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綜合樓群塔作業防碰撞施工方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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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09845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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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塔作業防碰撞施工方案一、 編制依據1.1 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1.2 塔式起重機 GB/T5031-20081.3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111.4 建筑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JG/T100-19991.5 建筑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1.6建筑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二、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勘測單位: 監理單位: 建設地點: 總承包商: 本工程位于*,為高層綜合樓,總建筑面積*m2,建筑高度為50.95米。主要功能為*等工業用房;由*層前棟塔樓+*層后棟塔樓+*層左棟塔樓2、+*層裙房組成,并設置一個一層地下室(局部兩層地下室),平時為地下汽車庫及設備用房,戰時局部為甲六級人防人員掩蔽部、人防物資庫及人防電站。層高均為4.206.50m。頂板覆土厚度為1.5m1.8m。 現場塔吊布置情況:現場塔吊最大安裝高度:1#塔吊約為59.7米,2#塔吊約為64.4米,3#棟塔吊為70.8米。三、塔吊作業安全保證措施3.1.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工必須堅守崗位并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人員和無證人員指揮。嚴禁信號指揮工及其它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室與司機閑談。嚴禁在作業中信號工與信號工、塔司相互用對講機閑談。3.2.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工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上、下信號要清,上下3、信號容易聯系,始終能清楚的觀察到起吊、吊運、就位的全過程,確保運行安全。3.3.夜間無照明作業時,嚴禁操作,待照明符合夜間施工作業條件后方可進行吊、運、裝作業。對規章指揮現象,塔司有權拒絕操作。塔司違章作業時,信號工有權責令停吊。3.4.塔吊司機在操縱時力求平衡,嚴禁急開、急停起吊重物時,重物下嚴禁站人,按照信號工指揮的位置平衡下降,吊物必須高出需跨越障礙物0.5m以上。3.5.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司機的應答規定,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塔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3.6.指揮過程中,要求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被吊4、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須環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提示語。安全提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3.7.起重掛鉤工要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靠。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3.8.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工必須注意作業區域按規定指揮、操作,確保安全。如違反規定操作發生事故的同責任者一起承擔全部責任。3.9.在大模板吊運、支立拆、堆放過程中,均有可能受風力、外力碰撞引起失穩,必須采取防傾倒措施。大模板存放時,應兩板面相對按7080自穩角放穩,并拉接牢固。3.10.吊索、捆綁(千斤索、逮子繩、套子繩)繩套的編插段長度不準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5、倍(L20D),且不準小于300mm。吊(卡)環在使用中,必須使其半圓環及銷軸直線方向受拉,嚴禁側向受力。3.11.起重吊裝捆綁、掛鉤作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1)長大構件豎直起吊,捆綁點必須在構件重心以上。 水平吊運時,捆綁點分布在物體重心兩側的對稱位置。為驗證捆綁的合理與牢固程度應先試吊,確認無誤再起吊;2) 保證吊索與水平面夾角,在4560; 3) 捆綁有棱角的物體,棱角處必須采取襯墊等保護措施;4) 捆綁、拆卸吊索方便,嚴禁壓住或壓壞索具;5) 有效的防止起吊中、索具扭勁與失衡;6) 起吊零散件、必須使用相應工具、夾具或容器; 7) 嚴禁三根或多根吊索并列懸吊重物。3.12.操作前,塔吊司6、機、信號指揮工、掛鉤工在作業前、作業中、交班時,必須對塔吊、鋼絲繩、吊索具和用于捆綁的繩索進行全面檢查與鑒定,對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3.13.操作中, 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斜拉、斜牽、斜吊物不準吊; 7)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8)零、散、小、物件無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3.14.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同時,兩臺塔式起7、重機在同一平行或相互垂直面上進行作業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部位的安全距離,最小不得低于5米。四、對塔式起重機司機、指揮的要求 4.1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地方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并經項目入場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4.1.2、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4.1.3、必須在穿有指揮信號服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4.1.4、嚴禁酒后作業。4.1.5、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分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4.1.6、嚴格執行“十不吊”管理規定。4.1.7、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8、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4.1.8、操作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加檔,每擋停12秒,直到最高檔。4.1.9、被吊物品嚴禁超出施工現場范圍。4.1.10、起吊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50cm停止,確定制動,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4.1.11、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4.1.12、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降下。4.1.13、當吊鉤滑輪組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4.1.14、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作業。4.1.15、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9、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4.1.16、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式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掰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轉動。4.1.17、當周邊有障礙物,不允許吊臂處于自由旋轉狀態時,應設置地錨與低吊鉤鎖定。4.1.18、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和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4.1.19、塔吊頂升平臺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4.1.20、嚴禁從塔吊上面往下拋擲任何物品和便溺。4.1.21、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4.1.22、塔吊駕駛室內必須配置滅10、火器材。4.1.23、在無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時,必須系好安全帶。4.2 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1)遇有惡烈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2)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3)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4)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4.3對信號工、掛鉤工的要求 4.3.1、信號工、掛鉤工必須經過配訓合格,持證上崗,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4.3.2、起重機司機、信號工、掛鉤工在作業前,應共同交底,統一信號。