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4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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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16893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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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總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達成協議條款如下:第一條:工程慨況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3、工程結構形式:框支剪力墻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商鋪兩層及住宅16+1層(共18+1層)/8 幢4、建筑面積規模:76245 平方米。第二條: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2.1、承包范圍:按照公司設計年月版消防工程水、電、風施工圖要求,乙方優化設計的消防工程施工圖紙,以及2、河源市消防局批復的報批報審過程提出的消防工程補充圖紙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2)、火災事故廣播、消防對講電話系統;(3)、自動噴淋滅火系統;(4)、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5)、防煙排煙正壓送風系統;(6)、室外消火栓系統(僅接至給水環管網);.(7)、防火卷簾;(8)、建筑滅火器具,(9)發電機房全套自動噴淋滅火系統。2.1.1、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包括但不限于a.管線、線槽供應及安裝;b.火災報警及控制產品供應及安裝;c.模塊箱及元器件供應及安裝;d.消防中心報警主機供應及安裝;e.聯動控制臺及控制面板供應及安裝;f.自動報警系統和控制系統的調試;3、g.火災報警系統操作培訓;2.1.2、火災事故廣播、消防對講電話系統:包括但不限于a.管線、線槽供應及安裝;b.事故廣播系統、消防對講電話系統外接設備、材料供應及安裝;c.事故廣播系統、消防對講電話系統主機部分(功放、錄放盤、消防電話交換主機等);d.事故廣播系統、消防對講電話系統調試;2.1.3、自動噴淋滅火系統:包括但不限于a.設備基礎預埋件;b.噴淋泵及控制柜供應及安裝;c.控制柜(箱)出線電纜電線及保護管供應及安裝;d.噴淋管道供應及安裝;e.噴淋管道上的所有閥件供應及安裝;f.噴淋的末端設備供應及安裝;g.噴淋系統所有信號和電源傳輸線路供應及安裝;h.噴淋滅火系統的調試等;2.1.44、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包括但不限于a.設備基礎預埋件;.b.消火栓泵及控制柜供應及安裝;c.控制柜(箱)出線電纜電線及保護管供應及安裝;d.消火栓管道供應及安裝;e.消火栓管道上的所有閥件供應及安裝;f.消火栓系統末端設備供應及安裝;g.消火栓系統所有信號和電源傳輸線路供應及安裝;h.消火栓給水系統的調試等;2.1.5、防煙排煙正壓送風系統:包括但不限于a.設備基礎預埋件;b.風機風柜及控制柜供應及安裝;c.控制柜(箱)出線電纜電線及保護管供應及安裝;d.通風管道供應及安裝;e.通風管道上的所有閥件供應及安裝;f.通風系統末端風口(設備)供應及安裝;g.通風系統所有信號和電源傳輸線路供應及安裝5、;h.防排煙系統的調試等;2.1.6、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包括但不限于a.埋設管道的土方開挖及回填;b.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供應及安裝;c.消火栓管道(不含給水系統公共部分)供應及安裝;d.消火栓管道上的所有閥件供應及安裝;e.消火栓系統末端設備供應及安裝;f.消火栓給水系統的調試等;2.1.7、防火卷簾系統:包括但不限于a.卷簾控制箱供應及安裝;i.控制箱出線電纜電線及保護管供應及安裝;j.防火卷簾供應及安裝;.k.防火卷簾系統的調試等;2.1.8、滅火器:包括但不限于a.滅火器供應及安裝;2.1.9 乙方優化設計施工圖及預算書所示的其他內容2.1.10 發包商供應材料設備為:無(全部由分6、包供應)。2.2、承包方式:2.2.1、按甲方招標相關文件規定的由乙方設計施工圖中所包含的消防系統內容大包干,即包人工、包材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成品保護、包設備材料送檢、包測試、包風險、包驗收及取得消防使用證書、包資料、包深化設計、包總包配合管理、包工程移交前保管、包移交、包人員培訓、包稅金等。2.2.2、乙方承諾在原建筑功能、格局不作調整、不增加承包范圍和除甲方原因變更情況下,工程造價不作調整,合同期內不因設備材料市場價格變化而提高費用。第三條:工期5.1、.合同工期5.1.1 開工日期:年月日(以甲方書面開工令為準)。5.1.2 竣工日期:年月日,(以本項目的總體進度計劃為準)。7、5.1.3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必須滿足總包商總體工程進度的要求)。消防工程施工進度須符合總包商總體施工進度之要求,并且乙方有義務進行必要的加班加點以配合、滿足總包商之進度,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售樓要求,須進行必要的加班加點,配合甲方銷售展示區和室內外管線的提前施工,且有必要須配合搶工。并且此部分費用已在合同包干價款中包含。不得提出任何條件延誤施工工期。5.2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連續3 天以上。(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4)、8、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臺風、大、暴雨、地震等。第四條:工程總價款及付款方式4.1、合同總價款4.1.1、合同總價款:(含稅包干價):元(大寫:整);4.1.2、合同總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工程費、措施費、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優化設計費、現場監督(督導)預留預埋費、與報審報建相關的費用、竣工驗收取得合格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總包管理費、總包配合費、配合發包商辦理竣工結算及提供相關文件費用等;4.1.3、包干費中,國家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含在工程造價內。4.1.4、消防設施將按本合同約定施工完成,不包含配合商鋪精裝修。如9、因商鋪精裝修導致消防系統的修改、增加工程量,另計工程費用。4.1.5、施工用水、電費由乙方承擔,分別按表計量按實際用量繳納。水電接駁點由甲方就近提供。4.1.6、按合同規定的承包范圍,乙方免費完成優化設計和提供優化設計報批審后的施工圖,且不因此延誤工期。4.1.7、包干費中,乙方有義務、責任辦理各單體消防驗收(含建筑消防和消防系統的驗收),辦理有關報批、報建手續,材料、設備送檢、確保消防驗收通過,取得當地主管部門消防施工許可證、消防驗收合格文件,竣工資料整理匯總、驗收前成品保護、施工人員培訓、維修保養、保修以及為完成全部消防工程所需的其他內容和服務,并不額外收取任何費用(行政有文件要求收費由甲10、方承擔)。4.1.8、.施工組織措施費如:臨時搬遷(施工場地小及因甲方銷售需要等引起)、材料二次搬運、場外租地及交通通訊、合同工期措施費、工地保安、工地場地清理、垃圾外運、施工噪音控制、環保處理及其他施工技術措施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4.2、合同價款調整.本消防工程實行總價包干方式,除下列情況外均不得調整:(1)、因建筑格局、功能發生改變,導致消防系統工程量增加或減少;(2)、已完成的安裝工程,由于甲方原因導致的返工維修;(3)、增加工程安裝范圍(不含目前圖紙顯示或按照消防局要求增加部分)。