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化車間工程施工合同(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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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5894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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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一、 工程名稱:凈化車間工程二、 工程地點:杭州市三、 承包范圍和內容:根據發包方提供的“設計施工藍圖”及施工方設計的圖紙和國家“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內容包括 彩鋼板隔墻和吊頂、電路、水路、消防設施、地面、中央空調系統的安裝、動力照明 ,承包方就以上內容全部工程造價、質量、運輸、工期、文明安全施工實行承包。且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有權對承包范圍和內容進行調整。四、承包合同價款1. 本工程的承包總價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此承包總2、價包括了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完成合同、招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的補充資料、施工圖紙、招標過程中乙方的承諾等規定范圍和內容的全部工程的一切費用。除以下規定可以調整外,其余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1.1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范圍和內容進行調整,承包總價則做出相應的調整。1.2 設計變更:工程設計的所有變更必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后,相應調整合同價,在竣工決算中支付。1.3 施工聯系單變更確認:必須經甲方認可后,相應調整合同價,在竣工決算中支付。但屬乙方投標時漏項、少算的工程費用不得追補。1.4 凡上述工程涉及變更的,甲方代表和業主工程師現場只簽證工程量,具體價格結算時確認,但確認價格的原則為:報價內有的項目3、按投標價(但不得高于工程期內平均信息價,如高于則采用該信息價)并優惠一定的比例(該比例的標準為“乙方中標價與投標時未優惠投標時投標報價之間的優惠幅度”);報價內沒有的項目,有價材料按該信息價下浮 5 %,無價材料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為準。1.5 招標中的暫定價材料:按照施工過程中甲方簽證認可的單價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暫定價格調差。招標時按材料暫定價進行報價的材料,施工時按發包方簽證認可的材料、品牌規格、廠家及產地、顏色(或樣品),對運至工地的價格進行調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條件提出再增加任何附加費用。1.6 最后結算采用投標預算包干價加所有聯系單審核費用的方式進行,參照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4、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由甲方進行結算。乙方應在竣工驗收后壹個月內向甲方提交所有結算資料,甲方在收到齊全的結算資料后壹個月內出具結算意見,如乙方對甲方結算有異議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有資質的第三方作結算,費用由乙方承擔。第二條 施工準備一、 發包方1.1 組織承、發包方在現場進行施工圖交底會審;1.2 協助辦理有關施工進場手續。二、 承包方2.1 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2.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2.3 已竣工工程交付發包方之前,承包方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費用由承包方全額5、賠償。第三條 工程期限一、 根據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 60 天(日歷天)。自200 年 月 日進場開工至200 年 月 日竣工驗收。二、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2.1 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的水,電源,影響進場施工;2.2 不屬施工圖紙范圍內的重大設計方案修改,造成較大工程量的增加,導致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2.3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一、 本工程嚴格按發包方的設計圖及要求施工,如發包方設計說明表達不清的,應立即詢問發包方,并與發包方進行溝通。二、 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安裝工程規范、規程和標6、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三、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3.1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的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等必須符合發包方提出的要求(見附件 )及承包方提交的承諾(見附件 )。否則,發包方有權要求更換,由此造成的責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擔。3.2 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3.3 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3.4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7、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1 年。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 24 小時內派人修理(對于情況緊急的應在 3 小時內派人至現場),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第五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一、 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承攬方提供的材料與設備的規格、型號、品牌、廠家必須與發包方的要求相符。二、 發包方有權更換主材品牌,此屬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拒絕。三、 承包方供應的主要材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經驗收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承包方應重新更換,達到質量要8、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能作為順延。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一、 本合同簽訂后 7 日內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合同總價的 30 備料款,計人民幣 萬元;二、 彩鋼板等主材到貨后再支付工程進度款人民幣 萬元(約合同價的15 %);彩鋼板工程、通風系統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總價的工程進度款人民幣 萬元(約合同總價的35%)。