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住宅樓工程群塔防碰撞施工專項方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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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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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錄一、編制說明2二、工程概況21.基本概況22.塔吊概況23.塔機具體配備情況2三、編制依據4四、塔吊的運行及安全防護4五、塔吊防碰撞措施61.多臺塔吊作業的運行原則62.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73.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74.防止物件墜落傷人防護措施8 5.周邊環境 .9六、應急措施91.制動器失靈情況下的應急措施:92.失控情況下的應急措施103.突發停電下的應急措施104.發生碰撞后的應急措施11七、應急保障體系111.應急指揮小組112.應急程序123.應急電話12八、安全文明施工12群塔防碰撞施工專項方案*高層區3#、4#、5#、10#、11#、14#、15#樓一、編制2、說明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垂直運輸作業的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理念;改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杜絕一切傷亡、傷害和機械事故;規范現場塔吊施工次序,提高塔吊施工效率;減少或降低員工及相關方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特編制此方案。二、工程概況1.基本概況本工程位于*開發區高層區內,本工程地下車庫一層,地下設備一層,地上十一層、十八層、二十六層,標準層層高為3.0m。本住宅樓主體結構為混凝土剪力墻、柱、梁、板。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建筑抗震設防烈度:七度。本工程2011年7月19日正式開工,計劃2012年7月10日結構封頂,2012年10月底工程竣工。垂直運輸安排:工程施工階段采用Q3、TZ5010一臺、QTZ551五臺、QTZ40一臺塔吊作主體結構施工中的垂直運輸機械。根據建筑物及施工要求,項目部認為選用遼源華龍、鞍山宏力、遼源合利、沈陽盈通、*建筑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塔吊方可滿足工程需要。2.塔吊概況按工程總體安排,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本工程主體階段施工擬采用五臺QTZ5510及一臺QTZ5015型塔式起重機,起重臂50米,用于3#5#、10#、11#、15#樓;一臺QTZ40塔吊,起重臂42米,用于14#樓。(位置見附圖)3.塔機具體配備情況 塔吊編號塔機型號安拆方臂長荷載安裝高度(最大)自由高度最終高度3#QTZ5510長沙華塔50M6t40m32m待定4#QTZ50154、長沙華塔50M6t35m32m待定5#QTZ5510長沙華塔50M6t40m32m待定10#QTZ5510長沙華塔50M6t40m32m待定11#QTZ5510長沙華塔50M6t35m32m待定14#QTZ40長沙華塔42M4t30m22.5m待定15#QTZ5510長沙華塔50M6t40m32m待定22塔吊配備參數一覽三、編制依據1、*河城高層區3#5#、10#、11#、14#、15#樓總平面布置圖;2、塔吊建筑機械廠家提供的塔吊使用說明書及基礎施工藍圖;3、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4、JGJ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5、JGJ33-200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范;6、G5、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7、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8、建設部第166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9、GB5082-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10、GB10055-88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11、*省政府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條例。四、塔吊的運行及安全防護1.塔吊驗收合格后,對塔司及信號工進行嚴格安全交底,交底后方可進行塔吊作業。2.塔司和信號工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絕緣鞋。3.塔司每天上機操作前必須對電路、回轉及卷揚、限位和保險等進行檢查,未見異常后方準合閘工作。4.信號工在每天吊裝作業前應對吊裝用的鋼絲繩進行檢查,對有打死彎、斷絲、破股等現象的鋼絲繩一律更換,不得再使用。5.6、塔吊的主電源線及鏑燈照明電纜懸掛于空中,在吊物時與電纜保持不小于2m的安全距離,嚴禁觸碰電纜線,以免發生危險。6施工現場架空線路與塔吊的安全距離,按照臨時用電規范規定:“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體邊緣與架空線路最小距離不得小于5m。7高位塔吊鉤與低位塔垂直距離不小于2m。8嚴格執行交接班記錄制度,認真填寫檢查情況。9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塔吊間及塔吊與建筑物之間發生碰撞,在塔吊停使時,不得將塔吊大臂鎖在固定的地錨上。10.起升機構、回轉機構、牽引機構的操作動作要柔和,應由低速向高速逐步轉換,不得將操作手柄從靜止(或低速)直接到中速或高速檔位。11.施工現場采用對講機代替口哨指揮,對講機使用專用頻道、不7、同頻率區分。在緊急情況下用口哨叫停。12.塔機的所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隨時保養,嚴禁任意搬動和拆卸,嚴禁超負荷使用。13.夜間作業,施工現場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施。14.嚴格遵守“十不吊”a.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b.