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合同(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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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616513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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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合同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第二條 設計依據2.1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2.2中國國家、xx市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標準。2.3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2.4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招標文件及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以及中標通知書。2.5發包人提出的設計任務書(發包人發出的補充設計任務書)及其它有關設計工作的2、書面要求。第三條 工程概況及設計范圍、設計周期3.1工程名稱: (以下簡稱本工程)項目規模: 建設階段: 建設投資:估算投資 萬元設計內容: 3.2設計范圍: 3.3設計周期: 具體設計周期見表一。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表一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1景觀方案深化設計文件 2景觀初步設計文件 3景觀施工圖設計文件 3.4設計人應根據本合同確定的設計內容、設計周期及設計文件提交的時間要求,合理及時地進行有關工作安排,編制設計工作計劃,確保其設計工作安排及計劃獲得發包人的同意并滿足發包人的要求。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修改設計工作計劃。3.5本合同簽訂后7天內,設計人3、應向發包人提交符合第3.4條要求的設計計劃。設計計劃經發包人審批后,設計人應嚴格執行。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語言、組成及文件解釋的先后順序4.1本合同文件采用中文書寫。4.2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組成,構成本合同的文件應被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互相補充的,除非文件中另有說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順序來做出最利于發包人的解釋:4.2.1本設計承包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雙方針對本設計承包合同條款形成的補充或變更協議書);4.2.2中標通知書及其附件;4.2.3雙方經商定形成的記錄、會議紀要等文件;4.2.4招標文件(含答疑文件、澄清征詢函);4.2.5設計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含投標文件澄清、4、說明及確認函)。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基礎資料的內容及時間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表二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設計任務書 合同簽定同時需要電子文件(圖形文件應為DWG文件格式)及書面文件,并有簽章。 2現狀地形圖及電子文件 合同簽定同時 3市政管線等基礎設施資料 合同簽定同時4建筑設計及各相關專業(含建筑、總圖、水、暖、電等專業)施工圖 合同簽定同時5項目綠化審批意見書 合同簽定同時6構筑物地勘資料 初步設計開始前7方案設計確認書 初步設計開始前8初步設計確認書 施工圖設計開始前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內容、份數及時間要求6.1見表一。6.2設5、計文件提交具體時間的確定:如果發包人在收到設計文件后10日內未提出任何修改、完善文件的要求,則設計人交付文件的日期為設計文件提交的具體日期;如果發包人在收到設計文件后10日內提出了修改、完善文件的要求,則設計人應及時對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完善,直到發包人書面表示滿意為止,在這種情況下,設計人按發包人要求對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和完善后獲得發包人書面認可的設計文件的提交日期為設計人修改、完善后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6.3設計人除提交第6.1條規定的設計文件外,必須同時提交文件的數字化產品二份。數字化產品的載體應是計算機光盤。6.4設計人所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當一律采用簡體中文書寫,并保證其中所使用的術語、符號6、為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定的專用外文術語、符號。6.5設計人所提交的設計文件應取得建筑設計單位及招標人和使用人認可,方案設計及初步設計以設計確認單為確認依據,施工圖設計以滿足建設部相關深度要求為依據。6.6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方案設計文件4份,初步設計文件8份,施工圖設計文件8份,超出部分由發包人支付工本費。第七條 設計費7.1經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本合同發包人支付的總費用為 萬元人民幣(¥ )。7.2總費用為固定費用,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不再給予增加,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費用:7.2.1設計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向發包人提交本合同規定的的文件所需的費用;7.2.2設計人按照中國政府主7、管部門意見及發包人要求修改、完善圖紙,提供設計技術交底及解決施工中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等服務的費用;7.2.3 設計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其他內容所發生的費用。7. 3以上費用均視為是包括所有應繳稅費的費用。第八條 支付方式8.1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作為預付款。8.2初步設計文件提交并經發包人確認后,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8.3施工圖設計文件提交并經發包人確認后,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8.4園林綠化工程完工并經驗收合格后,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 8.5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8.6如項目分階段實施,則設計費根據設計面積所占比例分8、階段支付。第九條 雙方責任9.1發包人義務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9.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十五天(含十五天)以內,設計人有權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十五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與發包人重新商定提交設計文件的合理時間。