稱鄂爾多斯市康巴什新區北部核心組團L1-01地塊2建設地點3建設單位4設計單位5監理單位6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82000 m2,工程范圍包括1101#、1102#、1103#、1104#及地下車庫裙樓等。 本項目結構形式為框剪結構,地下一層,地上27層。 二、塔吊配置:1塔吊類型:本工程2、設計使用塔吊類型如下:塔號塔型基礎形式起重臂長頂升方向工作高度1#塔QTZ/630預埋固定式56m東83米2#塔QTZ/630預埋固定式56m南83米3#塔QTZ/630預埋固定式56m東90米4#塔QTZ/630預埋固定式56m東49米2塔吊基礎形式:塔吊基礎均采用預埋節固定式塔吊基礎。塔吊基礎外形尺寸均為5.8米*5.8米*1.1米。施工單位應負責根據塔吊基礎圖紙尺寸及技術要求制作塔吊基礎,并提供基礎砼強度報告供塔吊單位驗收。三、塔吊基礎平面位置:各塔吊基礎中心位置如下:1#塔吊:位于144軸西33米與K軸北3.8米的交點處。2#塔吊:位于1-44軸西23米與A軸南3.8米的交點處。3#塔3、吊:位于1-27軸西15米與G軸北4.2米的交點處。4#塔吊:位于1-20軸東17.2米與A軸南4米的交點處。四、塔吊的進出場:所有塔吊均需運輸到基礎坑底并在坑底進行安裝作業,為此施工單位應保證運輸車輛的下槽坡道及槽底堅實,坡道角度不大于15度。施工現場在塔機立塔位置旁要預留出一定的場地空間,供塔機立、拆時零部件的堆放、汽車吊及板車的停放;同時要求立塔現場地面平整堅實,不得有任何堆放雜物,待塔吊基礎強度及安裝現場等條件具備方能進行塔吊安裝。塔機拆、裝前,安裝和塔吊負責人共同到工地進行現場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下達施工任務書,進行技術、安全交底,配備相應的拆、裝運輸設備和人員。五、塔吊的安全:1、塔4、吊司機進入施工現場需自覺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2、塔吊公司和施工單位應對塔吊司機、塔吊指揮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教育:塔吊司機禮貌操作,指揮人員文明指揮,團結協作、密切配合。3、塔吊公司對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塔吊機組定期對塔吊進行認真的維修保養,確保塔吊的安全運轉,提高塔吊的安全運轉率。4、塔吊司機和塔吊指揮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司機、指揮人員和監護人員嚴禁酒后作業,上崗前雙方有權驗證對方的操作證件。5、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必須旗語哨音同時進行,不得違章指揮,任何非塔吊指揮人員不得指揮塔吊運轉;使用對講機指揮塔吊運轉時,指揮人員必須使用標準普通口音,并得到塔司的認可,5、對講機要求清晰、無雜音。6、塔吊司機要服從塔吊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不得違章作業或擅自操作,對錯誤的指揮信號和非塔吊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有權拒絕操作,嚴禁非司機操作塔吊。7、塔吊指揮人員應與現場在施人員有明顯的區別標志,塔吊司機與指揮人員應相對固定,避免隨意更換;塔司或指揮人員必須更換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提供新更換人員的操作證件。8、無上崗證件人員操作或指揮塔吊屬于嚴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一切后果由違章者自負。9、嚴格遵守“十不吊”,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10、起吊重物時塔吊的回轉半徑應嚴格控制在施工現場的院(圍)墻內;塔吊與回轉半徑內的建筑物或其它障礙物的安全距離必須在2米以上。11、6、塔吊回轉半徑內的高壓線、電閘箱、變壓器等必須搭設有效的防護蓬、架,塔吊與防護蓬、架的安全距離須在2米以上,避免掛碰;任何重物不得從高壓線、變壓器上繞過,嚴禁跨越高壓電線進行吊裝。12、起吊模板時,指揮人員應認真檢查模板是否松動,嚴禁利用塔吊松動貼合在墻體上的模板或其它物件,嚴禁串吊模板。13、起鉤時,扶鉤人員須扶穩鉤繩或被起吊物至高于頭頂后方可松手。14、需要隔樓吊裝時,吊裝前施工單位須向塔司和指揮人員交代吊裝任務,塔司和哨工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站在塔司視線范圍之內進行指揮。15、隔樓吊裝時,鉤繩必須垂直,嚴禁斜拉;被起吊物與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離必須在2米以上,否則禁止吊裝。被起吊物在塔司視7、線范圍之外時嚴禁使用高速提升。16、有特殊吊裝任務時,施工單位應事先向塔司及指揮人員交代吊裝任務,并做出特殊吊裝任務的安全交底,吊裝時,塔吊公司和施工單位的安全負責人應在現場進行監督。17、施工單位在塔身上安裝的現場照明設備應確保絕緣、固定、防雨,嚴禁將其它與塔吊無關的閘箱、電纜、電線、地線等固定在塔身上。18、嚴禁將建筑物上的各種防護網、纖繩等固定在塔吊上。