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工程款保理合同(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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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17117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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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商業保理合同編號: 本合同簽署三方:應收帳款受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住所: 應收帳款轉讓人:住所:應收帳款債務人:住所:鑒于:乙方與丙方于2013年10月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號:GF-1999-0201),確定由乙方承建丙方 項目,并已形成乙方在基礎交易關系項下對丙方的應收帳款。現甲、乙、丙三方同意,將部分應收賬款由乙方轉讓給甲方,即甲方為乙方和丙方提供回購型國內商業保理服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三方經協商一致,具體事宜約定如下:第一條 轉讓標的乙方與丙方在基礎交易中形成了乙方對丙方的應收帳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人民幣)。 甲、乙、丙三方同意將其中的人民幣 元(大寫: 人2、民幣)作為標的應收賬款,由乙方轉讓給甲方。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應收帳款轉讓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第二條 應收帳款的轉讓(一)應收帳款轉讓時間本合同生效之日,標的應收帳款即轉讓給甲方。(二)甲方受讓的權利(1)通過受讓上述應收帳款,甲方同時受讓該應收帳款的下述權利:a采取法律允許的一切措施,作為債權人要求丙方支付應收帳款的權利;b同丙方達成寬限或和解的權利;c再次轉讓、質押應收帳款的權利;d背書轉讓應收帳款項下流通票據的權利;e執行與應收帳款相關的擔保、保險及其他具有擔保性質或效力的合同安排的權利;f依照法律或者基礎交易合同約定乙方所享有的與該應收帳款相關的其他一切權利和救濟措施。(2)本合同項3、下的應收帳款轉讓為保理關系項下的權利和利益的轉讓,基礎交易關系項下的任何應由乙方、丙方或其他相關責任人承擔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基礎交易糾紛、工程/產品質量糾紛、工程/產品售后服務、產品召回、產品更換)并不隨應收帳款的轉讓而轉讓,仍由乙方、丙方或相關責任人承擔。乙、丙雙方不得以上述任何理由,不承擔或部分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乙、丙雙方對甲方應承擔的所有義務。(三)轉讓登記本合同生效后10日內,乙、丙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應收帳款質押登記辦法的規定,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應收帳款的轉讓登記。(四)轉讓通知本合同生效或標的應收賬款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一經辦理轉讓登記,即視為已將應收帳款4、轉讓的事實通知了應收帳款債務人。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填具完備的債權轉讓通知書并加蓋乙方公章交甲方保管,甲方有權在必要時再次向丙方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債權轉讓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條 保理轉讓款(保理轉讓款即應收賬款轉讓款)甲、乙、丙三方確定保理轉讓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本合同的生效及保理轉讓款支付的條件(一)甲、乙、丙三方簽署本合同。(二) 作為保證人簽署合同號 為2014 0902號的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屬合同生效。(三) 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已經滿足。第五條 保理轉讓款的支付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保理轉讓款人民幣 元(大寫: )一次性支付至乙5、方指定結算賬戶。第六條 標的應收賬款到期日的確定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應收賬款后,標的應收賬款的到期日為從甲方將保理轉讓款支付給乙方之日起一年后。第七條保理服務費(一)保理服務費的確定在應收帳款到期日屆滿前,甲方按保理轉讓款的 %/年(百分之二每年),向丙方收取保理服務費,保理服務費的計算公式為:保理服務費=保理轉讓款 %保理服務持續天數/360。保理服務持續天數為甲方支付保理轉讓款開始至甲方收回保理轉讓款。(二)保理服務費的支付甲方按日計算,丙方按月度向甲方支付保理服務費。每月的20日及應收賬款到期日提前三個工作日為支付日,丙方應于每個支付日前將當期發生的保理服務費支付至甲方指定的結算賬戶。丙方6、每次支付的當期發生保理服務費對應的計算天數,按如下方法確定:(1) 第一次支付的計算天數:甲方將保理轉讓款支付至乙方賬戶之日(含)起,至第一個支付日(不含)止。(2) 最后一次支付:上一個支付日即倒數第二個付息日(含)起, 至應收賬款到期日(含)止。(3) 其他次支付:上一個支付日(含)起,至本次支付日(不含)止。 第八條 保理轉讓款利息(一)保理轉讓款利息的確定在應收帳款到期日屆滿前,甲方按保理轉讓款的 %/年(百分之十每年),向丙方收取保理轉讓款利息,利息計算公式為:利息=保理轉讓款 %保理服務持續天數/360。