9.1.3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導致設計有重大變更,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如造成設計人出現重大設計返工,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99、.1.4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預付款不予退還;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逾期貸款利息乘以應付但尚未支付的金額向設計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如發包人逾期未支付上階段設計費用,設計人有權停止下一階段工作。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9.1.7對于設計人提出的需要發包人做出答復或指令的事項發包人應在合理時間內10、及時做出。9.2設計人義務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范圍、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2條規定的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9.2.2設計人應根據發包人要求進行限額設計,否則設計人應按本合同相應約定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為了滿足以上要求,設計人應修改設計文件,保證有關內容滿足發包人及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9.2.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設計人在處理本工程設計工作中有關設計內容、設計質量、設計變更、設計周期等問題,應是一個熟練的、富有經驗的設計者,以確保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本工程的實際11、需要及發包人的相關要求。9.2.4設計人在按照本合同向發包人提交設計計劃后,應嚴格按照該計劃完成各項設計工作(包括階段性設計工作),非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變更計劃。如設計人未能按照設計計劃完成設計工作,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發包人有權將相應經濟損失從設計費中先行扣減。9.2.5設計人不得以踏勘現場時對有關事項誤解為由,也不得以發包人或其他方提供不正確、不完整的資料或其本身未取得準確、充分的資料為理由而要求增加費用(出現9.1.3條規定的情況除外),同時也不得停止客觀上可以繼續進行的工作,也不得因此要求減少或免除設計人在本合同范圍內應承擔的義務。9.2.6設計人保證選派的擔任本工程的設計人員與其提12、交的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人員相同,同時,應保證這些人員是富有經驗、業務能力強、身體健康的專業人員,而且必須保證該設計人員盡職盡責,勤勉工作,其中專業總負責人職責應至少包括:代表設計人根據發包人要求負責處理本專業設計問題,簽署相關設計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如設計人提出更換上述人員,則設計人應提前通知發包人且必須征得發包人的書面同意,同時做好相應的工作交接,否則,設計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發包人也有權要求設計人撤換發包人認為不合格的具體設計人員。9.2.7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必須負責及時進行修改或補充,如因設計人原因造成本項目出現工期延誤、成本增加、質量下降或發生質量事故等情13、況之一時,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如果設計人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約定的違約金的,則設計人還應對超出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額度需經雙方協商。9.2.8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六。9.2.9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根據本合同相關規定,但設計人并不能因設計文件已提交而減輕或免除其應承擔的責任。9.2.10設計人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及時處理施工中出現的有關設計問題。9.2.11設計人應該與承擔本項目設計任務的相關設計單位相互協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本工程的設計工作。9.2.12設14、計人應按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取得為完成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所必需的許可、證書及執照,且辦理以上手續的費用由設計人自己承擔。同時,設計人必須保證其向發包人提供的資質證明文件的真實可靠性。9.2.13本合同生效后,如果設計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則應按本合同總額的2%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果設計人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約定的違約金的,則設計人還應對超出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額度需經雙方協商。設計人的違約行為構成實質性違約的,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在這種情況下,設計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責任。9.2.14按照以上條款發生設計人應向發包人賠償或付款的情況時,經雙方協商賠償15、額度后,發包人有權在支付給設計人設計費時將該部分款項扣除。第十條 保密10.1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第十一條 仲裁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 本合同需滿足下列條件后生效。12.1.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12.1.2本合同經xx市園林綠化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12.1.3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了預付款。12.2由于不可抗力16、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12.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12.4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雙方各執 份,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約定為準。12.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6當設計人的行為構成實質性違約(指設計人的違約行為致使發包人訂立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或有預期違約、欺詐等行為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本合同自發包人的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設計人之日起失效。但發包人該項解除權的行使并不影響其行使就設計人的違約行為給自己造成的損失向設計人索賠的權利。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蓋章) (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住 所: 住 所: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電 話: 電 話:傳 真: 傳 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蓋章) (蓋章)備案號: 經辦人: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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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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