4.3、結算和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費用的計算計價原則:(1)規定可調整或變更簽證引起的工程增減部分,工11、程量按實調整,實際量按總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結算量為準。結算總價執行原則:結算總價按總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結算總價,扣除總承包單位管理費 1.5%、稅金 6.5%、利潤 17%后,余款為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結算價。(2)自動報警器、消防水泵、消火栓箱、防火閥、水管、閥門、電線、電纜、風機、防火卷簾等為甲方確定參考品牌,乙方根據招投標文件中品牌表中選取采購進場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品牌,如果要更換招投標文件品牌表以外的品牌,須經雙方同意。4.4、付款方式 :按工程完成關鍵節點支付。a)節點一:主體結構封頂后15 天內上報工程進度報告和工程款支付申請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后在7 天內審核完畢,工程款審核12、完后14 天內支付已審 70%的進度款。b)節點二:每隔一個月的二十五日內上報工程進度報告和工程款支付申請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后在7 天內審核完畢,工程款審核完后14 天內支付 70%的進度款。c)節點三:消防工程驗收完成并取得消防局下發的使用證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總額的 90%。d)節點四:消防工程驗收通過后,乙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甲方收到后審核結算,雙方辦理完工程結算手續后,30 天內支付至結算款的 95%,剩余 5%結算款作為保修金,保修期滿后 14 天內支付剩余的保修金(扣除保修期間,乙方違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e)上述所有工程款支付均不計利息。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13、標準5.1、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檢時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5.1.1 各專業的技術要求按設計圖紙要求執行,設計圖紙中無明確要求時,按有關規范的要求執行;5.1.2 乙方采用的材料、設備和操作工藝應符合圖紙、招標文件或合同所規定的相應品牌和類級,并符合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指令要求;5.1.3 乙方應隨時按甲方、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在制造、加工或制配地點,或在現場進行檢驗。為了對材料或設備進行檢查量測和檢驗,乙方應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手段,并應在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按照監理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進行檢驗。5.1.4 依據設計施工圖紙和技術文件要求,本工程項目的材料、設備、施工必須14、達到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及東莞市的一切有關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如上述標準及規范要求有出入則以較嚴格者為準。5.1.5 招標資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等技術文件中有矛盾時,應以最近的設計變更、業主聯系函、會議紀要為準。5.1.6 本工程所使用的各類材料,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試驗資料等質量證明文件,并經指定的質量檢測部門認證,保證其質量符合技術要求,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用于施工。5.1.7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標高、定位、尺寸的施工質量問題而影響其他工程,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5.1.8 所有乙方提供的產品或由甲方組織招標的產品,均15、由乙方提供場地、協助卸.貨、保管,一直到竣工驗收后移交管理單位。5.2 工程驗收標準5.2.1 由甲乙雙方會同質量監督部門,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進行驗收。5.2.2 乙方在甲方要求時間內將產品運到指定地點后應立即知會甲方,由甲方對照訂貨單與有關設計文件對產品的數量、型號規格、外觀等進行開箱驗收,核對無誤后設備方可進場安裝。在開箱驗收時,乙方應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裝箱單、產品試驗報告單、操作維護手冊、技術說明書、“三包”保修卡、產品及相關材料的國際、國內安全產品認定書和質量保證書等交甲方確認。整機或配件為進口產品的,還應出16、具產品的生產廠家資料、原產地證明、進口許可文件、海關完稅證明、進口關稅證明,保證達到甲乙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中的功能。進口產品的外文資料乙方須提供經公證處公證的中文翻譯資料。5.2.3 乙方安裝完成并整理好竣工驗收資料后,通知甲方驗收,由甲、乙雙方對設備進行調試,調試合格并經甲方現場代表及消防主管部門簽字確認后方為竣工驗收合格,同時,乙方應將本合同產品、工程的竣工圖一式兩份及其電子文件向甲方移交。5.2.4 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東莞市技術質量監督部門檢驗。檢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5.2.5 乙方負責聯系有關主管部門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及其手續的辦理工作,保證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項目通過有關部門的驗17、收并于分批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內取得全部有關主管部門的工程驗收合格證交甲方。5.2.6 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后填制記錄表,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后4 個工作小時內參加隱蔽工程驗收,經驗收合格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后乙方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只對布管位置對其它工種造成的影響負責,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如甲方不按時驗收,乙方自檢合格后可以隱蔽,甲方應予承認。事后甲方提出復查的,若復查結果合格,費用由甲方承擔;若復查結果不合格,返修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5.2.7、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第六條:雙方責任義務.6.1 甲方責任18、義務6.1.1、甲方須指定一名駐工地現場總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負責及時辦理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各項中間驗收記錄、隱蔽驗收記錄,并及時審核月度完成工程量報表,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6.1.2、合同簽訂后時,乙方向甲方提供優化報建通過的施工圖紙七套。