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電子系統工程分包合同(9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617106
2022-11-17
9頁
88.04KB
1、標題工程分包合同序號日期章節描述提交核定修訂摘要業 主Client項目名稱Project版次 工程Rev. A密級一般工程分包文件承包商Contract文件編號編制校對批準 關聯文檔Confidential共9頁發行日期2022-11-0109/ /09/ /09/ /一般分包工程合同簽約雙方: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 (以下簡稱為“甲方”)今將 工程 項目交由 (以下簡稱為“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定立本合同條款如下:第一條:工程名稱: 工程 分包項目(以下簡稱為“工程”或“本工程”)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范圍見附件 分包工作范2、圍;以上描進僅是對工作范圍的概述,乙方己全面、充分地研究了現場情況、招標文件、工程圖紙、技術說明補充文件等所有招標文件及附件,這些文件互為說明,包含在任一文件中的內容都是乙方應完成的工作,不包含在文件中但卻是順利完成本工程所必須完成的工作也包含在乙方的工作范圍內。第四條:工程總價本工程總價計人民幣 元整(RMB) 第五條:工程期限項目里程碑完成日期:1、 ,具體施工節點由甲方另行提出;本合同工作范圍所有工程竣工、移交給甲方: ;若甲方應業主要求對工期進行調整時,乙方應充分配合,不得提出異議。第六條:付款辦法1. 本工程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根據業主給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總體進度進行并不超于此進度;2. 3、如因業主或其他特殊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本工程被迫取消或暫停的,甲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付款義務,并不承擔對乙方的賠償責任。3. 本工程無預付款,且分包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滯后于甲方從業主方的收款的比例。當下述進度款支付條件和理由與本條發生沖突時,以本條為準;4. 本工程工過程中按月計算工程進度款,即每屆三十(30)天定期估驗一次,按已完成工程所對應工程款的百分之七十五(75)付款。計價表單一式4份(附施工相片)。合同簽訂且工程正式開工后,乙方每月25日應將工程計價的資料交由甲方及相關單位審核。5. 至業主所有工藝設備已安裝、廠房設施通過品質驗證且試運完畢時,甲方向乙方按照進度支付本工程合同總價的百4、分之十(10)價款。6. 工程結算:初驗缺點由乙方補正,且經業主正式驗收合同并且竣工資料歸檔、備案完成后,甲方應與三十(30)日內付清工程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10)同時,乙方應出具壹(1)年質量保修書,甲方保留工程結束算總價百分之五(5)作為質量保證金。7. 工程保固期開始滿兩(2)年后,乙方完成所有保固責任且經甲方確認后,甲于三十(30)日內付清工程質保金(合同總價之百分之五)。甲方無息發還質量保證金,但乙方仍應于剩余保固期內承擔保固責任。8. 甲方發現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有權中止付款,至中止付款原因消除為止:(1)工程施工有重大缺陷或乙方有任何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改善而未能改善或遲延改善時:5、(2)乙方未按設計規劃配合進行空間規劃協調作業;(3)工程總進度較預定總進度落后百分之十(10)以上,或明顯不能如期完工時;(4)乙方對其材料商存在糾紛影響本工程進度時;(5)工程進行中,乙方有應負責賠償的事由發生經甲方提出而未予解決前:(6)因非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但本項工程(包括乙方與第三方間)有任何訴訟或仲裁發生而其過程將不利于本項工程進行時:(7)乙方在承接甲方任一分包項目中與其聘請的勞務工人有勞務費用糾紛且糾紛未解決時;(8)乙方有不聽從甲方管理或拒絕配合行為時。9. 乙方申請的工程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要求提前支付、轉讓、委托他人代領,并不得質押予他人。10. 乙方領取工程款所用的印6、鑒須與本合同所附的領款印鑒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11. 本工程以總價承包,不受物價(包括建筑材料價格)及物價指數變動的影響,乙方不得以物價或物價指數變動或本合同第十五條所列理由以外之任何其他理由要求甲方追加工程款。若因業主工程變更,或追加減工程,且相應工程甲方從業主處獲得工程的變更,則經雙方書面確認后依合同單價辦理追加減。須待甲方業主辦完法定手續后,才可加以估驗。如甲方未能從業主處獲得追加,則乙方不應要求甲方工程變更;12. 合同總價中包含所有材料及設備的增值稅(如有的話)及相關稅費。第七條:設計單位和監理的職權按甲方與業主的主合同的相關規定執行。第八條:施工計劃1. 乙方應編制或配合甲7、方編制本工程的施工計劃,具體按甲方現場要求;2. 