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包干價工程施工合同(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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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16944
2022-11-17
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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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編號: 工程施工合同(包干價工程)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承、發包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工程地點:_;(填寫具體位置)承包范圍:_ _ _。1.2 承包方式:承包人承包本工程所有的:( )施工、( )主材、( )輔材,其它: 。 【在( ) 內選擇“”或“”,本方法適用于合同中各選擇項】1.2.2 按國家規定由承包人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合同價款內。 本2、工程除涉及設計變更和按照發包人規定程序辦理的工程簽證外,總價、單價均以合同價款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1.5條約定的合同價款辦理。1.3 工期: 開工日期:_年_月_日 竣工日期:_年_月_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_天。 1.4 質量等級: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和設計文件要求驗收,質量達到合格標準。1.5 合同(包干總價或包干單價表)價款:人 民 幣:_ _ 元, 大 寫: 元。 合同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根據施工圖及工程量確認書進行調整計算;套用xxxx版xx省或市建筑工程綜合定額和/或xxxx年xx省或市安裝工程綜合定額及配套的有關文件進行計價。第二條:圖紙 2.1 發包人于合同簽訂后向承包人提3、供施工圖紙 套(包括竣工圖使用的 套)。承包人需要追加圖紙份數的,發包人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三條:發包人代表 3.1 發包人代表姓名:_;職務:_;3.2 發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等書面文件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第四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4.1 本工程發包人委托_ _對本工程實施施工監理。 4.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職務:_。4.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對工程進度、質量、投資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進行合同管理;協助解決發包人與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爭端和索賠;對工程質量進行監測,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進行驗收,協4、助發包人代表核實工程量計量并在支付憑證上簽字;獨立、公正、有效的對工程施工實施全面監理。4.4 非經發包人代表書面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承包人的任何義務和責任。 4.5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人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同時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履行發包人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承包人駐工地代表5.1 承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職務:_。5.2 承包人依據合同提出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簽字后送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5.3 承包人代表按發包人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5、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5.4 承包人代表易人,承包人應于易人前日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代表書面同意后方可易人,否則發包人有權要求索賠。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發包人工作 發包人按本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6.1 工程開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 6.2工程開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等接駁點;施工所用水、電費等由承包人自理; 6.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6.4 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各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 6.5 辦理施工所需的審批手續; 6.6 工程開工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6、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 第七條: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1 負責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或行業的標準、發包人的要求組織施工,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符合合同要求,否則承包人須承擔違約責任; 7.2 向發包人代表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7.3在由承包人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7.4 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行7、政處罰及有關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7.5 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等; 7.6 在施工中保護好相關的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古樹名木等,若有損壞須承擔相應責任; 7.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驗收之前,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由于承包人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承包人承擔。7.8承包人應使用發包人提供的竣工資料表格格式(特別要求的除外)。7.9承擔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要求的其他工作。第八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承包人在合同簽訂生效后 七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包括詳細的8、進度計劃)提交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發包人代表在收到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后 七 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接受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代表批準后執行。第九條:工期順延 9.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發包人代表書面確認,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9.1.1 由于設計變更和按照發包人規定程序辦理工程簽證,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9.1.2 非承包人原因,一周內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二十四小時;9.1.3 發包人不能按約定9、期限落實施工場地; 9.1.4 由于戰爭、動亂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等;其它不可抗力的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四條;9.2 上述情況發生后七天內,承包人就延誤的內容,向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代表在收到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的書面報告后兩天內進行審核;承包人就延誤的內容,未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的以及發包人代表審核后不符合9.1規定的,工期不予順延。9.3 除上述原因以外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每延期一天,由承包人付給發包人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超過本合同總價款的 20 。 第十條:工程質量 10.1 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和設計文件要求10、的 合格 標準。 10.2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屬于質量不合格,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情節嚴重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人應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10.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本合同二十一條執行。 第十一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1.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承包人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包人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包人代表和其他指定驗收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其中驗收記錄11、應附相應的圖片和有關影像資料等),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代表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11.2 承包人在對隱蔽工程進行隱蔽施工前,未按規定書面通知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包人代表檢查驗收,或未經驗收簽字,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則承包人違約,發包人代表有權要求重新檢驗,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自行負責。無論發包人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第十二條:合同價款之調整 12.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符合本合同14.4條規定程序辦理的工程簽證; 經12、發包人代表書面確認的設計變更。 12.2 調整的計價依據:套用XXXX年XX省或市建筑工程綜合定額和XX省或市安裝工程綜合定額,計費費率和材料價格按發包人審核合同包干價的材料單價和計價費率執行。第十三條:工程預付款合同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付給承包人合同價款 預付款,計人民幣(大寫) 元( 元)。 第十四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14.1 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總監理工程師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發包人收到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的報表后21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如有異議,則退回承包人重報,時間另計。