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合同協議書(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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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6793
2022-11-17
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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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協議書發包人: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詳見工程量清單二、工程承包范圍:同工程內容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承包人愿意接受發包人對合同工期做出的合理調整。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優良工程五、合同造價金額(大寫):以中標價為合同價 元整(人民幣),¥ 元。(詳見工程量清單)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2、 中標通知書3、 投2、標書及其附件4、 本合同專用條款5、 本合同通用條款6、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 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文件第五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經(工程所在地名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登記備案后生效。十一、附件工程量清單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發 包 人:(公章) 3、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 話: 電 話:傳 真: 傳 真: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行:帳 號: 帳 號: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附件:工程量清單序號工程名稱單位工程量單價合價主要材料預算單價表名稱單位單價(元)名稱單位單價(元)備注:以上材料單價僅為預算單價,決算時各主要材料單價具實調整。合同專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1、本合同協議書;2、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3、投標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4、;8、工程報價。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2.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2.1本合同使用漢語。2.2適用法律和法規、標準、規范: 國家和自治區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規范。凡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標準和規范由承包人自購。3. 圖紙3.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4套圖紙,雙方簽訂施工合同后提供。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禁止將圖紙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4. 工程師4.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負責行使發包方與監理單位簽訂的監理合同授予的權力。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超過監理合同的授權,應取得發5、包方批準。4.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職權:負責行使合同中賦予的權利和義務。5. 項目經理姓名: 職務: 6. 發包方工作6.1發包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施工場地已具備施工條件。(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施工用水、用電由承包人自行解決,并承擔費用?,F場30米以外的水電安裝由承包人負責,發包人承擔費用。(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通道的開通時間和要求:施工場地與公共通道已連接,施工場地內地面、路面亦可滿足施工裝備和車輛通行。(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由發包方派駐工地代表提供資料6、或現場提示。(5)由發包方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施工許可證、臨時用地手續。發包人承諾:不因辦理上述手續造成對承包人正常施工的影響。(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發包人負責在施工現場將水準點與工程平面控制線交給承包人。交驗要求是:開工前提供并組織交驗。(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圖紙發放后一周時間內完成。(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由發包人負責。7. 承包人工作(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總施工計劃一周內提供,施工月計劃每月25日報送兩份,工程進度統計報表每月25日報送兩份。承包人負責向發包人7、代表提供工程事故報告并及時提交。(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承包人自行提供和維護施工使用照明設施(包括非夜間施工照明),負責看護現場和保衛等,如承包人未履行這些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3)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承包人按有關規定控制噪音,特別在夜間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而引起索賠、罰款、應由承包人負責賠償,與發包人無關。(4)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其費用承擔: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對工程各部位應妥善保護好,但因發包人提前使用所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5)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8、臨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其費用承擔:凡圖上或實地標明的原有地下管線,施工中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無償修復,并承擔造成的損失;圖上或實地未標明的,施工中如有損壞,修復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承擔80%,承包人承擔20%,發包人要求改造的原有管線,費用由發包人承擔。(6)施工場地清潔衛生要求:承包人負責施工場地清潔,交工前應達到的要求是:工完料凈,經發包人代表檢查后表示滿意。(7)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的責任是:發包人扣留工程款,在承包人按要求完成后支付。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8. 進度計劃8.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9、工方案)和進度及計劃的時間:合同簽訂后5日內。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應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3日內批復。9. 工期延誤9.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延誤,經發包人代表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9.1.1如果由于(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對工程施工全局確實造成影響時。(2) 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3) 不可抗力。(4)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發包人未按計劃時間向承包人提交施工圖而延誤開工時間;發包人未按本協議條款的要求完成發包工作;發包人拆遷工作對工程全局確實造成了影響。9.2 首次出現第9.1.1款情況后,雙方按以下10、約定辦理: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7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對工程進度影響向發包人代表提出報告,發包人代表在收到報告7日內予以答復,無論結果如何,承包人均不應停止現場工作。9.3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延誤一日處以 元罰款;延誤超過 日,超過部分處以每日 元罰款。四、質量與驗收17.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按通用條款執行。五、安全施工雙方協議違:承包人應負責施工區和承包人員的生活區、辦公區內的安全工作,應遵守有關規定并遵守發包人的安全規定。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 合同價款及調整23.1 本合同價款采用可調價合同方式確定。采11、用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包括風險范圍:工程決算根據現行市場材料價格決算,具實調整。