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基工程土石方施工合同(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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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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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_承包人: 簽訂時間: 2013 年 月 日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將*平基土石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管理條例以及適用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基本建筑的現行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咨共同遵守。一、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平基土石方工程1.2工程地點:*1.3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核定的設計開挖施工圖及設計變更、甲方書面通知所指定的施工部位進行土石方的開挖、鑿打、爆破、場內運輸(包含上車、卸車)、回填(按照相關施工驗2、收規范執行填方分層碾壓,壓實度大于90%)、清理場地、與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防護、進出場沖洗及沖洗場的設施、揚塵處理措施、測量、放線、定位、土石方開挖臨時支撐、移除地下障礙物、鑿打、余土外運、邊坡處理、邊坡支護基底開挖及回填、場內地下地上設施所需保護措施、施工單位過程中與周邊單位和居民的協調工作、編制相關測繪資料和竣工資料、甲方臨時書面通知的其他零星工作等。二、合同工期2.1合同工期 _個日歷天。開工日期:_年_月_日(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2.2甲乙雙方在確定竣工工期時,已充分考慮下列因素:2.2.1可能出現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農忙等因素。2.2.2 本工程施工工3、期較短,乙方應作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確保工期(包括停電時所采用的發電機和一切油料費用),發包人不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保證工期按時完成,工程質量驗收達到合格以上標準。2.2.3在履約過程中,根據甲方要求的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工程師提出報告,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工期順延。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乙方未提出順延工期報告,則視為乙方不做工期調整;甲方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三、質量及驗收標準、規范3.1質4、量要求:符合但不限于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規范和標準,同時以施工圖說、設計變更以及本工程技術要求為依據,必須滿足國家和重慶市的現行相關規范及規定的要求3.1.1場內標高誤差范圍控制在15cm至-15cm;3.1.2 土石方工程施工前應進行挖、填平衡計算,綜合考慮土石方運距最短,運距合理和合理施工程序等,作好土石方平衡調配,減少重復挖運。3.1.3 雜填土區挖方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甲方要求放坡、修整并采取防止斜坡的土方垮塌的措施。3.1.4 平整場地的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規范要求。3.1.5 土石方工程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測量和校5、對其地塊范圍、水平標高、壓實度,并隨時觀測周圍的環境變化。3.1.6 平面控制樁和水準點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定期復測和檢查。3.1.7 土石方開挖前應檢查定位放線,編制相應施工方案。由乙方辦理相應手續,取得許可后進行作業,并合理安排土石方運輸車輛的行走路線;3.1.8 土方回填前應清理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驗收基底標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應在基底壓實后再進行。場內灌木必須清除,不得掩埋在回填土內,有機質土及腐蝕性生活垃圾不得作為填料。填方選用填料應盡可能就地取材,選用粘形土、土夾石及經過破碎的巖石。淤泥、有機質土和腐蝕性生活垃圾不得作為填料。3.1.9 回填區域土石方采用推土機分層壓6、實方法。分層壓實厚度不大于90cm,碾壓時,輪跡要相互搭接,防止漏壓。若是道路部分,應用壓路機分層碾壓,分層厚度確保30CM,碾壓成型后路表面無明顯孔洞、壓實層頂面石塊穩定。不得存在大面積積水、淤泥等現象。3.1.10在雨季施工時,必須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出現“橡皮土”。3.1.11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乙方負責整改,直至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且工期不順延。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未進行整改,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且甲方有權安排其它單位整改,所發生的整改費用(不須乙方認可)*200%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從應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四、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4.1本合同采用綜合7、包干單價形式,土石方開挖工程量約為 m3。結算挖填方量以甲方提供的原始地貌方格網標高圖和要求完成面標高(平基原則)確定,計算工程量均不考慮可松性和壓縮性及其他任何系數進行結算。本合同暫定價款約 元人民幣(大寫金額: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為 元人民幣(大寫: )4.2計價方式:4.2.1各項綜合包干單價詳見附后工程量全費用清單表。綜合包干單價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為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工作內容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水電費、大型機械進出場費、措施費、保險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缺陷修復、渣車封閉運輸費、出渣費、渣場費、環保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排污費、噪音控制、配合甲方辦理道路開口、環保手8、續、爆破手續、施工管理費及所有政府規定所取的費用、不論土石成份、運輸方式、運距長短、開挖方式、爆破方式、碾壓方式、各種風險(如材料漲價、挖填不平衡、燃油費上漲等)、渣場遠近,該包干綜合單價均不作調整。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等已經包含在綜合單價內,不另行計算。為完成本招標范圍內規定的工作所需要的臨時設施、模板架料、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技術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內各種不利因素的影響而必須采取的趕工措施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已分攤包括在綜合單價中,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4.2.2 綜合單價為風險固定單價,工程結算時:4該綜合單價不論采用何種施工方法,在規定運距范圍內,均不作調整。4.2.9、2.2 因人工、物價上漲以及地質條件發生變化、交通管制等導致的費用增加不調整。