保理服務持續天數為甲方支付保理轉讓款開始至甲方收回保理轉讓款。(二)保理轉讓款7、利息的支付甲方按日計息,丙方按月度向甲方支付利息。每月20日及應收賬款到期日提前三個工作日為付息日,丙方應于每個付息日前將當期發生利息支付至甲方指定的結算賬戶。丙方每次支付的當期發生利息對應的計息天數,按如下方法確定:(1) 第一次付息的計息天數:甲方將保理轉讓款支付至乙方賬戶之日(含)起,至第一個付息日(不含)止。(2) 最后一次付息:上一個付息日即倒數第二個付息日(含)起, 至應收賬款到期日(含)止。(3) 其他次付息:上一個付息日(含)起,至本次付息日(不含)止。 第九條 其他相關費用指在辦理和執行本業務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律師費、保險費、公證費、差8、旅費由丙方承擔并支付。第十條 保理轉讓款的到期歸還應收賬款到期日臨近時,丙方應將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保理轉讓款及應付未付的利息于應收賬款到期日提前三個工作日,歸還甲方。第十一條應收帳款的回購(一)應收帳款回購在應收帳款到期日,丙方未足額向甲方歸還保理轉讓款且保證人(云南城投華商之家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未履行保證合同(合同號2014 0902號)時,或者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乙方應無條件回購甲方尚未收回的保理轉讓款。回購款即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但未能從丙方收回的保理轉讓款。(二)發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回購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1)乙方、丙方因基礎交易發生商業糾紛,或者出現第三方對應9、收帳款主張權利;(2)乙方的資信狀況、經營情況或者財務狀況惡化,不再適合辦理本業務;(3)乙方涉及重大商業糾紛或重大訴訟;(4)乙方提交的文件或單據存在虛假情況;(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保理服務費;(6)乙方發生本合同第十三條“違約事件”約定的違約情形之一的;(三)回購期限上述回購條件發生時,甲方應向乙方發出回購應收帳款通知書,乙方在甲方發出回購應收帳款通知書后的三個工作日內,足額支付回購款至甲方指定結算賬戶。乙方超過三個工作日未足額支付回購款的,甲方應按日利率5(千分之伍)向甲方支付回購款項的逾期利息(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直至乙方足額支付回購款。 (四)回購款的計算回購款的計算公10、式為:回購款=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保理轉讓款-甲方已由丙方收回的保理轉讓款回購款以回購應收帳款通知書載明的金額為準,乙方放棄任何抗辯和異議。(五)關于回購的其他約定本條約定并不影響甲方作為應收帳款權利人向丙方及保證人(云南城投華商之家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主張應收帳款支付的權利。乙方完成應收帳款回購后,甲方將對丙方的應收帳款債權轉回至乙方。第十二條 聲明與承諾甲、乙、丙三方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承諾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重復作出本條款項下的聲明和承諾。(一)甲方的聲明與承諾(1)、甲方是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的商業保理公司,具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簽署和履行本合同11、。甲方已經取得簽署本合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完全法律權利和內部授權,并保證其經營范圍、經營規則完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2)、對因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有關義務、行使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權利而了解的乙方和丙方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及該項資金的具體用途等內容,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或丙方書面許可,不向第三方提供、泄露該等資料及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債權、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一切信息資料)。但以下情形甲方進行披露不視為違反承諾:a.法律、法規、規章或監管部門、司法機關要求披露;b.向與本交易有關而需要獲知以上信息并受保密協議約束的律師、會計師、顧問和咨詢人員披露;c.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12、。(二)乙方的聲明與承諾(1)乙方為按照中國法律成立的合法機構,具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乙方已經取得簽署本合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完全法律權利和內部授權,并保證其經營范圍、經營規則完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2)乙方保證基礎交易關系在乙方的正常經營范圍內;向甲方轉讓的每筆應收帳款均代表真實、合法、善意的貨物買賣或商業服務;乙方將按基礎交易合同約定充分、合法地履行了全部義務;應收帳款轉讓給甲方 時處于正常、未逾期狀態。