19、塔吊運轉過程中,出現對在施人員、建筑物、設備等掛碰現象而發生矛盾糾紛時,塔司和當事人員不得自行解決,須由機長向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或塔吊方有關負責人匯報、進行協調解決。六、塔吊交叉作業:1. 多塔交叉,各塔分步頂升高度如下:第一步塔號8、塔吊型號地面以上高度(總高)節數備注1#QTZ/63043(49)152#QTZ/63048(54)173#QTZ/63042(49)154#QTZ/63030(36)10第二步塔號塔吊型號地面以上高度(總高)節數備注1#QTZ/63048(54)172#QTZ/63054(60)193#QTZ/63048(54)174#QTZ/63041(47)14第三步塔號塔吊型號高度(米)節數備注1#QTZ/63079(84)272#QTZ/63072(78)253#QTZ/63078(84)274#QTZ/63049(55)17已達最終高度第四步塔號塔吊型號高度(米)節數備注1#QTZ/630 1039、(108)36已達最終高度2#QTZ/630112(117)393#QTZ/630103(108)364#QTZ/63049(55)17說明:高度一欄為自塔吊基礎頂面至起重臂頂高度。2. 塔吊附著高度為:塔號第一道附著第二道附著第三道附著第四道附著附著點高度附著點高度附著點高度附著點高度1#塔22.5米44.5米66.5米86.5米2#塔24.5米48.5米70.5米90.5米3#塔22.5米44.5米66.5米86.5米4#塔22.5米已達最終高度說明:附著點高度為自塔吊基礎頂面至附著點距離。3. 交叉作業的各塔在頂升時應先頂高塔,后頂低塔,保證各塔的安全距離。七、群塔施工要點 :群塔運行原10、則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后塔讓先塔:在兩塔臂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的塔吊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動塔讓靜塔:在兩塔臂交叉區域作業時,在一塔吊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時,動塔應避讓靜塔。輕車讓重車:兩塔吊同時運行時,無荷載或荷載較輕的塔吊要避讓荷載重的塔吊。客塔讓主塔:按各塔在現場的作業區域,若塔臂伸入非本塔區域為客塔,應主動避讓主塔。塔吊運行中,以上若干情況同時存在,應按以上的順序原則執行。塔吊停運要求:塔吊停運時必須回收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提升到離桿頂端2-3m處。臂桿順風向布置,拉下電閘。為了防止各塔大臂互掃鋼絲繩現象發生,必須要11、按如下要求去做:施工現場凡兩臺以上塔吊同時形成交叉作業時,需要在交叉作業區域設立一名監護哨,區分兩個監護哨的聲音。監護哨必須是有經驗的老哨兵(信號工),嚴格負責監護,防止事故發生。監護哨負責各塔吊的安全運轉,監護哨向某塔吊發出現場可能發生塔吊碰撞指令,此塔司必須服從。監護人員要有專人負責,佩帶明顯標志,并站在明顯位置,發出的信號要區別與其它信號,信號工與塔司要服從監護人員的監護信號。各樓在施塔吊的高低偏差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個塔節,生產部門內應根據塔吊的高低差合理安排施工進度,提前與塔吊安裝單位商定安排塔吊頂升計劃。運轉時塔與塔吊鉤繩、大臂的安全距離不小于2米,作業時發生矛盾各塔吊的塔司和信號工12、要做到安全禮讓,原則上輕鉤躲讓重鉤,不得有意阻礙對方塔吊運轉。所有塔司和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監護人員和信號工各有各的明顯標志,人員要固定,包括掛鉤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嚴禁酒后上崗作業。信號工必須同時使用旗語及哨語進行指揮作業,不得違章指揮,嚴禁非指揮人員指揮塔吊運轉作業,塔司要服從塔吊指揮人員,不得擅自操作。對錯誤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證明,各塔吊均應統一設置障礙信號。塔吊停止運轉時需將大鉤提到最高限度,小車拉回大臂根部。大臂順向風源,不得影響其他塔吊的正常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塔吊的施工環境是相當復雜的,只有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去做,做好各自的塔吊施工的預防措施,才能確保安全有13、效的施工。監護哨設置:各塔信號工在指揮操作前應與監護哨交換指揮信息,確認后方可指揮塔吊運行操作。監護人員要有專人負責,佩帶明顯標志,并站在明顯位置,發出的信號要區別于其它信號,信號工與塔司要服從監護人員的監護信號。各塔塔司應嚴格按信號工信號操作,并注意觀察其它塔的運行狀況,當塔臂即將進入交叉作業其區域時,應注意監護哨的指揮命令,緊急情況下,各塔均應服從監護哨的指揮。當塔吊必須在兩塔交界處作業時,安全員和兩塔所在棟號的棟號長必須在作業面上進行指揮和監督,確保不發生任何事故。七、群塔作業人員要求:塔吊作業小組和各塔吊機組管理人員,應在施工期間定崗在位,各盡其責。