本工程工期間,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格式每日填寫工作報表,送交甲方核準備案。第九條:轉包及分包乙方不得將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再行轉包或分包,如有則視為乙方違約。第十條:工程圖示1. 乙方己充分閱讀并完全同意本合同文件且已實地勘查工地,應切實依照合同及工地情況辦理相關事宜。如因乙方的疏忽未能熟悉工地情況而遭受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有合同條款未作明確約定但因技術或慣例而合理必要的工作,乙方應依照甲方指示辦理,不得推委或要求任何補償。施上期間若乙方遇到的實際狀況或人為障礙與圖示不符,應即報請甲方決定處理,其所需的費用及工期按變更設計程序辦理。2. 本8、合同文件的一切規定互為補充。文件內容如有抵觸時,依本合同主文第四十二條的優先級為準。第十一條:工地管理1. 乙方應派一名經甲方核定的富有現場工程經驗的工地經理或負責人常駐工地,依照預定施工圖說及進度表確實督導施工,代表乙方執行本合同與本工程事項且負責工人的管理及給養等(甲方有權隨時撤回該項核定并要求乙方更換人選而無須聲明理由)。乙方工人如有任何違法行為,或觸犯地方治安條例所引起糾紛,或有任何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概與甲方無關。乙方所派工地經理離開工地時,須將代理人姓名通知甲方且須經甲方核定。若甲方認為乙方所派工地經理或其代理人不稱職時,可隨時通知乙方更換。乙方代表: ,9、聯系電話: 2. 乙方應在其工地人員組織中,設一位獨立的安全員(可兼職)報請甲方核定,由其代表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負責統籌安全衛生的管理。安全、衛生負責人一經核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3. 乙方對于工地材料機具設備不論為自備或由甲方供(借)給,均應根據甲方和業主的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妥善管理、正確使用并防止任何意外事故發生。第十二條:機具材料1. 本工程所需一切機具材料,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概由乙方自備。2. 凡構成本工程一部份的機具材料由乙方提供的,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甲方同意的外,均以合格新品為準。機具材料運抵工地時,應報請甲方查核,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均須提供10、專門機構的檢驗合格報告,其費用由乙方負擔。經檢驗為不合格器材的,應由乙方負責立即運離工地,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3. 一切進場的機具材料,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運離工地。4. 一切機具材料雖經進場檢驗合格,但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有瑕疵的,甲方仍可拒用并要求更換,對此甲方無須承擔任何額外費用。5.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的場所,應在甲方許可的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的進行與道路的暢通。6. 甲方有權指定材料、廠家、品牌及等級,乙方不得異議。第十三條:工地安全衛生設備乙方對于本工程的安全、衛生事項及工人的食宿、醫藥、安全、衛生的安排處理等須符合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還需要符合甲方和業主11、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于:1.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2. 施工安全衛生設的相關規定;3. 施工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的相關規定;4. CESE2施安全衛生管理的相關規定;5.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的相關規定;6. 業主安全管理單位或其它甲方指定的人指示及督導;7.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環境、衛生、安全、潔凈室及其他相關規章制度。若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若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其違規程度的不同(參照附件承包商安全工作守則),違規者應支付違約金為每人每次至少人民幣叁十元(最高為人幣一千元),乙方則應承擔違約金為每次人民幣一百元至二十萬元不等。若重復違規,乙方將被取消合格供12、方資格且無權參與甲方將來的任何項目。第十四條:工程保險1. 乙方應于本工程開工前向保險公司投保下列各項保險,下列各項保險的保險期限應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本工程正式驗收合格后三十(30)天為止(前述“本工程正式驗收合格”的具體含義見本合同“第卅二條:完工驗收”中的具體規定)。