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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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16804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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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道路建設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道路總長約1000m,寬14米,路基、砼路面、排水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財政撥款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道路總長約1000m,路基、砼路面、排水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2004年 月 日(具體以業主審批的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2、日期: 2004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100日歷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優良工程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 元整 ¥: 元(人民幣)。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體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3、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經雙方簽字并蓋公章 后生效。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 號: 帳 號:郵政編號: 郵政編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已委托進行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也作為組成合同文件的內容,解釋順序按通用條款排列為第(10)。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4、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無其他 語言文字。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1、 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辦法(暫行)2、關于 市現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3、 市工程結算暫行辦法,啟建委基(1999)1號。 33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2、 市農村公路建設水泥砼施工技術規程3、公路水泥砼路面施工技術規程(JTF30-2003)。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發包人不提供,承包人自備。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 無。 4、圖紙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工程開工日期前不少于145、天,提供圖紙三套。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特殊保密要求,沒有發包人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施工圖提供給第三人使用。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職務: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詳見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監理合同內發包方委托的職權部分。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1、工程設計變更所引起工程造價增加及工期延長的簽認權2、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3、竣工日期提前的簽認權4、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5、工程質量最終確認權6、增加工程造價現場簽認權。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職務:職6、權: 1、專業分包人認定權2、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3、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工程師同意4、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5、當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無。 7、項目經理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已具備施工條7、件。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總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施工所需水、電,發包人已接至施工現場范圍內,電訊線路發包人不提供。水、電、電訊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本工程在市區,施工現場周圍道路暢通。但承包人應遵守當地交通管理部分限制通行的有關規定。(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在開工前交給承包人。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1、施工許可證,為開工日期前3天。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開工前由設計單位現場交給承包人,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交給監理工程師確認。 (7)圖紙會審和設計8、交底時間: 為開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無。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與本工程無關人員的干擾,發包人應采取積極態度做好協調工作,使得工程順利實施。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無。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無。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工程總進度計劃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10條規定執行。月進度報告,應一式二份提交給監理工程師。第一次報告所包含的期間9、,應自開工期起至當月的月底止。以后每月報告一次,在每次報告期的最后一天后7日內報出。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1現場有明顯的安全施工、防火宣傳標牌、標語2現場有專門的保衛和值班人員,并堅持晝夜巡視。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用房壹間,辦公桌椅壹張,并安裝生活用水、電設施。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1、需要辦理交通特殊通行證時,由承包人負責辦證2、施工現場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時,由承包人辦理相關手續3、施工噪音超出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時,由承包人提出措施,以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6)已10、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珠要求及費用承擔: 道路兩側沿街建筑物做好保護工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1、施工現場辦公室、宿舍、食堂等每天進行清掃2、施工現場的污水、泥漿等進行處理后,才能直接排入排水設施或河流中3、施工現場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分類、分期有序堆放4、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出場外并運至有關部門規定地點。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承包人隨開工報告送交時一11、并提供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總進度計劃。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承包人提交后7日內。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無。 13、工期延誤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受非本工程第三方人員干擾,使承包人的工期受影響,其工期相應順延,但費用不予增加。四、質量與驗收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施工工序全過程,所有部位均由監理驗收,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應當通知業主。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 19、工程試車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應當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12、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添置必須的安全防護設施材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1) 方式確定。(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包干費環境保護費特殊條件下施工增加費趕工措施費政策性調整費材料復試費。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都不予考慮。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按實際情況,由承包人提出具體調整預算,經發包人委托有資質審計機構核實后支付。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13、 無。