塔吊作業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施工現14、場的塔吊使用、維修、頂升和運行工作。各塔吊機組管理人員負責所屬塔吊的日常使用管理,故障排除、緊急搶修、定期維護、檢查記錄,并向指揮組匯報情況,服從指揮組的整體部署與指揮。塔吊司機必須具備的條件持有合法的上崗證件,且有較長駕齡。施工期間身體健康,符合高空作業的要求。作責任心強,能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現場管理規定。信號指揮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須經過北京市勞動局統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崗位證書。有兩個以上高層建筑工地的實際信號指揮經驗。責任心強,能夠在群塔水平交叉,立體多層的作業現場照顧全面,合理指揮。起重工(掛鉤工)應具備的條件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教育,明確項目部施工管理規定,經考試合格后15、持證上崗。八、塔吊施工安全措施:1) 塔式起重機使用前必須進行三方聯合安全書面交底。2) 塔式起重機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信號工必須受過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3)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頂升、錨固、拆塔整個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有人員現場配合,塔吊工作范圍內閑人不得旁站。4) 塔式起重機在作業現場安裝后,必須遵守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進行試驗和試運轉,塔吊的各項安全裝置必須靈敏可靠,經5) 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 專用配電箱宜設在塔吊附近,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可靠,不得拖纜。7) 工作前應檢查各控制器的轉動裝置、制動器閘瓦、傳動部分潤滑油量、鋼絲繩磨損情況及電源電壓等,電源電壓的變動范圍不得16、超過380土20V,如有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整。8) 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得進行操作。信號工違章指揮,塔司有權停止操作。9) 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變換運轉方向應先轉至零位,帶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嚴禁急開急停。10) 提升重物時,嚴禁自由下降,平移時應高于障礙物0.5M以上。吊物將至工作面時應注意觀察人員狀況,避免碰撞擠壓傷人。11) 起重工要掌握以下工作重點,并嚴格執行。12) 起重機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額定起重量起吊,不得超載,也不準吊運人員、斜拉重物、拔除地下埋物。13) 嚴格遵守十不吊規章制度(指揮信號不明或多人指揮不吊;超負荷不吊;工件捆扎不牢不吊17、;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拉、斜吊不吊;物件銳角不墊軟物不吊;物件下有人不吊;照明不足不吊)。14) 起重工在工作中要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把被吊物綁扎牢固。在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散捆現象發生。15) 起重工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和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鑒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16) 工作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17) 作業后,小車及平衡重應移至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升至頂部,將每個控制開關拔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切斷電源總開關。18) 塔式起重機一般準許的氣溫為+40至-20,風速小于五級。風速大于五級及雷雨天,禁止操作。19) 塔基應設防雷接地設施,接地電阻應小于4歐姆。20) 塔吊拆除時,先制訂拆塔方案,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安排拆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