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及給水工程施工合同(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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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17017
2022-11-17
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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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編號:_ 消防及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日期: 使 用 說 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二、消防工程涉及社會公共安全,專業性強。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認真負責,力求內容具體、全面、嚴密。三、承包人應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相應資質,發包人簽訂合同前驗看承包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企業資質證書。解釋i jie四四四、本合同中的名詞解釋: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2、。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工程合同總價: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款項。主材:指合同工程涉及的主要消防產品及設備。付至: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義務直至已付價款達到約定的標準。工程款同期支付:指納入每月的工作量,根據該月實際完成工作量計算并支付。前道工序:直接影響本工程開工或開展的,需要在先完工的工程。書面形式:指書面合同、指令、通知、決定、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3、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送達地址:指本合同中提供的送達地址表示可以正常接受對方以郵寄方式提供的通知、材料等文件。合同編號:_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工程概況一、工程名稱:二、工程地點:第二條 工程范圍一、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圍: 新廠區消防工程圖紙設計范圍內項目(包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火災聯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及外網消防系統)的設備材料供4、應、運輸、保管、安裝、調試、檢測、驗收、人員培訓,直至交付招標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務等,并承擔相應費用;外網生產、生活管道安裝工程及設備材料供應、運輸、保管、安裝、調試、檢測、驗收、人員培訓,直至交付招標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務等。第三條 承包方式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 合同工期一、本合同工期為60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進場通知后7天內組織進場施工。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1)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圖、材料、設備的;所供材料、設備不能保證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設備在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的;2)因甲方計劃變更或重大設計變更5、而影響正常工期的;3)因甲方未具備進場條件,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等,影響進場施工的;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1天以上(每次連續2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的;5)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 6)因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價款的,經催告后3天內仍不支付的;7)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沒有完成,影響本工程進度的;第五條 合同價款雙方選擇下列第二種方式確定本合同工程價款:一、可調價格。暫定工程價款,雙方在結算時確定最終工程價款。1、本合同工程總價暫定金額為:(大寫)_(小寫)_2、工程價格調整計算方6、法:_ 二、固定價格。工程價款固定,根據招標圖紙及綜合單價確定,僅在下列第2項條件下才可以調整合同價格。1、合同價款金額為:(大寫) (小寫) 2、在合同履行中出現下列情況的應調整本工程合同價款: (1)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場價格調整或者工程價款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調整后提高的工程成本超過整個工程價款3%的(此工程價款以條確定的金額為準),超過部分由甲方承擔;(2)經批準的設計變更; (3)甲方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增加的;(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現場施工返工或工程量的增加。乙方應當在上述(1)情況發生后7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7、方確認應追加的合同價款后,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通知后3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該項調整。上述(2)、(3)、(4)情況發生的,經雙方確認,甲方將應當增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或抵扣。3、價格調整計算方法:以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及相應的費用定額為依據,結合設計圖紙形成預算造價,經甲方審定后形成工程價款。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一、工程預付款:本合同簽訂后3天內,甲方預付本工程合同價款的20%。二、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依據實際完成工程量70%支付。三、甲乙雙方自行驗收合格后3天內,甲方付至本合同價款的80%。四、本合同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后8、3天內,甲方付至合同價款的95%。五、本工程質保金為本工程合同價款的5%,待質保期滿后支付給乙方。第七條 工程結算一、本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后3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及本合同相關附件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結算。二、甲方審查完工結算報告并予以協商確認。審查時限根據工程完工結算報告金額確定,從接到完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完工結算資料之日起算。審查時間以20天為限 。四、根據確認的完工結算報告,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工程完工結算款。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后3天內支付結算款。第八條 工程質量一、甲方應在進場前7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9、說明四套。乙方向甲方出具總工期進度計劃、組織設計,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見。二、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工程圖紙、施工說明、組織計劃、進度計劃等組織施工,如有變更,均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三、乙方保證工程符合相關消防規范及技術要求。四、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該隱蔽工程進度并相應順延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第九條 調試與驗收一、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天內組織自行驗收。如在上述約定時間內甲方未能進行驗收的,視為甲方對本工程自行驗收階段合格。(本處暫未討論)二、驗收合10、格后,雙方辦理本工程的移交手續。三、9.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第十條 質量保修一、乙方負責保修的范圍為:乙方負責施工的工程,非人為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二、乙方負責保修期限為壹年,自本合同消防系統工程完工驗收批準合格之次日起計。三、保修期間,符合保修條件的,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保修通知之日起兩天內派人維修。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派人維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該費用不應超過同期市場價格。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一、材料、設備采購方應保證材料、設備為符合國家相關要求與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二、甲、乙雙方應辦理材料設備的檢驗或交接手續11、。第十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一、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電、加工場地、倉庫、垂直運輸、臨時住房等方便施工的設備、設施,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二、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區域地下水、氣管道、電纜管線布置圖及其他與本工程有關的隱蔽工程布置圖,并進行現場交底,交底應經雙方確認并形成書面文件。三、指派_為本工程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確認工程量,協助乙方與甲方聯系辦理有關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如下:_甲方代表變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四、應本工程需要,涉及到工程外部市政、路政、供電、供水等相關問題,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有關現場施工變更,須由12、甲方代表簽字方有效。五、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需要以郵寄方式送達對方的,甲方以此地址為送達地址:_第十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一、乙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二、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配合形成書面文件。三、指派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辦理由乙方負責的事宜。乙方駐工地代表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四、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理等工作。五、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六、乙方就設備的技術操作對甲方13、進行培訓。七、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需要以郵寄方式送達對方的,乙方以此地址為送達地址:_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合同總價0.5(千分比)的違約金。二、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需乙方二次進場施工,甲方承擔二次進場費用。三、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合同總價的0.5(千分比)付給乙方滯納金。第十五條合同的效力一、合同解除1、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且該筆價款的總金額達到本工程合同總價的30%時,經催告后7天內仍舊不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3、合同解除,甲方根據已完工程支付相應價款,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積極配合。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雙方各執_份。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一、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鄭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法院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第十七條合同附件一、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地 址:地 址: 電 話:電 話: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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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2-28
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