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無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1)施工路面面積的變化;(2)經業主確認現場簽證所涉及工程量變化。 24、工程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方式、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無。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無。 25、工程量確認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無。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金額和時間:根據工程形象進度,完成工程量的100%時,付合同價的50%,經驗收達到規定質量標準后再付合同價的35%,余款(扣除回訪費)在二年內付清全部工程款(利息不計14、)。 七、材料設備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無。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無。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無。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無。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無。 (6)到貨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無。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由承包人按設計文件及規范要求自行采購和保管的材料,使用前,要有質保書,并進行有關必要的檢驗或試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15、人承擔。監理工程師如果要求對材料質量進行抽樣檢驗,承包人不得拒絕。 八、工程變更1、發包人變更設計按通用條款相應條款執行2、承包人提出設計變更,必須征得發包人同意,變更設計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竣工驗收前10日,承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后28日內組織驗收,竣工驗收后28日內應提供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與竣工結算報告,發包人在接收到相應資料后應及時送達有關單位及時核定并予以確認。 32、竣工驗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1、施工中沒有設計變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上加蓋竣工圖章,提交發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16、設計變更,承包人在施工圖變更位置注明,并連同經發包人同意的變更簽證,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蓋竣工圖章交給發包人3、施工中對原設計中變更較多,原施工圖難于作為竣工圖,應發包人組織重新繪制竣工圖,費用由承包人承擔4、竣工圖中必須標明地下管線走向及標高。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按實計算),順延延誤的工期。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按實計算),順延延誤的工期。 本合17、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按實計算),順延延誤的工期。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無。 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協議約定如期竣工的,每推遲壹天罰1000元。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工程。達到優良標準的不獎;達到合格達不到優良標準的,罰沒履約保證金5000元,經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必須負責返工、修理,經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工程質量缺陷或隱患,不能保證工程正常使用各項功能要求的,18、業主有權終止合同,未支付工程款將不予支付,并罰沒履約保證金1萬元。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1、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如因工程質量較差,或工期進度嚴重脫節時,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給業主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業主方的全部損失。 2、中標人必須指派投標函承諾的項目經理到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管理,擅自變更的,業主有權終止合同,除賠償業主損失外,并處1萬元罰金。若要變更項目經理,必須提前一個星期向業主提出。項目經理在本工程施工期內月出勤率必須達90%以上,否則按缺勤每天1000元處罰。 37、爭議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1)請 自行協商解決或經有關主管部門 調解;(2)采取第 一19、 種方式解決,并約定向 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無 分包施工單位為: 無 39、不可抗力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按通用條款中本款的約定執行。 40、保險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1)發包人投保內容: 無。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無。 (2)承包人投保內容: 由承包人自行確定。 41、擔保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無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銀行保函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20、項: 無。 46、合同份數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拾份。 47、補充條款:1、市有關部門或單位決定的臨時停水、電,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擔,且不能延長工期。 2、中標單位進入現場應從現場管理、現場安全消防保衛、現場材料機具管理等方面落實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如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己承擔。并罰沒安全履約保證金5000元。 3、承包人在工程驗收后28日內向監理機構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如承包人不能滿足此要求,除沒收竣工結算資料保證金5000元,并按推遲每天1000元處罰。4、如遇現狀道路局部沉陷嚴重的,確實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待施工現場確21、定,其加固費用待竣工后按實調整,其調整額按投標時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下浮率=(1-投標報價/標底價) 100%。 5、工程驗收后的工程款結算以實際施工面積為依據,待竣工后按實調整,其調整額按中標時的單方造價 元/平方米進行結算。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單位工程名 稱建設規模建設面積(平方米)結構層數跨度(米)設備安裝內 容工程造價(萬元)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新生街)建設工程道路長約1000米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序號材料設備品 種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質量等級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注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新生街)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22、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質量保修范圍包括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以及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其它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道路工程 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承包人必須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對質量保修范圍的工程內容實行保修。其它質量保修內容的保修期限可自行約定: 道路工程為二年 質量保修責任1、23、 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2、 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下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3、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4、 除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外,承包人對質量保修范圍的項目和內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外,還應支付保修金。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支付保修金項目工程價款的3%。5、 本工程約定的保修金比例為 5%,金額為 伍萬捌仟柒佰元整(大寫),利率為 不計。6、 本工程質量保修金若是按保修工程項目單項確定的,當事人雙方請自行約定相應的保修金比例、金額、利率: 無 7、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承包人。其他 無。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意見:經辦人: 審查機關(章) 年 月 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意見:-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