6.1.3、甲 方 駐 工 地 代 表 及 委 派 人 員 名 單:,甲 方 駐 工 地 代表:。6.1.4、合同簽訂后十天內,組織乙方和設計、監理等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做好會審、交底紀要。6.1.5、及時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材料報驗、樣板驗收、組織工程的初驗,接到乙方書面通知起4 個工作小時內參加隱蔽工程驗收。6.1.6、負責協19、調乙方與其他各承包單位的關系,并協助解決材料堆放場地。6.1.7、負責提供管線施工放線基準點。6.2 乙方責任義務6.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與本工程相適應的國內設計及安裝資質證書。6.2.2、委派現場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全面管理。該現場代表須持有與本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6.2.3、總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設備、材料等進場計劃,并施工技術措施,報甲方及相關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方可開工。6.2.4、乙方材料進場前,須提前1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進場時經雙方共同驗收并作書面記錄。6.2.5、根據甲方確認的工程圖20、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書面提請辦理驗收和確認手續。6.2.6、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設備和器材驗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或遺失均由乙方負責。6.2.7、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時,應立即停工并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對擴大的損失負責賠償。6.2.8、乙方須密切配合甲方室內外工程土建裝修、售樓展示及其他管線施工進度進行施工,達到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時,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應的工程進.度報表給甲方確認,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的還應向甲方發出書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時提供前述資料,甲方可相21、應順延付款時間。6.2.9、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防火、防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6.2.10、乙方應處理好與其他在建專業施工隊伍的關系,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符合相關環境衛生管理的規定,做到工完場清。6.2.11、乙方如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甲方現場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甲方有權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6.2.12、乙方應免費提供產品和產品附件及專用操作維修技術資料一套,須免費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使其達到技術熟練程度。6.2.13、乙方在施工進場前,需與土建總承包單位簽訂有關施22、工管理協議書,甲方作為保證方在施工管理協議上確認,乙方應承擔消防工程1%的總承包配合及管理費。6.2.14、乙方與其員工之間的一切勞動糾紛由其自行負責,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6.2.1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套竣工資料一式三份(含電子文檔)。6.2.16、工程竣工后三天內,乙方施工和生活設施及人員必須清理并撤離現場。6.2.17、如有隱蔽工程,隱蔽前應提前1 個工作日通知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隱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隱蔽無效。6.2.18、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保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23、及其發生的費用。6.2.19、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聲、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管理規定。6.2.20、按施工圖紙、施工總說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程作好自檢工作;6.2.21、施工后規定的保修期內,由于施工及材料原因造成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內派人免費維修、整改。屬設計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可給予返修,但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6.2.22、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6.2.23、作好施工現場、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護。乙方提出保護方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措施費24、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防護不力而發生事故,則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6.2.24、負責消防報建工作,組織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對消防工程的驗收工作,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6.2.25、圖紙外(現場變更、臨時工程等)的工程簽證,屬于隱蔽工程的應于隱蔽前辦理簽證,非隱蔽工程應于完成后3 個工作日內辦理簽證。簽證時,乙方應至少提前4個工作小時通知甲方,經甲方項目工程部專業負責人、造價部主管、工程部主管及其授權人,乙方共同現場驗收簽證,并在簽證單中簽名確認方為有效。甲方、乙方雙方各執2 份,作為工程結算依據。6.2.26、分項工程施工完成,乙方進行自檢合格后應以書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驗收。通25、知包括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后重新報驗。6.2.27、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兩周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于竣工驗收后的二個月內完成結算。第七條:材料、設備供應 9.1本消防工程全部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由乙方自行采購供應至財富公館工地現場(倉庫)。9.2 由乙方供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須有原出廠證明和質量證書,且鍍鋅鋼管必須在使用前進行檢測試驗,檢測試驗合格方能使用,檢測試驗費由供料一方負擔。