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設備及安裝工程合同范本(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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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6470
2022-11-10
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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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化設備及安裝工程合同(范本)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智能化設備及安裝工程合同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將 智能化系統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條: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范圍(在前面方框內打勾):小區智能化控制管理中心系統 小區物業管理軟件系統可視對講系統 三表抄收系統家2、居安防與控制系統 公共機電設施控制系統周界防范系統 巡更系統出入口門禁及一卡通系統 停車場管理系統閉路監控系統 背景廣播系統LED屏信息系統 綜合布線系統閉路電視與VOD點播系統 程控交換機系統衛星電視接收系統 小區信息觸摸屏系統其他子系統:4.工程內容(在前面方框內打勾):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的方案設計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的施工圖設計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的設備供應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在建筑物內各類線材的供應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在建筑物內各類預埋管材的供應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在建筑物外管網管材的供應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在建筑物外管網預埋管材的供應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的設備安裝承3、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的系統調試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的系統開通驗收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建筑物內的線路敷設及管網預埋指導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建筑物外線路敷設及管網預埋指導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建筑物外設備安裝用架桿及相關輔材的供應及施工承包范圍內各弱電子系統建筑物外設備安裝用架桿基礎的預制施工其他工程內容:針對上述單項工程內容的具體說明: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包各類材料設備檢驗、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質量、包工期、包驗收合格、包維護、包風險、包保險、包施工用水用電費用及各種稅費等本工程的應有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工期1.本工程工期定為 個日歷天。2.計劃開工日期: 年 4、月 日,正式開工日期待甲方具備開工條件后,書面通知乙方為準。3.竣工日期以雙方對本工程驗收合格為準。4.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確認后,工期按實際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1)因甲方要求而增加或變更工程內容達5%以上時,雙方應當協商順延工期事宜;(2)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不能交付乙方施工場地的;(3)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四小時以上;(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程進度;(5)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工期應當進行順延。第三條: 合同價款1.本工程采用( 總價包干 綜合單價包干)的方式承包,合同( 包干總價 暫定總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2.乙方在合同范5、圍內有漏算、少算工程量的,視為已包含在工程總價之中,結算不作調整,所須全部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3.甲方原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按實際發生計算,本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本合同已有的價格(投標總價下浮 %的價格即為合同總價)變更合同價款;本合同中有類似變更工程價格的,參照本合同類似工程價格變更合同價款;本合同中沒有適用于/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照雙方確認的價格計價;4.發生增加工程時,甲方需作書面通知,乙方報價經甲方確認后,乙方必須在所工程量完工后20天內如實、嚴謹地向甲方報送工程簽證,否則甲方有權拒收并視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價款的增加。第四條:工程款支付1.合同簽訂后10天6、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2.安裝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總價的 %;3.系統運行 月后付清余款,即 元; 4.每期付款前,乙方須提供當期同等金額的國家稅務正規發票。第五條:材料設備供應1. 承包人應在 年 月 日前供應材料設備,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均應由乙方根據圖紙、投標報價中明確的品牌、型號、規格負責采購,并負責購進并送至施工現場;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達到國家和行業合格標準,并向甲方提供廠家批號、產品合格證明、當年報驗的質量檢驗書等資料證明。承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派人與承包人共同清點;3.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意義,需7、進行重新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由持有異議一方承擔,否則由采購方承擔。第六條:設計變更及工程結算 1.一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2.除由甲方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施工范圍變更,工程結算價款一律不予調整;3.乙方的投標書作為雙方確定變更合同價款的依據,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變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減少,雙方據實調整,單價根據乙方投標書中相應單價并下浮 %后執行。第七條:工程質量及工程驗收1.本工程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優化方案、工程報價書、做法說明、設計變更、甲方確認用材料標準中所列明的材料、設備規格、品牌、產地等施工技術文件進行施工,執行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8、等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的工程驗收 合格 標準;2.工程質量(含施工質量及材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及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乙方承諾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全部責任;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通知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第八條:雙方責任與義務一、甲方責任及義務1.簽訂本合同后9、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工程的相關技術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報建、報裝的相關資料;2.為乙方提供放置施工設備、材料的堆放場地及用房,提供乙方施工用電用水接口,由乙方自行裝表計量,裝好表后通知甲方抄底數,施工中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3.派駐地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協助乙方協調與工程總承包方的關系。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及設計變更簽證,負責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4.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配合乙方辦好結算工作,及時結算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5.協助乙方辦理本工程涉及道路設施開挖等工作。10、二、乙方責任及義務1.負責按甲方設計提供的施工圖進行現場施工,組織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編制詳細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底計劃,并交甲方審批;經過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組織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所有施工有關事宜;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要求,嚴格按照甲方審批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工期要求,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材料品牌及施工內容按質按量完成,做好施工質量檢查記錄,整理竣工驗收資料;4.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現場安全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做到工完場清;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11、管線,否則,由此所產生的損生或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6.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和環境保護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消防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并及時向甲方和建設主管部門報告;7.根據合同約定獲得承包款;8.辦好竣工驗收后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資料給甲方,并負責甲方使用人員的培訓工作;9.乙方應及時、足額支付從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員的工資及購買工程期內有效工傷保險等,并保證不因上述事由影響工程施工,否則,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導致停工或引起群體性事件的,甲方可從應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撥出應付工資,向施工及管理人12、員支付;同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10.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報批、報建手續,或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施工、驗收、備案等手續。乙方違反本條第一款約定,應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甲方并有權解除本合同。第九條: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約定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它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相關的法規、規范及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施工;2.乙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法以及安全措施不力,導致發生安全或消防事故,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及時向甲方及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第十條:工程保修1.本工13、程整體保修期為 年(按國家有關保修條款執行),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2.保修期內凡屬設備質量、安裝質量等非建設單位人為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無償維修;3.若甲方在不違反操作的情況下出現的故障或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若甲方違反操作規范或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其費用由甲方負責;4.在保修期間,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乙方在接到甲方報障電話或書面通知后,兩個工作日內派人修理。若發生緊急搶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電話通知后,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搶修。乙方逾期進行維修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維修,維修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第十一條:違約責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任何14、一方原因單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20%的賠償金;2.若因乙方責任造成的逾期供貨或竣工,從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合同款項,從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任一方如延期達30天以上,均有權決定是否單方解除合同。第十二條: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1.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許的推遲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15、行;4.由于合同當事人的一方違反合同,以至嚴重影響訂立項目合同時所期望實現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第十三條:爭議處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解決。當事人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四條:其它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時,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以利于本合同的順利履行;3.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當附件與本合同相沖突時以本合同條款為準。甲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簽訂日期:二一三年 月 日簽訂地點: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