三、 全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發包方再支付承包方合同總價的 15 ,計人民幣 萬元;四、 全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如無決算工程量付至合同價的 95 %,如有決算工程量由發包方對工程作決算,發包方應在決算完成后2個月之內付至確認的結算價的 95 %;五、 結算價的 5 %作為質9、保金,工程驗收合格后滿一年無息付清。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一、 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可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如有任何交底文件則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不得擅自修改。二、 乙方駐工地項目經理: 。主要項目成員以投標文件所列為準。項目經理及主要項目成員到崗率必須達到 80 %,如實際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及主要項目成員到崗率與承諾存在5%差距的,甲方有權直接扣除工程合同總價款的2%。同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調換項目經理及主要成員(項目經理到位率未達到60%的視為自行調換項目經理),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直接扣除工程合同總價款的5%,并有權解除10、本合同。三、合同工程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分包和轉包。如乙方進行轉分包,一經甲方發現并證實,甲方有權直接扣除工程合同總價款的10%,并有權解除本合同。四、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后,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五、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 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同意后采取實施。六、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承包方才予實施。第八條 安全施工承包方應按國家、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在施工期間11、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方代表,并及時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乙方應辦理本工程第三人責任險并為其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逾期不辦,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承包方在施工期間不得影響發包方的正常生產,并遵守發包方外來人員施工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度。第九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承包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發包方。因不可抗力發生的下列情況由責任雙方分別承擔:1、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費用;2、 造成承包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承包方承擔;3、 因承包方未12、及時采取施救措施或未及時通知發包方導致損失擴大的,承包方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第十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不可抗力、發包方經營政策變化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工作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部分的造價的價款。第十一條 工程驗收和交付一、 竣工驗收的依據和標準:發包方的圖紙、設計要求、技術資料、施工說明、會審紀要,施工中的簽證意見、修改通知書、承攬方的預算資料、竣工圖等,現行施工規范、規程及本合同相關約定;二、 竣工驗收的具體安排:承包方應在具備驗收條13、件時向發包方提交竣工資料及竣工報告,竣工資料應至少包含的資料為: 竣工藍圖兩套,工程量變更單,風管檢漏記錄,凈化工程潔凈室測試報告等。如發包方認為確實具備驗收條件的,提交竣工資料及竣工報告之日即為完工之日。承包方并應以書面形式提前 3 天通知發包方進行驗收。三、 竣工驗收合格:3.1 如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發包方組織驗收一次性通過的,則由發包方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給承包方;3.2 如組織驗收不能通過則承包方應繼續施工,或進行修理、返工,以期達到驗收標準,第一次返工時間不能超過 5 天;在承包方繼續施工、或進行修理、返工完成后,應再次通知發包方組織驗收,如若通過,由發包方簽發驗收合格證書給承包方;若14、第二次仍未通過的,除發包方認為有必要解除合同之外,承包方有義務修理、返工,直至驗收合格通過,交付給發包方。四、 對局部驗收合格部分發包方有權使用。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一、 因承包方超過期限進場開工,發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除應返回發包方已支付的備料款外,還應承擔由此給發包方造成的利息損失及其他損失;二、 未按期完成工程或合同期內完成的工程沒有通過驗收的均視為未按期完工,無論是否解除合同,承包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工程延期的,承包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每延期一天支付總造價 0.5 %;如發包方具有解除權并解除本合同的,承包方除支付相應違約金外,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高于違約金15、數額的,應賠償不足部分的損失。三、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直至終止合同。第十四條 糾紛解決辦法一、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向發包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裁決。二、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質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成工程產品。2.1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2.2 雙方協商停止履行;2.3 調整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2.5 一方違約,另一方依合同約定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第十五條 附則一、 本合同壹式四份,發包方三份,承包方一份。二、16、 本合同自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三、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雙方共同蓋章確認,任何修改部分無效。四、 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五、 本合同的下附件及解釋順序如下:5.1 工程要求及說明; 5.2 發包方的議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5.3 承包方投標文件及補充承諾。如上述文件出現含混不清或不相一致,以順序在先的規定或有利于發包方的條款或解釋為準。發包方(蓋章 ): 承包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簽章): 聯系人(簽章): 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