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房屋租賃合同(5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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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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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業用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姓名單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姓名單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地產管理法、合同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用房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第一條租賃房屋甲方將位于物業現狀(詳見商鋪建筑、裝 修、配置標準),其建筑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于辦公 經營。第二條租賃期限1. 租賃期限年: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 )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2、共利益的;(3) )拖欠租金 1 個月或空置 3個月的;(4) )擅自改變租用房屋使用用途的。2. 乙方如需續租,合同期滿前30 日內告知甲方,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3. 經甲乙雙方商定,考慮到物價、用工成本上升的因素,從承租后次年起, 每年物業服務費用按照5% 遞增。第三條租金標準.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限內,租金按本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計算,具體租金標準為:元/ .月。第四章租金及相關費用的交付1. 租金每 半年為一期預付一次。以后乙方須在每期到期前30 日內預付完下一期租金。2.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 電、衛生及物業服務等費用。3. 租賃房屋的商業供水元/3、 噸、供電元/ 度、供氣元/ 方;衛生費、物業費按物業合同標準收取;若政府能源價格變動,需按政府調整后價格計量; 設施、設備由甲方按現狀交付,并為乙方單獨安裝計量考核表。第五條物業管理1. 乙方認可并接受項目統一的物業管理,自覺遵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享受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的相應物業使用人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2. 為了避免乙方改變租賃用途及出現違約責任,需房屋保證金2000.00元。甲方在合同期滿時扣除所欠水電氣等費用、無房屋設施損壞情況后無息退給乙方。 第六條裝修及安全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乙方因裝修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第七條租賃房屋修繕因租賃房屋建4、筑結構、外墻面的防水、高低壓配電、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是為了保證商業門面及小區住宅正常運行而必須之設施、設備,乙方應保證在租賃房屋內的上述設施、設備的完好性,并為甲方維修所有設施、設備、管線提供方便、幫助。.第八條店招規劃乙方有權在租賃商用房屋范圍內設置店招。店招的位置、用材、規格和安裝由乙方設計,交由政府相關部門審定。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1 、甲方的權利、義務(1) )甲方有權對乙方是否遵守雙方合同條款進行監督。(2) )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租賃房屋內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經營范圍內的合法、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有違法經營行為并損害甲方聲譽,甲方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3) )乙方不得在租賃區5、域以外未經甲方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亂搭、亂建。2 、乙方的權利、義務(1) )乙方如需對甲方的租賃房屋進行改造裝修或增擴設施設備,應書面告知甲方,其費用由乙方自理。(2)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而使甲方租賃房屋建筑結構、設施、設備、場地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并恢復原狀。(3)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前十日內清償其所欠甲方的各種費用,并在租期屆滿之日把租賃房屋交還給甲方。能保證甲方正常使用,不損壞甲方原有設施、設備的基礎上,乙方可拆除搬遷其余屬于乙方的財產、設備等物件。如租期屆滿十五日內乙方無故不拆除搬遷租賃房屋內屬于乙方的設施和財務,視為乙方無償贈予甲方。第十條違約責任1 、甲方未按本合6、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要求的房屋,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合同總額的兩倍違約金。2 、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合同總款的兩倍違約金。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繳欠租外,并按租金的0.5%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如乙方欠繳租金超過15 日,除應按本條款約定補繳租金和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4 、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并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還,同時乙方還應支付甲方合同總額的兩倍違約金。5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30 日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如擅自提前解除合同需賠7、償對方經濟損失。6 、本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后,乙方自行對房屋裝修的,甲方不予賠償。乙方須在 5日內將房屋內屬于乙方的物品搬走,同時乙方應保持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房屋裝修的完好及正常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支付甲方合同總額的兩倍違約金。如果有遺留物品,視為乙方遺棄,甲方有權處理。7 、如因違約方的原因導致訴訟,因此產生的訴訟費、 誤工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打印復印費等相關費用由違約方承擔。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一方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1 、甲、乙雙方均應維護彼此的聲譽,由于其中一方的行為造成有損于對方聲譽的事件發生,行為方應積極消除負面影響;否則,另一方有權追究行為方.的賠償責任。2 、商鋪房屋內現有設施設備供乙方使用,如有損壞,由以乙方負責維修。乙方退房時應保持商鋪房屋內現有設備的完好。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生效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條本合同共五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聯系電話:聯系電話:附件:資產清單設備名稱規格價值備注空調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