(1)工程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本項由乙方以甲乙雙方為共同被保險人投保并由乙方承擔保險費,以保障被保險人免除因本合同的執行遭致第三人的傷亡及財產損害所引起的賠償。(2)乙方員工的保險:本項由乙方負責投保,乙方應保障甲方免除因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勞工傷亡所引起的一切責任或賠償(補償)。(3)機具綜合保險:由乙方負責投保,乙方應對本合同所13、需使用的施工機具、外購器材的海、陸、空運輸,自備或租用車輛等保險。(4)其它各種保險:包括盜竊險、火災險、意外險、勞工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如發生事故,其損失與責任概由乙方承擔。2. 乙方負擔的各種保險費己計入合同總價金額內,甲方不另計給。如乙方不按要求自行投保,則發生損失自行承擔;第十五條:變更設計1. 甲方對本工程有隨時按業主的要求更改或增減的權利。2. 甲方在認為工程有變更必要時,可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即遵照辦理,不得藉辭推委或提出異議。3. 工程變更如牽涉工程數量的增減的,其工程費的增減金額按工程數量的增減,數量與合同所附的單價計算。如有新增項目其單價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合理單價。但僅14、修改式樣等零星之處,或工程慣例,系統所必須的項目所不可或缺的,雖圖樣及施工說明書未經載明乙方應遵照執行,不得推委及另索造價或要求加價。4. 如本合同明確為固定總價合同,則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和借口要求追加任何費用。5. 因工程變更而增減工程價款及工程期限,經雙方協商決定后署書面協議并作為本合同有效的附件。第十六條:EHS措施1. 乙方作為甲方的分包商,有責任遵守甲方的現場EHS要求及守則和潔凈室施工要求及守則(見附件)以及本項目業主或管理公司的相關EHS有關的條款,特別是必須遵守甲方和業主相關條款中的罰則。若有違反,應自行承擔罰款部分;2. 乙方施工人員應身著甲方規定的工作服裝和安全帽,并配置合15、適的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甲方標識并不得擅自更改,乙方應自行承擔其施工人員的工作服和個人防護用品的費用。3. 如果乙方雇傭勞工發生意外傷害或乙方造成現場其它方損失需要賠付,而乙方遲遲未能賠付時,甲方可使用乙方所質押剩余工程款先行賠付,并將此部分費用從乙方合同總價中扣除,乙方不得任何異議。第十七條:公共設施(不適用)第十八條:施工設施工水電設施1. 工地臨時水電:生活用電甲方負責,乙方分攤使用費或租賃試用;施工用電乙方自行計費使用;乙方應節約使用,不得浪費,若有違反必嚴厲處罰。罰款金額人民幣伍佰元起; 2. 現場辦公室、倉庫及其它臨時性設施:由甲方安排。如果自行搭設,應符合甲方和業主之要求,并遵守甲16、方相關的安全、衛生制度。3. 通訊設施(1)本工程工地與對外聯絡的通訊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若利用甲方提供的相關設施時,乙方需承擔相關費用。(2)如屬必要時,乙方應裝設、維護并管理工區內的通訊系統,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如欲使用無線電訊設施時,應自行向有關機關申請,獲準后始得裝設使用。第十九條:配合施工1. 本工程如須與其它工程同時施工時,乙方應與其它工程施工單位互相協調合作,避免施工沖突、互相干擾、或作不必要的挖掘修補等,以期全盤計劃能順利完成。各施工單位之間如有爭議,乙方應遵從甲方的安排、調度與裁決,不得異議,亦不得向甲方要求補償。乙方如未能遵從甲方的安排、調度與裁決,致使延誤期,或發生其它17、意外事故的,其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2. 乙方認為工地內原有植栽因確有必要開挖的,應報請甲方準許,并由乙方負責移植到甲方指定地點,不得任意破壞或砍除。施工結束后乙方應恢復其原有植栽綠化效果。第二十條:災害處理本工程施工期間,若遇事故使本工程受到損害,乙方應于事故發生后十二(12)小時內報請甲方派員會同勘查,且于四十八(48)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甲方若經證實為乙方的故意、過失或其它可歸責于乙方事由所致的,應由乙方負賠償之責:若為不可抗力所致的,經報告甲方并取得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后,雙方依下列規定辦理:1. 完成工程由乙方承擔損失;2. 不可抗力確已影響工程進行的,乙方可按實情申請展延工期,由甲18、方核定;3. 乙方自備材料、機具及設備概由乙方負責;4. 甲方供給的材料、機具及設備,乙方確已善盡保管責任的,可由甲方負擔,否則應由乙方賠償。但工程已規定須投保各項保險(詳第十四條)的,甲方概不補貼。第廿一條:障礙處理本工程如因業主或其它原因影響部分或整個工程的進行時,應接實際情形,由甲方核定免計工作天數,或展延工作天數。但該原因消失時,乙方應全力趕辦,不得因此提出賠償損失,或停止工程結算工程款等要求。第廿二條:工程延期1. 本工程施工期間如因下列情況而影響工期,確非乙方的過失所致的,乙方可于事發當時按實向甲方申請展延工期,由甲方提交業主核定延期天數;2. 無論因何種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均不19、得請求加價。除非是業主原因且甲方獲得業主賠償時,可酌情給予乙方部分補償。第廿三條:延期開工(不適用)第廿四條:逾期賠償1. 