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發包人同意的設計變更據實調整,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24. 工程預付款: 合同總造價的10% 25. 工程量確認25.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完成量報告時間:每月25日。25.1.1計量方法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無論通常的和當地的習慣如何,工程的計量,均以定額計量方法,以凈值為準。25.1.2計量單位 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所有計量單位應符合本工程適用的定額中的規定。25.3承包人按進度提交已完成報告的時間和要求:承包人在每月25日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當月已完工程量報告,按雙方約定12、的辦法報告。25.4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監理工程師接到報告5天內審核后,提交發包人代表。在滿足合同款支付條件下,發包人代表簽字后支付工程進度款。26.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26.1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經辦銀行轉帳支付,工程進度款按月支付當月完成工程款的 %,其余部分 年 月 日前支付總工程款的 %及利息, 年 月 日前支付總工程款的 %及利息,利率為工程款支付期同期利率。七、材料設備供應27.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發包人有權決定采購施工所需的材料設備,但應在承包人采購之前作出決定。除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外,其余所需的材料設備均由承包人供應:由承包人供應的材料,須提供產品合格13、證,購回的材料需經發包方代表確認后才能用于工程。未經發包方代表驗證確認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否則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損失。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1) 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材差。(2) 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承擔相關費用。如發包人改換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須出具變更單。八. 工程變更施工中如發生設計變更,雙方按以下方法辦理:因發包人原因發生的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的變化,經發包人確認后可計入工程決算。承包人擅自進行的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工程14、價款的增加,由承包人自行承擔,不能進入工程決算。確定變更價款按合同價款計算辦法執行。九. 竣工驗收與結算32. 竣工驗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4份。提交時間:工程完工后15天內,竣工資料應符合烏海市檔案部門及質檢站的規定。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整個工程應按開工之日起算起的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或者在本合同條款允許延長的工期內完成。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 違約35.1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視造成延誤的情況,工期予以順延。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35.2 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15、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視違約的程度及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除按本合同約定進行處罰外,發包人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另行委托施工單位。37. 爭議37.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1) 請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門調解。(2) 采用第二中方式解決,即向法院起訴。十一、其他38. 工程分包本工程禁止分包39. 不可抗力39.1 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40.保險40.6 本合同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1) 發包人投保內容: (2) 承包人投保內容: 46.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46.1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416、份,雙方各2份。47. 其他47.1 臨時設施用地:施工臨時設施用地由發包方代表劃定,在承包方被批準的用地之外的任何地方占地需經發包方認可,未經許可承包人不得超越占用,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47.2 承包人自覺接受監理,按監理工程師提出的程序文件執行,配合監理工程師完成本工程建設施工工作。47.3 承包方人員進入現場自覺遵守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如違反有關安全保衛制度出現不愉快事件,發包人有權取消當事人進入現場的資格。47.4 合同簽訂后,監理工程師所發出的有關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47.5 完工清場:施工驗收前,承包人應將施工現場的垃圾、剩余施工材料及設備、搭建的施工設施清理干凈,搬出現場17、。在施工過程中原有如損壞原有設施,應重新修復,清理后的現場須經發包人檢查滿意。47.6 不管在合同和施工文件是否提出過,只要從技術上、法規上、安全保衛上或通常認可的觀點認為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工作,承包人均應執行和完成。47.7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可能與多各施工單位在現場同時工作,承包人應與其他施工單位保持和諧關系,并應遵守監理工程師協調,在監理工程師的合理協調中可能引起的任何附加費用,承包人不應索賠。第五部分 合同通用條款通用條款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1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適用于本工程的部分。第六部分 附則、附件一、 施工方配合建設方做好如下服務工作:1、積極配合建設方對18、工程建設監理、驗收和施工管理,滿足建設方對工程的監督、驗收和管理要求。2、按月向建設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建設方報告,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給予解決,每月25日向建設方提交兩份完成工作量報表。3、工程竣工后,在規定時間內向建設方提供竣工圖紙四份、設計變更和甲乙雙方認可的有關文件二份;隱蔽工程記錄二份;試塊試驗報告二份;材料分析報告二份;按合同規定編制的工程決算書。4、工程竣工驗收后,施工方在竣工報告上簽字,文件所列出的局部質量問題、遺留問題等,施工方要積極按照驗收文件的要求處理,處理完畢重新通知建設方驗收,返工造成的損失由施工方自負。二、 建設方配合施工方做好如下工作:1、 19、按時將施工圖紙交付施工方,確保施工用圖紙不受影響。2、 施工用電、用水、供電、供水出現故障,建設方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協調解決。3、 建設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及有關意見必須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施工方,并且雙方在變更單或有關通知單上簽字,雙方各執一份。4、 施工方如與有關部門發生矛盾或其他問題,建設方要積極出面予以協調。三、 本工程所使用的標準圖集一律以圖紙標明的圖集為準。四、 附件: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障 (工程名稱)在合理 使用期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20、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質量保修范圍包括路基基礎工程、路面結構工程、給水、排水管道、人行道等附屬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道路工程、公共過道工程、橋梁工程。1、 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道路工程為 1 年 2、公共過道工程為 1 年 3、橋梁工程為 1 年 4、其他約定: 無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7日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21、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需緊急搶修的事故(如上下跑水、路面塌陷等),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10 %。本合同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 (大寫)。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銀行同期利率。五、 質量保修金的退還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還給承包人。六、 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無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