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第三水廠深度處理工程防火施工方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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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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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錄目 錄1第一節.工程簡介:2第二節.現場消防工作組織機構2第三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3第四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4第五節.易燃雜物清理制度4第六節.季節施工5第七節.防火巡檢員制度5第八節.職工、外來工上崗前和日常防火教育制度5第九節.防火檢查登記制度5第十節.動火作業制度6第十一節.宿舍防火管理制度6第十二節.消防安全措施7第十三節.施工現場防火器材的布置12第十四節.施工現場的火審批制度。13第一節. 工程簡介: 工程名稱:奉賢第三水廠深度處理工程建筑面積:5933.4m2結構類型:框架結構結構層數:二層第二節. 現場消防工作組織機構2.1 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本項目成立消防安2、全工作領導小組。在施工現場任命項目經理為第一防火責任人,設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各施工段工長、勞務作業隊隊長、安全員、現場保安員為組員。制定該工程的消防措施和檢查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在防火消防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設立各級防火責任人,教育現場每個施工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獎罰制度,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改正。2.2 義務消防隊:以本項目經理為義務消防隊隊長、以項目消防安全負責人為副隊長,項目施工人員5 名組成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項目經理各施工段工長各作業隊隊3、長安全員現場保安員義務消防員技術負責人項目副經理現場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圖第三節.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3.1 施工現場一切電氣安裝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和國家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J462005要求執行。3.2 施工現場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上崗操作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認真做好班前班后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每日檢查登記。3.3 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3.4 不準使用銅絲和其它不合規范的金屬作照明電路保險絲。3.5 照明必須做到一燈一制一保險。3.6 加強對碘鎢燈、鹵化物燈的使用管理。3.7 室內4、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管或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要套防火絕緣線管,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第四節.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4.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4.2 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瘜W易燃品和壓縮可燃性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4.3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5、保施工安全。4.4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準超過三天的使用量。4.5 易燃易爆物品倉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裝置的電氣設備。4.6 使用液化石油作焊、割作業必須經現場防火負責人批準。4.7 嚴格攜帶火種、手提電話機、對講機及非防爆裝置的照明燈具進入易燃易爆物品舍。第五節. 易燃雜物清理制度5.1 班組每天班后要及時清理可燃雜物。5.2 宿舍(生活區)每天要有人清掃可燃雜物。5.3 可燃雜物要集中堆放,不宜堆放在建筑物和宿舍附近。5.4 施工現場要設專人清理外腳手架和現場內可燃雜物,并及時進行清除。第六節. 季節施工6.1 暴雨大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6、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立即排除。6.2 腳手架、塔吊、易燃易爆倉庫等應設置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6.3 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6.4 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作業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6.5 冬期施工使用明火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管理。6.6 冬期油漆桶和稀料桶不準用火烤。第七節. 防火巡檢員制度7.1 直接受防火責任人委派,行使對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及動火安全過程的監控。7.2 對違反消防有關規定的要及時糾正并向防火責任報告。7.3 防火巡檢員要加強自身崗位職責和業務知識學習,努力做好本7、職工作。第八節. 職工、外來工上崗前和日常防火教育制度8.1 新職工、外來工上崗前必須進行防火知識、防火安全教育,并做好簽證登記。8.2 每周根據生產特點對職工、外來工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教育。8.3 每半年組織一次義務消防隊培訓、演練。8.4 施工現場要設立防火宣傳欄和防火標語。第九節. 防火檢查登記制度9.1 班組實行班前班后檢查。9.2 每月由現場防火責任人帶隊,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公司每季進行檢查。9.3 認真做好動火后安全檢查。9.4 認真落實整改隱患的跟蹤、復查。第十節. 動火作業制度10.1 焊、割作業必須由有證焊工操作。10.2 動火作業必須做到“八不”、8、“四要”、“一清”。10.3 高處動火作業要專人監焊,落實防止焊渣、切物下跌的安全措施。10.4 動火作業后要立即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10.5 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批,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10.6 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采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10.7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10.8 冬期施工室內取9、暖或建筑物室內保溫用的爐火,都要經消防人員檢查,10.9 辦理用火手續,發現無用火證的火爐要立即熄滅,并追究責任。10.10 現場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10.11 現場從事電氣焊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再焊接過程中不準離開崗位。第十一節. 消防安全措施11.1 施工員在安排生產時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是電氣焊、油漆、精裝修等易燃易爆的危險作業,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嚴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進行電焊,使用明火及吸煙行為。11.2 現場設有專門的消防滅火器材和系統,現場設有消防用的儲水池,設消防專用電源。110、1.3 按施工現場場地的防火規定,在施工區域設置滅火器材,位置設在顯眼易取的地方,各層要設在相同的位置以便使用。11.4 防火材料、油類等特殊易燃易爆材料物質設專人管理,發電機及工地電源線路列入重點,專人值班管理,電房制訂防爆措施和嚴禁煙火,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入內。11.5 施工現場及時將木屑、雜物歸堆并清運出場地。11.6 使用安全網耐火性能符合規范要求。11.7 現場設置專職消防員,負責監督和管理現場的防火工作,并在每天工人下班之后用自來水將排柵及樓面淋透一遍。11.8 機電設備a、 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帽內。b、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11、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可使用。c、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d、 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e、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規定進行。運轉時不得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f、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12、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的規定。