本工程的逾期賠償條款應于甲方和業主關于本工程的主合同保持一致,且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除非此責任是由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第廿五條:工程趕工本工程工期間,如為配合進度,或因工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交趕工計劃,并由乙方增加工人,或加開夜班等趕工措施,乙方應即照辦,不得推諉拒絕,且不得要求加價。第廿六條;工程停工本工程工期間,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乙方應即照辦,且應繼續維護已完成工程及在場的器材設備,乙方因停工而發生的額外費用,包括一切應付工資及薪金、工機具折舊費、20、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除因下述原因停工以外,均由甲方按實補償,惟乙方應于甲方通知停工之日起十日內提出補償要求,逾期視為放棄求償:1. 本合同另有規定的;2. 因工地大氣異常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必須停工的;3. 因乙方過失而引起的。第廿七條:工地清理本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隨時清除工地、工地附近道路及其甲方指示的一切廢料、垃圾、非必要或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支架、工具及其它設備,以確保工地安全及工作環境的整潔。本工程完工時,乙方應在驗收前清理工地及其附近道路所有廢料雜物等,并將全部建筑物清理整潔,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乙方應于工程完工后合理期限內(由甲方裁決),將乙方留存于工地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未用材料21、等全部拆離工地。第廿八條:工地會議施工期間定期舉行的工地會議,乙方工地負責人及有關人員不得借故缺席。另如經甲方要求,乙方公司負責人或工程師或分包商亦應出席參加甲方臨時召集的工地會議,并按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或代表甲方出席由業主召開的承包商會議。第廿九條:保密義務乙方、乙方所雇用的人員、其分包商及其分包商所雇用的人員,因本合同而知悉或持有甲方任何業務或技術上的機密的,均須負保密責任,不得泄漏給任何第三人。上述人員如違反保密義務而泄漏甲方業務或技術之機密信息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所有損害賠償責任。本合同中雙方之保密義務應自對方收到機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內持續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之達成而終止。具體之保密義務22、以本合同隨附的保密協議為準。第三十條:工程檢驗1. 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業主或監理單位按照規范規定查核工程品質時,乙方應給予必要配合與充分便利,并派員協助辦理。2. 甲方、業主或監理單位如發現乙方工作品質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或有不當措施將危及工程安全時,有權指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將不符合規定部分拆除重做,如乙方逾期仍未辦妥,甲方除可依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要求逾期賠償外,還可要求乙方局部停工或全部停工,直至乙方辦妥并經主辦工程師認可后始得復工,乙方不得藉詞要求延期或補償。第卅一條:部份完工(不適用)第卅二條:完工驗收1.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將所有工地廢料雜物及臨時設備及時清理完畢,并將所有剩余材料23、及設備運離工地,始可書面報請驗收,協助甲方向業主提報完整的各種資料(包含竣工圖及其他竣工資料)。2. 本工程的驗收合格應以甲方的主工程被業主驗收合格為準。乙方應提供甲方必要的配合和協助。第卅三條:工程獎勵乙方對施工優良或縮短工期有卓越表現,甲方將贈于獎牌或獎狀,并于日后主動邀請參加重大工程的投標,以資鼓勵。第卅四條:合同終止或解除1. 甲方如認為有終止解除合同的部份或全部的必要時,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應即照辦并不得提出異議。2. 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應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并將到場材料機具設備等交由甲方全權使用,無論甲方自理或另招他商承辦,均應待全部工程完工后始行24、結算,解除合同責任,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甲方仍得依法向乙方求償,不在此限。3. 乙方于終止合同后不得就未完成部份向甲方索賠,經甲方付費的工程及材料部份歸甲方所有。第卅五條:履約保證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7天內提供合同總價l0的履約保函,并在提交預付款申請的同時提供與預付款金額相等的預付款保函。