信號不清不準吊;c.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d.吊物上站人不準吊;e.埋在地下物不準吊;f.斜拉斜牽物不準吊;g.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h.零散物不裝容器不準吊;i.吊物重量不明,吊索不符合規定,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不準吊;j.六級以上強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雪時不準吊;15.信號工在每次吊裝時應檢查綁扎是否牢固,確認后方可起鉤吊裝。16.塔吊安裝好后,應遵循安8、裝質量驗收制度、塔吊安裝后驗收和交付使用制度進行空載實驗和重載實驗,檢查各工作機構、電器控制系統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各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17.塔機的所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隨時保養,嚴禁任意搬動和拆卸,嚴禁超負荷使用。18.檢查電氣控制系統應符合要求。停機保養或維修時必須切斷總電源,不許帶電作業。19.對塔吊的地基符合設計承載能力要求,對塔吊基礎必須達到安裝所需要的強度才能進行安裝。20.首次立塔高度必須按頂升控制高度要求,一次頂升到位,未頂升到位的塔吊不得進行吊裝作業,二次頂升時應保持塔間高差,由高塔開始頂升,順序進行。21.每臺塔吊應配備二個專職司機,原則上二個司機不能同時請假,如情9、況緊急必須通過項目工程部同意,并且有合格的替代人員上崗方可允許。22.控制大臂回轉區域,禁止負載作360回轉,大鉤嚴禁在場外道路上空以及建筑物上空回轉。23.項目部確定塔機司機及指揮員對講機專用波段,除專業指揮員外其他人員嚴禁對塔機司機進行指揮,如有發現,實行重罰。造成嚴重后果者,追究其責任。24.塔機操作實行倒班制,由項目工程部對塔司及指揮員進行考勤,輪流值班,防止疲勞作業,且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6小時。五、塔吊防碰撞措施本工程利用施工場地既要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又要保證作業現場人員的安全,而大型垂直運輸機械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承擔著大量材料吊運任務。由于使用頻率高、時間長,人、機、物都有可能10、發生突發不利因素。為預防垂直吊裝事故發生,保障人、機、物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降低垂直運輸中的風險。制訂本措施,以確保施工平安順利。1.多臺塔吊作業的運行原則1)起重機之間最小安全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為防止塔吊的長臂與相鄰塔吊的塔身相碰,部分塔機采用縮短臂長,以確保運行安全距離。2)處于高位的起重機(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的起重機之間,在任何情況下,其垂直方向的間隙不得小于2m。3)二臺同樣高度的塔吊,其起重臂端部之間,應大于4m,二臺塔吊同時作業時,其吊物間距不得小于2m。4)多臺塔吊作業范圍應設立警戒限位,防止碰撞事故發生。5)多塔11、作業時,各機指揮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圍內同時吊運,要合理安排吊運時間,使各臺塔吊能夠充分利用各自空間工作。6)高塔避讓低塔:高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低塔運行情況再進行作業。7)動塔讓靜塔:進行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狀態的塔機。8)空載讓重載:兩塔同時運行時,空載塔吊必須避讓重載塔吊。9)前臂讓后臂:當作業半徑內有其他塔吊后臂時,必須判斷其運行方向,前臂避讓后臂。10)低塔吊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吊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11)每兩臺塔吊起重臂交叉點必須設置小紅旗以作標示,顯示出警告區域。2.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12、,可通過嚴格控制兩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依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由塔吊現場平面布置可知,七臺塔吊中,相鄰塔吊的距離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長度,即滿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處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與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間的碰撞。七臺塔吊均有可能發生碰撞,應盡量通過塔機高低差來避免塔機起重臂與另外一臺塔機的拉桿、平衡臂發生碰撞。3.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高位塔吊的13、起重鋼絲繩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區間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部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了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部配備了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另外,塔機租賃公司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機司機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同時要取下吊繩。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14、能發生碰撞。為此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桿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證低塔起重臂拉桿上端距高塔大臂下端的距離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塔機立面位置布置見圖。