(3)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項下甲方所要求的文件及單據,并保證其有效、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遺漏任何重要事實;不存在導致甲方對乙方、丙方及基礎交易13、做出錯誤判斷的任何欺詐、故意或重大過失等情形。(4)乙方保證無條件向甲方轉讓每筆應收帳款的全部權利,包括與該應收帳款有關并可向丙方收取利息、違約金和其他相關費用的權利。乙方同意甲方及應收帳款后續受讓人對每筆應收帳款均享有與在轉讓前乙方所享有的同等的權利,包括強制收款權、起訴權、留置權、質押權、停運權、對流通票據的背書權和對該應收帳款的再轉讓權。 (5)乙方所轉讓的應收帳款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且在轉讓給甲方后無權再行處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轉讓的該應收帳款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約定的)轉讓限制。除甲方外未向且不會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或贈與該應收帳款;應收帳款未被設定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14、形式的擔保,未被設定為信托財產;應收帳款將不會因抗辯、反訴等原因而遭致抵銷、對沖、索賠、留置、賠償損失或其他扣減);乙方在該應收帳款轉讓給甲方后,無權再行做任何形式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設定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設定信托等)。(6)乙方在標的應收帳款轉讓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可對基礎交易合同做出變更、解除或終止的。(7)在本合同期間,如果甲方因受讓乙方的應收帳款而被債務人或第三人追索,乙方同意承擔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8)乙方發生住所、通訊地址、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等工商登記事項的變更,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日內通知甲方。(三)丙方的聲明與承諾(1)丙方為按照中國法15、律成立的合法機構,具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丙方已經取得簽署本合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完全法律權利和內部授權,并保證其經營范圍、經營規則完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2)丙方保證基礎交易關系在丙方的正常經營范圍內;標的應收帳款均代表真實、合法、善意的貨物買賣或商業服務;應收帳款轉讓給甲方 時處于正常、未逾期狀態;轉讓給甲方的應收帳款不會因丙方的信用風險以外的原因不能及時足額收回。(3)丙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項下甲方所要求的文件及單據,并保證其有效、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遺漏任何重要事實;不存在導致甲方對乙方、丙方及基礎交易做出錯誤判斷的任何欺詐、故意或重大過失等情16、形。(4)乙方所轉讓的應收帳款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5)丙方在標的應收帳款轉讓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可對基礎交易合同做出變更、解除或終止的。(6)無論是否在本合同期間,如果甲方因受讓乙方的應收帳款而被債務人或第三人追索,丙方同意承擔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7)發生以下情形,丙方應在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要求落實好本合同項下甲方債權保障措施:a.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或可能導致違約的事件;b.任何與丙方有關的訴訟、仲裁;c.與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所發生的股權結構變更、公司重組;e.與其他債權人開始有關債務重整的談判;f.基礎交易關系中的重大變動或變化。(8)丙方發生住所、通訊地址、營17、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等工商登記事項的變更,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日內通知甲方。第十三條違約事件(一)本合同期內,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構成違約事件:(1)乙方或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二條“聲明與承諾”中所做出的任何一項承諾和保證,或其前述任何一項承諾和保證事項失實;(2)乙方或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3)丙方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保理費用(保理服務費、保理轉讓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4)乙方或丙方的全部或部分資產被其他債權人申請扣押、查封、凍結,或遭遇重大損失導致甲方利益可能受損,或無力償還甲方的保理款;(5)乙方或丙方解散、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被撤銷;(6)乙方或丙方停止營18、業或面臨停業的威脅;(7)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及時足額歸還保理轉讓款;(8)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及時足額回購逾期甲方未受償的保理轉讓款;(9)乙方或丙方利用與關聯方之間的虛假合同,以無實際貿易背景的應收帳款作為轉讓標的,套取資金;(10)通過關聯交易,有意逃避甲方債權;(11)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二)違約處理(1)發生前條中任一種違約事件,甲方有權根據違約性質、程度,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處置措施:a暫時停止向乙方發放保理轉讓款;b要求乙方及丙方限期糾正違約事件并采取補救措施;c宣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標的應收帳款的保理業務提前到期,要求違約方或其保證人歸還/回購甲方尚未收回的保理轉19、讓款。