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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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5324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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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住 址: ;聯(lián)系方式: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法定代表人: ; 職 務: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住 址: ;聯(lián)系方式: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法定代表人: ; 職 務: ;第二章 宗地的基本信息第三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宗地信息如下:地址: ;范圍:東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土地案號: ;土地地號: ;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地類(用途): 。第四條 甲方自愿將土地2、使用權有償出租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等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范圍內。乙方自愿有償承租該土地使用權,明知承租宗地的權屬情況及相關信息,承租土地的用途為 。第五條 同時出租的地上附屬物情況:附屬物名稱: ,數(shù)量: 。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附屬物結構: ,現(xiàn)狀: 。第三章 雙方材料審查第六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 ; ; ; ; ; 。第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 ; ; ; ; 。第四章 租賃期限及租金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地上附屬物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甲方出租土3、地和附屬物的期限當然包含于該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期限內,超出部分無效。第九條 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租金為每平方米 元(大寫: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此租金不包含附屬物。地上附屬物租金為每平方米 元(大寫: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第十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須以 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的 %,即 元(大寫: 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須以 方式向甲方支付 元(大寫: 元)作為租賃合同的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憑證,并于期限屆滿后返還給乙方。第十一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租金。若逾期未支付,4、甲方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租金總額 %的遲延履行金。乙方逾期未支付超過 天的,視為根本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及利息,此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第十二條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第十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協(xié)助乙方辦理相關租賃手續(xù),辦理手續(xù)所產生的費用由 方承擔。第十四條 甲方在所出租土地上的權利、義務及相關法律風險自合同生效后隨之轉移給乙方。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內,土地稅金及其他一切因使用土地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第十五條 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內,不得將宗地和地上附屬物的5、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如欲再轉租、抵押或更改土地用途,應當經(jīng)有關機關和甲方同意。第十六條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經(jīng)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鎮(zhèn)建設規(guī)劃,并依法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相關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如若違法,涉及的相關訴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宗地上的開發(fā)、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并在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管理。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質量、安全問題或發(fā)生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第十七條 乙方在承租期限內,使用土地過程中應做到合法使用、勤勉維護、6、綠色環(huán)保及不影響市容市貌。第十八條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及附屬物:(1)乙方承租土地后,閑置六個月以上未經(jīng)營;(2)乙方承租土地后,發(fā)生合同違約行為;(3)乙方在承租期限內,發(fā)生破產、注銷等情況。第六章 期限屆滿第十九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屆滿后,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宗地。乙方對于承租期內因經(jīng)營行為對土地及附屬物造成的損壞或磨損,應作價向甲方賠償或補償。第二十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屆滿后,乙方應依照本合同和國家法律規(guī)定協(xié)助甲方辦理交還土地相關手續(xù)。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屆滿后,乙方因交還土地所涉及的經(jīng)營期間投資的建筑物的處置,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7、二十二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欲繼續(xù)承租、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一年內通知甲方,并提交續(xù)期申請書。第七章 違約責任第二十三條 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甲方出現(xiàn)但不限于以下情況的,構成違約:(1)出租土地時不具備標的土地使用權資格;(2)拒不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審批手續(xù)。第二十四條 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乙方出現(xiàn)但不限于以下情況的,構成違約:(1)承租土地使用權時向甲方提供證件及相關材料不真實有效;(2)逾期未支付或拒不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定金或押金;(3)拒不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審批手續(xù);(4)在承租期限內,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抵押宗地;(5)乙方承租土地后土地用8、途與承租前承諾不一致,或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土地用途;(6)乙方承租土地后在宗地上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權益的行為;(7)期限屆滿后拒不交還土地。第二十五條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期待利益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第八章 免責條款第二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宗地損壞、滅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第二十七條 由于國家政策、城市總體規(guī)劃或城市擴展等非主觀原因,甲方必須收回宗地的,不視為對合同的違約。第九章 附則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日期不一致的,以之后的日期為生效日期。第二十九9、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第三十條 本合同關于宗地的約定,同樣適用于宗地上的附屬物。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遞交有關行政機關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手寫內容與打印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手寫內容不一致,應以未改動版本為準。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宗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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