4.防止物件墜落傷人防護措施1)凡吊裝作業半徑范圍內的建筑設施、臨時工棚、行人通道采用雙層硬防護并覆蓋安全網隔離。2)塔機長臂在半徑范圍內必須高于任何物體,不準伸出圍墻外,我部在進行塔吊平面定位時已經針對這點進行了有效避讓,所有塔吊大臂均未伸出圍墻外。3)吊運物件控制規定線15、路,避免從人們頭頂上經過,以防止物件墜落傷人事件的發生,施工人員應當主動避讓吊物,嚴禁在吊臂下方站人。4)遇6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電時,應當停止吊裝作業。 為了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開展經常性的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灌輸安全生產知識,以確保垂直運輸作業安全進行。5.周邊環境本工程除14#、15#樓設置地庫中間,塔吊布置時要充分考慮周圍的復雜環境。重點防護:3#、4#、5#樓北側為3.5KV高壓線:在布置塔吊時已充分考慮高壓線的安全距離,并且高壓線搭設安全防護架。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我部密切關注周邊環境,及時掌握周邊狀況,在塔吊運行過程中始終堅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盡量做到16、對周邊環境零影響。六、應急措施1.制動器失靈情況下的應急措施:1)突然失靈:當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制動器突然失靈時,首先要進行一次點車或反向操作,并立即發出緊急信號,同時尋找物件可以降落的地點,如當時物件所處位置即可下落,就要把控制器手柄正常的操作方法轉到下降速度最慢一檔,使物件降落。決不允許讓物件自由墜落。如果當時的情況下不允許直接降落物件,就要迅速地把控制器手柄逐級地轉到上升速度最慢一檔,千萬不要一下子把控制器手柄轉到上升速度最快一檔。因為轉矩變化大,會使過電流繼電器觸點脫開把電源切斷,使重物立即自由墜落,造成吊運作業機械事故。2)由電氣引起的制動失靈:如果在點車或反向操作之后,重物仍在下滑,17、那末可以認為這種失靈現象是由電氣方面原因造成的,遇上這種情況應立即拉下保護箱閘刀開關,切斷電源,使制動合閘,把被吊物停住,然后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避免事故發生。2.失控情況下的應急措施所謂失控,就是電動機處于通電情況下,控制器卻失去了對機構正常控制作用。這屬于操作不當引起的。此外,控制線路及電氣元件的故障也會造成失控,如發現這一情況,必須立即發出警報信號,警告行人離開吊物下方,并查明原因迅速排除故障。3.突發停電下的應急措施當塔吊起重機在正常作業中突遇停電(長時間)故障,使起吊物懸掛在空中,且時間長,應采取以下緊急措施:1)應將所有控制器撥至“0”位,斷開總電源。2)由專業維修人員間斷地用手打18、開起升卷揚機制動器或打開拉閘把手,讓起吊物下降,每次下降較短距離,下降速度不得超過額定速度,最后使吊物降至地面。3)如吊物下面有障礙物及房屋時。應采取如下措施:按第2 條內容先將吊物降至離物體或房屋上方安全距離內,然后采取將同轉裝置制動或拉浪風繩措施,不讓其在風力作用下同轉;將塔吊臂架回轉轉至空曠的場所、或回轉到建筑物安全部位、或臨時擱置在能承載吊物噸位的鋼平臺上并加以監控,并制動同轉,設置警戒線,然后按第2 條操作;在吊物下方設置警戒區域,并有專人監護,不讓人員在吊物下走動或作業: 4)在吊物下方是辦公區域,則吊物下方辦公室內人員必須暫時離開,并按第2條方法采取措施;5)電源恢復接通后,要進19、行全面檢查,然后將吊物轉至指定地點下降。4.發生碰撞后的應急措施1)塔吊碰撞:高低塔容易發生的現象是吊運過程中產生鋼絲繩碰撞,發生鋼絲繩碰撞纏繞式,塔吊信號工立即指揮二臺塔吊停止運轉,待吊運物品停止運動時方可沿吊運反方向運轉,解除碰撞。如發生吊運鋼絲繩纏繞,必須待鋼絲繩解除纏繞或物品穩定后協調下放。同時及時上報應急救援小組。2)塔吊碰撞倒塌:事故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并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撥20、打120、119、110等電話。項目的應急器材滅火器等必須放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做好標識。項目部應定期檢查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應急設施是否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七、應急保障體系1.應急指揮小組組 長:* * 電話:13*889組 員: * * *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通知項目部應急小組成員,各有關人員接到報警救援命令后,應迅速到達現場,以便傷者得到及時救助。2.應急程序1)重大事故:首先發現者緊急大聲呼救,同時可用手機或對講機立即報告現場當班負責人 條件許可緊急施救報告、聯絡有關人員(緊急立即報警、打求助電話)成立指揮部實施應急救援上報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善后處理。2)一般事故:首先發21、現者緊急大聲呼救條件許可緊急施救 報告、聯絡有關人員 實施應急救援保護事故現場善后處理。3.應急電話: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項目部電話: 八、安全文明施工1、入場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提供上崗特種作業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存檔。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3、非本人操作的機械設備未經許可,嚴禁動用。4、塔吊租賃單位必須指派專門技術人員,定期對現場所有塔機進行月度檢查及保養工作,并出具檢查記錄。5、項目部設備部、安全部等相關部門應定期組織或配合監理、業主單位對塔吊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6、塔吊操作人員及指揮每天上班前,必須認真檢查各種設備、儀器是否處于安全工作狀態。7、塔吊指揮人員持證上崗,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十不吊”要求執行。8、塔吊操作人員及指揮必須遵守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條例,遇到問題及時向項目部有關部門反映,施工現場嚴禁打架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