(2)當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歸還保理轉讓款時,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乙方及其達成協議,甲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日利率5(千分之伍)的逾期利率向丙方收取逾期利息(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直至丙方足額歸還保理轉讓款。(3)如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保理轉讓款利息,甲方有權就到期未付利息額按日利率5(千分之伍)的逾期利率向丙方收取逾期利息(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直至丙方足額支付所有應付利息。(4)如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保理服務費,甲方有權就到期未付保理服務費按日利率5(千分之五)的逾期利率向丙方收取逾期利息(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直至丙方足額支付所有應付保理服務費。第十四條雙方結算帳戶信息1甲20、方結算帳戶信息如下:開戶行:中信銀行昆明北辰支行戶名: 帳號:2乙方結算帳戶信息如下:開戶行:戶名:帳號:3丙方結算帳戶信息如下:開戶行:戶名:帳號:第十五條 發票及收據 三方將遵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內容,根據付款方支付的金額開具收據或發票。第十六條 稅費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稅收均由甲、乙、丙三方各自依法或依審判機構的指定分別承擔。第十七條保密條款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向合作銀行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否則,泄露本合同內容的一方將承擔另一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第十八條不視為棄權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違約21、或延誤行為施以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本合同中甲方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依有關法律和本合同規定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視為甲方對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的認可,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或延誤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第十九條 變更與解除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第二十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依法向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一條22、 雙方聯系方式(一)甲方通訊方式如下:地址: 9樓904室郵編:650200 電話:0871-67199389 傳真:0871-67199389 甲方指定以下人員為聯系人,信息如下:聯系人姓名辦公電話手機電子信箱王恩碩0871-67199389 (二)乙方通訊方式如下:地址:郵編:電話:傳真:乙方指定以下人員為聯系人,信息如下:聯系人姓名辦公電話手機電子信箱(三)丙方通訊方式如下:地址:郵編:電話:傳真:丙方指定以下人員為聯系人,信息如下:聯系人姓名辦公電話手機電子信箱(四)上述通訊方式和聯系人信息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5日內通知其他各方。第二十二條 其他補充約定(一)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丙23、三方各執兩份,其余貳份由甲方保管備用。(二)各方簽署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其被簽發之日起生效。(三)附件清單:(1)應收帳款轉讓協議書;(2)債權轉讓通知書;(3)結算帳戶變更通知書;(4)國內商業保理合同終止確認書;(5)保理轉讓款收款收據;(6)應收帳款回款證明;特別提示甲、乙、丙三方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以下無正文,為本合同簽署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時間:2014年9月29日 簽署地點:云南省昆明市 應收帳款轉讓協議書編號: 24、轉讓人:受讓人: 鑒于:一、截至本協議簽署日,轉讓人與債務人 因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號:)而形成應收帳款元(大寫:人民幣貳仟萬元)。