4.3.3、信號工正確選擇指揮位置,不準站在吊物易碰難躲和反防護措施的危險部位。4.3.4、嚴禁將不同種類或11、不同規格型號的索具連在一起使用 。4.3.5、作業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兼作掛鉤工 。4.3.6、作業中必須戴好安全帽,配穿好專業服裝,嚴禁酒后作業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4.3.7、嚴格執行“十不吊”作業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信號不清不準吊;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吊物上站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斜拉斜牽物不準吊;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準吊;零碎物無容器不準吊;吊裝物重量不明不準吊 。4.3.8、掛鉤工必須服從信號工的指揮 。4.3.9、吊繩的掛設不得影響吊鉤保險裝置,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拉重物。4.3.10、穿繩:確定吊物中心,選好掛12、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獎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4.3.11、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紐、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證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常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 。4.3.12、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上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和 。4.3.13、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停用起重機抽繩 。4.3.14、13、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4.3.15、捆綁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4.3.16、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個吊點。4.3.17、當吊裝構件、設備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4.3.18、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補焊、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補焊方法修復卡環。4.3.19、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x37鋼絲繩,編插斷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4.3.20、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在14、一個節距內的鋼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出現擰扭死結、死彎、死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塔吊鋼絲繩斷絲達到10%,應報廢更換新繩。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繩直徑40%,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應更換。4.3.21、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五、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15、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措施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可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須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方能確保不發生此部位防碰撞,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的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本工程中所有塔吊的定位,必須滿足以上要求。 5.1、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5.2、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因施工需要,塔吊會出現交叉作業區,當相交的兩臺塔吊在同一區域施工時,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16、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塔吊使用前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盡量避免或減少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必須配備有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工。作業時,確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必須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5.3、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相鄰塔吊的作業面交叉處,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塔吊使用前需綜合考慮各種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礎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裝高度,17、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 。確保“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5.4、起重臂及下垂鋼絲繩同待建結構及腳手架等的防碰撞塔吊應有足夠的施工高度,充分考慮到吊鉤高度、吊索長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確保吊裝鋼筋、模板、腳手架等物料進行水平運輸期間,物料不同結構及腳手架等較高實體發生碰撞。六、塔吊與現場周邊建筑及設施的防碰撞措施在實際施工中,要密切關注現場以外的情況,塔吊初次頂升要超過塔吊幅度范圍內的建筑物、樹木等實體結構218、米以上。附近電力及通訊設施應設置防護,注意避讓,經現場查看附近沒有高壓輸電線路。6.1、群塔作業中必須注意的原則6.1.低塔讓高塔原則:一般情況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應安裝的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裝的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應關注相關的高位塔吊運行請況,在查明情況后再進行動作。6.2后塔讓先塔原則:塔吊同時在交叉作業區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應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6.3動塔讓靜塔原則:塔吊在交叉作業區施工時,有動作的塔吊應避讓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6.4荷重先行原則:兩塔同時施工在交叉作業區時,無吊載的塔吊應避讓有吊載的塔吊,吊載較輕或所吊構件較小的塔吊應避讓吊載較重或吊物尺19、寸較大的塔吊。6.5客塔讓主塔原則:在明確劃分施工區域后,闖入非本塔吊施工區域的塔吊應主動避讓,該區域塔吊。七、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7.1安裝單位必須指定一名熟悉相應塔吊、經驗豐富的工長現場指揮。并在安裝塔吊前,察看現場是否具備安裝條件。 7.2所有參加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現場施工的各項安全規范及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7.3塔吊司機、塔吊拆裝人員以及塔吊指揮都必須持有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部門簽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統一著裝,佩帶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 7.4塔吊安裝施工必須在基礎經驗收合格后進行。 7.5保證塔吊塔身的垂直度偏差不超過3/1000 。 7.6保證塔吊接地電阻不得20、大于4歐姆; 7.7塔吊在頂升過程中,要合理分工,必須派專人觀察頂升套架滾輪與標準節間距離,派專人負責銷軸的連接,派專人負責液壓油缸的操作等;塔吊在頂升過程中嚴禁回轉起重臂,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塔吊間及塔吊與建筑物之間發生碰撞;7.8塔身標準節之間及其他部件之間的聯接銷都必須穿開口銷,且開口銷開度必須達到30以上;7.9嚴禁高空作業時拋接工具、零部件等以免落物傷人;嚴禁酒后作業。7.10 六級風以上嚴禁塔吊安裝作業,4級風以上嚴禁塔吊頂升施工作業;7.11作業現場必須設置不小于2020米(以塔吊的回轉中心為中心)的安全作業區,非塔吊拆裝人員嚴禁入內;7.12設備出入現場,注意避讓現場和路上的高壓線及通信線路,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定,防止發生電器火災或人身傷亡事故。7.13塔吊安裝完畢,應遵循安裝質量驗收制度、塔吊安裝后驗收和交付使用制度中要求進行空載實驗和滿載實驗,檢查各工作機構、電氣控制系統均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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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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