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10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616932
2022-11-17
10頁
37.54KB
1、 合同編號: 供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工 程 名 稱 :發包人(甲方):_承包人(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目 錄第一條 解釋第二條 供電工程概況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工程內容第四條 工程工期第五條 材料供應及工具提供第六條 轉讓或分包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第八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第九條 工程保修第十條 雙方的其它義務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和終止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第十三條 保密第十四條 通知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第十七條 安全責任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發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鑒于:1、甲方已依法取得了本合同所涉工程的全部建設手續;2、本合同所2、涉工程的供電方案,有關供電部門已簽發了 號供電方案答復單予以了批準;3、甲方希望乙方對工程進行施工總承包,乙方愿意按本合同約定為甲方進行工程施工總承包。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解釋1.1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在本合同中:“本合同”指本供電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指供電工程。“有關供電部門”指哈爾濱電業局有關部門或工程所在地哈爾濱電業局所屬的供電局或電業局。1.2本合同中提及貨幣金額時均指人民幣(RMB)。1.3本合同中提及條、款、項時,是指本合同的條、款、項。1.4凡提及本合同時,均包括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修改或補充后的本3、合同。第二條 供電工程概況2.1供電工程名稱: 。2.2供電工程地點: 。2.3供電電源: 。2.4變壓器臺數及總容量: 。2.5設計單位: 。2.6其它: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工程內容3.1承包方式:總承包。3.2工程內容: 第四條 工程工期4.1工程開工時間:甲、乙雙方確認已具備開工條件。(具體開工時間以批準的開工報告時間為準)4.2工程工期: 天(日歷天數)。因工程相關手續不完備、與承包范圍以外的施工單位交叉作業未完成、不具備施工所需的其它條件以及甲方存在違約行為等情形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工期相應順延。第五條 材料供應及工具提供施工中用到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設備、主材、工具)由乙方根據施4、工圖紙自行采購,施工中用到的材料采購價款由甲方承擔。第六條 轉讓或分包乙方不得全部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乙方可分包其承包的工程。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應達到有關供電部門認可的合格標準。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資料。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出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供電主管部門的驗收,因工程驗收是否合格發生爭議的,由供電主管部門確定。因甲方原因逾期驗收或未進行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第八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8.1本合同工程價款為:以經審定的工程決算為準。8.2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價款結算書,由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10KV)工程造價的5、確定執行黑龍江省及哈爾濱市有關定額等方面的規定。具體為:黑龍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電氣設備及建筑智能化系統設備安裝工程計價定額(2010年版上、中、下冊);黑龍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0年版)及省、市有關結算文件的計價規定進行結算;設備及主材價格按中標價格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他材料價格參照哈爾濱工程造價信息(工程時段)、現行市場價格等。8.3本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內,甲方按本合同預算的工程總造價預付乙方50%的工程價款,工程開工后,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進度款。剩余的工程價款甲方在工程送電前一周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預付的工程價款和進度款后先給甲方開具三聯單,待工程決算6、乙方收到全部工程價款后再一次性給甲方開具工程款發票。第九條 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為12個月,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因甲方采購的設備或材料發生的工程質量等問題,由甲方負責)。如因是否屬保修范圍或與責任及費用承擔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甲方承諾負責舉證。第十條 雙方的其它義務10.1甲方義務負責辦理電力線路工程路徑審批手續(包括交叉跨越協議的簽定、過道、破路面、伐樹、舊有設施拆除等工作),在乙方開工前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并在乙方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其他建筑物本體內的土建工程甲方負責在乙方施工前全部完工并具備施工條件。負責辦理征占地手續并承擔費用及處理相關7、民事糾紛。10.1.4負責在乙方開工前就近提供施工用水源、電源等,并保證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10.1.5負責提供符合乙方施工要求的施工圖紙等技術文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按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履行其他義務及承擔責任。10.2乙方義務按本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施工。按本合同約定采購設備等材料。10.2.3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對工程進行分包。10.2.4按本合同的約定提出工程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本合同的約定。10.2.6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和終止11.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內容。11.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可因下述情形8、而終止:11.2.1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11.2.2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約定,而且在收到守約方以書面通知指明發生該違約行為之后7日(日歷天數)內仍未糾正該違約行為,守約方可向另一方發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之書面通知;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如半年之內工程不啟動,則此合同自動作廢。11.2.4雙方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12.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向另一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及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12.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及其它應付費用,工期相應順延并支付乙方窩工損失。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9、的損失,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或鑒定。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付款的;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未按期開工或工期延長的;甲方變更工程的;甲方違法干預乙方工作的;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的。第十三條 保密除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本合同簽署日之前或之后,就本合同所述內容向其他方泄露、透露或宣布。第十四條 通知14.1一方向另一方發送通知,采用書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進行,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被確定為一方已送達通知。如因另一方提供的地址、收件人、電話、郵編、電子郵箱不準或前述信息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一方,一方按本條第14.2項信息發送通知的,視為另一方已收到通知。14.2各方信10、息如下:甲方: 地址: 工程負責人: 電話: 郵編: 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工程負責人: 電話: 郵編: 電子郵箱: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因本合同或相關事宜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的規定,由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第十七條 安全責任施工安全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施工過程中及工程完工送電時,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施工及電力安全有關的規章制度,因違章造成的人身及其它事故各負其責。第十八條 其他規定17.1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文本附件甲乙雙方另行簽署的單證或文本招標文件11、及中標通知書投標文件標準、規范圖紙17.2乙方明確規定:除非乙方另有書面確認,乙方只認可乙方工作人員進行或實施的經乙方或乙方法定代表人明確授權的執行本合同的行為。17.3一方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不會妨礙其將來再行使所述權利。本合同的補充或修改經書面成文并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4本合同簽署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各持肆份。17.4鑒此,雙方于本合同首端所述日期簽署本合同。(以下無正文)發包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訂合同經辦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郵箱: 承包人: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合同經辦人:開戶銀行:賬號:電話:傳真:郵編:電子郵箱:合同簽訂日期:二 年 月 日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