二、2014年9月29日簽訂了編號為 國內商業保理合同,轉讓人已將上述應收帳款轉讓給受讓人。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應收帳款的轉讓事宜約定如下,共同遵照執行。一、應收帳款轉讓時間國內商業保理合同生效之日,應收帳款即發生轉讓。二、轉讓登記本協議生效后10日內,轉讓人有義務協助受讓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應收帳款質押登記辦法的規定,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應收帳款的轉讓登記。三、轉讓通知國內商業保理合同生效或應收帳款轉讓登記辦理完畢,即視為已將應收帳款轉讓的事實通知了債25、務人。轉讓人在簽署本協議時,同時填具完備的債權轉讓通知書并加蓋公章交受讓人保管,受讓人有權在必要時再次向債務人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四、未約定事項的處理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均按照雙方簽訂的國內商業保理合同約定執行。五、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雙方各持兩份,一份交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應收帳款的轉讓登記。轉讓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受讓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日期:2014年9月29日 簽署地點:云南省昆明市債權轉讓通知書編號:2014 0904號債務人:根據 與 于2014年9月29日簽訂的國內商業保理合同(編號: , 已將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26、同(合同號:)形成的該公司對貴司的金額為元(大寫:)的債權轉讓給 ,該轉讓已生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規定,現向貴單位通知, 已享有上述債權。 2014年9月29日債權轉讓確認回執 、債權人:茲確認我公司已收到兩公司送達的編號為2014債權字第0901號的債權轉讓通知書,確認應付賬款轉讓金額為元(大寫:元)。確認欄:2014年9月30日結算帳戶變更通知書編號:(年度)變更通知字第(月份+流水號)號:我公司的結算帳戶已做變更,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請貴單位將與我公司結算的款項一律匯至以下帳戶:開戶行:戶名:帳號:請貴單位予以確認。有限公司年 月 日結算帳戶變更確認回執 有限27、公司:茲確認我單位已收到貴公司編號:(年度)變更通知字第(月份+流水號)號的結算帳戶變更通知書,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我單位與貴公司結算的款項一律匯至該帳戶。確認欄:(蓋章)年月日國內商業保理合同終止確認書編號:(年度)鑫城保理(終)字第(月份+流水號)號本合同簽署雙方:應收帳款受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住所:應收帳款轉讓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住所:本合同相關方:應收帳款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住所:根據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國內商業保理合同(編號:年度 月份+流水號號),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將付款人的應收帳款 元(大寫:元)轉付給甲方。經結算,現三方確認:1) 丙方已按期足額28、歸還甲方保理轉讓款;2) 乙方已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保理服務費;3) 丙方已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保理轉讓款利息;4) 不存在應付而未付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律師費、保險費、公證費、差旅費。三方一致同意,(年度) (月份+流水號)號國內商業保理合同正常終止。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地點:市保理轉讓款收款收據收 款 人收款時間 年 月 日付 款 人 收款方式 銀行匯款 支票 收款依據 合同編號:( ) 號 收款金額大寫: 小寫: 元收款人(公章或財務章)財務人員(簽29、名或蓋章)備 注本收據一式兩聯,本聯由收款人留存。 簽收人: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保理轉讓款收款收據收 款 人收款時間 年 月 日付 款 人 收款方式 銀行匯款 支票 收款依據 合同編號:( ) 號 收款金額大寫: 小寫: 元收款人(公章或財務章)財務人員(簽名或蓋章)備 注本收據一式兩聯,本聯由付款人留存。 簽收人: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應收帳款回款證明收 款 人(受讓人) 回款時間 年 月 日應收帳款轉 讓 人回款方式 銀行匯款 支票 付 款 人回款依據 合同編號:( ) 號 回款金額大寫: 小寫: 元收款人 (公章或財務章)財務人員(簽名或蓋章)備 注本收據一式兩聯,本聯由受讓人留存。 簽收人: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應收帳款回款證明收 款 人(受讓人) 回款時間 年 月 日應收帳款轉 讓 人回款方式 銀行匯款 支票 付 款 人回款依據 合同編號:( ) 號 回款金額大寫: 小寫: 元收款人 (公章或財務章)財務人員(簽名或蓋章)備 注本收據一式兩聯,本聯由債務人 簽收人: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