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一期住宅工程群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13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故事
編號:609966
2022-10-19
13頁
56KB
1、平江一期工程群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目 錄第一章 工程概況2第二章 群塔的平面布置2第三章 群塔防碰撞措施3第四章 塔吊碰撞應急預案912第一章 工程概況本工程分為展示區及一期1#27#棟、綜合樓、商業A區、地下室及地埋式垃圾站??偨ㄖ娣e:107452.12平方米。整個工程的基礎形式:1#-7#、18#、21#、24#、27#樓為柱下獨立基礎,其余棟號為旋挖鉆孔灌注樁基礎;均為二類高層建筑,耐火等級,地上二級,地下一級,地下室防水等級:I級,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抗震設防烈度6度。建筑使用年限50年。第二章 群塔的平面布置高層區9#樓安裝1臺QTZ80塔式起重機,安裝臂長56米,首次安裝高度19.2、6米,11#樓安裝1臺QTZ80塔式起重機,安裝臂長56米,首次安裝高度19.6米,13#樓安裝1臺QTZ80塔式起重機,安裝臂長56米,首次安裝高度19.6米,14#樓安裝1臺QTZ80塔式起重機,安裝臂長56米,首次安裝高度19.6米,17#樓安裝1臺QTZ80塔式起重機,安裝臂長56米,首次安裝高度19.6米,塔式起重機技術參數:臂長是56米,55米處的最大起吊量為1.3噸,獨立高度為40.5米。別墅區20#和21#之間安裝1臺QTZ80塔式起重機,安裝臂長56米,首次安裝高度16.8米。各塔吊數量及型號詳見下表,其群塔吊的平面布置見附圖。塔吊數量及型號附表序號名稱型號數量安裝位置塔吊編3、號使用階段1高層區塔吊QZT8019#樓6#主體及裝飾階段2QZT80111#樓5#主體及裝飾階段3QZT80113#樓4#主體及裝飾階段4QZT80114#樓和15#樓之間3#主體及裝飾階段5QZT80117#樓2#主體及裝飾階段6別墅區塔吊QZT80120#樓和21#樓之間1#主體及裝飾階段塔吊在平面布置應遵循下列原則。1)平面布時應盡可能覆蓋整個施工面,不產生或少產生盲點;相鄰塔吊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塔機回轉時覆蓋面盡可能少疊或不重疊。2)平面布置塔吊時,應考慮塔吊型號及塔吊與建筑物之間的附著。3)塔機垂直運輸時應能穿越現場施工構件,確保不同幾何盡尺寸的物件有足夠的間隙距離提升到需要的作4、業平臺。4)塔機應有足夠的高度,在考慮到吊鉤高度、吊索高度和吊物高度以及安全限位高度后,應有足夠的垂直距離保證各種不同幾何尺寸物件進行水平運輸。5)塔機相互間的距離應錯開,確保吊鉤在最大高度回轉時不相互碰撞。6)避開施工范圍內的所有設施(如相鄰建筑和高壓架空線等),在危險距離內應進行隔離防護。7)確保塔機回轉時與相鄰建筑物、構造物及其他設施間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離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間隙也必須大于2m。第三章 群塔防碰撞措施一、總則1為了確保塔吊使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法規、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2塔吊使用條件(1)必須持5、有國家頒發的塔吊生產許可證。(2)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原件目錄等機關資料。(3)塔吊基礎必須經過驗收。(4)塔吊安裝必須是有安裝資質證、安全許可證的單位和有操作證的安裝人員進行。(5)塔吊驗收必須有法定檢測資質機構檢驗合格并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6)塔吊應有接地、接零、漏電保護裝置(接地電阻應小于4歐姆)(7)塔吊與塔吊、塔吊與建筑物、塔吊與架空線之間必須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二、塔吊司機與指揮人員的要求(1)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由專業指揮人員指揮;(2)指揮人員應佩帶鮮明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3)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司機不得允許非本臺起重機司機操作;(4)嚴禁6、無證人員操作;(5)嚴禁司機與指揮人員酒后操作和指揮塔吊;(6)嚴禁司機無指揮人員操作塔吊;(7)嚴禁司機不服從指揮信號,擅自操作塔吊;(8)凡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指揮人員同時發出指揮信號,此時,嚴禁司機操作塔吊;(9)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生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三、吊掛重物的要求(1)嚴禁用吊鉤直接吊掛重物,吊鉤必須用吊索具吊掛重物;(2)起吊碎物料時,必須用調度足夠的網,袋包裝,不得直接捆扎起吊(3)起吊細長物料時,物料最少必須捆扎兩處,并且兩個吊點吊運,在整個調運過程中應使物料處與水平狀態;(4)起吊的重物在整個吊運過程中,不得擺動,旋轉。不得吊運懸掛不穩的重物,吊運體積大的7、重物應拉溜繩;(5)不得在起吊重物上懸掛任何重物。四、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可通過嚴格控制兩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其中端部碰撞高位塔吊的塔身。依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得距離”。由塔吊現場平面布置可知,相鄰塔吊的距離均大于各自起重的長度,即滿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處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與高位的塔吊之間的碰撞。五、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8、施;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位于低位塔吊超重壁工作區間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超重壁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部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了合理的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部配備了有合格操作證和有豐富施工經驗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位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的起重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六級,相當與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前臂和塔身四周采取拉接固定措施以防塔機受側向自由轉撞擊臨近塔吊。