4.2.2.3 國家政策性文件調增不作調整4.3 工程量確認4.3.1本工程按原始地貌測量數據和平場竣工圖(甲方要求的平基原則)計算土石方開挖、回填、內轉及外運工程量。4.3.2在現行標準、規范規定范圍內的超挖不計量;超出現行標準規范規定及甲方確認平整度范圍的超挖,由乙方承擔甲方處理超挖所產生的費用;超出規定的欠挖工程量乙方必須重新施工達到規范要求;如乙方拒不完成欠挖工程量,甲方有權按欠挖工程量及土石方綜合包干單價五倍的費用在結算中扣減。4.3.3有碾壓密實度要求的填方區,經驗收不合格、資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填方工程10、量需扣減工程量,如經整改驗收合格、資料齊備后可計量。4.3.4現場收方、簽證記錄必須有甲方兩人以上(含甲方駐工地現場代表、甲方預算工程師、甲方造價審計)簽字,否則結算時甲方有權不予認可。4.4結算書的組成4.4.1按竣工圖計算土石方開挖量*綜合單價設計變更及簽證。4.5新增工程量需以工作指令或工作任務單形式由甲方現場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認可后,工程量方能進入結算。4.6乙方須在竣工驗收合格,向甲方交清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式三套(包含測量數據的電子版), 并提供甲方要求的完整的結算資料后方能辦理結算。五、工程款支付 5.1待工程全部完工后,并驗收合格后20日內支付至土石方暫定價款的60%;3月內結11、算完畢后15日內付至結算總價95%;剩余5%作為質保金,待甲方委托的總承包單位完成基礎施工并驗收,確認無土石方單位開挖質量問題后15日內付清余款。5.2支付方式: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須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當款項支付至結算總價95%時,乙方須向甲方出具結算總價全部的建安發票。六、材料設備供應 / 七、甲、乙雙方的責任7.1甲方責任7.1.1甲方委派_為現場代表(電話: ),職權負責對本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辦理設計變更、技術核定(洽商)。涉及收方簽證、工期延長、工程價款及變更、已完成工程量報告、竣工結算報告、索賠等事項負責辦理,必須以發包人加蓋公章的書面方式作出,否則無效。12、7.1.2甲方須保證在開工前2天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開通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與施工圖一并提供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開工前以書面形式,現場交驗水準點及坐標控制點等有關參照物和數據;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7.1.3甲方有權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負責資料收集和按甲方公司制度規定辦理技術核定及現場簽證的相關手續。根據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情況對工程進度完成量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進行審核和報批。7.1.4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或不聽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現場代表可勒令乙方暫停施工或酌情處以13、罰款500-1000元。7.1.5甲方代表需要易人,必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其接任人全面繼續承擔甲方應負的責任。7.1.6負責按設計要求和驗收標準及合同約定進行工程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7.1.7負責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7.2乙方責任7.2.1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乙方授權項目經理處理與項目有關的業務,全權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相關請求、通知、計劃、報表等和其它需報送甲方的資料,均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或項目章(乙方項目經理、項目章須經乙方授權并送甲方備案)后遞交甲方。7.2.2開工前由乙方自行辦理市政、環衛、爆破、運輸等全部相關施工手續、批14、文、以甲方名義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或質檢提前介入的相關手續),并承擔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施工場地出入口應設置洗車槽,出場地的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場地在干燥大風時應注意灑水降塵。并按安全文明施工相關的規定進行管理。7.2.3 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開挖施工圖說、設計交底及會審紀要、設計變更等技術文件、國家現行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及技術要求組織施工;工程施工前,編制詳細的施工方案,經甲方審核后實施;7.2.4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或不聽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現場代表可勒令乙方暫停施工或酌情處以罰款500-1000元。7.2.5乙方須負責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15、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不得損壞,若損壞,則承擔包括負責修復在內的全部民事責任,并承擔發生的費用,其費用包含在綜合包干單價中。7.2.6巖石區挖方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爆破影響高切坡穩定及破壞擬建建筑基礎持力層的完整性,保證臨近建筑、構筑物、道路、行人、行車的安全。7.2.7乙方自行修建施工臨時道路及承擔費用并維護其道路暢通,在施工現場內不得損壞原有市政設施,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7.2.8做好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嚴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條例,同時還須嚴格遵守甲方及監16、理單位的關于本工程有關管理制度及辦法。7.2.9本工程甲方只提供水電接口,管線及安裝費用由乙方處理。施工用水電由乙方自行在甲方指定位置裝表計量,并按有關收費標準向供水、供電部門交納水電使用費用,其費用已包含在綜合包干單價中。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施工用水、電接口處安表計量付費給甲方,如未安表計量,則按本合同結算價的 1% 付費給甲方。7.2.10乙方在居民區附近施工,應保證居民正常出入,生活秩序正常。嚴格控制揚塵,乙方需負責居民區施工車輛行走通道的清潔、維護。當周圍單位、居民正常生活受施工影響,乙方需負責協調并妥善處理周圍關系,且不得以此為理由增加任何費用。7.2.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第三方造成任17、何損失的,除有證據證明是因甲方原因所致以外,所發生的一切糾紛以及相應責任均由乙方獨自承擔。7.2.12施工過程中服從甲方的監督及協調,未經過甲方確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做好與兄弟單位的配合協調工作。7.2.13乙方宿舍、材料設備堆放、維護和安全均由承包商自理。7.2.14合同簽訂后五天內由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給甲方,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查確認。7.3 合同履行中雙方往來的文件、函件、報告、回復、指令、資料、通知等雙方約定由專人簽收,其中甲方授權 簽收、乙方授權 簽收。未經授權的人員均無權簽收(以加蓋公章的方式簽收或其法定代表人簽收的除外),否則無效,視為未收到。如果一方簽收人員拒18、絕簽收,另一方可以采用特快專遞方式送交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以該地址寄出后,郵遞機構投遞到該地址后被任何人員簽收、拒絕或無人簽收被退回、或地址不詳而無法妥投等情形的均視為送達對方,郵遞機構的郵寄憑證作為送達的有效證據。