輸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152456g、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h、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i、 x 光或射線探傷作業區,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j、 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檢。11.9 油漆工a、 各類油漆或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13、善保管。b、 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他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c、 用噴砂除銹,噴嘴接頭要牢固,不準對人。噴嘴堵塞,應停機消除壓力后,方可進行修理和更換。d、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帶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e、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f、 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有火種。g、 刷外開窗扇,必須將安全帶掛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應搭設腳手架或吊架。h、 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得過足,使用的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i、 使14、用噴漿機,手上沾有漿水時,不準開關電閘,以防觸電。噴嘴堵塞,j、 疏通時不準對人。k、 在調油漆或對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本人和他人不準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l、 用不完的料桶應存放原處,不準到處亂放。m、 清理隨用的小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設施器材,防止發生火災。11.10 電焊工a、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b、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帶手套側向操作。c、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帶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15、d、 嚴禁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e、 焊接儲存過易燃、易暴、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f、 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工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g、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h、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腳手架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i、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j、 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k、 多臺電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l、16、 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帶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m、 在高空施焊時,必須設有臨時接火盤,并有專人看火。n、 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o、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暴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p、 必須在易燃易暴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q、 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11.11 氣焊工a、 氣焊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b、 氧氣瓶與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c、 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d、 施工現場附17、近不得有易燃、易暴物品。e、 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修,防止漏氣。同時要嚴禁氣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災危險。f、 氧氣瓶、乙炔瓶在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溫處,溫度不要超過35。g、 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h、 每變換一次工作地點,都要進行上述要求檢查。i、 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i) 氧氣瓶和乙炔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ii) 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止氣體損壞減壓器。iii) 點火前,檢查加熱器是否有抽吸力。iv) 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隨后再關閉乙炔閥門。重新點火前,要用氧氣將混合管內的殘余氣體18、吹凈后進行。v) 停止工作時,必須檢查加熱器的混合管內是否有窩火現象,待沒有窩火時,方可收起加熱器。vi) 乙炔器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量1.52.0m3/h.瓶。當需用較大氣量時可將多個乙炔瓶并聯使用。vii) 氧氣和乙炔氣都不能用凈。氧氣剩余壓力要在0.10.2MPa 以上;乙炔氣剩余壓力在環境為1050時,留0.10.3MPa 以下。viii) 在高空切割鐵件時, 必須設有臨時接火盤,并有專人看火。11.12 防水作業a、 患皮膚病、眼結膜病以及對防水材料嚴重過敏的工人不得從事防水作業。b、 裝卸,搬運,施工時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漏。c、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19、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溫度不得超過80,并嚴禁煙火。d、 在地下室、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防水施工,應定時輪換間歇,e、 通風換氣。f、 防水施工設置明顯警戒標志,施工范圍內不得有電氣焊作業、明火作業。g、 防水施工時,周圍要配備滅火器。11.13 樓層鋼筋電焊焊接a、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零良好,其電源的拆裝必須由電工進行。b、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零線。c、 操作前必須申領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然易暴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看火人,否則禁止作業。第十二節. 施工現場防火器材的布置12.1 按施工現20、場的防火規定,在施工區域設置滅火器材,位置設在顯眼易取的地方,各層要設在相同的位置以便使用。根據現場不同場所可能發生火險的物料、器材的性質,按規定選用和配備各類、規格的手提滅火器,配備情況如下:12.2 在辦公室、倉庫、工具房等臨建門外的左側均設置兩個滅火器。在可燃料堆放場及加工場上設不少干四個滅火器,沿在建建筑物周邊每隔50米設一消防栓。12.3 現場場地設置2個臨時消防栓;在門衛處安裝長明燈,保證夜間通行和作業有一定的照明亮度,并要求專線供電。12.4 電機房、電工房、垂直運輸設備的操縱室、值班室、臨時動火作業場所等,配備不少于是1個滅火器。12.5 易燃易爆物品倉、可燃物堆放場、木制作場21、所等,50以內配備不少于2個,每增加50增配1個。12.6 施工辦公室、水泥倉庫等100以內配備不少于1個,每增加50增配1個。12.7 在建建筑物,施工層在500以內,配備不少于是2個,每增加500增配1個。12.8 防火材料、油類等特殊易燃材料物質設專人管理,發電機房及工地電源線路列入重點;專人值班管理,電房制訂防爆措施和嚴禁煙火,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入內。12.9 施工的建筑物按面積及高度要求且按市消防要求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或消防栓。第十三節. 施工現場的動火審批制度。嚴格執行臨時動火“三級”審批制度,領取動火證后方能動火作業。施工現場“三級”動火審批制度。13.1 一級動火。即可能發生一般火災事故的(沒有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由工程項目部安全和保衛負責人提出意見,經工程項目部防火責任人審批。13.2 二級動火。即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由動火單位技安部門和保衛部門提出意見,防火責任人加具意見,報企業的技安和保衛部門共同審核,由企業防火責任人審批。13.3 三級動火。即可能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的,由企業技安和保衛部門提出意見,防火責任人加具意見,經上級主管單位技安部門會同保衛部門共同審核,報企業防火責任人審批權,并報市消防部門備案。如有疑難問題,還須邀請市勞動、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共同研究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