另外,塔機租賃公司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吊司機為現場服務,塔吊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走到起9、重臂根部。六、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由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為此,塔吊安裝時高塔起重臂比底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5米,高塔吊起重臂下端距底位塔吊起重臂拉桿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證底塔起重臂拉桿上端距大臂下端的距離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的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得距離”。七、塔吊回轉角度、安裝定位的控制1、吊運分工和回轉角度的控制各棟塔吊吊運材料及構件均應有明確的分工和回轉半徑的控制,根據塔吊平面布置圖可知10、3#、4#、5#、6#塔吊發生碰撞、1#、2#塔吊不能發生碰撞。以上碰撞區域內兩臺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因互相協調?;ハ啾茏尅1仨氉龅较葏f調后動車。同時碰撞區域采用角度限位予以限制避免發生碰撞。2、基礎定位:除滿足生產要求外,盡量重點考慮每臺塔吊臂架端距其他兩臺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得距離。八、使用過程控制1、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上崗前,項目部應重點就交叉作業防碰撞措施對其進行交底(與二標段項目發生塔吊交叉作業時,應協調召開專題研討形成書面共識后,簽字交底)。2、熟悉各自塔機的吊運范圍。3、塔機前臂必須設置數牌、警示電笛、障礙燈。4、夜間施工應配置充足的照明,并開啟所有障礙燈,確保前臂障礙燈的工作正常。11、5、每班作業前,應認真檢查吊鉤及吊索完好情況,并對起吊性能進行空載試車,檢查各主要限位開關是否符合規范要求。6、當各塔吊進行回轉操作時,應鳴聲提示;塔吊在小車超過20米行車時,應鳴聲提示;夜間行駛必須打開障礙燈。7、在首次起吊重物時,應吊離地面50厘米進行制動性能試驗,確保制動性能可靠。8、塔吊與相鄰吊塔前臂相對運行水平距離10米,應減速并采用1檔運行,且相鄰塔吊小車需后退20米范圍之內進行避讓。9、塔吊操作時吊鉤及吊索應盡可能保持距離10米范圍內操作,如須在10米范圍外操作時,應減速啟動,緩慢謹慎操作,并確保吊重物端部與臨近建筑物的距離大于3米。較長重物應采用拉結溜繩保護。在起吊過程匯總,重12、物不得擺動、旋轉。10、注意塔吊每次停機操作前,必須將塔機吊鉤或吊鉤索底端距離建筑物3米以外。11、起重作業時,不得超載作業,將起重范圍外的重物納入吊運范圍內。九、相鄰塔吊操作要求1、群塔的運行原則為:底塔讓高塔。2、后塔讓先塔。在兩塔吊吊臂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3、動塔讓靜塔。在兩塔吊吊臂交叉區域內作業時,在一塔吊塔壁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吊塔壁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吊應避讓靜塔吊。4、輕車讓重車。在兩塔吊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吊應避讓有載荷塔吊。5、客塔讓主塔。以不同單位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吊工作區域時,本工程高位塔吊為主塔,低位塔吊13、為客塔,塔吊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按以上排列順序原則執行。6、塔吊長時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起到最高處,小車拉倒最近點,大臂按順風向停置。7、塔吊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動頻率,且要做到專機專用。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吊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8、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吊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塔吊的編號,待塔吊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吊動作指令。9、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吊吊鉤與被吊物。塔吊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必須14、環顧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指令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10、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則,根據工程進度統一確定塔吊頂升高度和到位時間,各塔吊必須按確定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頂升,不得提前或延時。十、群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1.必須制定群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2.各臺塔吊使用時均必須有專業指揮人員按照操作規程相關現定進行指揮;3.當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同時在距離較近的工作區域內工作時,指揮人員使用音響號的音調應有明顯區別,并要配合手勢或旗語指揮;4.嚴禁單獨使用相同音調的印響指揮;5.當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同時在距離較近的工作區域內工作時,司機發出的音響應有明15、顯區別;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現錯傳信號時,應立即發出停止信號;6.當多臺塔吊同時工作時,處于低位置塔機的其中臂臂端與另一臺塔機的塔身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米,處于高位置的部件(吊鉤升值最高點或最高的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的塔機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應保持在任何情況下兩臺塔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應保持在任何情況下兩臺塔機在垂直方向的距離不得小于2米。7.盡量避免塔機大臂相遇,如無法避免時,可采取如下措施:(1)在高位置的塔機吊重物需轉過低位置塔機時,必須等吊鉤收收,以防碰狀低塔(但吊鉤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米)并盡可能的將吊鉤收至臂根處;16、(2)在高位置的塔機吊重物需轉過低位置塔機時,高塔必須先讓位于低塔工作。