7.4甲乙雙方在變更上述約定的人員時,必須提前 3 日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乙方變更項目經理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做好相互間的交接工作,否則,變更無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后果由責任方承擔。7.5若甲方認為乙方項目管理人員無法滿足現場施工管理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八、安全文明施工81乙方應按重慶市安全文明施工有關文件規定及其它關于工地安全的任何法律、條例、附19、例或通知,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施工安全。8.2在施工現場若造成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含第三方)等,其責任及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外,并另按每次1000-10000元進行處罰。8.3乙方須按政府或其他有關當局要求,為公眾的安全,在白晝布置圍欄、警告標志、旗號、訊號及線條,并在黑暗時間布置燈光。8.4施工過程中,乙方應自覺降低施工噪聲,乙方須設法減少塵埃,在有塵埃的地方經常灑水,不能隨意堆積或亂丟亂棄垃圾,施工場地20、應保持整潔衛生。若有發生不安全、不文明施工現象,甲方可酌情每次處罰金200-500元,此部分罰金將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九、工程保險9.1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9.2乙方須對受雇于本工程的人員的意外或傷亡負全責。甲方對乙方任何雇員的意外或傷亡,皆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賠償責任,乙方須保障甲方免于負擔任何有關的索償、要求、訴訟、成本、費用和支出。十、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必須交納人民幣 200000.00元。(大寫:貳拾萬元整)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用現金或銀行轉賬交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無任何違約21、責任,甲方在15個工作日退還履約保證金。十一、違約責任11.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內容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或不按約履行合同,視為違約,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給守約方本工程合同總造價3%的違約金。11.2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內容嚴禁轉包、分包,嚴禁以任何聯營或者合作等名義變相轉包分包,甲方一經查實乙方有非法轉包或者分包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拒付任何工程款并追究乙方10萬元違約責任。11.3乙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的每階段完工時間完成施工和驗收,無故拖延工期或拖延交付工程,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延期十日的,甲方有權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證甲方按22、時驗收,接管全部工程,順利向土建施工單位移交工作面,乙方除向甲方支付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違約金外,同時承擔甲方采取必要措施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11.4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下達書面動工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動工建設,或施工期間非甲方原因而乙方擅自停工的,每停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超過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后,立即無條件撤出施工現場,甲方為其撤場提供方便,但不支付任何撤場費用。所有工程結算及付款事宜待乙方退場后,雙方在施工現場外依照23、合同協商解決。11.5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資,導致民工集體鬧事,如對甲方辦公場所或人員進行圍攻、攔馬路、影響公共交通秩序、干擾政府正常辦公秩序等不良行為發生,對甲方項目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10萬元違約金,發生兩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20萬元違約金,以此類推。11.6執行*號文及有關規定和制度要求作好密閉施工,控制揚塵污染,作好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他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甲方工期延誤且應賠償甲方損失。11.7若一方違約而引起的訴訟,違約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以及追溯債務所產生的業務費、交通費、差旅費等所有24、費用。11.8本工程結算過程中或者結算后,甲方發現結算資料有虛假或者有未完成的工作項目的,甲方有權不辦理該部分結算或者不支付該部分價款,如已支付的,由乙方負責退還。11.9乙方承諾已經充分考慮了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民擾、地質情況以及不可預見的一切因素。11.10解除合同及撤場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乙方或者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乙方必須撤場時,甲乙雙方應本著坦誠真摯、相互理解、及時快速解決問題的原則進行協商,乙方必須在7日內,撤出所有機械、人力及設施等,結算價款以按實結算的原則(工程量按實際完成工程作業面按實收方計量,綜合單價按乙方所報綜合包干單價執行),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十二、廉政合作25、12.1 乙方不得宴請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12.2 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乙方工作人員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甲方公司領導。12.3 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12.4 乙方工作人員有義務就甲方工作人 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公司領導舉報;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或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結算總價款的基礎上減少 10 %后作為甲方應付工程款,并由乙方對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26、處罰。若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甲方將每次給予承包人或舉報人100010000元的獎勵。十三、合同終止、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13.2甲乙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四、其它約定14.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手寫或涂改部分需經雙方蓋章方能有效。14.4本協議附件:工程量清單(綜合包干單價);邀標書第(四)部分“工程量計算規則”和第(五)部分“基本要求”的全部內容作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4.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