保函的開具銀行應是甲方認可并接受的。或在相應時間繳納 萬元的保證金:(如果乙方已經滾動繳納年度保證金,則本工程可免交。)第卅六條:工程保固及維修1. 本工程乙方完成部分(無論是勞務分包還是單項工程分包)均應按甲方和業主的主合同承擔維修責任。當甲供材料發生損壞需要更換的,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負責維修和承擔其它25、人工費用;乙供材料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2. 如果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維修責任,給甲方聲譽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自行確定損失的多少,從乙方尾款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費用,嚴重時還可要求乙方另行賠償。3. 在保固及維修期間,經查明系由乙方自身原因致工程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己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卅七條:知識產權(不適用)第卅八條:爭議處理因本合同履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應向工程所在地或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進行中雙方不得停滯、停止、拒絕或遲延履行本合同中與爭議無關的任一部分。第卅九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26、起生效,待雙方履行完所有義務時終止。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四十條:違約賠償因乙方責任(工程質量問題、工期延誤、安全事故等)給甲方造成損失或連帶損失,甲方有權先行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或年度保證金進行補償,乙方不得任何異議。當保證金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乙方還應額外賠償,補全甲方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自行從乙方的工程款項中扣除相應部分作為賠償金。應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給乙方付款,由甲方承擔不高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的補償。第四十一條:定義及解釋1. 工程合同:本工程合同包工程合同主文、報價清單(包括所附的工程進度27、表、工程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技術規范、工程設計圖、補充說明、施工進度表、圖樣、工程質量保證書及簽訂合同前后所加入的各項附屬文件。2. 甲方: 及其指派代表。3. 分承包商(乙方): 。4. 業主: 。5. 工程設計圖:系按工程合同列明的設計圖以及甲方從業主處獲得的注明詳細尺寸或規定的圖面。6. 核準:甲方及其指派的代表的書面批準。7. 合同文件的原意:任何人的口頭說明,不論任何種情況的方式或程度下,均不得改變或影響本合同文件條款。第四十二條:合同文件的抵觸若本合同各項文件有抵觸、矛盾、錯誤或遺漏的情形,乙方應于收到中標通知書十四(14)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予以解釋、更正并以甲方決28、定為準。第四十三條:解釋互相抵觸合同文件的優先級本合同中各部分若有沖突或不一致情形時,應依照下列次序決定其優先級:1. 工程合同訂立后雙方另行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和合同附件;2. 工程合同主文;3. 議價記錄;4. 補充規定(如有制定時);5. 工程設計圖;6. 施工規范;7. 中標通知書;8. 工程投標清單;9. 工程招標文件。第四十四條:施工管理甲方及其指派人員,有權監督工程的進行、核定材料是否合格及指示乙方工作。乙方應遵從甲方及其指派人員對本工程的一切指示,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第四十五條:授權委托書乙方指派與甲方聯系辦理本工程之代表應持有乙方所簽發之授權委托書。第四十六條:附則及附件1.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為憑。2. 隨附雙方簽訂的分包工程廉政協議條款、保密條款、中電二公司現場EHS要求及守則、中電二公司潔凈室施工守則等文件,此為乙方必須接受條款。3. 乙方相關本工程的投標書、報價文件、報價說明、優惠承諾書等;【以下無正文】【以下為簽字頁】甲方公司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地址郵編電話傳真項目地址項目郵編項目電話項目傳真日期乙方公司名稱(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地址郵編電話傳真日期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2-28
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