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公園會所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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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6541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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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 xx景區體育公園 工程地點: xx縣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甲級 發包人: 設計人: xx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二0一四年二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包人: 設計人: xx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xx體育公園會所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二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2、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單價(元/m2)估算設計費(萬元)產品類型建筑面積(m2)規劃設計單體方案設計及方案深化初步設計施工圖及后期現場配合6000合計萬說明1、設計費暫估 336 萬元,最終設計費依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最終審批的總建筑面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及架空層),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結算;2、設計內容包括:總體規劃、單體方案設計及方案深化階段的工作。3、設計范圍不包含需專業設計公司設計的環境綠化、精裝修、鋼結構、玻璃幕墻、燃火、智能化等范圍。但各階段設計圖紙的深度要達到國家規范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的深度。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3、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1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如不宜由設計人保存的,由發包人向設計人出示原件,所屬復印件經雙方核對無異后,即視為發包人已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提交了有關資料。2用地紅線圖(復印件及電子文件)1合同簽訂后三日內3現狀地形圖(復印件及電子文件1合同簽訂后三日內4三網條件圖1設計開始前5建設方設計任務書1合同簽訂后三日內6其他設計所需資料1設計開始前7各階段政府部門審查通過的批文1開始下階段設計前8發包人通知設計人可開始進行下階段設計工作的通知函1開始下階段設計前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4、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1建筑單體方案概念設計文本640日2建筑方案報建文本820日3初步設計文本(如需)830日4施工圖設計圖835日注:以上時間不含等待確定及審查時間。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萬元人民不。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付費次序付款額計算基數付款占基數比例付費額(萬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第一次付費總設計費10%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日第二次付費總設計費10%方案設計完成第三次付費總設計費30%初步設計完成(如需)第四次付費總設計費35%施工圖設計完成第五次付費總設計費10%主體工程完成第六次付費總設計費5%驗收合計100%說明:1、本項目根據5、上表付款比例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若項目進行分期設計或滾動開發,按本期的總建筑面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及架空層)計算本期設計費,根據上表設計付費比例支付各階段費用。3、最終設計費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依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最終審批的總建筑面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及架空層)進行結算。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第六條 雙方責任6.1 發包人責任: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對所確6、認設計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行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6.1.3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6.2 設計人責任: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6.2.2 設計人采7、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有關規范規程等標準。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50 年。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資料及文件。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期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地基基礎,結構主體及竣工驗收。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8、賠。第七條 違約責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第一次付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該階段應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9、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但賠償總額不大于該階段設計費總額。設計人參加設計責任保險,具體賠付方式詳見保險公司設計責任保險賠付條款之規定。7.4 若發包人對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成果以不認可為由拒絕支付該階段設計費,但又采用了此成果,則此行為視為違約,發包人須承擔本合同金額10%的違約金。7.5 由于設計人自身的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7.6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第一次付費。第八條 其他8.1 設計人必須派專人10、隨時處理施工現場出現的技術問題。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或由設計單位提供發包人購買)。若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購配件和設備,應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或選擇不可類比材料。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8.4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11、,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8.7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議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8.8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服務建議書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 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應在本項目宣傳媒體上注明建筑設計單位為“xx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無正文)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住 所: 住 所: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電 話: 電 話:傳 真: 傳 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簽證意見: (蓋章) (蓋章)備案號: 經辦人: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