承包人為工程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14.2發包人代表對承包人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承包13、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14.3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范圍。14.4 發包人對工程簽證有如下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須遵照執行:14.4.1 2萬元以下的工程簽證:凡2萬元以下的工程簽證,必須由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發包人代表及其預算人員、總監理工程師在現場共同核實,并收集影像資料,只對合同包干價外、設計變更增加的工程量進行認可簽證,經發包人代表簽審后報發包人委托的工程造價審核機構審批同意后方可生效。14.4.2 2萬元及2萬元以上工程簽證:凡2萬元及2萬元以上的工程簽證,首先必須向發包人委托的工程造價審核機構提出技術方案申請和增加工程量費用申請,待發包人委托14、的工程造價審核機構批準后,方可生效。 簽證資料存在未附影像圖片、復印件、簽審手續不全、無公章、簽證工程發生后超過5個工作日報審等情形之一的,結算時一律不予認可。第十五條:工程款支付 15.1 發包人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并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發包人審核完畢并辦理付款審批手續后, 21 個工作日內支付審核工程進度款總額的 %(如有預付款,發包人按工程進度比例回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工程竣工結(決)算報告審核完畢后90日內,拔付工程結算總價款至95%,留5%的工程款作為工程保修金。15.2 承包人在每次收款時應及時提供等額的建安行業專用發票給發包人,對承包人任何一次不及15、時提供有效發票的行為,發包人均有權拒付工程款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第十六條:發包人供應設備和材料 16.1 發包人按照設計、施工需要供應設備和材料(見合同附件1發包人提供設備材料一覽表),該設備和材料存放于發包人倉庫內,由承包人按照審批的工程用料計劃前去領用,因此而發生的運輸費和保管費已含在合同總價,發包人不另行支付相應費用。設備和材料出庫后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第十七條: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17.1 承包人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包人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16、,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包人代表有權禁止使用。承包人按要求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耽誤的工期不予延長。發包人代表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人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但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第十八條:竣工驗收 18.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供完整竣工資料一套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代表收到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的竣工驗收報告后,對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 七 日內由發包人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作出驗收結論(包括17、工程評價和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擔費用。18.2 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七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 套(含竣工前提交的一套)。18.3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十九條:竣工結算19.1竣工驗收報告批準后,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后 十五 日內向發包人代表提出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發包人代表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后56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如果發包人認為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不完整,可以書面要求承包人補齊,審核時限從補齊之日重新計算。發包人在竣工結算18、審核完畢后90日內支付承包人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余5%作為本工程的保修款。 第二十條:保修 20.1 保修責任范圍:除發包人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外,凡屬承包人施工范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脫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承包人保修責任范圍。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本工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0.2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20.3 保修期: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19、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為 年,如保修期少于國家或行業強制標準或規范要求的,應當遵照有關標準或規范的規定。 20.4 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暫扣,按工程結算總價款計算,為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暫扣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承包人支付。20.5 保修期間,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承包人應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2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發包人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20.6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延遲到達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承包人應配合發包人進行搶20、修,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20.7保修期滿后14日內,由發包人組織保修工程驗收,保修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保修款結算。第二十一條:爭議 21.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1.2 爭議的解決不影響合同其它條款繼續履行的,承包人應當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21.3 在本合同項下工程開工之后,承包人保證:無論由于任何原因(包括合法或不合法的理由),承包人和/或分包人和/或轉包人的任何雇員(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和/或任何工人(沒有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人員,如農民工等)不21、得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上訪、圍攻和堵塞政府機關及建設單位、罷工、游行、威脅跳樓等一切過激性行動,一旦上述任何人員自行和/或被組織、唆使采取任何一種或數種過激性行動,從而造成任何不利社會影響的,發包人有權無限期停止支付承包人所有一切款項,并有權要求承包人支付工程結算審定價款20%的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低于人民幣伍萬元的,則承包人應當直接向發包人支付人民幣伍萬元的違約金。承包人因拖欠實際施工人工程款等相關款項,導致實際施工人通過訴訟或以其他方式向發包人主張相關款項的,承包人應賠償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對實際施工人承擔的工程款等款項。第二十二條:違約 22.1 發包人22、不能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22.2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 10 的違約金給發包人,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安全施工 23.1承包人應按國家及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 23.2承包人在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承包人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發包人代表,經發包人代表23、批準后實施。 23.3 在施工期間由于承包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而造成的任何安全問題和財產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第二十四條:不可抗力 24.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24.1.1烈度為 七 級以上的地震;24.1.2 十 級以上持續一天的大風;24.1.3持續降雨(雪)12小時且降雨(雪)量為100 mm以上的暴雨(雪);24.1.4連續兩天超過39以上的高溫天氣。 24.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發包人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后三日內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三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24、直至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 在簽署合同前,雙方均已全面閱讀了本合同,并充分理解了合同全部條款的含義。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其它約定26.1履約擔保為了保證全面履行合同,雙方約定( )采用/( )不采用(選擇其一)履約擔保程序。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向發包人提供金額為人民幣 元的履約保證金或不可撤銷的無條件的銀行履約保函作為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的擔保期限至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承包人違約后,發包人有權直接扣除相應金額的履約保證金或通知提供擔保的第三方銀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26.225、 配套要求承包人應配備符合發包人的工程管理平臺(系統)要求的軟硬件設備,并通過該平臺(系統)進行工程建設業務的報批、報驗、申請等工作。 第二十七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發包人提供設備材料一覽表(以下無正文)。簽字蓋章:發包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住 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本合同的簽訂時間: 年 月 日本合同的簽訂地點:附件1: 發包人提供設備材料一覽表序號材料名稱數量單位備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注: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實際數量和規格以實際簽發的領料單為準。簽字蓋章:發包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本合同的簽訂時間: 年 月 日本合同的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