若一方對驗檢結果有26、異議,應進行復檢復試合格,復檢復試費由持有異議一方負擔。第八條:竣工驗收10.1、竣工日期的認定:竣工日期為該消防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中的日期。10.2、經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自驗收完畢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10.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動用或提前使用,則自甲方動用(或使用)之日.即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發生的安全、質量責任問題及經濟支出或損失,概由甲方承擔。10.4、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乙方不得因經濟糾紛而拒絕交付。第九條:竣工結算9.1、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向甲方遞交竣工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乙方提出結算申請報告,雙方按照合同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相關條款,約定的27、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9.2、在甲方收到乙方結算資料后,甲、乙雙方應在二個月內完成審核工作,并辦理完工程結算書(加蓋公章)。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工程結算書,作為雙方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9.3、結算時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提請東莞市工程造價管理站審核;如對審核結果仍有疑義,雙方可協商或通過其調解達成一致;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依據法院最終判定結果支付應付工程款。第十條保修10.1 保修期限:以消防工程竣工驗收,并取得合格證之日起計,保修期為兩年。10.2 保修責任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壞、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28、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件的損壞、脫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范圍。10.3 乙方應按法律、法規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與甲方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如發生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在接到甲方發出的維修通知后的48 小時內進場維修,否則,甲方則自行安排維修,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非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責任方負責。保修期滿,應經甲方、監理方確認,簽發解除保修責任書后,方可解除保修責任。10.4 保29、修期滿后二十天內,甲方必須將剩余保修費一次付給乙方。第十一條:違約和爭議11.1、違約11.1.1、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負相應違約責任。11.1.2、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11.1.3、對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收取其工程總結算價10%的違約金;對甲方違約的,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違約金。.11.2、爭議11.2.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11.2.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否則,雙方都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1)單30、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十二條:其它12.1、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12.2、乙方應嚴格遵守東莞市廉政公約的有關規定,不得對甲方請客送禮、行賄受賄、搞不正之風。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停付后續款項,直到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12.3、遇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雙方協商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1)、如遇不可抗力,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監理方通報影響消防工程的情況。(2)、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31、:六級以上的地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國家調整與本工程有關的重大政策。12.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第十三條保密條款13.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及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13.2、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分批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13.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第十四條:合同32、生效與終止14.1、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竣工結算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14.2、合同的責任義務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第十五條:合同份數15.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附件一六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條款為準。15.3、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解釋順序:(1)、本合同條款;(2)、附件一:合同預算書;(3)、附件二:由乙方設計的項目消施(水)、消施(電)、消施(風)等專業施工圖(年月);(4)、附件三:項目消防工程設備材料表。(5)、附件四:項目消防工程質量保修書。總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權)代表人:法定(或授權)代表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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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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