8.塔機停置時,高、低塔均必須將吊鉤收起,回至臂根部;9.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其以上時,應停止作業,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受損;10.工作完畢,所有控制器必須板到停止位,拉斷電源總開關,臂桿轉到順風方向,但不能將塔臂鎖死,應保持自由隨風轉動;11.塔吊起重機在塔頂和兩臂端安裝紅色障礙指示燈,并保證供電不受停機影響;12.在吊裝作業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1)指揮信號辨別不清;(2)會造成事故的指揮;(3)不符合起重機性能的指揮;(4)用符合國家中規定的旗語、手勢、音響的指揮信號;(5)起負荷物體重量不明;(6)斜拉重物;(17、7)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8)重物下站人;(9)重物埋在地下;(10)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11)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12)重物越人頭;(13)安全裝置失靈。13.注意事項(1)嚴禁在安裝好的塔吊的各部位金屬結構上安裝或懸掛標語牌,廣告牌等擋風物件;(2)嚴禁把塔吊做為其他設備的地錨或索繩等的固定裝置;(3)嚴禁把塔吊的各部分與電焊機電線接連;(4)嚴禁在塔吊上安裝或固定其他電器設備,電器元件及開關柜;(5)嚴禁將塔吊的工作機構,金屬結構,電氣系統做為其他設備的附屬裝置等;14.塔吊使用時除嚴格按照塔吊起重機安全規程、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等相關要求執行外,還18、必須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要求進行操作。第四章 塔吊碰撞應急預案一、指揮機構及成員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組成,下設救援小組,小組成員由工程部組成。發生重大事故時,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按小組內職務排序遞補。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機構組成如下:項目經理(組長)安全生產負責人(副組長)后勤組救護組教育組巡查組聯絡組報警協調組材料組飲事班保衛工作管理組義務消防隊應急搶險隊各工種班組現場急救援小組聯系表職責姓名聯系電話組長楊豐年18373000988副組長李學19、冬、宋志輝13786011858、18163626488組員陳斌輝15575010559組員陳文18773033922組員于翔軍15259715209二、職責和分工應急小組成員分工1、組長職責全面負責應急小組領導工作,組織指揮應急小組撲救各類事故,向公司領導、工程部、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匯報各類事故情況;參加公司、工程部、有關主管部門召集的搶險工作會,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撲救各類事故;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公司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2、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指揮應急小組撲救各類事故,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公司有關部門調查各類事故原因。3、材料組、保衛員、飲事班職責。負責火災事故和化學危險物品泄漏事故應急搶險工作,20、組織應急隊員疏散員工,搶救傷員,轉移貴重財物和化學物品,負責中毒、中暑等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組織應急隊員維持事故現場秩序。4、施工組質安組職責現場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坍塌(倒塌)、中暑、中毒等事故應急搶險工作,事故原因調查完畢后,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大檢查,做好復工前準備工作。5、巡查組職責不定期檢查施工現場各危險源,及時發現并不覺事故發生6、教育組職責定期組織各班組、工人學習安全知識,不制造危險、遠離危險7、聯絡組職責負責項目應急小組與上級有關部門、公司領導、工程部、公司有關主管部門的聯系;協調應急小組成員之間應急工作。義務消防隊職責及各工種班組職責負責火災、坍塌、觸電、高處墜落、觸21、電等各類事故應急搶險工作,組織應急隊員疏散員工,搶救傷員,轉移重財物和化學危險物品;根據施工現場的燃燒物質,燃燒的特點,火場的具體情況,正確使用和指揮他人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各工種班組人員要參加項目各項事故搶險救災工作。三、事故應急與救援1、塔吊碰撞:高低塔易發生的現象是吊運過程中產生鋼絲繩碰撞,發生鋼絲繩碰撞纏繞時,塔吊信號工立即指揮二臺塔吊停止運轉,待吊運物品停止運動是方可沿吊運反方向運轉,解除碰撞。如發生吊運鋼絲繩纏繞,必須待鋼絲繩解除纏繞或物品穩定后協調下放。同時及時上報應急救援小組。2、塔吊碰撞倒塌: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小組應立即通知公司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并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拔打1222、0、119、110等電話;項目的應急器材滅火器等必須放置在明顯的、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做好必要的標識;項目經理應就塔吊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及應急措施對全體人員進行培訓;安全負責人應組織安全組、巡查組、機電工長定期檢查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應急設施是否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四、應急程序1、重大事故首先發現者緊急大聲呼救,同時可用手機或對講機立即報告現場當班負責人條件許可緊急施救報告聯絡有關人員(緊急是立即報警、打求助電話)成立指揮部實施應急救援、上報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善后處理。2、一般傷害事故首先發現者緊急大聲呼救條件許可緊急施救報告聯絡有關人員實施應急救援、保護事故現場事故調查處理五、應急救援措施的基本要求1、各有關人員接到報警救援命令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尤其是現場急救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達到事故地點,以便能給傷者得到及時、正確的施救。2、當事故發生后,要立即與附近醫院聯系要求派遣醫生來現場,協助救助,當人員傷害較多或較重時,要同時與120急救中心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