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處工程合同(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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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7363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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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售樓處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售樓處工程施工裝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售樓處基礎施工、鋼結構工程、室內外裝修、水電安裝等甲方設計要求;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設計、包驗收、包利潤、包安全文明施工等費用。 二、工程承包范圍 按照甲方設計的圖紙要求從基礎到主體、再到售樓處內、外整體建筑裝飾裝修 (包括水、電安裝)施工;立面及各空間、廳按效果圖設計施工。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14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14年2、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四、合同價款本工程包死價款 萬元;本工程價款不因市場價格、政策性因素的調整而變化。本工程價款包含人工、材料、機械、稅費、分包管理費、采保費等一切費用。除因變更設計及經甲方同意增加工程量外,工程總價均不超過上述總價。五、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1、發包人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工程開工前完成三通一平。(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由發包人在工程開工前提供水、電接口。但現場水電接口之外管線、設備及計量裝置等,包括其接駁、遷移、調整、拆除、維護,及提供給各分包工程的施工用水、電線路工程部分,由承包人承擔。(3、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工程開工前完成。(4)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由發包人依法辦理。2、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職權:(1)代表發包人對施工現場進行管理、監督,負責現場工程質量、進度、施工安全的監管,但涉及工程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程造價增加需經發包方總經理審批方為有效。(2)協調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各相關單位的關系。3、承包人工作承包方項目經理: 職務:項目經理 (1)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作為施工依據。負責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4、間: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2日內向發包人提交施工進度計劃;開工后按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要求的時間提供月、周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4) 承包人應服從發包人及監理單位關于安全生產的要求,在所屬的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及時清理現場,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5)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聲管理等手續:如工程需要承包人辦理相關手續,發包人負責幫忙協調,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因未按管理部門規定執行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6)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5、負責其承包范圍內及其他分包單位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 (7) 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現場整體清潔工作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交付驗收證書生效后承包人應及時清理現場并運出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拆除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承包人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8)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本合同生效后,協助發包人協調與政府各主管部門、周邊單位、居民的關系,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9)非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必須按照圖紙施工,未經甲方工6、程師批準,承包人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防火墻、增加負荷、隨意改變管線走向等造成的罰款或損失,由承包人負責。六、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1、工程驗收原則:按甲方設計的效果圖和工程預算表內容進行總體驗收。2、乙方提供竣工圖的約定:與竣工資料同時提供一套經確認的竣工圖。3、工程具備初步驗收條件,甲方應在乙方提出初驗申請后3個日歷天內組織工程初驗。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應在此期間內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否則,視為甲方通過驗收。4、工程初驗不合格的,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整改之日起5天內完成整改并承擔整改費用;整改完成后經驗收合格,由乙方向甲方提請正式的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經甲方確認工程具備竣工驗7、收條件后6天內組織正式的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即甲方、乙方兩方共同參與)合格時,本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簽收乙方提請正式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的日期為準,若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時必須整改,按整改后重新組織的兩方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5、清除場內建筑垃圾,做好室內清潔衛生,垃圾外運費用由乙方負責。6、施工人員、材料及設備退場。7、向甲方移交鑰匙及全部工程。七、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中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范、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范、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的法規、規章;承包人在施工中違反有關操作規程、消防條例造成安全或火災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擔一切責8、任與損失。八、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剩余5%的質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二年,無質量問題的,30日內付清。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在發包方付款前,承包方均應向發包方開具等額正式發票,并確保發票真實、合法、有效。如因虛假發票而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九、工程量確認: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由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包人項目經理簽認后生效。十、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1、乙方對所選用材料質量性能承擔完全責任,采購的設備及材料(地面、坪面、頂面等),應提前至少10天將擬選用的設備與材料的規格、數量、單價及品牌提交發包人和監理9、簽認,承包人采購的設備和主要材料須符合國家標準并應提供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并應送樣品交發包人封存,采購的材料應與封存的樣品相同,方可進場,(AV設備提供詳細品牌型號,無需提供樣品封樣)。2、承包人使用的裝修材料,要按國家規范選擇相應等級的耐火材料,作耐火處理,應有檢測報告,耐火極限應達到3小時,裝修材料還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發包方將對承包方使用材料所造成的室內環境影響進行測試,超出國家標準的,承包方將要負賠償責任。(此項需在甲方自行采購活動家具進場之前檢測)。十一、工程變更:工程變更、洽商須經過承包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過發包方共同簽字確認并蓋章后生效,涉及技術、重大變更還需設計方簽字蓋章后10、生效。十二、違約責任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承包人未按約定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每延誤一日,承包人應當向發包人承擔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延誤超過20日,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出現質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返工修理至合格為止,所發生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導致工期延誤的,還應按上款承擔責任。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1)本工程必須由承包人施工,否則視為承包人違約,發包人除有權解除合同外,承包人還應承擔合同價款的10%的違約金。(2)承包人項目經理部人員在開工前必須向發包人備案;項目經理必須在現場,經檢查一天不在施工現場,罰款1000元,且不得同11、時擔任其它項目的項目經理,如遇特殊情況項目部人員更換時,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提出申請,經發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每次應承擔10000元的違約金;十三、 保修責任: 全部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內。在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及安裝問題,經甲方通知,乙方應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并承擔維修及相關材料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聘請他人給予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從質保金中給予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補齊。質保期滿后,乙方同意按成本價提供維修。十四、爭議: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向項目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十五、合同附件、生效及份數:發包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及附件內容,作為本合同12、組成部分,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正本四份,發包人二份,承包人二份。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地址: 地址: 2014年 3 月 日 2014年 3 月 日附件 1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稱):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陽光新城項目售樓處工程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1. 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13、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修范圍包括有主體鋼結構、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墻面方滲漏、電氣管線、裝修工程、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1、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項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質量缺陷問題和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均屬承包人免費保修范圍;2、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發包人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項目中超出允許偏差范圍的、基本項目中未達到優良的項目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項目,仍屬承包人返修范圍,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進行返修;3、由于承包人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發包人或本項目物業使用人的全部14、直接和間接損失,由承包人無條件承擔。如本項目物業使用人另有索賠要求,則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本項目使用人進行索賠談判并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發包人和本項目物業使用人簽字后立即生效,發包人負責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予以無條件承認并執行;2. 質量保修期2.1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1)結合工程體量規定二年為該工程質量保修期; 2.2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3. 質量保修責任3.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或自行修理,費用由承包15、人承擔。3.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3.3 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3.4 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4. 保修費用4.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5. 其他5.1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無 5.2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